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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魏晉南北朝「自然」概念相關論題之形成與討論

第四節 結語

本章集中從「佛道論辯」、「儒釋道交涉」與「佛教內部思想發展」三個背景 脈絡下,討論「自然」範疇所開展出的相關論題-「自然與因緣」、「自然與因果」

與「自然與道性」。首先,由佛道辯論下所帶出的「自然」與「因緣」之爭,佛教 針對道教「自然」說的批評,主要有道教之「道氣」說及相關自然說修道工夫的 限制,認為道教以「氣」為本的「道」並非恆常不定的,取其生滅狀態之本質是 為「有待」,同時指出道家、道教之「道」仍處「有」的階段,並非真正超越有無 的至道,帶出「有無」、「體用」的論題。通過佛教對於本源「道氣」為「有」的 質疑,激發道教徒重新思索「道」本身的理路,不只為「氣」的概念詮釋,亦加 入「理體」和「重玄」的思想內涵,使道教的道體論更具完善。而由「道氣」說 所帶出的相關修道工夫也有「非人人能成仙」、「不能修至自然之神」、「修身境界」

的限制,道教此反省自身傳統的修道觀進而重新建構,其中如對「心性」修養的 關注、「道性」的提出回應眾生能成道的可能性,以及對於「技術性」道法方術

77 陳弱水:「《本際經》屬於南北朝末其以後興起的重玄學系統,重玄學深受佛教般若部經典以 及宗主大乘中觀派的三論宗影響,這個特色也清楚表現在《本際經》的道性觀念。」詳參氏 著:《唐代文士與中國思想的轉型》(桂林:廣西師範大學出版社,2009 年),頁 144。

78 陳弱水:「以道性為空,是隋代唐初道書中的普遍說法,遠多於道性自然的觀念,可見當時有 一派道教人士,公開援引佛學,毫不避忌。大概撰成於隋唐之際的《大乘妙林經》,就認為道 性即是「空」的法性。該經下卷云:「一切眾生,性本清淨。無所有故,同虛空故,道性亦空……」

此經佛學色彩濃厚。」詳見氏著:《唐代文士與中國思想的轉型》,頁 145。

身體修持的顛覆,皆在《道教義樞》中能見其有別於傳統道教的思想轉變。

其次,由玄佛交涉下所帶出的「自然」與「因果」之辯,影響後來「道教」

對於傳統儒家、玄學、佛教思想的吸收,建構屬於道教自身的教義思想。佛教徒 運用道家「自然」概念來詮釋「因果」,以「因果業報」法則為「自然」之理、

「自然」之報,形成用「自然」指涉為「因果」的說法,進而產生「自然」與「因 果」概念間的相互格義和交涉。道教吸收佛教此「自然因果」之說法,帶出對「因 果」範疇的探討,主要揭示「因果業報」的觀念,說明善惡報應的關係及個人修 行、倫理等宗教內涵,於《道教義樞》中可見此思想之顯透。最後,考察中國佛 教內部思想的發展,「佛性」概念的提出無疑刺激了道教「道性」概念的產生,

並隨著佛教內部思想的轉變,也逐漸影響道教「道性」內涵的詮解轉變及發展,

於《義樞》中能見其融攝佛道思想的闡釋,透顯出其中豐富的哲學思維。

通過爬梳魏晉南北朝「自然」範疇所開展出的相關論題之形成與發展,可以 了解至隋唐的《道教義樞》為何是如此詮釋、呈顯這些概念思想,當中不僅吸收 玄學的自然說及對自然概念的運用,也試圖融合佛學思想,進而拓展出新的「自 然」詮釋視域及相關延伸概念之義理建構,豐富道家自然說思想。從中能看見「自 然」範疇所帶出的思想發展軌跡,不只是玄學「自然與名教」的討論,還有佛道 間與「自然」與「因緣」、「因果」的交涉,甚至是延伸出道教「道性自然」的論 題,以及對「道」、「氣」等範疇的討論,實為複雜且多元。基於這些主題討論的 脈絡下,筆者將分成「自然與因緣」、「自然與道性」、「自然與因果」三個面向的 章節,探究《道教義樞》中由「自然」概念所帶出的道論、人性論及修道論倫理 之思想內涵。

第三章

自然與因緣:《道教義樞》「自然」概念所蘊含的道論

中國思想史上「自然」與「因緣」的主題是因「佛道辯論」的背景下開展,

「道以自然為宗」,「自然」在道家思想中是作為「道」的性質、本質,常與「道」

結合,理解為以自然為運行法則之道,或是等同「道」的內涵,道教也從多角度 援引其義來發展其創世說、自然之神、自然之書(道經)、修丹練術等思想,所 以論述「自然」概念時,實會牽涉對「道」的範疇之討論,如其本體、本源、修 持工夫,當中皆含有自然思想,因此「自然」與整個道家道教的「道」論有著密 不可分的關係。在上一章魏晉南北朝時期的佛道辯論討論中,知道佛教徒對早期 道教自然說的批判,主要針對本源自然之道氣說及相關自然說修道工夫的反省,

特別是對「道」的本源、本體之思想討論,因為與佛教「因緣」說談整個諸法現 象世界的思維完全不同,一直受到佛教的質疑及批評,乃至隋唐時期延伸出「道 法自然」的論辯1-佛教徒對於「道」的根源性存在的質疑,究竟「道」與「自然」

是什麼關係?「道」是否為至極常住不變的存在?「道」是否不及「自然」?仍 為佛教因緣說下的「有待」之存在?等等關於「道」與「自然」的問題,這些種 種課題皆促使道教徒們針對道體、道相、自然等提出不同的詮釋和說法,並開展 對道教「道」之義理詮釋與建構。因此由「自然與因緣」論題所帶出對「道」之 本源、本體的討論脈絡下,本章主要聚焦在《道教義樞》中對於道的本體、本源 內容探討,當中實為牽涉「道體」、「自然」這兩個概念義理思想的討論,於是,

說明孟安排對「道體」、「自然」概念的詮釋為何?當中如何承接、轉化六朝道教 的義理思想?是本章主要論述的焦點。

其次,除了反省佛教對於早期道教的批判之外,道教徒們認為佛道二教的根

1 根據唐釋道宣在《集古今佛道論衡》卷丙敘述此「道法自然」之辯:

(慧乘)難曰:「老經自云:『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何意自違本宗,乃云 更無法於道者?若道是至極之法,遂更有法於道者,何意道法最大,不得更有大於道者?」

(李仲卿)答曰:「道只是自然,自然即是道。所以更無別法能法於道者。」難曰:「道法自 然,自然即是道。亦得自然還法道不?」答曰:「道法自然,自然不法道。」難曰:「道法自 然,自然不法道。亦可道法自然,自然不即道。」答曰:「道法自然,自然即是道。所以不相 法。」難曰:「道法自然,自然即是道。亦可地法於天,天即是地。然地法於天,天不即地;

故知道法自然,自然不即道。若自然即是道,天應即是地。」詳參《集古今佛道論衡》卷丙,

收入於《大正新修大藏經》第 52 冊(臺北:新文豐出版公司,1983 年),頁 381。

而同樣持相同批判態度的還有唐朝法琳《辯正論》也延續此論題說:「通人曰:『縱使有道,

不能自生,從自然出。道本自然,則道有所待,既因他有,即是無常。』故老子云:『人法地,

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王弼之言,天地王道,並不相違,故稱法也。自然無稱,窮 極之辭。道是智慧靈知之號。用智不及無智,有形不及無形。道是有義,不及自然之無義也。」

本之理其實是相同的,例如:顧歡認為「佛則道也;道則佛也」、「欲明諸教雖多,

同歸一理;一理雖少,能總諸教」,這個「理」即為「道」,道是作為宇宙萬物之 最高至理,能夠涵蓋所有萬物學說,佛教之學說當然也包囊在此「道」中,因此 道教開始吸收佛教「因緣」說思想完善其自身的道論,對於道之本體、道有不同 的詮釋及體悟,這樣的思想軌跡也表現在《道教義樞》的道論中,而當中如何開 展?及與佛教義理的異同處為何?也是本章欲梳理的問題。

針對《道教義樞》中的道論研究,本章首先論述孟安排在《義樞》中對「道 體」、「道相」的詮釋,主要探究孟安排如何詮釋「道體」?用什麼方式說明此「道」?

如何承續六朝高道們詮釋「道體」的思想,如何加以統整並完整道教「道論」之 開展,是此節的論述重心。接次論述與「道」的本體論相關聯的「自然」概念之 詮釋,因為在思想方法上,道教吸收佛教中觀學說的思辨方法發展「重玄思維」, 深深影響南北朝至隋唐時期道教義理的建構方法,由於重玄思維的建立部分淵源 於佛教中觀學說對般若「空」之詮釋,許多學者認為南北朝至隋唐初的道教義理 仍在初步建構的階段,在理解此時期的道教教義,包括對《道教義樞》義理思想 的解讀時,多認為是直接援用佛教思想來解釋道教義理,或實為闡述佛教「因緣」、

「空」等教義概念,例如部分學者認為《道教義樞》中對於「自然」的詮釋,實 為闡釋「因緣」、「空」的思想,佛教色彩較重。不可否認的是,此時期的道教教 義方法深受佛教思想影響,吸收了相關的佛教中觀學說教義概念,是為道教「自 然」說及佛教「因緣」說交涉辯證的時代議題,但「重玄」與「中觀」終究屬於 兩種不同的思維體系,兩者對於本體的觀念有所不同,因此形成道教「重玄」思 想雖接近般若「空」,但還是保有對「道本」的掌握,與佛教「無本」的思想不 同。因此本節在論述《道教義樞》中「自然」教義思想時,也將更進一步梳理當 中與佛教思想的差異,說明其在吸收佛教「因緣」說義理之餘,仍以「道教」思 想為本位思考。

透過「自然與因緣」論題所帶出的相關問題,主要牽涉到對「道」、「自然」

這兩個概念詮釋的思想討論,因此本章就此「自然」論題所觸碰到的問題,探析 孟安排在《道教義樞》中,是如何扣著前代延續的問題去詮釋「道」、「自然」的 思想,從中展現其所蘊含的道論。

最後,本文將佛教「因緣」與「因果」做分述討論,2但其實佛教的因緣說(緣

2 自甄鸞言「佛以因緣為宗」,「因緣」便成為表示佛教主要的核心教義概念,但此「因緣」的說 法並非只限於一切諸法生起或形成的「原因」和「條件」來論述,其揭示的是為整體佛教緣 起法的根本教理思想,諸法依「因緣」生滅的緣起說(當中亦包含對因、緣、果的關係討論),

2 自甄鸞言「佛以因緣為宗」,「因緣」便成為表示佛教主要的核心教義概念,但此「因緣」的說 法並非只限於一切諸法生起或形成的「原因」和「條件」來論述,其揭示的是為整體佛教緣 起法的根本教理思想,諸法依「因緣」生滅的緣起說(當中亦包含對因、緣、果的關係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