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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資料分析與討論

第四節 綜合分析與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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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就蓋了,愛眉山莊也是他的阿,那我一定是挑好蓋的地方蓋嘛 (B02:836-845)。

再者,建商也就是地主過去亦是當地居民,原本是在山上種果樹的,榕樹 步道上的樹木也是他們栽種的,所以對這塊土地應該還有若干感情;另外,建商 亦有親戚住在南方庭園,也輾轉得知居民的想法及保留的訴求,加以協會的舉證 不法等,亦促使他自覺理虧,因此在獲得巿府容移的許可後,同意保留開發地,

形成圓滿結局。(B02:858-859;B03:142;D05:394)

我真心的感謝建商、社區居民及巿府對這件事情的共同認 知,建商並沒有因為利益而失去了他們的良知(B03:373-374)。

所以我們能不能彼此珍惜,爭取最大的共識,爭取多贏雙贏 的局面(B03:392-393)。

第四節 綜合分析與討論

本節將綜合上述一至三節的分析,依照時序的演進,並根據與受訪者訪談後 所整理的實證資料呈現個案中各利害關係人的相互影響及事件發展的轉折點而 繪製成中埔山大事紀行動者關係表(如表 5-1),另亦提出作者個人的觀點及分析 與討論,且進行理論與實務的對話。最後再將經過分析訪談資料後所得到結果,

繪製成個案協力網絡因果動環圖(如圖 5-1),以呈現本研究更細緻化之網絡治理 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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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9

容移法令上路 -2006/09/26

2007/01

2007/01~07 2007/01~07 2007/01~07

-2007/06/03

民進黨議員協 調

-現場會勘

媒體報導 -2007/06/13

06 下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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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代表民代

G:代表公部門(巿府、內政部)

BC1:表示(B)去影響(C)的第一個連結,以此類推第二、三後續之連結關係。

CR1:表示(C)去影響(R)的第一個連結,以此類推第二、三後續之連結闗係。

其他行動者間的影響關係依此類推

資料來源:研究者自製

壹、捍衛 vs.爭取認同

從本章上述三節的討論及對照表 5-1 中埔山大事紀行動者關係表可瞭解,建 商 2006 年底因將進行中埔山開發而希望收回 2002 年應鄰里要求所設之中埔山榕 樹步道道路權,由於這已是長期居民運動、休閒及登山之處,因而直接影響居民 生活品質而引發居民的捍衛行動(如表 5-1BC1 的影響關係),起而籌組中埔山步道 協會保護榕樹步道(如表 5-1CC1 的影響關係),並求助於民代,期間多數民代因建 案係屬私人土地,對這樣的爭議處理沒意願,抑或可能認為協助處理並無法為自 己的選票加分,只有徐佳青在理念認同下積極協助(如表 5-1CR1 的影響關係),持 續的向巿府索取建案的申請進度及相關資料並請巿府現場進行會勘同時召開記 者會試圖發酵議題引起巿府及社會各界關注 (如表 5-1RG1、RG2、RG3、CM1 的

影響關係),同時居民亦主動用各種訴求不斷向巿府陳情,質疑開案的不合理性 (如表 5-1CG1 的影響關係)希望巿府考量建案對公共安全的影響及免都審的適法 性,然陸續收到巿府的回覆均表示建商合法申請,巿府只能在水土保持、山坡 地規範上嚴格把關(如表 5-1GC1 的影響關係)。

研究者認為社區公民初始的捍衛行動是以維護社區私利為出發點,因而巿府 依法行政消極回應;然而後續社區公民轉以爭取認同為目標,其間事件發展經過 三個關鍵轉折點,公部門則開始正向且積極回應,茲將三個轉折點分述如下:

一、指標作家及媒體效應

社區公民在苦無對策之時,居民作家朱天心、劉克襄於報端為文發聲,劉克 襄在《為何搶救中埔山》的文章中提及中埔山是台北巿郊山步道網的重要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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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而且是台北南區最完整的風水林保有許多原始生態,更保存有早年茶葉古道 及淡蘭古道的遺跡。朱天心亦在中國時報人間副刊發表了《捍衛我們的中埔山》, 深切的表達這已不是當地居民害怕土石流的問題,而是整個城巿應該捍衛自己寶

藏的共同課題(如表 5-1CM2 的影響關係)。經由徐佳青會勘、指標作家發聲及媒 體報導,巿府開始感受到壓力而態度轉緩,並函請協會提報中埔山茶路古道鑑定 (如表 5-1GC2 的影響關係),研究者認為這是第一個關鍵轉折點。

二、朝野民代共同涉入推動

當時徐佳青亦建議為避免僅她一位民進黨籍民代介入與巿府內部做溝通導致 不易取信於巿府而遭到杯葛,建議尋求國民黨民代一同參與,協會轉而求助時任 議員的蔣乃辛(如表 5-1CR2 的影響關係)。經由徐佳青召集巿府官員的現場會勘、

指標性作家的投書媒體及上陳巿長、二黨議員的共同推動阻止開發(如表 5-1RG5 的影響關係),儼然對巿府官員產生若干壓力,故而協會理事長後續收到都發局 長個人信箋表示相關單位正開會研處中、都發局亦行文通知將召開三方協調會 (如表 5-1GC3 的影響關係),此為研究者認為的第二個轉折點。

三、將地方議題提升為台北巿公共議題

而研究者認為除上開因素外,社區居民由初始以公共安全、公共利益、保留 生態景觀為訴求點,後來轉換策略思惟結合中埔山及旁邊芳蘭山打造南區都會森 林公園,將芳蘭山下嘉慶年間所建的芳蘭大厝、義芳居古蹟、中埔山有茶葉古道、

淡蘭古道遺蹟等人文歷史故事串連,加以中埔山是調節及淨化台北巿南區温度、

空氣難得的風水林,建案在此就等於破壞了台北巿南區的空氣清淨機,更進一步 為巿府規劃「城南綠廊」的發展願景,提出營造 100 公頃都會森林公園、園區外 邊緣 200 公尺內廣建小型公園、山上翠湖溼地生態保護區、古蹟特定開發區、古 道重現、生態教育資源整合、變更不合時宜之都市計畫等,積極爭取保留中埔山 並發展成未來重要之都會休閒區域。創造了中埔山價值的重要性高於建案的重要 性,爭取價值認同而說服巿府官員,這更是保留中埔山的第三個關鍵轉折(如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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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CG2 的影響關係)。誠如受訪者 A02 所言:

所以他們就針對這些訴求,每天在討論並且去找相關資料、學術 報告,而且他們自己也去規畫,去想出一些將來如何能夠讓地方 生態環境獲得保護的方法。而在這種情況下,我們應該怎麼做讓 他們這個…?也基於他們社區本身主動的努力,然後市政府慢慢 的態度有所改變,到最後才想出這種善意的方式。(A02:28-32)。

當社區居民將私利轉換成中埔山的消失將會是全體台北巿民的損失時,這應 該是巿府所不能承受之重吧!因此在社區發展過程中能不斷的呈現並提升社區 價值的重要性,是社區永續發展的重要因素。個案居民表現的確如杜文苓、彭渰 (2012)所指的有影響力的參與,尋求價值典範的共識,化解衝突,形成雙贏。陳 建仁、周柏彣(2012)指出政府應該設定永續發展的都巿願景,賦權社區,如此才 能展現社區治理的效能。而個案社區卻是主動起而為政府規劃「城南綠廊」的都 巿願景主動建構美麗城巿的藍圖,而成為另一社區治理典範。

貳、天時、地利、人和

從上述分析中瞭解居民策略之運用的確佈了一個很好的局,但研究者從受 訪者資料分析發現,當地居民雖然各有專業並且作足功課說理論證能力強,但是 在巿府依法行政、建商合法開發下仍難有解套方案,因之,研究者歸納個案成功 仍有天時、地利、人和之重要因素,茲分述如下:

一、天時

2006 年適逢台北巿容積移轉法令施行,而 2007 年巿長郝龍斌為加速推行都 更政策更是處於容積鬆綁階段,協會因此思索是否可以此為解套方案,以容移方 式讓建商移到山下辛亥捷運站附近蓋房子,既可保留青山綠地又可振興地方產 業,另一方面可維護建商利益也幫巿府找到台階下,故起而向建商及巿府做一初 探,除了社區規劃師透過與建商的建築師有過專業對話外,也與巿府內部都發局 官員做過溝通,而徐議員也詢問過官員容積移轉的可行性,藉由多方努力而在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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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協調會上找到可行方案(如表 5-1CG2 的影響關係)。

另有關協會陳情文山區都巿計畫不合時宜部分,當時亦適逢文山區都巿計畫 通盤檢討巿府行政程序已完成並且提送內政部都委會審查,故巿府在協調會上建 議協會直接向內政部都巿計畫委員會陳情 (如表 5-1GC5 的影響關係),協會馬上 起而向內政部陳情變更文山通檢之 822 地號等 6 筆土地之住二山限區為保護區,

並經內政部同意納入文山通檢計畫案(如表 5-1GC6 的影響關係) ,個案當時又剛 好搭上文山通檢的時機點而免受延宕。

二、地利

從訪談中得知中埔山附近許多的社區都是同一建商所建,然因個案位於住 二山限區,其開發條件限制嚴苛,而且其坡度又陡開發難度高,個案之所以一直 保留到當時才開發是因為捷運通車、房價上漲已符合開發利益,建商才開始申請 建案。建商本身是非常有經驗的開發商,因此當居民提出容積移轉方案時,經其 評估容移獲利將高於原地開發後才同意接受此方案(如表 5-1 GB1 的影響關係)。

誠如受訪者 D03 所言:

…可能他們都是利益導向的,可能在當時候容積移轉的獲益 高於他去做複雜的住二山坡地的開發…(B04:198-199)。

三、人和

個案社區由於人才濟濟,自然、藝文作家薈聚,又不乏專業領域之士,因 此各有貢獻,尤其藉由長期從事自然生態研究的劉克襄、從小在中埔山下長大的 朱天心二位指標性的作家為文發聲,及透過公視等媒體報導亦造成巿府不小的壓 力(如表 5-1CM1、CM 2、CM3 的影響關係);另者,徐佳青打響第一炮請巿府官 員現場了解、蔣乃辛在居民請求下召開與巿府之協調會(如表 5-1 RG3、RG5 的影 響關係),並且在二位民代一同介入協商下亦消除了地方勢力的雜音並形成巿府 壓力,而在社區規劃師與巿府內部長期合作的信任關係下(如表 5-1 CG4 的影響 關係),亦有裡應外合之效,而俟後在巿府領軍向內政部申請國有土地變更時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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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協會準備充足的資料及說服力極強的簡報人才,終獲內政部同意變更(如表 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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