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結論與建議
第一節 結論
第一節 結論
此節分為三方面:一、聽力損失幼兒之語言環境;二、聽力損失 幼兒之語言能力;三、聽力損失幼兒之語言環境和語言能力之關係。
壹、聽力損失幼兒之語言環境
1. 聽覺環境(AE)分為: 有意義話語、遠距及重疊話語、電視和電 子音、噪音和靜默等五方面。整體而言,聽損幼兒一天的聽覺環境 中,以靜默所佔比例最高,其次依序為:遠距及重疊話語、有意義 話語、電視和電子音、噪音。由於兩歲及三歲的聽損幼兒,一天當 中除了晚上睡眠外,尚需要其他休息時間,因此靜默環境所佔的時 間比例最高。
2. 聽覺環境(AE)的差異性方面,每個項目的差異頗大。可見,不同 聽損幼兒家庭的聽覺環境差異性大。
3. 不同家庭之聽損幼兒,一天所接觸到的成人說話字數差別非常大,
此種差異頗大之結果,與國外研究發現相同。同樣的情況,也出現 在聽損幼兒生活中的對話輪替數量。
4. 聽損幼兒家庭高頻率的互動活動是親子共讀、聽語教學互動及玩玩 具,與家庭中一般的對話活動相較起來,這些活動的對話輪替數量 比較高。
5. 聽損幼兒詞彙環境方面,不同聽損幼兒家庭,在相異詞彙數
(NDW)、總詞彙數(NTW)和詞彙多樣性(Vocabulary Diversity)
差異皆不小。
6. 分析幼兒背景變項與語言環境,發現未滿一個月確診幼兒,在「有 意義話語」和「成人說話字數(AWC)」方面,比 1 至 4 個月確診 的幼兒低。值得未來研究探查原因。
貳、 聽力損失幼兒之語言能力
本研究聽損幼兒之詞彙能力之百分等級作為代表。本研究對象年 齡為二歲及三歲,依年齡區分為二歲組幼兒及三歲組幼兒。進入療育 的聽損幼兒,二歲時的語言能力,平均之百分等級尚未達到 50,即未 達聽常幼兒之中位水平。原因可能為此時幼兒聽覺年齡較小,聽覺語 音刺激的時間較短,語言刺激量尚未足夠,然而,三歲之聽損幼兒,
語言能力百分等級卻超過 50,顯示其語言能力在排序方面,贏過一半 同年齡之幼兒,兩組幼兒語言能力之百分等級的平均值也超過 50,顯 示本研究聽損幼兒之語言能力已與聽常幼兒相近,此結果同於國外研 究結果。
參、聽力損失幼兒之語言環境和語言能力之關係
1. 聽覺環境(AE)中各細項皆未與聽損幼兒語言能力達統計之相關。
2. 成人說話字數(AWC)與聽損幼兒語言能力達到統計正相關。此結 果與國外使用 LENA 之研究結果不同,推測可能原因有二:一為研 究者向家長說明時,強調錄音日的選擇,若是不慎選擇不適宜的活 動日期,懇請家長協助擇日再錄一次。二,推測可能是語言差異所 造成,華語為一字一音節,或許因此較能突現兩者之關係。
3. 成人幼兒對話輪替數量(CTC)與聽損幼兒語言能力達到統計正相 關。此與國外研究結果相同。
4. 三歲幼兒之相異詞彙數雖未和幼兒語言能力達統計相關,但因人數 較少,可能因此導致統計效果不顯著;從實務觀點,相關係數達中 度正相關,值得未來研究持續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