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結論
元照倡戒淨相資,二教相融,集教、律、淨思想之大成,與他在出家前就諳熟《法華經》,
以熟記《法華經》而獲得出家資格,出家後又從神悟處謙學習天台教宗與律學等有著相當大 的關係。元照直到大病一場,陷入了死後的不安感,病癒之後他深深反省,有因緣閱覽天台
《淨土十疑論》,知道「初心菩薩,未得無生忍,要須常不離佛」,才歸心於淨土法門。元照 對於往生的意義與實際的淨業,以具縛凡夫作為直接對象的淨土教,及以他力易行之持名念 佛作為敬業的實踐行,認為天台把圓頓止觀作為《觀經》之念佛三昧,對於中下根機而言,
終究是高不可達的理觀。因此元照《觀經》的淨土教是持有以凡夫往生為目標,與天台止觀 的觀佛明確的劃清界線。所以元照認為的彌陀淨土既是唯心淨土,又是實有之淨土,觀心與 念佛同為定慧之學,與持戒一起構成佛教的實修法門。分以下幾點來做論述:
一、應根機利鈍成就觀佛
元照認為佛陀一代時教是為了:「使諸有凡庸,自悟己心,與十方如來法界含靈體性平等 無有差異。」447凡夫身的自悟己心與十方如來及法界含靈,體性平等,無有差異,具足無量 恆沙功德,包含一切世出世間法,微塵剎土、山河大地,悉皆己心中物。眾生就是佛、佛即 眾生,故佛、淨土皆非心外之法。但眾生因機緣、根性不同,為使眾生悟佛知見,入門的方 便,元照分為「自力」與「他力」二種教法:「或於此土,破惑證真,則運自力;或往地方,
開法悟道,須憑他力。」448元照說,這兩者雖相異,但都是佛陀以方便力、大悲願力示現在 這世間,為能令眾生趣入菩提道當發菩提心,使能發心起行直至入佛之知見,令悟自心洞達 諸法,作為共通目的的教法。
由此可知,元照的淨土教分為二層次:一為依佛的本願力,藉佛本願他力而乘願往生他 方淨土,對淨土往生說,由此觀佛成就淨業而感得往生作為直接目的;二為最究竟極致的唯 心淨土,以「自悟己心」,即使遠在西方十萬億佛土以外的阿彌陀佛與極樂世界,也不離眾生 當下一念心。對此土入道來說,觀心是最重要的,乃為達成斷惑證理的基本條件。
在《觀經》觀佛三昧之觀法,元照說以理而言,心和佛是無差別的,但作為觀法之形相,
是假託行者各自的實踐行,所以必須強分。對此判定觀法主要隨順行者的根機有所不同,娑
447《觀無量壽佛經義疏》,《大正藏》冊37,頁 279 中。
448《觀無量壽佛經義疏》,《大正藏》冊37,頁 279 中。
婆入道之根機目的是斷惑證理,觀心為至要;所觀陰妄一念心為境,體悟三諦圓融之理。淨 土往生之機,要期修因感果,觀佛最優。依照諸經所說,心與佛本無差別,但未得無生法忍 之具縛凡夫,仍然必須依憑阿彌陀佛與淨土之觀境。
元照的阿彌陀佛的佛身論,是依據天台基本的佛身觀,一體三身的佛身說。阿彌陀佛是 一體而具四身,阿彌陀佛的果德之身,是法身、報身也是應化身,化成法身、報身以及應化 身出現,以回應眾生的請求。元照以《淨土十疑論》之說為根據:「有漏凡夫隨分得見佛身塵 相,菩薩見微細相」,對於同一佛身,凡夫是見塵相,菩薩見微細相。因此,報身和應身的區 別,是由根機之利鈍而產生不同,不可一義的限定,被認為是贊同知禮之說。元照認為「佛 身之體量叵得,尚非言思所及,豈容擬議耶?」449本來佛身是超越凡夫的思慮分別,嚴正的 勸戒不是凡夫可以擬議的。
元照將淨土大致分為法性和應化土兩種,其中,將應化土分類成實報土、方便土、同居 土三種。但元照對佛土的判攝不同於善導,主要認為善導的彌陀淨土是高妙之報土,是全托 佛願他力。元照把彌陀淨土判攝為同居土有其理由:「釋迦現居穢土,非無淨土,彌陀示居淨 土,非無穢土。」450說明凡聖同居土只是阿彌陀佛所顯現的國土,應各類凡夫眾生的根機而 示現淨土,讓眾生從中安心修行。
二、淨土之修學合攝眾行
在慧遠《觀經疏》論述經文之「教我思惟」,表示三福是為散善;「教我正受」,表十六觀 是為定善。相對於此,善導認為:「思惟、正受但三昧之異名」,而提出反論,主張思惟、正 受都只是請觀,元照則全面的支持善導說。所以元照所說的行法應該是「三福行」→「思惟、
449《觀無量壽佛經義疏》,《大正藏》冊37,頁 282 中。
450《觀無量壽佛經義疏》,《大正藏》冊37,頁 282 下。
正受」→「十六觀」。元照認為修觀之人須先修福之後再出觀智,認為十六觀全部都是觀行,
須以三福行為基礎再修定、慧。此是基於修定力與善業互相資助之考量,觀行與福業不可偏 廢,二者兼備其重要性是不可忽視的。 而「三福」主要指的就是修學善法的內容概括,就元 照所說的「共凡夫業」的「報恩行」和以攝持身、口、意三業所行的十種善行為中心。其次 為「共二乘業」,元照所指為從初受三歸開始,或具足戒,不犯威儀,也是收攝我們身口意業,
有防非止惡的作用。最後一項為發大乘心的「大乘不共業」,行自利利他之行,為大乘之初行,
藉此為幫助十六觀之完成。
元照在《觀經》說明,願往生極樂淨土之眾生,應當要發「至誠心、深心、迴向發願心」。
三心 三聚淨戒 三德 三佛
至誠心 攝律儀戒 斷德 法身佛之因
深心 攝善法戒 智德 報身佛之因
迴向發願心 攝眾生戒 恩德 應身佛之因
元照以發菩提心作為修行的開端,就必須斷惡、修善、度眾生,並總攝大乘菩薩戒律之內涵,
又將三心配說佛果位具足之三種德相,以上三德配於法、報、應三身,同時智、斷二德具有 自利、自行、自覺之內涵,而恩德則具有利他、化他、覺他之內涵。以此將阿彌陀佛的因地 心和果地覺都含攝在其中,猶如感發得「彌陀」戒體,秉之於心,依體起行,斷惡、修善、
度眾生。
元照在〈為義天僧統開講要義〉中說修行淨土須具足信、願、行三法,其「行」是「種 種行」,451只要發深信淨土法門的「信」與願生淨土的「願」,一切的行業皆可成為往生行。
在《阿彌陀經義疏》中指出:「所謂布施持戒、立寺、造像、禮誦、坐禪、懺念、苦行一切 福業,若無正信迴向願求,皆為少善,非往生因。」452說明一切福業,須具備「正信、迴向、
451《芝園遺編》,《卍新纂續藏經》冊59,頁 645 上。
452《阿彌陀經義疏》,《大正藏》冊37,頁 361 下。
願求」三法之諸行即能往生。也就是說,不限於《阿彌陀經》所說的持名修行,對其他的行 業只要具足信、願、行皆有決定往生淨土的可能。往生淨土的「修種種行」,特別是對戒律有 鑽研的律僧元照,具足信、願、行三者,是包含持戒所有的往生行作為共同的因。
三、十念攝心的易行正因
元照在《阿彌陀經義疏》裡敘述:「今經專示持名之法,正是經宗,於今為要」,453如此 看來,元照的念佛在《觀經》說明的「觀想念佛」,與《阿彌陀經》所說「持名念佛」是可以 確認的,「觀想」或「持名」兩者都是可以得三昧的行業。元照又引華嚴長水子璿《首楞嚴經》
的解釋,認為娑婆世界耳根最利,阿彌陀佛的名號被作為音聲行教化。阿彌陀佛依其名號救 濟眾生,認為是以「耳聞」、「口誦」無邊聖德攬入識心,永為佛種,頓時除億劫生死重罪,
獲證無上菩提,因念佛有著滅罪之力,所以在稱佛名號的同時,憶(繫)念阿彌陀佛的無邊 功德,與其所成就的極樂世界之莊嚴,得知「持名念佛」是屬於多善根。
阿彌陀佛在因地發深重誓願,「用光明名號,攝化十方」,以佛名號來救度十方眾生。眾 生以「信心求念」來與阿彌陀佛的深重誓願相契相應,用盡一生的時間的念佛,或「下至十 聲一聲」,即是臨終之時的十聲或一聲稱佛名,以阿彌陀佛的願力,容易往生西方極樂世界。
而《觀經義疏》下品下生的具足十念得以往生,多是夙世有善根,臨命終時善根成熟遇善知 識教念佛,因臨命終的苦逼,念念猛利,所以念佛可以念念得滅八十億劫生死重罪。以臨命 終的十念與他一生所累積的罪惡比起來,亦可往生是不在量的多寡,而是此心之決斷力,心 的勇猛力大於念佛的量。元照是承著善導所說,將「十念」解釋成「十聲」。
元照「持名」的修行列了五個要點:一、心起厭欣,厭苦忻樂;二、身須向西,正立合 掌;三、克期日限,一日七日;四、繫心佛境,專一不亂;五、期死無退,決誓求脫,若此
453《阿彌陀經義疏》,《大正藏》冊37,頁 357 上。
稱名下至十念尚得往生,況一日七日乎?說明在念佛之前要先對世俗事物起厭患心,而極樂 世界是彌陀憐憫眾生無力脫離輪迴所建立的淨土,只要依於「信願往生」的發心,心念感受 阿彌陀佛的願力不思議,以及極樂世界的依正莊嚴,生起往生彌陀淨土的欣樂心而念佛。以 持名念佛以意念緣於佛號作為最初方便,凡夫粗重的妄想執著經過淡化後,禪定與般若的善 根逐漸透出,進而明白能念的心與所念的佛號,聲聲都是本覺的妙用,聲聲消融無明妄想。
此時淨土的「生」沒有實體性,是空所印證的「生」,不執著於生於淨土的「生」、願往生的 生即是無生,無生即是生。則此一念心體即性具性造彌陀功德、相好、光明、本願乃至主伴 依正一切極樂莊嚴妙相情無情等境界。因此所念之佛乃至其功德本願等,即全在此一念能念 之心中,自性彌陀願力之加持自在其中,唯心淨土依正莊嚴如在目前。如此行者,近可淨土 生而無生。所以,即使是「易行」的持名念佛,通達法空之行者,當下這一念能念之心體,
此時淨土的「生」沒有實體性,是空所印證的「生」,不執著於生於淨土的「生」、願往生的 生即是無生,無生即是生。則此一念心體即性具性造彌陀功德、相好、光明、本願乃至主伴 依正一切極樂莊嚴妙相情無情等境界。因此所念之佛乃至其功德本願等,即全在此一念能念 之心中,自性彌陀願力之加持自在其中,唯心淨土依正莊嚴如在目前。如此行者,近可淨土 生而無生。所以,即使是「易行」的持名念佛,通達法空之行者,當下這一念能念之心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