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結論與建議
第一節 結論
壹、策略性企業社會責任之浮現
由於企業社會責任的倡議,正在快速主流化。隨著全球化的逐步開展,非政 府組織、法人投資機構,以及消費大眾,對企業營運所可能造成的社會、環境衝 擊和影響,日益敏感。以提升企業非財務績效、與利害關係者分享社會增值為目 標的 CSR管理技術,在可見的將來,不但會是企業經營必須克服的挑戰,更將是 企業藉以建立責任競爭力 (responsible competitiveness)的重要憑藉;而社 會責任報告的編製與發佈,正是企業在邁向新競爭優勢的路途上,進行能力建構 的基礎工程之一。
但企業國內企業普遍將焦點放在追求獲利與照顧員工的責任上,但顯然還未 臻主動關懷社區、協同承擔社會責任之國際社會的認知。許多企業和學者一直還 引用自由經濟學大師 Friedman的說法認為,讓企業體營運正常、獲利賺錢,就 是對股東和社會大眾盡到社會責任了(Friedman,1970)。 所以許多學者認為,
台灣企業對社會責任的認知,仍局限在組織內部的股東和員工,對組織外部的企 業社會責任,還有待加強(林宜諄,2005)。
但經由受訪個案得知,企業社會責任對於企業而言,是很重視的。其基金會 其成立,也大都因為企業社會責任進而成立基金會 ,其興起之背景,不論先是以 經濟或社會為目的,其成立大都是帶著企業社會責任之理念而來,因此也可以從 促進者之理念,來瞭解所謂的企業社會責任,對他們而言,扮演著什麼樣的角色?
而在訪談過程中,似乎也發現,其基金會之主管對於企業社會責任有著不同的見 解,由於有不同之理念,進而影響其基金會之運作 。
「我個人認知哦,我覺得企業它在社會中,它對這個社會的責任 ,比如從字面上 來翻譯,就 E來講,我們其實是看見這個社會所不足的地方 。然後站在企業的角度,
就企業回饋社會的角度去回饋它 。」(E3)
「就我的認知而言,政府部門以照顧多數民眾為原則,其能力未及之處必須仰賴企業 (或企業設立的 NPO)以及 NGO協助,NPO與 NGO在公民社會的發展中扮演著日益重要 的角色,愈來愈多的社會功能和服務必須仰賴 NPO及 NGO提供。因此,企業無論是在 資助弱勢團體、平衡城鄉文化的落差、引領社會風潮的改變與推動大眾的公共參與 ,都 具有舉足輕重的影響力。」(A14)
「以我自己的瞭解,當然一個企業跟一個非營利組織最大的不同就是在於企業是要營 利的,所以企業對股東負責任,其實也是它的社會責任之一。企業也要對員工負責任,
怎麼樣提供員工一個好的工作環境 ,同時讓員工能夠成長的環境。因此企業裡頭,假如 說企業的願景跟員工的願景與方向,都有比較一致性的話,其實它也算是實踐了企業的 企業社會責任之一。」(D8)
因此可以窺探出,其企業社會責任在社會上佔有舉足輕重之地位,沒有人不 認識這個概念,但因這是後來新興之名詞,因此有些基金會的成立,一開始並不 是為了提升企業形象,執行企業社會責任而來,有些基金會其成立原因僅止於想 做企業慈善,或是純粹只想做公益,又或者是為了紀念長者而設立,而基金會也 本著回饋社會之心而持續在社會上不斷付出,因此研究者發現,在受訪個案中,
他們就只是秉持著回饋之理念而運作著,對於企業社會責任之光環,有些人認為
應將其重要核心理念確實落實於社會上,那才是根本之道,而不是只會紙上談兵 而已。
貳、策略性企業社會責任之運作模式
有關策略性企業社會責任之運作模式,可分為操作型及贊助型,在台灣可從 企業型基金會之運作模式窺知 ㄧ二。依據喜馬拉雅研究發展基金會(2005)台灣 300家主要基金會名錄之調查,就基金會的業務運作型態,可分為活動執行及基 金捐助,即所謂「操作型基金會」及「贊助型基金會」。
因此在受訪的個案中發現 ,現今的企業型基金會,不再以單一的運作模式為 主,因應社會之需要以及考量本身基金會之經費及人力 ,會給予適切的協助。但 在訪談的過程中,亦能得知其基金會所採取之運作模式之原因,而在選取操作與 贊助型之間,其基金會都能考量本身之優劣,擷取最適合本身組織的方式來給予 捐贈或是直接運作。
而在運作模式上,CSR則可分為回應式及策略式,而大多的企業型基金會初 期皆以回應式的方式呈現,而有些則因為企業對於 CSR之認同及加重,為提升企 業的形象,會利用行銷或媒體等傳媒方式,進而運用基金會之作為來提升其母企 業之企業形象,有鑑於這樣模式對於企業有相當的助益,因此大多的企業型基金 會之運作模式紛紛將原本回應式之運作趨向於策略式之運作 ,而在受訪個案中,
筆者發現 E教育基金會、C教育基金會、A教育發展基金會、F事業群慈善基金 會等,都為此種運作模式。
而另二者企業型基金會,如 B基金會、D文教基金會,其基金會之成立,皆 是和企業獨立出來,此二者皆為獨立運作的個體,而其背後所支持的企業,也秉 持者默默行善之理念,並不以提升企業社會形象為主要目的,因此兩者之運作模
式便維持回應式的運作模式 。
在受訪的個案中,可以發現大多數的企業型基金會 之成立,都是因為企業認 同企業社會責任概念,進而成立基金會,如 E教育基金會、C教育基金會、而多 數的企業也將運行 CSR之責任,將它放在企業的基金會上運行,因此 CSR也是企 業型基金會紛紛轉換其運作模式之重要原因 。
因此在訪談過程中也發現了企業社會責任對於企業型基金會運作的影響,企 業社會責任的發生,我們可以說是對社會要求的回應,當這些社會中存在著許多 問題而使得社會大眾對於企業提出批評的同時,也促使企業去思考如何改善,進 而達成一更好的社會型態。對於企業來說,社會責任已不再是行有餘力的話題 , 而將是提升競爭力的重要一個 影響因素。
參、策略性企業社會責任之影響
企業社會責任,對於各個組織而言大都還是佔據相當地位的重要性 ,因為從 各企業型基金會的成立背景看來,大多數的基金會成立,亦是在企業社會責任之 觀念下成立,因為他們認為企業社會責任是一個企業所必須擁有的觀念 ,而在企 業社會任觀念日益重視之下,各基金會亦能藉由企業捐助及贊助,運用更多的資 源,去從事對社會上有意義之事,也因此,使許多基金會能運作其有限能力,在 不同領域,給予關注與協助,讓社會上,不管族群,不管年齡,不管身份,在各 方面都有得到有效的協助,使人民或組織都能因為得到所需,而對自己的生活或 是組織的運作能有更進一步的發展 ,因此企業社會責任之影響不容小覷 。
而從受訪個案中的得知,每個基金會都在扮演者舉足輕重之角色 ,其運用 基金會豐厚的資源,補足人們的需求,而且在訪談中也打破一般對基金會的刻
板印象,在時代的運轉之下,基金會不再只是扮演著默默付出或是只是贊助者 之角色,大多會運用行銷之手法讓所進行的計畫及活動 ,能讓更多人參與,藉 此亦能在無形中提升其企業之形象 ,利用慈善關懷社會、回饋社會,而能因此 塑造良好形象,提升競爭力,亦能藉由活動增加員工之向心力 ,也對於投資者 更能強化對企業知信任,並能打響其品牌,無非是最好的宣傳手腕,因此傳統 性的回應式企業社會責任,已漸漸趨向策略性企業社會責任,因企業懂得結合 企業與基金會更能善用母體企業之資源以提供基金會之活動 ,雖說為善不欲人 知,但如果企業都能有回饋社會之心 ,能藉由策略性之慈善進而快速增加其企 業之優勢與形象,這樣便能達成雙贏之局面,也應該也是近年來回應式慢慢轉 變為策略式之重要因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