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綿延:兩種差異方式的本質考察

第一章 《柏格森主義》作為回返起點

第一節 綿延:兩種差異方式的本質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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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自由與必然性的問題,並沒有特別被顯題在此系統性的讀法之中,

甚至在柏格森自己的著作中,也不是特別被指出來關注的問題,除了《論意識 的直接與料》終章,探討了如何說明意識作用的自由面向以外。但是,如果德 勒茲以一元論來說明個別存在者的存在本質並融通心物兩實在者的二元性,而 且,柏格森的哲學內部確實也存在著此種一元論的傾向的話。那麼,詢問一元 論系統底下的自由之意涵,與作為個別的意識存有者所具有的自由之能力之 間,是否有所衝突,將會是一個可以探討的問題,一個存在與自由之間的問 題。

因此,從《柏格森主義》以一種一元論的看法來融通柏格森的哲學為起 點,再返回柏格森文本中原有的二元性的論述傾向,去考察自由的意義是如何 在存有論的脈絡下被呈現的,將會是一個可能的途徑,去理解德勒茲的詮釋以 及柏格森自己的主張之間的關連方式,或者開啟另一種個別看待此兩者的方 式。

本章將呈現出,德勒茲如何以一元論的整體內部具有心靈與物質的二元性 的方式來詮釋柏格森哲學。他採取兩個主要的方向,即,從綿延到記憶的論 述,來說明存有原則的確立,以及,從記憶到生命衝動的論述,來說明存有原 則的運作。其展演步驟基本上有三個階段,一、從以互相外在的方式對立著的 二元性區分中找出屬於存在本質的部份;二、探究此存在本質內部的特性為何 以及此特性如何能作為存在的普遍原則;三、說明從存在原則的內在本性之作 用如何產生出互相外在的個別存有者。

第一節 綿延:兩種差異方式的本質考察

一、時空混合的出發點-意識經驗

若是要討論某存有者的存在本質,至少要確定什麼對象是適合被考察的存 有者。對於一個在現實中存在著的個人而言,他所經驗著的一切現象與他在世 界中的存在方式是緊密相關的,對柏格森而言,要考察的存在對象,就是在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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驗世界中所經驗到的現象,經驗現象以時空的形式發生,是一種混合著時間與 空間的存在方式。

如果將經驗的混合現象解析為純粹時間與純粹空間的存在方式,分開來 看,純粹時間是指,以經歷著一段綿延的方式存在著,而純粹空間則是指,以 佔據著空間中的某個位置的方式存在著。綿延具有內在性,以一種連續著的方 式存在;而空間則具有外在性,以不連續的並置方式存在。

在一般的理解下,存活於經驗世界中的事物,確實都具有這樣時空相混合 的存在特徵。但是,柏格森所要考察的對象,並非存活於現實經驗世界中的諸 多事物,他所要考察的對象,是發生在個人經驗內部的對象,籠統地說,是那 些發生在心靈中的意識經驗。所謂混雜著時空要素的存有者,是以意識的經驗 為對象的存有者,所強調的是,意識的作用混雜著時間與空間的要素,不是作 為個體的個人與現實的外在世界之間混雜著時空形式的互動。以笛卡兒心物二 元的基本脈絡來說,要處理的對象是屬於心靈內部的細節,而不是心物之間的 外部關係。

就個人的意識狀態而言,它同時交織著時間與空間的要素,而若以綿延及 空間互相分別的角度來看,意識作用則呈現出這樣的情況:

我們因此能夠「保存著(conserver)」空間的瞬間狀態,並且能夠將它 們並置於某種「輔助空間(d’espace auxiliaire)」中;但我們也在我們的 綿延中,引入外在的區分(des distinctions extrinsèques),我們將它(綿 延)解組為外在的部份(parties extérieures),並且將它以線性的方式排 列於某種同質時間(temps homogène)之中。16

一方面,意識作用可以空間的方式保留其經驗表象;另一方面,意識作用也可 以在自己的連續存在中,帶入空間的不連續要素,以線性的方式來理解時間,

在一同質時間的介面上把握綿延。

      

16 B, p.30; in English: p.3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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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的意識混合狀態,正是柏格森所要面對的存在者。但是,若是要細究 一個混雜著時間與空間的意識經驗其存在之真實面貌,要注意的比較會是,在 對時間與空間進行劃分時,其劃分方式是否真確,也就是說,意識作用在什麼 面向下,被歸為空間的;在什麼面向下,被歸為時間的。如果說這是發生在心 靈內部的意識作用,那麼便無法直接用笛卡兒心物二分的既有原則,以有擴延 或無擴延的方式來區分空間與時間,而必須有其他區分時空的方式。

二、區分時空的方式-複多性

說意識經驗是時空的混合體,其意義不是康德脈絡下的,認為意識的經驗 表象是在時空形式中所呈現的表象,或者說,經驗的表象必定以時空的形式存 在著。在柏格森的脈絡下,時間與空間不是以兩種不同的形式來理解,而是以 兩種不同的複多性(deux types de multiplicité)來理解。意識經驗可以空間的複 多性或純粹綿延的複多性作為存在的樣態, 並且同樣的意識經驗既可以帶有空 間複多性的傾向,也可以帶有純粹綿延複多性的傾向,正是在這個意義下,我 們稱經驗為時空的混合體,也是在此意義下,時間與空間的劃分方式有了另一 種模式。

以「複多性」作為一種區分方式,對於柏格森與德勒茲而言,都是非常關 鍵的作法。 複多性涉及的是事物本然狀態下的差異狀態,它不同於經過抽象作 用之後,事物以單位的方式互相差別為多數的、可數的「多」;也不同於以整 體作為整全的「一」與其諸部分之關係底下的「多」,而是直接從事物彼此之 間所具有的差異方式來理解的「多」,事物並沒有以被抽象化或者從屬於某更 高秩序的樣態來與其他事物有所分別,它們直接就以本然的樣子來與其他事物 有所分別。以不同的「複多性」來說明意識經驗的兩種傾向,不只呈現出一種 不對意識經驗做任何抽象處理的觀點,也意指意識經驗本身就是一種複多性的 存在,只是其中混雜著兩種不同的傾向。而清楚的分開這兩種傾向,是為了要 確定,意識經驗的存在本質到底是怎麼樣的複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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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麼,以空間的方式來區分的複多性以及以純粹綿延的方式來區分的複多 性,這兩者之間如何區分?這關係到要如何以「複多性」的立場來解釋綿延與 空間,而不是以形式的立場或素樸的立場來看待它們。

德勒茲點出了一重要連結:「 柏格森毫無困難地調和了綿延的兩個基本特 徵,連續性(continuité)與異質性(hétérogénéité)。17」如果我們就綿延是一 連續的存在方式,而空間則是一不連續、並置的存在方式,這種最基本的時空 區分方式為底,再去討論以「複多性」的立場,該如何理解連續與不連續的意 涵,或許就能對意識經驗內部的時空的區分方式有較明確的理解。

當我們稱某物為一個連續體,在某意義下它被視為一不可再分割的統一 體,而不連續的意義,則在於事物之間可互相做出區別的情況。德勒茲指出,

柏格森在對兩種複多性的區分方式上,多加上了一種區分的依據,即,

綿延不僅只是不可分者或無法度量者。反而,它是那只在改變著本性時 才可切分者,那只在每個切分階段都改變著尺度原則才可被度量者。18 性質的改變與否,成為一項區分的要素,一連續體並非無法有所區分,而是其 區分的意義必須以整體性質的改變來看,也就是說,一個連續的統一體,它仍 然在內部的性質上有可茲差別的要素,並非是一個內部無細節差異的統一體,

其複多性是一種在性質上差異的複多性(une multiplicité de discrimination qualitative)。那麼相對來說,可以空間的方式進行區分的存在方式,是一種在 區分時不改變本性的方式,我們可以用無數種方式對某對象進行區分,而完全 不因為區分的行為影響對象整體的性質,也就是說,以空間的方式彼此有別的 對象,依據的不是內部性質的差別,而是依據彼此互相外在的方式而有別,因 而是可以通過單位來計數的、在數量上差異的複多性(une multiplicité de différenciation quantitative)。

三、意識的本質性特徵-綿延       

17 B, p.29; in English: P.37.

18 Ibid., p.32; in English: p.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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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識經驗本身是一種複多性的存在,內部具有空間與綿延兩種不同的傾 向。但是,就意識活動的本性來說,它具有綿延的,不斷在性質上改變著的特 徵,並且完全不具有空間式的佈置方式。意識作用總是保持著自身的連續性,

以不斷與先前的意識整體差異著的方式保持著自己的統一性。意識活動的本性 完全是屬於兩種複多性之中的其中一種,即,質的、純粹綿延的複多性。

但,意識作用的存在本性若只屬於本性上差異的複多性,那麼,從意識經 驗的混合體所分出的另一種複多性,它既是意識現象的一部分,卻又不是它在 本性上的要素,這種空間式的、量的複多性要如何解釋?

具有空間傾向的複多性,對意識作用而言,是一種表面化的機能,它是意 識作用與外在世界的接觸面,如同意識作用以空間的方式,被固定下來的一層 外殼,介於意識作用的綿延與外在世界的擴延之間。關於發生於意識之中的空 間要素有兩種情況,一方面,我們必須以某種空間佈置的輔助來把握具有彼此

具有空間傾向的複多性,對意識作用而言,是一種表面化的機能,它是意 識作用與外在世界的接觸面,如同意識作用以空間的方式,被固定下來的一層 外殼,介於意識作用的綿延與外在世界的擴延之間。關於發生於意識之中的空 間要素有兩種情況,一方面,我們必須以某種空間佈置的輔助來把握具有彼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