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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61,000 人,占總人口的 39.4%,老人依賴比為 77.7,面對如此龐大的老年人口 數,老年人的需求以及其需要的「照顧」問題已成為不容忽視的議題。

1946 1952 1958 1964 1970 1976 1982 1988 1994 2000 2006 2012 5.08

12.27

1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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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內政部戶政司全球資訊網(2013)三階段人口及扶養比統計表。

註:老年人口依賴比為老年人口(65 歲以上)對工作年齡人口之比再乘以 100。1971(含)年以 前資料不包括金門縣及連江縣。

由表 1 可見時至現今,台灣社會仍然相當重視孝道規範,我們往往將老人照 顧的重擔交付於家庭、由兒女/媳婿等親人負責。2009 年老人狀況調查顯示台 灣社會中自主生活有困難的老人的主要照顧者為親人(63%),其中以兒子 22.3%、

媳婦 14.6%以及配偶 14.3%最高。

表 1. 台灣地區 1994-2009 個人自我認知重視「養兒防老」的程度 自我評估/年度

1994 1999 2004 2009

認為不重要 26.2 18.9 13.3 10.5 認為重要 15.7 23.1 26.8 32.1

資料來源:台灣社會變遷調查(1994、1999、2004、2009)《文化價值》主題。

註:表中各數值單位為百分比。問卷題目為「養兒防老對您個人自己的生活重要不重要?」答案

分為 0-4 分,0 分為不重要、4 分為絕對重要。1994、1999 年的資料名稱為文化價值,2004 年的

資料名稱為宗教文化、2009 年的資料名稱為宗教與文化,略有不同,在此特別標示。

從數字上來看兒女親自照顧年邁父母的孝道實踐仍然存在,然而我們卻時常 看到許多關於親人照顧老人時發生的人倫悲劇。例如去年震驚社會的孝子弒母案,

「嘉義 45 歲的江姓男子,因為長期照顧失智母親,壓力太大,親手用延長線將 80 歲臥病在床的老母親,活活勒死,然後再騎著腳踏車,到派出所自首,姐姐 趕到後抱著弟弟安慰他說知道你累了,還要弟弟堅強起來(台視新聞,2012) 。」

或者同年發生的父母燒炭自殺案,「新北市一名男子罹癌,妻子因不忍丈夫受病 痛折磨,更不願拖累兒子,夫妻倆竟攜手在房內燒炭自殺…留下遺書表示,因生 病絕望,更不想造成兒子負擔,所以夫妻倆決定一起走(蘋果新聞,2012)。」

類似的社會新聞時有所聞,這些雖屬於較為誇張的案例,卻似乎反映子女親自照 顧的孝道實踐對於現代子女的生活造成的負擔。這樣的社會現象正是我欲深入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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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的。

為什麼自古以來被視為美德的「兒女親自照顧父母」的孝道實踐,於今日台 灣社會卻成為兒女們沉重的負擔呢?我們必須從孝道的內涵中去探求答案,從中 理解老人照顧於孝道規範中的重要意義。

從儒家典籍來看,傳統上做為「親子間相處之道」的「孝道」被儒家視為道 德的起源,因此親子關係往往在傳統華人社會中備受重視。著名社會學家費孝通 提出中國人有別於西方人的人際關係,我們的人際關係是差序格局,「以『己』

為中心,像石子一般投入水中,和別人所聯繫成的社會關係,不像團體中的分子 一般家立在一個平面上的,而是像水的波紋一般,一圈圈推出去。越推越遠,也 越推越薄(費孝通,1991)。對於傳統華人來說最內層、最根本的關係便是「親 子關係」。

從社會學的角度來看,親子關係於傳統社會中能夠備受重視的原因也並不奇 怪,務農的經濟型態使得多數農家子弟過著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生活,親子一 生同居於一屋簷下,無論工作、吃住、休閒等活動都較難排除對方的參與,親子 間一輩子視對方為生活的重心。而父系社會的家庭制度更代表家庭中的主軸不是 夫妻關係,而是每一代的男性串起來的親子關係。孝道作為一種道德規範,因此 而得以與傳統的農業經濟型態、父系家庭制度構成傳統華人社會結構,彼此互相 依靠、相互搭配。親子關係作為傳統社會中最核心的關係、孝道做為傳統社會中 最核心的道德,使得兒子以及父母往往有著共同的生活重心,共構時常需要顧慮 到對方的生活作息,這正是做為親子相處之道的孝道的重要意義。

將這份意義代入老人照顧中,我們便可以看到華人社會中的老人照顧是透過 兒女照顧的方式,來體現子女及父母間緊密的關係。然而當親子關係轉變,彼此 有各自的生活重心,養成不太需要顧慮對方的日常作息時,兒女親自照顧父母的 孝行便不再能體現緊密的親子關係,反而非常可能成為彼此生活上的負擔,其中 誇張者猶如前面提及的新聞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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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價值的實踐都需要相應的社會基礎,隨著台灣社會變遷,親子關係逐漸 於兒女早年與父母分居的居住歷程中的逐漸轉型。過往許多文獻皆在探討台灣兒 女早年與父母親分居的狀況,楊靜利、陳寬政(2002)的研究指出台灣兒女往往 因為就業、婚姻、求學等因素與父母分居,Freedman, Thornton and Tang (1994)

的研究也指出台灣 1962-1984 年新婚夫妻與夫家父母同居的比例隨著婚後年數增 加而逐漸減少,且這樣的情況也隨著婚姻年輪越趨明顯。透過 2000 人口普查資 料,我發現現代台灣人自 20 歲起與父母同住比例逐漸減少,男性於 30 歲時僅剩 下約四成維持與父母同住,女性方面更快,於 25 歲時與父母同住比例僅餘四成 四(詳情見「研究結果與分析」)。

有別於傳統社會中親子長年共居的居住歷程,隨著台灣親子長年分居的居住 歷程逐漸普遍,親子彼此對於家庭的想像、緊密的親子關係便緩慢地於數十年分 居的生命歷程中漸行漸遠,曾經強烈的羈絆不再,爾後當老年父母因為需要人照 顧而再度進入兒女家庭中時,一切都已不再相同。誠如伊慶春、簡文吟(2001)

所述不同居住經驗的差異或許正是影響現階段夫妻關係、親子關係、老年居住安 排期待的重要因素。

依據上文的論述,本研究企圖探討親子長期分居下形塑的親子關係對老人照 顧的影響,根據此主旨,本研究分為四個部分:

(一)兒女早年與父母分居的居住安排

探討現代兒女之居住歷程是否有長年分居的社會事實,從巨觀角度透過 2000 人口普查資料探討台灣近年兒女各歲數與父母的居住安排、並從就業、婚 姻、教育程度三個面向探討男女性離家主因。以此為基礎,再從微觀角度透過質 性訪談的方式釐清受訪家庭兒女從小到大與父母的居住變遷狀況,瞭解他們何時 分居、分居的原因、分居後接觸頻率等,以便建構受訪者的居住歷程。

(二)曾長期分居的親子以及未曾分居的親子各自形塑的親子關係

論證台灣親子有早年進行長期分居的社會事實後,本文接著由訪談的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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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過經歷不同居住安排的親子,探討不同居住歷程對於親子關係(親子共同生活 重心的多寡、親子生活作息上需要顧慮到對方的程度)的影響。

(三)親子關係的轉變對於老人照顧的影響

探討不同居住歷程下形塑的親子關係對於老人照顧的影響,透過曾經歷長期 分居以及未曾經歷分居兩種家庭的比較,論證相對於緊密的親子關係,較為鬆散 的親子關係對於老人照顧的影響。

(四)老人對於親子關係轉變後的老人照顧所產生的心態及調整

最後由身為被照顧者的父母的角度,探討老人面對親子關係轉變後的照顧時,

所產生的心態以及曾經做出的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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