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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球競爭激烈的環境中,隨著科技與技術的進步,企業如何脫穎而出,創 造屬於其獨特的核心競爭優勢,已成為現今企業一項重要之目標,且關鍵就在於

「創新」。Marinova & Detelina (2004)也提出在競爭激烈的商業環境中,創新是企 業賴以生存及達到卓越績效的重要性指標。然而,過去企業主要的核心在於企業 功能─產、銷、人、發、才,但在功能的本質上卻忽略「創新」因子之重要性;

如今,無論企業的規模大小,組織中若無「創新」的因子,終將被競爭的洪流淘 汰,因此,組織每個部門必需將各項資源與能力整合,來維持和創造組織的競爭 優勢,進而將「創新」的因子轉換成組織成功機會之助力(Du Plessis, 2007; Guinet &

Pilat, 1999; Huse, Neubaum, & Gabrielsson, 2005)。

自從Schumpeter (1932)提出「創新」與「發明」為兩種不同的概念後,創新之 概念逐漸受到學術界的重視與探討;Schumpeter (1934)也提出,創新係指企業有效 利用資源,以創新的生產方式來滿足市場的需要,為驅使經濟成長的主要來源,

凡是新的組合、新的觀念、新的方法就可稱為創新;Damanpour (1991)則提出創新 是一種新的計劃、新的產品或服務、新的製程技術、新的管理系統及架構。而Rogers (1995)則主張凡是被看作是新的思想、作法及事物都算是創新;且創新是一種新的 變革,能改善產品、程序上的新穎想法(Robbins, 2001),但僅有新穎想法的產生並 不表示其為創新,而是必須透過組織成員實際運用才可稱之(Damanpour, 1991)。

Certo (2003)則認為創新是指組織對於產品、服務、程序的創造,並將此產品、服 務、程序導入市場,加以利用或將其商業化。Kropp & Zolin (2005)則將創新定義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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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在組織環境裡應用創造力及結合不同的方法來生產新產品或新服務替顧客解決 問題。趙志浤 (2005)則提出創新係指將創意(idea)實用化的過程,而這個過程涵蓋 了創意想像、概念形成、創意評估、問題解決、完整解決方案、產品發展到實際 應用。江澈 (2007)也提出創新是取自於創意,並且使創意經由創造力的過程,而 成為一種有用的產品或服務的方法;故凡指生產技術、管理方式、產品或服務的 生產過程及結果等,在個人、團隊或組織中,只要有具體行動或更新的形式,即 可稱為創新(李大偉,2007)。

另外,關於創新的類型及分類的方式,各學者皆有不同之觀點,故本研究整 理出過去常被引用之構面,分別說明如下:

Knight (1967)提出將創新分為四種類型:

一、 產品或服務創新:指新服務或新產品的生產或銷售。

二、生產製程創新:指採用新元素或新方法於工作任務、決策、資訊系統或生產 技術上的創新。

三、組織結構創新:指組織中工作分派、權責關係、溝通系統及獎賞制度之改變。

四、人員創新:指組織成員的改變,如組織成員的新進或辭退,抑或是組織成員 的行為或信念之改變。

Daft (1978)則提出創新種類可分類成兩種:

一、管理結構創新:指策略及組織結構組成要素之創新。

二、技術創新:凡指產品、技術、工作流程等之創新。

Marquish (1982)則將創新分類為三種型態:

一、突破式創新:係指隨著發現新科學現象而產生,其對整個產業造成影響,甚 至能創造在整個產業上之創新。

二、系統式創新:指以新的方法將許多組件組合在一起而產生新的功能,且其需 花費較多的時間與較昂貴的成本才能完成。

三、漸近式創新:對突破式創新與系統式創新進行不斷地技術改良與應用擴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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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現有產品、服務或製程進一步改善的創新。

Betz (1987)提出技術創新可依應用上的不同區分為三種:

一、產品創新:將新型態的技術產品引進市場。

二、製程創新:將新的技術性生產程序推薦到公司或市場上。

三、服務創新:將以技術為基礎的服務介紹到市場中。

Chacke (1988)也將創新分類為三種型態:

一、產品創新:係指新的產品。

二、製程創新:係指新的生產製造方法。

三、組織創新:係指新的組織結構型態或新的管理技巧。

Schiffman & Kanuk (1994)則將創新以四個觀點來說明:

一、消費者立場:以消費者主觀認定的方式來定義,只要消費者認為此項產品為

「新」,而此項產品就為新產品。

二、生產廠商立場:係指生產廠商主觀認定的方式,也就是生產廠商認為此項產 品為「新」,而此項產品就是新產品。

三、市場導向:以消費者消費此項新產品次數的多寡來衡量其新穎之程度。

四、產品導向:係指以產品本質與消費者使用行為之影響程度為主。

李仁芳 (1995)則將創新分成兩種類型:

一、厚基創新:需要持續在同一組織內長期累積之創新,重視員工教育訓練,並 維持員工的低流動率。

二、網路創新:強調彈性與組合,知識蓄積在各個角色中,透過不同的角色結合,

達到創新之成果。

Subramanian & Nilakanta (1996)則以雙核心模式來探討,組織創新的類型:

一、技術創新:係指作業成員間的創新,包括新產品或新服務中採用新的觀點和 在組織作業生產的流程中引進新的要素等。

二、管理創新:係指管理成員間的創新,也就是說組織成員間的規範、溝通、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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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以及程序上之架構,包含了新管理系統、管理流程、同仁能力開發方案的 引進等,雖然無直接提供新產品,但會間接影響新產品的引進與生產的流程。

Wang & Ahmed (2004)則提出組織創新與新產品導入市場及透過結合策略導 向、創新行為以及製程有關。其中包含:

一、產品創新:係指市場中導入實用性且具新穎概念的新產品。

二、市場創新:係指組織採用新穎的想法,以利組織進攻目標市場。

三、製程創新:係指新生產製造方法、新管理方法及新科技之採用,來改進生產 與管理過程。

四、行為創新:係指個人及團隊或管理階層表現出新穎的想法及創意的概念。

五、策略創新:係指組織在管理目標上,創造出達成目標所需要之資源。

湯玲郎、蔡瑋真、王盈超 (2009)則將創新分成兩種類型:

一、技術創新:係指服務、產品、設備及製程上之創新。

二、管理創新:係指組織於規劃、用人、領導及管理流程方面之創新。

綜合以上所述,關於組織創新的衡量標準,由於各學者所採用之觀點不同,

但仍可發現創新領域的研究大部分鎖定於產品創新、技術創新、製程創新、服務 創新及管理創新的構面上;然而,組織創新不僅僅只有技術層面之探討,更有許 多管理層面之研究,且涉及人與人之間及其他資源間複雜的協調型態,必須透過 組織的協調與整合資源來完成(黃佑安,1997);且現今房屋仲介業在面對產業結構 改變所帶來的挑戰,若僅以單一、二個層面之創新來因應市場競爭激烈的環境,

是無法使組織在競爭的洪流中脫穎而出與生存;因此,本研究將融合採用(Betz, 1987; Subramanian & Nilakanta, 1996)提出的「服務創新」、「管理創新」及「技術創 新」三個指標來衡量組織創新之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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