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第六章 結論與建議

第一節 結論

揆本研究之目的有三,包括:1.探討智慧資本對營建產業經營績效之影響 2.建構 一套適合國內營建產業的智慧資本評價架構 3.以現行財務報表為基礎前提下,分析適 合營建產業智慧資本(無形資產)評價衡量方法。由於營建產業並未曾以智慧資本觀點 探討經營績效議題,且未有實證數據佐證,遂以智慧資本之評價及價值評估因子於其 他產業之實證結果為基礎,假設智慧資本對於營建企業經營績效存有影響及營建產業 可透過價值評估因子(績效指標)衡量智慧資本對於經營績效之影響,經實證結果,藉 由 MV/BV 及 Tobin’s Q,驗證之營建企業皆存有智慧資本價值,亦驗證智慧資本對 於企業經營績效存有影響之假設,適用於營建產業。另藉由共整合檢定可得智慧資本 價值變數,與九大關鍵成功因素之營運績效變數間皆存有共整合的關係,另從 ECM 模型之中,藉由代表變數間長期均衡關係的誤差修正項係數皆呈現顯著,代表價值衡 量變數,與九大關鍵成功因素的營運績效變數之間皆具有長期性的因果關係;亦可驗 證營建產業亦可透過績效指標衡量智慧資本對於經營績效之影響。

藉由本研究之實證結果,探討並且比較台灣的營建產業中,各個分類產業企業間 之異同。得到了以下結論:

一、探討智慧資本對營建產業經營績效之影響

傳統上營建產業被歸屬於資本與勞力密集的產業,然實證結果,從該四家企業的

司均屬智慧資本定義之企業,營建產業具有智慧資本價值。此一結果,可直接證明臺 灣地區營建產業已非傳統觀念中僅為資本密集及技術密集之產業,而轉型為智慧資本 導向之知識型產業,即智慧資本對營建產業經營績效具有影響。

而由誤差修正模型的估計結果顯示,本文之四家個案企業,以每一個自變數最多 落遲二期(二年)的落後項變數納入誤差修正模型中,實證結果顯示所有自變數落後第 二期的變數之係數皆為不顯著。此一結果顯示出在此四家企業中,各個營運績效變數 對智慧資本價值的影響性皆不會超過二年。申言之,企業為追求永續經營及股東價值 最大化的經營目標下,應長期持續重視智慧資本的投入。另將本研究探討智慧資本對 營建產業績效之影響與朱博湧(2010)等人針對電子零組件產業和電腦及週邊產業研 究結果進行比較,有以下發現:

1. 台灣營建產業之智慧資本價值之主要重要關鍵因素為「獲利能力(股東權益報酬 率)」、「償債能力(流動比率)」和「公司資產(固定資產週轉率)」、營收成長(營 收成長率)以及資源配適度(平均每人配適度)等價值評估因子的影響。此一結果與 朱博湧(2010)等人研究結果頗為不同有。朱博湧(2010)等人發現電子零組件產業強 調員「工生產力(平均每人營收)」及「成本支出(管銷費用對營業收入淨額之比例)」,

而電腦及週邊產業則強調「營收成長(營收成長率)」及「成本支出(管銷費用對營 業收入淨額之比例)」。惟就結構資本觀點來看,不論電子零組件產業還是電腦及 週邊產業均重視「成本支出(管銷費用對營業收入淨額之比例)」;即電子產業重視 管銷費用對營業收入之影響,而營建產業則重視「公司資產(固定資產週轉率)」,

偏向資源時程配置上之管理,此驗證智慧資本價值之主要重要關鍵因素會因產業 特性而有差異。

2. 營建產業均重視償債能力(流動比率),此一價值評估因子為財務指標,因流動資金 比率於財務上係用以衡量公司的短期償債能力,用以衡量公司變賣或套現資產成 為現金,去償還短期債務的能力。而信義房屋、中鼎工程及達欣工程均重視公司 資產(固定資產週轉率) ,而固定資產週轉率於財務上係表示單位價值的固定資產,

可以產生多少的營業效能,凸顯營建產業重視資產創造價值的速率。此兩項價值 評估因子可解讀為:台灣營建產業非常重視資金需求;亦驗證營建產業為資金密 集之產業。此外,企業經營之目的:追求「股東價值最大化」之目標,亦可從營建

產業重視獲利能力(股東權益報酬率),得到驗證。值得一提的是,信義房屋、太平 洋建設、中鼎工程相對重視營收成長率,此與達欣工程有別。

3. 本文之四家企業中,代表工程承攬業的中鼎工程公司,有一點顯著地異於另外的 三家企業,即顯著影響其智慧資本附加價值係數(VAICTM)的因素包含研發費用對 總資產之比例 (研發費用比)。此一情形未見於其他三家營建企業,且在其他評價 方法亦未獲得類似之結果。本研究推測應是由於中鼎工程公司屬工程承攬產業,

在建築技術或是營造工法上的創新,對於其之營業項目以及在其營業活動上的影 響皆頗為巨大,故其之研發費用比例對於其智慧資本的價值具有顯著的影響性,

此亦顯示工程承攬業與其他次產業之差異。

由實證結果可知台灣營建產業的智慧資本之價值,主要是受該企業的獲利能力、

償債能力、資產狀態、營運狀態以及企業資源配適度等幾個因素的影響,而這些因素 都是衡量某一家企業經營狀態與績效的主要指標,這表示企業的價值是可以由企業的 經營狀況來確實反映的,只要企業的經營績效良好,營運狀態佳,其資產價值,包含 智慧資本的價值就能有效地提升,進而能為企業本身獲取更大的價值。

二、建構一套適合國內營建產業的智慧資本評價架構

智慧資本近來已成為經濟成長的關鍵要素,對企業績效具攸關性,特別是知識型 產業更應重視智慧資本的投資與管理。以往在營建產業領域中甚少討論智慧資本議題,

更無以智慧資本評價觀點進行評價及探討其價值評估因子。本研究藉由單根檢定,確 認本文所採用的台灣營建產業的所有變數(包含智慧資本價值變數:市值與帳面價值 比、Tobin’sQ 值與智慧資本附加價值係數),以及九大因素的代理變數(包括股東權益 報酬率、平均每人營收、管銷費用比例、研發費用比例、流動比率、固定資產週轉率、

營收成長率、平均每人配備率以及平均每人管銷費用等)之變數符合恆定性。其次,

藉由共整合檢定,則近一步確認變數間,皆存在有長期均衡穩定的共整合的關係。此 結果表示台灣營建產業智慧資本價值,與經營績效之指標之間存在有一長期性均衡的 穩定關係;可據以建構營建產業智慧資本評估模式(CICEM),作為評估營建業智慧資 本之量化模式。

三、以現行財務報表為基礎前提下,分析適合營建產業智慧資

就分析適合營建產業智慧資本評價衡量方法來看,有以下發現:

1. 就 MV/BV 及 Tobin’s Q 值來看,因其評估判斷標準為效果,其值大於 1 即認為該 企業具有智慧資本價值,本研究之實證結果與朱博湧等(2010)對於電子零組件產業 和電腦及週邊產業之研究相較,其 MV/BV 平均值為 2.4075、2.34;Tobin’s Q 平 均值為 1.365、1.1975;VAICTM平均值為 9.42125、8.795,依據表 22 至 25,所得 信義房屋、中鼎工程、達欣工程及太平洋建設之 MV/BV 平均值為 2.8119;Tobin’s Q 平均值為 2.7537;VAICTM平均值為 4.23855。營建產業之平均值略高於電子零 組件產業和電腦及週邊產業。另就 VAICTM 值來看,因該方法係以資本效率創造 觀點進行評價,其評估判斷標準為效率,其值越高顯示經營效率越好,而依其平 均效率值為營建產業 2 倍以上,顯現營建產業在智慧資本效率創造部分,相較電 子零組件產業和電腦及週邊產業仍有大幅提升空間。另從 VAICTM 數據來看,因 該評價方法係以資本效率創造觀點進行評價,其值越高顯示經營效率越好,而依 其平均效率值為營建產業 2 倍以上,顯現營建產業在智慧資本效率創造部分,尚 有大幅提升空間。營建產業可從資本、人力資本及結構資本投入效率方面提升,

以增加產(企)競爭力。

2. 在市場資本化法(MV/BV、Tobin’s Q)下,其重要之三個影響因素為「獲利能力(股 東權益報酬率)」、「償債能力(流動比率)」及「公司資產(固定資產週轉率)」;資 產報酬法下(VAICTM),則是「資源配適度(平均每人配備率)」;同一產(企)業經由 不同評價法驗證,所得之影響智慧資本的價值評估因子將有所不同。如以兩種以 上評價方法均認定為價值評估因子作一歸納並將其定義為共同顯著因子。在市場 資本化下的智慧資本評價法,由於是靠市場價值來推估企業的智慧資本價值,所 以「獲利能力」便是智慧資本價值最主要的的組成因素,因為市場面判斷企業是 否具有智慧資本存在,必先觀察其是否具獲利能力。其亦與企業存在價值目的:追 求「股東價值最大化」之目的相符。而以個案公司實證結果進而推估仲介經建、

工程承攬業及營造產業,其經營係依靠低廉成本、財務資金調控、優異流程、良 好制度與供應鏈關係,在競爭中仍能獲取利潤,持續成長。因此,「獲利能力」、

「償債能力」及「公司資產」才是驅動仲介經建、工程承攬業及營造產業智慧資 本價值的最重要因素。另在資產報酬法下,「資源配適度」則是組成智慧資本價 值最主要因素,乃因 VAICTM 法係衡量企業運用資源創造附加價值的效率。故對

於仲介經建、工程承攬及營造業,智慧資本價值主要來源為「資源配適度」。「資 源配適度」代表公司是否有完善的內部流程、良好的企業文化、組織結構的效率 及優良的人才等等,其評估重點即為創造價值的效率,能使人力資源最有效率的 運用,就可提升企業有形與智慧資本價值。

最後,本研究針對營建實務界,包括了企業經營者、投資者以及政府相關部門提 出數項綜合性的建議如下:

1. 對營建產業企業經營者的建議:由於智慧資本攸關企業的無形資產價值,因此,企 業經營者應建構出能配合所處分類產業 (仲介經建、工程承攬、營造以及建設業),

以及其市場特性的智慧資本系統模型,以持續監控改善,並應持續投入資源提升 企業智慧資本系統之價值。

2. 對投資者的建議:評估企業的指標應該由以有形資產為主體的評價模式,轉變為能 表現出智慧資本(無形資產) 的新型評價模式,本研究所提供的 「輸入—流程—輸 出 (Input-Process-Output)」 智慧資本評價模型 (簡稱 CICEM 模式) 可做為一個參 考架構。其次,企業在智慧資本的管理能力,對於智慧資本投入對智慧資本產出 的影響有調節作用,因此投資者在評估企業的投資價值時,除衡量該企業智慧資 本產出的價值之外,有關該企業業者之智慧資本管理能力變項亦應做為是重要的 評估標的之一。

3. 對政府之營建產業相關管理單位的建議:智慧資本之投入需有長期持續投資,但由 於公共工程向為台灣營建產業主要業務來源,然常見之最低決標方式,除限制營 建產業發展外;更連帶影響其對智慧資本之投入程度相較其他產業低,為了提升 台灣營建產業的的競爭力,本研究認為政府營建產業管理單位應調整營建產業經 營環境及競爭模式,透過彙整企業的智慧資本能力之評價,以掌握營建產業的核 心價值,並應發展一套具前瞻性的衡量指標,藉以扶植該產業之中具有潛力之企 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