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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作品分析

第二節 第二樂章

第二樂章為 ABA 曲式。二四拍,優美的小行板(Andantino grazioso),F 大調。

出版時的標題為《間奏曲》,可看出舒曼將此樂章視為過渡片段。曲式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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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段由大提琴演奏相對於 A 段較長的 C 大調主題,B 段主題源自於 A 段鋼琴 第 6 小節,第二主題前兩個小節由鋼琴擔任伴奏【譜例 5-2-2】。每兩小節大提琴旋 律之後,接給鋼琴演奏,重複兩次,為 8+8=16 小節樂段【請參見表 5-2-2】。如同 漢斯利克的音樂評論,認為舒曼採用大提琴演奏樂段 B 段主題,為相當高明的手 法。246 樂段(d)改由豎笛和巴松管在 g 小調上吹奏,同樣接至鋼琴彈奏。再次回到 樂段(c)加上了中提琴共同演奏 B 段主題。最後回到 A 段之後,以過渡樂段連接到 第三樂章。

【譜例 5-2-1】:舒曼《a 小調鋼琴協奏曲》第二樂章,A 段主題,第 1-8 小節

246 漢斯利克的評論,請參考論文第四章第三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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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譜例 5-2-2】:第一行:舒曼《a 小調鋼琴協奏曲》第二樂章 B 段主題,第 29、

30 小節,大提琴;第二行:舒曼《a 小調鋼琴協奏曲》第二樂章 A 段主題,第 6 小節,鋼琴:

大提琴在鋼琴協奏曲的慢板樂章擔任主旋律的手法,在韋伯《第一號鋼琴協 奏曲》(Piano Concerto No. 1 in C Major, op. 11, 1810)以及孟德爾頌《第一號鋼琴協 奏曲》皆有使用之外,克拉拉《a 小調鋼琴協奏曲》(Piano Concerto in a minor, 1833) 的第二樂章《浪漫曲》(Romanze),也運用了由大提琴演奏主旋律的手法,這個樂 章純為鋼琴和獨奏大提琴的二重奏。247 1833 年 11 月 22 日,克拉拉在日記寫到:

「我完成了我的協奏曲,舒曼將為這首協奏曲配器,讓我能在演奏會上演出。……」

1836 年,舒曼在克拉拉《a 小調鋼琴協奏曲》總譜手稿的第一頁,用鉛筆簽上:「克 拉拉的協奏樂章,我的配器。」248 預示了舒曼於 1845 年創作的《a 小調鋼琴協奏 曲》第二樂章,由大提琴擔任主奏的手法。有趣的是,布拉姆斯在他的《第二號 鋼琴協奏曲》 (Piano Concerto No. 2 in Bb Major, op. 83, 1881) 的行板樂章,也採用

獨奏大提琴擔任主旋律。249

247 Appel 2005, 345.

248 Clara Schumann, Piano Concerto in a Minor, Op. 7, ed. Janina Klassen (Leipzig:

Breitkopf& Härtel, 1990), v.

249 瑞區,2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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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樂章在曲式和調性運用上,和古典時期協奏曲第二樂章的做法沒有太大 的差別,也難怪在首演之後,《音樂廣訊報》認為,這個樂章具有莫本特的風格。

250 在主題的運用,A 段和 B 段主題,都是由鋼琴與絃樂團,或單獨樂器共同組成,

和第一樂章中,樂團與鋼琴之間的銜接手法相當一致。

250 關於首演後的音樂評論,請參考第四章第三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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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 過渡樂段

作曲家在這裡以過渡樂段,連結第二樂章的結束以及第三樂章的開頭。其實 類似的手法,在貝多芬的《第五號鋼琴協奏曲》已經有所運用,在這首作品中,

第二樂章也是不間斷演奏接到第三樂章,但舒曼不同於貝多芬,他是在第二樂章 中,使用第一樂章和第三樂章的動機,讓三個樂章透過十四個小節,彼此相互連 結。如同前面在舒曼的評論中提到,如果不知道協奏曲要採用什麼樣的曲式,可 以由前人的作品尋找出答案,作曲家在這個地方也付諸實行。251

阿培爾認為,舒曼在過渡樂段動機的預先運用,以及回憶動機的出現,為他 新的「詵意」本質。在這段音樂中,形成了三個不同的音樂時間層次。第 99-102 小節,為「當下」的第二樂章,由第一小提琴停在 e1音,瞬間結束所有的聲響。

第 103 和 105 小節,由管樂穿插的第一樂章的四音動機(動機 a),調性游移在 A 大 調和 a 小調間,似乎是在回憶「過去」,在越來越慢(poco a poco ritardando),音量 消弱到 pp 的時候,突然插入第 108 小節力度為 f 的絃樂團音階上行,進入「未來」

的第三樂章,同時轉入 A 大調。252

251 舒曼關於協奏曲曲式的評論,請參考論文第二章第三節。

252 Appel 2003, 279-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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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譜例 5-2-3】:舒曼《 a 小調鋼琴協奏曲》第二樂章,過渡樂段,第 99-108 小 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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