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從經濟安全的角度檢視能源安全
第一節 、 經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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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從經濟安全的角度檢視能源安全
第一節 經濟安全 一、經濟安全概述
當今世界,國際關係在國家安全中的地位明顯上升,軍事武力已經不能完全 確保國家在國際中地位及安全,在國際貿易、國際投資、金融自由化等因素的催 化下,各國經濟互相依賴的程度都有相當程度的上升,利益關係已超越過去爭奪 土地、資源使用軍事武力互相對抗的時代,各國開始權衡經濟安全、軍事安全及 政治安全之間的交互關係。
但是,突破了傳統的以軍事及政治安全為主的框架,與國家經濟安全的興起,
並不代表原本的軍事衝突與政治衝突已不復存在,在全球化的關係中國家間的軍 事、政治衝突並沒有消滅,只是國家間的利益爭奪漸趨複雜,在維持國家安全的 手段上,需要透過政治、軍事和經濟三種手段來維護國家利益,而經濟安全的重 要性不約而同地在各國總體戰略中明顯上升。
所謂國家經濟安全,即為一國最根本的經濟利益不受傷害,與國家安全屬於 同一範疇。經濟安全主要內容包括:一國經濟在整體主權上獨立,基礎穩固、健 康運行、穩健成長、持續發展;在國際經濟生活中具有一定的自主性、自衛力和 競爭力;不至於因為某些問題的演化而使一國經濟受到過於嚴重的打擊,進而危 害到國民的經濟利益(雷家驌,2000)。
二、全球化與國家利益
國家的經濟安全發生問題的歷史可以一路從 1637 年鬱金香狂熱、1792 年美 國金融危機、1857 年第一場全球化金融危機、1929 年經濟大蕭條、1973 年第一 次石油危機、1997 年亞洲經融風暴,到近代的 2007 年次級房貸風暴及 2009 年 歐債危機,由這些事件我們可以發現,金融危機已經一路從國家問題延伸為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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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問題,在而變化為全球化的影響,不僅僅是單單一個國家的政策性失誤可以造 成,在經濟全球化的情況下,各國相互影響的程度越來越大,各國彷彿都變成了
「多米諾骨牌」效應的其中一個環節,就算是相對小的經濟體發生問題,只要成 功推倒相應的骨牌,也能夠對巨大的全球經濟發生撼動,牽連的影響會從原本的 個案危機變成全球性、全面性的災害。
根本的來說,國家經濟安全是國家利益受到某事件威脅時,政府有能力對抗 外來(或是內部)的動盪,保護自身利益,在這些基礎上,經濟安全具有一些一般 性的特徵(雷家驌,2000):
(一) 國家性
經濟安全保障的對象是以國家為主體為思考中心,當然經濟安全政策會從各 個層面著手,地方政府的經濟政策,特定產業的經濟發展方式,如此作法是因為 某些程度上,地方政府及特定產業的經濟發展與中央政府(國家)利益一致,但特 定地方政府與特定企業都不會是經濟安全的主體。
(二) 根本性
國家經濟安全強調國家的根本經濟利益,在其範疇中,一個國家內部企業倒 閉並不能稱為安全問題,根本性問題例如:產業結構、貨幣政策、能源政策等政 策面問題,非侷限於單一事件的成敗。
(三) 廣泛性
國家經濟安全與政治安全、軍事安全、社會安全、科技安全等議題密不可分,
各種領域充滿交集,衍伸問題複雜交互影響,在實際制訂政策方面也應綜合考量,
作為總體政策來思考。
(四) 強調危機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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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經濟安全政策的考量下,主要任務就是思考國家經濟受到危害、威脅的緊 急任務,能夠採取有效的措施來控制危害的影響,將損失降到最低。
(五) 戰略性
國家經濟安全有時需要犧牲某些當前利益來換取未來經濟穩定的發展性,避 免未來遭受更大的經濟損失,因此未來的前瞻戰略對於經濟安全規劃也十分重要,
在某些領域,如何制定一個長久的產業政策,其戰略特性和意義超越眼前的經濟 利益。
全球化最突出的表現於全球化的產品、服務與資金透過國際貿易、國際投資 與國際分工的快速生產,導致各國經濟在深層層次上互相影響互相依賴,對各國 經濟主權也造成很高的影響,造成原本屬於國家內政的經濟權力,卻成為國際社 會共同擁有的權力,各國經濟活動越來越循著國際慣例和國際條約來運作。
在第二次世界大戰後,大量的政府、非政府組織、雙邊或多邊協議誕生,在 這些國際組織制定的經濟規則框架下,越來越廣泛的影響包含世界、區域及特定 國家的經濟事務,導致國家經濟安全更加具有侷限性(周紹朋、張孝德,2005)。
三、保障經濟安全措施
能源雖然在穩定且充足供應的情況下,與其他商品幾乎沒有差異性,只要合 乎供給規範與市場需要,在價格合理的狀況下,通常可以藉由市場機制調節,供 需可以達到穩定狀況。由於能源是一切經濟發展的動力來源,一旦發生能源供應 不穩定或是短缺的情況,影響層面將十分廣泛及嚴重,因此,在追求整體能源市 場的供應穩定的目標下,國家需要針對各種突發短期能源問題,提出相應的解決 措施。
因此在追求整體能源供應穩定的目標下,首先必須先了解能源市場短期短缺 的因素(許志義,19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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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天然及人為災變:係指因不可抗力之自然現象、人為疏失或人為破壞所 造成之災難,此種災難可能嚴重影響能源市場的供需,或嚴重的公共安 全災害。例如水力電廠霸臺安全、火力電廠所需燃料運儲時爆炸、核電 廠爐心熔毀、核燃料或廢料輻射外洩、煤礦場坍塌等意外性事故,均會 為能源市場造成突發性的衝擊。
(二) 政治社會因素:在能源運產過程中,會因利益團體介入、社會認知衝突 或政治力干涉導致能源市場震盪。例如能源產業工人集體罷工、核電續 存爭議、空汙問題引起民眾或政客對火力發電廠抗議等。
(三) 供需規劃不當:能源在供給需求預測中未準確掌握,並事先規劃進口量 體,導致供需失衡狀況。例如臺灣近年來經濟成長快速,火力發電因空 汙問題遭民眾反彈,且核能發電因福島核事件使核四廠因觀感不佳未能 啟用,導致能源使用尖峰期出現缺電狀況。
國際社會對於經濟安全制定方向主要為迅速對應當前面臨的外部挑戰,訂定 中長期的目標,主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有(中國現代國際關係研究院經濟安全研究 中心,2005):
(一) 戰備儲存制度
各國為了避免必需品國際價格波動影響國內民生物價,都會有一定存量 的戰備儲存,例如:黃金、外匯、糧食、石油等,在戰備儲存制度的保 護下,國家僅能在短期間,避開物價波動的第一波衝擊,在維持一定時 間後時仍須回到市場機制,是短期的安全防護措施,另外,市場恐因預 期心理,產生大量囤積、非理性購買的情況,也可能造成戰備儲存制度 失效,連短期防護效果也十分有限。
(二) 關鍵部門和領域的「自立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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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數國家對於國際分工中的關鍵技術往往都會避免使用比較利益原則 進行分工,保有自己國家的生產能力,即便成本相對提高,可以避免經 濟命脈掌握在外國手中。
(三) 預防性外交和經濟手段
國際間可能透過經濟援助、技術合作、加強雙邊關係來保有本國的特定 利益,或是透過外交、軍事、經濟等壓力來預防出現對自己不利的經濟 情況。
(四) 對經濟不安全因素預警
各國開始對於各種外匯、原物料、股票市場、衍生性金融商品等國際金 融商品進行密切的監控,評價各種緊急事件對經濟安全的影響,即時並 準確的情資掌握,幫助決策者對各種影響國家經濟安全的不確定因素進 行識別和篩選。
(五) 國際條約及法律保障
各國通過參加國際貿易及經濟組織,簽訂各種投資、智慧財產保護、市 場開放及貿易互惠條約仲裁糾紛,規範逾矩的經濟行為,降低國際經濟 活動的風險。另外也通過立法,管制外部經濟影響因素進入,保護本國 產業。
第二節 能源安全的觀察面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