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規則與遊戲者
依 Elias 的賽局模型,此研究的比賽分組為一平面多人的賽局 2d。2d 賽局模型是兩 群人數相當的群體的所進行的賽局,而根據賽局的規則,雙方都有同樣的獲勝機會,且 在進行賽局時的競爭力大致一樣;也就是在比賽的過程中,雙方的來回進攻與防守之間 沒有一方可以對另一方有決定性的影響,賽局過程中不能被單一遊戲者者或是其中一方 所決定。每個個別的遊戲者和每個群體的行動,都和賽局對手以及群體相互交織 (鄭義 愷,2007) 。
將本研究正式規則的比賽情形,用 Elias 的 2d 賽局模型觀看,S 形分組後微調讓各 隊間的能力落差縮到最小,但隊員間的能力差異無法改變,數據顯示比賽過程由一個或 少數研究參與者控制較多的球權,表示不同能力的隊員在比賽過程的影響力也不同,通 常是能力大影響越大。Elias 表示在依據比賽規則,雙方要有同樣的獲勝機會,進行賽局 時的競爭力大致一樣 (鄭義愷,2007) 。當賽局過程由少數人所決定時,就決定了遊戲 的結果,決定遊戲結果的是「得分和勝負的關鍵」,而如何得分和如何區辨勝負完全依 據賽局規則的訂定,簡言之,若希望兩隊間的競爭力大致一樣,必須從賽局規則著手,
讓每個人都是得分和勝負的關鍵。
同樣的以 Elias 的賽局模型來看自訂規則 543210,場上五比五的比賽一旦有人將球 投進離場,就成為五打四有進攻和防守人數的落差,四打三或三打五等,類推。當某隊 進攻能力較強先進籃,依據規則離場減少人數,無意間削弱他們的進攻能力,另一隊的 得分機會就提高,此情形會如 Elias 所說當兩隊的相對競爭力拉近時,兩隊對在比賽中 控制對手和控制遊戲進程、結果的影響力就變小 (鄭義愷,2007) ,當場上只剩兩隊各 一人的兩人對決時,比賽的賽局模型就從一平面的多人賽局成為兩人賽局。
Elias 在 2d 賽局模型提到,進行賽局時的競爭力大致一樣需要兩個條件,第一是沒 有一方有機會對另一方有施加決定性的影響,第二是賽局過程不能被單一遊戲者所決定 (鄭義愷,2007) 。在正式規則比賽裡大部分的隊伍都會傾向將球傳給投籃命中率高的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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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或是隊伍中相對競爭力強的隊員,如此一來這位「投籃手」可能就成為決定比賽結 果的重要關鍵;用自訂規則 543210 若投球,進籃離場的規則讓「每個人」都成為得分 的關鍵,唯有當全隊的進球人數比對隊多,才能獲勝,此時每個人都會是投籃者只有先 後進籃順序差異。在比賽過程中,研究參與者在訪談中提到隊友要求他將球傳出去給別 人投,不要自己先投進離場,增加留在場上的時間,也可以發現在要離場的規則下,研 究參與者會希望己隊的戰力不要因為人數減少而減弱,以維持相對競爭力。自訂規則 543210 的比賽過程,因為有投進離場的規則,場上的賽局模型的人數和兩隊的相對競爭 力會改變,有可能從 2d 變成 2c 或 2b 又變回 2d,甚至變成 1a 或 1b,過程中兩隊除了 想辦法讓隊員投進籃,還要在這個過程中維持己隊的相對競爭力,繼續在後面的比賽奪 得優勢。
二、 場域、規則與遊戲者
Bourdieu 認為場域,是一種力量的場域,場域中行動者必須具備這些力量;另一方 面也是鬥爭的場域,場域中行動者們彼此間依據在力的場域中占據的不同地位,而使用 不同的鬥爭手段,也有不同的目的;同時,行動者也為了維持和改造場域的結構貢獻力 量 (高宣揚,2002) 。籃球比賽場域是場上遊戲者在規則內的力量鬥爭,要進入籃球比 賽的遊戲者必須具備的籃球能力、體力、比賽經驗等,這些造成每個人在場域中不同的 地位或位置,通常具備較多能力的人可以採取較多不同的行動和判斷。從本研究結果來 看,在正式規則和自訂規則 543210 共八場比賽中,每隊產生動作次數較多的前兩位,
大部分都是各隊中在一分鐘籃下投籃進籃球數較多的研究參與者,在自訂規則 543210 比賽裡,可看出籃下投籃進球數中下的研究參與者的動作次數增加,與阮昶婷 (2014) 研 究結果相同。另外,本研究結果在正式規則比賽的投籃者,也大多為一分鐘籃下投籃進 球數較多的研究參與者,但在自訂規則 543210 比賽中卻不一定,一分鐘籃下投籃進球 數中下的研究參與者投籃的機會增加。
投籃是籃球比賽的勝負關鍵,若有良好的投籃技巧和準確的投籃,就能提高獲勝的 機會 (杜登明、林輝雄,2007) ,從數據上可看出,一分鐘籃下投籃進球數在籃球比賽
中,有某程度可以推估比賽控球的多寡,也可以預估正式規則比賽時有較多投籃機會的 人,但籃球比賽所組成的部分不僅是個人在無人防守的投籃情境,亦包括與隊友的互 動、策略和對隊的行動,這些所有成分產生的行為和經驗所交織出來的結果。Bourdieu 也曾指出在先前鬥爭中累積,會成為日後行動策略的方向 (高宣揚,2002) ,表示過去 研究參與者曾經的比賽或打籃球所累積的經驗,會成為比賽時的行動策略。研究參與者 的訪談內容也表示,他覺得兩場比賽間的差異,在於自己和隊友間的彼此了解,也因為 正式規則比賽的經驗,讓自己在自訂規則 543210 比賽時更懂得在場上應該要做什麼或 是可以做些什麼。
正式籃球規則的訂定是競技化走向,競技化的規則給強者較多的表現空間和機會,
突顯他們的優秀增加觀賞性,反之讓弱者無立足之地,正式籃球規則的得分方式計算進 籃得分,進籃率高的人在場上很容易奪得球權自己投籃,或是獲得隊友的傳球,無限次 的投籃來增加隊伍的總分;自訂規則 543210 修改了得分方式,場上的每個球員只有一 次進籃的機會,球進之後必須離場,這使研究參與者們開始考慮誰要先投籃離場、誰可 以協助搶球、防守等每個人在場上可以提供的貢獻。如同高宣揚 (2002) 說明 Bourdieu 的場域觀點,形成場域的條件是遊戲規則和專門利益,場域內行為受到規則的規範和利 益的引導。比賽策略依據規則規範和形式所形成,研究參與者場上行為的改變又受比賽 策略的改變影響,研究參與者開始運用規則來思考如何獲勝;當研究參與者得知使用自 訂規則 543210,得勝方式從高分改成較少的剩餘場上人數時,主要控球的研究參與者從 拿到球自己投籃,轉變為傳球給隊友投籃增加離場人數,增加自己留在場上的時間,行 動從主動進攻得分轉為協助隊友進攻與防守;而主要控球者的隊友在自訂規則 543210 有積極的要球和投籃行為,並要求控球者盡量傳球和留在場上協助他們,可看出研究參 與者積極主動參與比賽。由此,我們得知不同的籃球規則形式使研究參與者的場上行為 和策略改變,行為使研究參與者在場上的互動有不同氛圍,形成不同的場域,如 Bourdieu 所述,在權力鬥爭、比較高下的場域,遊戲者的行動受到場域規則的規範和影響,而遊 戲者行動形成場域氛圍,遊戲者、遊戲者能力、場域規則和場域等是環環相扣相互影響 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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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批判教育學導向的體育課活動設計
正式籃球規則的修訂經常跟隨 National Basketball Association (NBA) 的腳步,讓球 員在場上展現高技巧、高體能、高競爭性的表現,以增加商業效益。臺灣體育課程採用 50~70%的競技運動項目作為教材,體育教師教導運動項目技巧外,並通常將比賽規則 包含在內,課程活動也會運用規則安排比賽。Paulo Freire 明白要理解世界一定要靠語 言,必須學習語言才能了解世界,才能知道自己的位置,能為自己發聲,所以他從事巴 西農民識字運動,希望能讓原本不識字的農民「有能力」理解自己的世界和發聲。Paulo 表示具有壓迫性質的現實,會產生人與人之間的矛盾,使他們成為壓迫者和受壓迫者。
受壓迫者必須透過實踐抗爭來獲得壓迫的批判性知覺。但在解放的過程,壓迫性現實會 將人的意識吸納、吞沒,從功能上來說壓迫即是馴化 (方永泉,2003) 。體育課裡,學 生長期習慣教師使用正式規則安排比賽,沒運動能力或對規則不了解的人會被規則排擠 無法進入比賽場域,這些學生通常保持緘默,認為自己是無用的,是進不去的,是得不 到機會的,學生將自己「標籤化」;有能力進入場域比賽的學生認為強者拿球弱者在旁 邊理所當然;教師也認為不主動要球搶球的學生在偷懶、不想練習,教師、學生都受到 規則的馴化,不認為是競技化規則所導致的結果。
當研究者改變籃球規則形式,長期被規則排擠在邊緣的研究參與者被涵蓋進活動 裡,他們有不同的行動,一些是積極的要球爭取練習機會,另一些仍害怕再被籃球傷害 的研究參與者在觀望,這些被競技化取向規則「傷害」、「標籤化」的研究參與者已經將 正式規則比賽所帶來的影響深植在意識裡。
第伍章 結論與建議
本章就第肆章的研究結果與討論,歸納出以下的結論與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