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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結論與建議

第一節 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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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結論與建議

本研究旨在探討桃園縣國民中學教師學術樂觀與組織公民行為現況,同時瞭解不同 背景變項教師的學術樂觀與組織公民行為之差異情形及其關係,並作出結論,提出建議,

以供教育主管機關、國民中學校長或學校行政及未來研究參考。。

第一節 結論

依據研究目的、問題,與研究結果分析討論的結果,針對桃園縣國民中學教師學術 樂觀與組織公民行為之關係,分別就現況、差異情形、所得之結論說明如下:

壹、桃園縣國民中教師學術樂觀、組織公民行為現況良好。

本研究顯示桃園縣國民中學教師知覺學術樂觀屬於中高程度,可見目前教師具有樂 觀正向之知覺行為。在層面現況分析,以知覺「教師效能」層面得分較最高,由此可知教 師多具備良好的自我能力知覺與信念。

其次,教師知覺組織公民行為及各項層面均屬於高程度,可知桃園縣國中教師積極 正向的態度,且致力實踐教育目標。在各層面現況分析上,以「利他人之組織公民行為」

最佳,由此可知,教師多能展現自己在各方面的知識及技能幫助同仁。

整體而言,桃園縣國民中學教師能展現積極正向的信念與態度,且面對瞬息萬變的 教育環境適應良好,不僅能秉持教育專業對學術的重視之外,樂於主動付出及協助他人,

顯示教師價值觀念呈現開放及重視合作的溝通想法,有助於未來持續推展創新教學活動 與教育品質的提升。

貳、男性教師在學術樂觀、組織公民行為程度上皆高於女性教師。

本研究顯示不同性別在知覺教師學術樂觀與組織公民行為程度上皆達顯著差異,經 事後比較是男性高於女性。在「教師學術樂觀」層面下分析得知,男性在「教師信任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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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家長」、「教師信任同儕」與「教師信任領導者」三層面高於女性,「學術強調」與「教 師效能」層面上則無差異。

在「組織公民行為」層面下分析得知,男性教師在「利組織之組織公民行為」與「利 他人之組織公民行為」兩層面高於女性教師,在「對工作之投入與奉獻」上則無差異。

整體而言,男性教師在知覺教師學術樂觀、組織公民行為程度皆高於女性教師。探 究其原因,男性教師在家庭、學校裡能獲得較多的支持與肯定,當教師自我效能良好其 心理狀態較為正向,容易展現自動自發、利他助人、關心校務的行為。

參、兼任行政職務之主任在教師學術樂觀、組織公民行為程度上皆高於其 他教師。

本研究結果顯示不同職務之教師在知覺教師學術樂觀、組織公民行為程度上達顯著 水準,經事後比較發現主任皆高於其他教師。在「教師學術樂觀」層面下分析得知,不同 職務在知覺「教師信任領導者」與「教師效能」層面都是導師得分最低,且主任皆高於導 師;在「學術強調」、「教師信任學生與家長」、「教師信任同儕」等層面則無顯著差異。

在「組織公民行為」層面下分析得知,不同職務在知覺「利組織之組織公民行為」、「利 他人之組織公民行為」、「對工作投入與奉獻」三層面有顯著差異,經事後比較皆以主任 的得分較高。

整體而言,主任在知覺教師學術樂觀、組織公民行為程度皆高於其他教師。探究其 原因,主任兼行政職務的關係,對各項校務考量有一定的高度與廣度,對於學術追求與 人際互動亦有較為妥切的思維面向,故與教師兼組長、專任教師、教師兼導師有許多差 異。

肆、教師在年齡、學歷、服務年資、學校規模及學校地區等變項,其教師 學術樂觀未達顯著差異。

本研究結果顯示教師在年齡、學歷、服務年資、學校規模及地區等變項,知覺「教 師學術樂觀」程度皆未達顯著差異。此外,本研究發現不同學校規模的教師在知覺「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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師信任領導者」層面有顯著差異,經事後比較發現,25-48 班學校高於 13-24 班學校。

根據研究者自身經驗(任職過偏遠、小型、中型、大型學校)判斷,規模越龐大的學校,

校長較少有機會和教師互動,小型規模學校,則因學校腹地小、師生人數少,校長與教 師互動機會較為頻繁,甚至能熟記全校教職同仁的名字。因此,此層面亦涉及各校校長 的領導風格,會影響教師在填答上的認知差距。

整體而言,教師年齡、學歷、服務年資、學校規模、學校地區等變項,其教師學術 樂觀沒有差異。探究原因,桃園縣即將於2014 年底升格為直轄市,為打造優質的教育 環境,近幾年發展快速,重視教師的教學專業發展、教學品質之精進。全面審視教師在 專業知識、教學能力、教育熱忱大致齊平有一定的水準,加上少子化趨勢和教師評鑑機 制逐漸明朗,普遍性教師皆能自我要求,故不同年齡、不同學歷、不同服務年資、不同 學校規模及不同地區在教師學術樂觀知覺上為沒有差異。

伍、教師在年齡、學歷及學校地區等變項是影響組織公民行為的重要背景 變項。

本研究結果顯示「年齡51 歲以上」、「碩士學歷」及「一般地區」之教師,知覺組織公 民行為程度較高,茲分述如下:

一、教師不同年齡在知覺組織公民行為程度具有顯著差異,經事後比較,51 歲以上組別 知覺組織公民行為程度高於31-40 歲組別。另外,在組織公民行為層面下分析得知,

不同年齡之教師知覺「利他人之組織公民行為」、「對工作投入與奉獻」層面有達顯 著差異,經事後比較,均為51 歲以上組別知覺程度較高,在「利組織之組織公民 行為」層面則無差異。

二、教師不同學歷在知覺組織公民行為程度上有顯著差異,經事後比較,碩士級教師在 知覺組織公民行為程度高於學士級教師。另外,在組織公民行為層面下分析得知,

教師不同學歷在「利他人之組織公民行為」與「對工作投入與奉獻」層面有顯著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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異,經事後比較,碩士級教師在知覺程度皆高於學士。在「利組織之組織公民行為」

層面則無顯著差異。

三、教師在不同地區上知覺組織公民行為程度具有顯著差異,經事後比較,一般地區知 覺組織公民行為程度高於偏遠地區。另外,在組織公民行為層面下分析得知,不同 地區在「利他人之組織公民行為」、「對工作之投入與奉獻」兩層面有達顯著差異,

經事後比較,皆為一般地區知覺程度高於偏遠地區。

整體而言,在年齡51 歲以上組別、碩士學歷及一般地區之教師,知覺組織公民行 為程度較高。探究原因,年齡較長之教師,其教學與生活經驗豐富,在面對及處理學校 事務常扮演溝通協調的角色,游刃有餘便能主動協助同事、協助學生解決各項問題;擁 有碩士學歷之教師,對自己較有自信,在工作和生活上較能展現熱情動力,與同事們多 有聯結並能維繫良好情誼相處和諧;位處市區的學校擁有豐沛的教育資源,教師所投入 的時間與精力易獲得成就感及滿足感,在工作與生活越是喜樂越能體認到團體功能和個 人生活密切的關係,相對會對學校的事務進一步關心和參與。

陸、教師在服務年資、學校規模等變項對教師組織公民行為未達顯著差異。

本研究結果顯示教師在服務年資、學校規模等變項,知覺「組織公民行為」程度上沒 有差異。另外,教師服務年資在組織公民行為構面下,知覺「利他人之公民行為」層面 上有顯著差異,經事後比較,21 年以上組別知覺程度高於 10 年以下組別;在利組織之 組織公民行為、對工作之投入與奉獻兩層面則無差異。根據研究者自身經驗,資深教師 不論在教學、班級經營、人際互動上都比任教10 年以下年輕教師來得有經驗,故較能 主動關心校務、協助其他同事和學生。其次,不同規模學校教師在組織公民行為知覺程 度上均未有差異;「利組織之公民行為」與「對工作投入與奉獻」在不同服務年資上無 差異。

整體而言,服務年資、學校規模在「組織公民行為」上未有差異。探究原因是,本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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究結果顯示桃園縣國民中學教師具有高程度的組織公民行為,由此可知教師皆能扮演好 自己角色,不會因不同服務年資、不同學校規模而影響教師組織公民行為。

柒、教師學術樂觀對組織公民行為具有顯著且正向的影響。

本研究以結構方程模式檢視教師學術樂觀與組織公民行為潛在變項之間線性關係,

研究結果顯示,在整體適配度各項檢定指標、內在結構適配度檢定、誤差修正指標檢定,

幾乎符合規範標準,顯示模式與資料結構契合度頗佳。由此可知,教師學術樂觀變項對 組織公民行為變項具有正向且顯著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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