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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研究結果與討論

第六節 綜合討論

本節依據研究目的與研究問題,綜合前五節問卷調查之結果,進行整理歸 納,並與第二章文獻探討進行綜合討論。

壹、研究對象之背景變項

研究對象之背景變項共有七項,分別為性別、年齡、服務年資、畢業科系、

最高學歷、是否修習過教學評量相關課程以及是否參與過教學評量相關研習。

就性別而言,研究者調查雲林縣音樂教師以女性居多,女教師大約為男教師 之 4 倍。研究者推測大學階段就讀音樂系女生的比例高於男生,因此女性教師人 數比例會高於男性教師人數比例。

在年齡方面,研究者調查雲林縣音樂教師之年齡,填答者之年齡以 31 至 40 歲居多;服務年資方面,本研究雲林縣音樂教師之服務年資以 6-10 年者最多;

畢業科系的部份,全體填答者中音樂相關科系之音樂教師僅佔四分之一,非音樂 相關科系音樂教師佔了四分之三,顯示出雲林縣音樂相關科系畢業之音樂教師有 不足的情況。

最高學歷方面,研究者調查雲林縣音樂教師之最高學歷,以學士為多,碩士 次之;在是否修習過教學評量相關課程的部份,約四分之三之填答者有修習過教 學評量相關課程;在是否參與過教學評量相關研習方面,亦大約有四分之三之填 答者有參與過教學評量相關研習。

貳、音樂教學評量之頻率

本研究發現,雲林縣實施音樂教學評量之頻率,以樂器演奏評量、認譜評量、

歌唱評量與欣賞評量之實施頻率較高;音樂知識評量、音感評量與創作評量之實 施頻率較低,尤其是創作評量,大約四成五的填答者未曾進行創作評量。

Thompson 與 Chuang(2011)指出與美國相較之下,臺灣的音樂教師似乎非常忽 略音樂創作教學與評量。本研究亦發現了相同的情況,值得音樂相關教育工作者 注意及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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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lley(2005)針對密西根國小音樂教學評量情況進行問卷調查,研究發現 大部分的教師不常評量學生,甚至有些完全沒有進行評量;Chen (2012)發現雲林 縣斗六市音樂教師實施頻率較高之評量為樂器演奏評量、歌唱評量、認譜評量、

音樂知識評量;而雲林縣音樂教師大多進行樂器演奏評量、認譜評量、歌唱評量、

欣賞評量,其他項目則較被忽略。

另本研究發現「畢業科系」背景變項對於七大範疇音樂教學評量之頻率皆有 顯著差異,在七大範疇音樂教學評量頻率中,音樂相關科系平均數明顯比非音樂 相關科系平均數來得高。

參、音樂教學評量之方式與內涵

雲林縣國小音樂教學評量實施之方式與內涵之資料分析於第二節與第三節 中分別呈現,但若要全面性的了解音樂教學評量方式與評量內涵間的關係,則需 要兩者之相互對照,透過以下之表格,對照七大音樂學習範疇之評量方式與內涵 之關係。

表 4-6-1 雲林縣國小音樂教學評量實施方式與內涵之對照 七大音樂

學習範疇

教學評量之方式 教學評量之內涵

音樂知識 1. 較常使用的評量方式為問 答、實作評量以及觀察法 2. 較少使用之評量方式為評 定量表、軼事紀錄與問卷 調查

1. 較常使用之評量內涵為音符 與休止符、音的認識、拍子與 節奏

2. 較少使用之評量內涵為音樂 史、樂曲結構、和弦

音感評量 1. 較常使用之評量方式為實 作評量、觀察法、問答 2. 較少使用之評量方式為檔

案評量、軼事紀錄與問卷 調查

1. 較常使用之評量內涵為樂曲 節奏、二拍子與三拍子、樂器 獨奏與合奏的音色

2. 較少使用之評量內涵為樂曲 調式、終止式、和弦的改變 認譜評量 1. 較常使用之評量方式為實

作評量、問答、觀察法 2. 較少使用之評量方式為檔

案評量、軼事紀錄與問卷 調查

1. 較常使用之評量內涵為五線 譜、簡譜、固定唱名、聽音樂 指認音樂符號

2. 較少使用之評量內涵為圖形 譜、數位錄音

127 評估結果。Chen (2012)提到樂器演奏評量方面,發現教師較為重視的項目為指 法、熟練度、呼吸的控制、姿勢;較常採用之評量方式為實作評量、音樂節及影 音記錄。而本研究發現樂器演奏評量較常使用之評量方式為實作評量、動態評 量、真實評量;較常使用之評量內涵為節奏樂器個人習奏、模仿、節奏樂器團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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習奏。

紀雅真(2006)認為於音樂基礎、歌唱、樂器、創作與音樂欣賞五大類別的 評量各具特色。本研究經分析後,發現七大學習範疇之評量亦各具特色,使用不 同的評量方式,並各有其重視的內涵。

黃于芬(2006)之研究發現實作評量為主要的評量方式,認知、記憶方面的 教學內容以「紙筆測驗」為主,「口語評量」的功能逐漸受到重視,評量人員仍 以教師為主,但「學生互評」的使用增加。黃翠瓊(2007)發現傳統評量之紙筆 測驗數量較多,實作評量似有漸受重視之趨勢。Chen (2012)發現七大範疇評量方 式中,實作評量確實佔了較高的比例,音樂知識評量以「紙筆測驗」為主,「口 語評量」教師使用率也頗高,但「學生互評」比例並不高。於本研究中,調查結 果顯示,實作評量、問答、觀察法為七大範疇音樂教學評量之主要方式,而軼事 紀錄、問卷調查、檔案評量則是雲林縣音樂教師少用之評量方式。

Talley(2005)調查結果顯示教學評量的內容大多包含:節奏能力、歌唱能 力的發展、音準、分辨音樂記號、樂器家族、讀譜等。Chen (2012)發現以上之內 涵中,節奏能力、歌唱能力的發展、音準亦是雲林縣斗六市之音樂教師所重視的 項目,而分辨音樂記號、樂器家族、讀譜是較為次要重視的項目。在本研究中,

發現節奏的掌握為歌唱評量所重視之內涵,五線譜、簡譜與聽音樂指認音樂符號 為認譜評量所重視之內涵。

肆、音樂教學評量之困難與所需之協助

本研究顯示教師感到困難的因素依序為:「家長與學生不重視評量結果」、「音 樂課節數太少,評量時間不足」、「無法顧及學生之個別差異」、「音樂評量設計困 難」、「評量花費太多時間」、「自身音樂評量知能或技巧不足」、「缺乏客觀的評量 依據」、「缺乏統一的評量方式」、「班級人數過多」。Shih(1997)指出教師認為 和學生相處的時間有限,導致難以評量所有的課程目標。Kotora(2001)提出評 量之困難因素有:上課時間不足、班級人數過多、上課時數過多、音樂評量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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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足、正確保存學生資料有難度、個別評量時班級秩序難以掌控、學生與家長對 評量並不關心、缺乏行政機關支持與了解、教師訓練不足、缺乏教學評量發展與 實施方針。紀雅真(2006)提出,教師教感到困擾的因素為「音樂教學節數少,

評量時間不足」以及「班級人數過多」,另「音樂課程較不受重視」,使得音樂評 量的實施備受限制。黃于芬(2006)研究顯示教師對於實施多元評量感到困擾的 因素有:「授課班級數過多」、「授課時數減少」等。本研究與以上研究互相呼應,

「家長與學生不重視評量結果」、「音樂課節數太少,評量時間不足」此兩項因素 為困難因素排序較前者,表示這兩項因素極需改善;另本研究結果和其他研究較 不同的部分是「無法顧及學生之個別差異」為困難因素之第三排序,顯示出「無 法顧及學生之個別差異」對雲林縣音樂教師來說是實施音樂教學評量時所感到困 難的因素。

本研究顯示音樂教學評量實施所需之協助項目依需要程度高到低排序為:

「教科書提供更完整的評量量表與資料」、「建立音樂評量設計方式之相關資訊與 管道」、「提升家長對於音樂評量的認知與支持」、「辦理音樂評量相關研習」、「增 加授課時數」、「減少班級人數」、「教育當局訂定更明確的評量辦法與細目」。與 國小音樂教學評量實施之困難因素互相呼應,另教師與看法與建議中提出多舉辦 一些教師音樂專業課程研習,以及教育部本身就不重視音樂教育,應該從政府本 身去要求改變。老師本身經常是無力去改變現況等建議,研究者將於第五章提出 建議事項。

另林桂妃(2009)發現困擾評量實施因素與性別和教學年資背景變項較為相 關。本研究發現音樂教學評量之困難因素與「性別」、「年齡」、「畢業科系」背景 變項較為相關;而音樂教學評量所需之協助則是與「年齡」、「服務年資」、「畢業 科系」、「是否修習教學評量相關課程」較為相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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