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四節 網路沉迷的相關治療方式
網 路 沉 迷 造 成 了 使 用 者 在 生 理 、 心 理 、 人 際 以 及 工 作 等 方 面 各 種 不 同 的 負 面 影 響,為 了 控 制 沉 迷 的 行 為,以 達 到 減 低 過 度 使 用 網 路 的 負 面 影 響,
許 多 與 治 療 方 面 的 研 究 紛 紛 進 行 , 茲 將 各 種 代 表 性 之 治 療 法 加 以 整 理 並 討 論 於 下 。
壹、Young的認知行為治療方式
Young(1999)認為網路成癮患者會毫無理由的出現災難性的預期心
理 , 並 因 為 如 此 而 導 致 恐 懼 、 擔 憂 以 及 否 定 自 我 並 導 致 網 路 的 強 迫 使 用 , 而 認 知 上 的 適 應 不 良 例 如 過 度 歸 納 、 緊 張 恐 慌 、 負 面 的 核 心 信 念 、 認 知 扭 曲 以 及 不 當 的 合 理 化 都 會 促 使 網 路 強 迫 使 用 的 行 為 發 生 。 而 治 療 者 需 依 照 使 用 者 心 理 狀 態 的 判 定 結 果 再 加 以 擬 定 治 療 方 式 , 如 此 才 能 有 效 控 制 此 類 問 題 , 以 下 是Young在1999年時發展出之治療法。
一、逆向操作法 (practice the opposite)
本 項 活 動 的 目 的 在 於 藉 由 事 務 的 重 新 排 列 , 瓦 解 導 致 成 癮 的 上 網 習 慣 , 以 達 到 增 加 現 實 生 活 作 息 增 長 而 縮 減 網 路 使 用 時 間 長 度 的 效 果 。 要 求 患 者 改 變 上 網 行 為 的 先 後 順 序 或 者 是 使 用 地 點 , 以 達 到 打 破 規 則 的 目 的 。
二、外部的阻斷法
使 用 具 體 必 要 的 事 務 來 達 到 令 患 者 停 止 使 用 網 路 , 如 要 求 患 者 在 上 班 前 半 小 時 或 一 小 時 才 可 上 網 , 利 用 上 班 的 必 要 以 及 強 制 性 來 達 到 上 網 時 間 長 度 的 壓 縮 , 亦 可 使 用 鬧 鐘 作 為 輔 助 的 提 醒 工 具 。
三、設定明確目標 (setting goals)
要 求 使 用 者 訂 下 明 確 的 目 標 , 如 使 用 網 路 總 時 數 由 一 週 使 用40小時 減 少 為20小時,再清楚分配此20小時中的使用項目、先後順序及時間長 度 , 並 加 以 紀 錄 ; 此 外 使 用 方 式 以 利 用 多 次 但 短 時 間 的 「 少 量 多 餐 」 模 式 進 行 網 路 活 動 , 避 免 對 網 路 渴 望 的 過 度 累 積 , 並 減 少 過 度 的 使 用 狀 況 的 發 生 , 並 進 而 練 習 控 制 、 處 理 結 束 使 用 時 的 情 緒 。
四、觸發物的節制 (abstinence)
此 法 用 於 當 已 明 確 認 定 造 成 成 癮 的 特 殊 使 用 項 目 , 或 前 述 溫 和 治 療 方 式 已 失 去 作 用 時 。 患 者 必 須 停 止 一 切 有 關 於 該 觸 發 物 的 使 用 , 但 仍 能 從 事 其 他 較 無 成 癮 性 或 正 常 的 網 路 使 用 行 為 , 如 收 發 電 子 郵 件 或 搜 尋 資 料 等 一 般 性 網 路 活 動 。
在 隨 後 的 研 究 中Young(2007)依照DSM中的Axis I標準將網路成癮比照 為 一 種 週 期 性 衝 動 控 制 機 制 的 失 衡 狀 態 , 例 如 賭 博 成 癮 , 並 以 此 作 為 實 施 認 知 行 為 療 法(Cognitive Behavioral Therapy簡稱CBT)的根據;CBT用於協 助 當 事 人 回 到 原 先 未 沉 迷 時 的 生 活 型 態 , 並 針 對 人 際 關 係 、 社 會 功 能 以 及 工 作 效 能 的 恢 復 作 為 治 療 的 重 點 。 接 受CBT治療者在三個月的療程中被要 求 一 邊 學 習 新 的 處 理 方 法 來 因 應 強 迫 性 網 路 使 用 的 行 為 , 並 在 同 時 去 監 控 自 身 的 思 考 過 程 , 並 確 認 誘 發 成 癮 行 為 的 關 鍵 因 素 。
CBT之內容包括行為的練習、心理認知的調整、自我管理、習慣的養 成 與 強 化 , 以 及 社 會 技 巧 的 學 習 等 。 治 療 過 程 先 針 對 特 殊 行 為 進 行 矯 治 , 再 行 價 值 觀 扭 曲 部 份 進 行 導 正 、 重 建 。 而 在 網 路 行 為 方 面 ,Young採取控 制 使 用 量 以 及 使 用 項 目 的 方 式 , 例 如 網 路 性 成 癮 者 並 非 以 完 全 不 使 用 電 腦 作 為 治 療 方 式 , 而 是 學 習 在 正 常 的 使 用 網 路 下 去 戒 絕 上 情 色 網 站 。 活 動 末 再 針 對 網 路 成 癮 的 相 關 問 題 如 時 間 管 理、孤 獨、人 際 關 係 障 礙 等 進 行 評 估,
並 在 持 續 六 個 月 的 監 控 後 結 束。但 該 研 究 仍 舊 有 一 定 程 度 的 疑 慮 存 在 , 因 為 此 研 究 是 以 網 路 自 評 方 式 獲 得 的 資 料 , 因 此 在 資 料 來 源 以 及 可 信 度 上 造 成 折 扣 。
貳、Suler從需求為出發點的網路沉迷治療理論
Suler(2004)認為網路所能提供的刺激以及需求滿足雖然多樣,但仍有 其 限 制 , 例 如 缺 乏 肉 體 的 接 觸 、 只 侷 限 於 個 人 幻 想 或 虛 擬 世 界 而 無 法 實 現 於 現 實 社 會 等 , 因 此 造 成 原 先 對 於 網 路 的 高 期 待 無 法 滿 足 , 造 成 失 望 感 , 進 而 減 少 使 用 的 頻 率 及 時 間 長 度 。 另 外 藉 由 經 驗 的 累 積 理 解 網 路 中 事 件 的 規 則 脈 絡 , 進 而 預 測 其 結 果 而 降 低 其 期 待 也 會 造 成 需 求 的 減 少 。 此 外 現 實 生 活 中 所 擔 負 之 責 任 、 壓 力 再 次 將 網 路 所 能 達 到 滿 足 的 極 限 再 次 清 楚 顯 示
- 網 路 並 不 能 解 決 現 實 生 活 中 所 需 擔 負 的 責 任 , 也 因 此 使 用 者 將 漸 漸 回 到 平 衡 狀 態 。
既 然 網 路 沉 迷 其 發 生 是 導 源 於 個 人 的 需 求 , 因 此 網 路 沉 迷 症 狀 的 緩 解 首 要 在 於 覺 察 自 身 需 求,承 認 自 身 對 於 網 路 具 有 沉 迷 傾 向,並 且 自 我 釐 清、
理 解 自 己 原 本 的 需 求 。 另 外 將 網 路 虛 擬 世 界 「 現 實 化 」 , 例 如 與 家 人 、 現 實 生 活 中 之 伴 侶 、 朋 友 談 論 網 路 中 所 發 生 之 事 件 以 及 進 行 之 活 動 ; 與 網 友 見 面 使 交 往 逐 漸 現 實 化 , 將 網 路 的 角 色 變 成 平 常 的 聯 絡 工 具 而 非 獨 立 的 世 界 , 利 用 這 些 方 法 減 少 網 路 對 現 實 生 活 造 成 的 分 裂 、 孤 立 以 及 壓 縮 。
叁、精神藥物的使用
前 面 章 節 中 提 到 網 路 沉 迷 亦 有 可 能 為 精 神 疾 病 所 導 致 , 在 現 有 精 神 病 分 類 中 網 路 成 癮 較 類 似 衝 動 控 制 疾 患 或 者 是 強 迫 症 , 在 楊 志 偉 、 羅 中 廷 (2006)之個案醫療研究發現網路成癮者亦具有憂鬱傾向,該研究中將網路 成 癮 視 為 衝 動 且 自 我 合 諧 , 而 非 強 迫 症 , 因 此 針 對 此 類 症 狀 便 有 使 用 情 緒 安 定 劑 合 併 抗 鬱 劑,加 上 心 理 治 療,持 續 八 週 後 症 狀 具 有 一 定 程 度 的 改 善,
因 此 以 藥 物 作 為 輔 助 消 除 成 癮 者 的 某 些 精 神 疾 病 症 狀 , 使 治 療 過 程 更 加 順 利 亦 可 做 為 參 考 。
肆、短期諮商矯正治療
針 對 沉 迷 者 使 用 焦 點 解 決 短 期 諮 商(solution focused brief counseling, SFBC)來進行矯治,該諮商法首重於治療者與沉迷者之關係,並藉此作為 整 個 活 動 之 基 礎 。 短 期 諮 商 並 不 著 重 在 探 討 事 件 發 生 的 原 因 , 而 是 以 積 極 肯 定 的 方 式 朝 向 未 來 的 、 目 標 導 向 的 解 決 問 題 觀 點 , 藉 由 探 索 問 題 之 核 心 以 導 正 、 建 立 正 確 的 生 命 價 值 觀(王智弘,2008)。另外發掘當事人內外在 資 源 以 及 先 前 之 成 功 經 驗 , 增 加 當 事 人 之 自 信 , 並 針 對 造 成 當 事 者 困 擾 之 癥 結 所 在 , 設 立 具 體 目 標 後 找 出 有 意 義 的 解 決 問 題 方 法 , 藉 此 達 到 減 少 使 用 網 路 作 為 抒 發 情 緒 或 逃 避 的 目 的 。 國 內 連 廷 嘉 等(2003)採用此方式針對 高 中 學 生 進 行 輔 導 治 療 , 對 於 網 路 沉 迷 中 的 耐 受 向 度 、 戒 癮 向 度 以 及 生 活 功 能 問 題 向 度 方 面 均 有 顯 著 的 成 效 , 接 受 治 療 後 沉 迷 者 較 能 控 制 上 網 的 衝 動 , 並 能 對 自 己 上 網 的 行 為 有 所 節 制 , 重 新 定 義 網 路 的 功 能 並 且 能 察 覺 自 我 的 需 , 求 進 而 重 新 規 劃 自 己 的 生 活 。
伍、小結
總 結 上 述 各 研 究 , 網 路 沉 迷 的 治 療 可 以 分 成 控 制 使 用 量 與 解 決 問 題 兩 大 類 , 在 控 制 部 份 , 使 用 者 可 藉 由 外 在 的 力 量 , 如 提 醒 工 具 像 是 紙 條 與 鬧 鐘 的 使 用 、 藥 物 的 輔 助 來 達 到 停 止 或 減 少 使 用 的 效 果 。 而 在 使 用 者 內 部 則 是 藉 由 明 確 的 使 用 目 的 、 使 用 項 目 來 精 確 控 制 網 路 使 用 的 時 間 , 再 藉 由 使 用 順 序 的 變 更 來 達 到 改 變 習 慣 性 使 用 網 路 的 效 果 , 總 歸 而 言 也 就 是 使 網 路 使 用 正 常 化 。
而 問 題 解 決 法 則 是 讓 網 路 的 使 用 現 實 化 , 例 如 藉 著 與 家 人 朋 友 討 論 使 用 細 節 、 與 網 路 上 的 對 象 做 面 對 面 的 接 觸 並 釐 清 使 用 的 目 的 與 需 求 , 進 而 發 現 根 本 的 問 題 再 加 以 解 決 , 避 免 讓 網 路 成 為 逃 避 現 實 或 麻 痹 自 身 的 工 具 , 進 而 達 到 治 療 網 路 沉 迷 的 效 果 。
雖 然 上 述 療 法 均 具 有 一 定 療 效 , 但 均 具 有 二 共 通 點 , 其 一 是 需 要 患 者 一 定 程 度 的 配 合 , 也 就 是 只 針 對 自 身 網 路 成 癮 具 有 一 定 認 知 或 自 覺 的 使 用 者,但 許 多 的 網 路 成 癮 者 多 半 為 不 自 覺 的 使 用,甚 至 認 為 自 身 情 形 為 常 態,
但 這 類 使 用 者 才 是 網 路 成 癮 受 害 最 深 的 族 群 , 所 以 如 何 使 這 類 的 網 路 成 癮 者 產 生 自 覺 而 願 意 配 合 治 療 ? 其 二 為 上 述 方 式 均 是 以 針 對 成 癮 者 出 現 的 症 狀 緩 解 、 使 其 反 還 正 常 生 活 模 式 為 主 , 也 就 是 所 謂 的 消 極 性 治 療 , 那 麼 未 來 是 否 能 發 展 出 積 極 性 、 預 防 性 之 應 付 之 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