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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回顧

第四節、 老人照顧的定義

本文欲探討現代台灣社會親子長時段分居的居住歷程形塑的親子關係對於 爾後兒女親自照顧父母的影響,為此這節將透過前人關於老人照顧的文獻整理出 適合本研究使用的老人照顧定義。

隨著人口結構老化,老人照顧的問題逐備受重視。社會科學界中關於老人照 顧的文獻繁多,國內外談論照顧內容的研究往往從代間交換的觀點進行討論。葉 光輝(2009)整理相關文獻指出過往研究老年父母與成年子女在財物性(生活費、

金錢支持、送禮等)、勞務性(協助家務、幫忙辦事、交通接送等)以及情感性

(如關心、傾聽、安慰等)、協助、關心與照顧等行為稱為代間交換

(intergenerational exchange)行為。

國外部分有許多文獻在討論子女對於父母的支持,其中不乏從子女的規範

(filial norms)面去探討。Gans and Yang(2006)於美國的研究發現,子女規範 做為一種推力因素會與父母的需求(拉力因素,如健康狀況)合作在一起刺激子 女提供父母支持。另一篇美國研究,Silverstein, Parrott and Bengtson(2012)試 著由情感(Affectual )、功能(Functional)、規範(Normative)以及關聯(Associaton)

四種連帶(Solidarity)面向探討兩性於代間支持的差異。他們發現情感連帶是影 響女兒支持父母的主因,而子女的義務觀念(規範連帶)以及與父母接觸的頻率

(關連連帶)是主要影響兒子支持父母的因素。而就父母面來說,當母親是被照 顧者時,兩代情感關係是主要影響子女支持父母的因素;當父親是被照顧者時,

兩代的財產繼承是主要影響子女支持父母的因素。

歐洲部分,Lowenstein and Daatland(2006)針對歐洲南(西班牙、以色列)、

北(挪威、英國、德國)共五個國家,探討情感(Affectual )、功能(Functional)、

規範(Normative)以及關聯(Associaton)四種連帶等面向對於代間支持的影響。

研究發現規範連帶會正向影響子女對父母的支持,南方國家的子女支持子女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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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程度遠大於其他三個北方國家。另外,相對於南方國家,北方國家子女會因為 子女義務(filial obligation)支持父母,但以一種「條件式」的支持形式呈現,

例如父母健康狀況較差、為單身的情況下比較會提供支持。作者認為南北差異的 狀況可能反映北方國家相較於南方國家較興盛的社會福利制度;南方國家相較於 北方國家盛行的家庭主義規範。

台灣部分,葉光輝(2009)探討台灣民眾的孝道信念對代間交換行為的影響 效果,指出「子女的相互性孝道信念對提供給父母的金錢、家務或是情感等交換 行為,都具有正向的影響效果,而子女的權威性孝道信念則僅對提供給父母的家 務交換行為產生正向影響效果」。由此得知相互性孝道比權威性孝道有效於解釋 代間支持。所謂相互性孝道指「由於感念父母的生育及養育之恩,子女在情感上 及精神上表達出對父母的敬愛與關心,在物質上與經濟上願意奉養、照料與支持 父母,並且在父母過世後還願意給予合乎禮節的追思與祭念。」人們願意遵守孝 道的原因,在於欲回報父母的生育與養育之恩,以及來自於親子互勵中親密情感 的自然結果。其發現中也提到「當彼此間隸屬於良好親子關係品質者,其相互間 是會有較多的情感關注交換行為的;而當隸屬於不良親子關係品質者,其彼此間 則是會缺乏情感關注交換行為的。」而權威性孝道指對於階級地位與角色義務的 順從,子女應該壓抑或犧牲自己的需求來迎合與遵從父母的願望,並應該盡力榮 耀雙親及延續家族命脈。

林如萍(2000)針對台灣農家的探討也發現農家之代間連帶以規範連帶為核 心…規範連帶的強度促成代間的相互協助。其研究指出規範價值(孝道價值觀)

越強的年邁父母,越會主動的參與代間交換,無論是給予或獲取子女的支持。此 外Lin and Yi(2010)的研究則試圖比較台灣與中國大陸的孝道價值對於代間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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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兒女對父母的支持,分為經濟支持、家務協助以及情感支持4)的影響,結 果發現除了中國大陸的「家務協助」不顯著外,在台灣及中國大陸越支持

(endorsement)孝道概念的子女提供經濟支持、家務協助及情感支持的頻率越 高。進一步比較發現,在台灣支持孝道的男性比支持孝道的女性會提供父母親經 濟支持;無論台灣、中國,收入越高的子女越會提供父母經濟支持,但在台灣收 入高的子女也越會提供情感支持於父母;不僅越支持孝道價值的台灣子女越會提 供家務協助,當父母身體狀況越不良,提供家務協助的頻率也會增強。作者因此 認為孝道對於子女來說是一種「推力」,然而父母的需求同時也是一種促使子女 行孝的拉力。

Yi and Lin(2009)嘗試整理出台灣非同居的「代間關係」時,也討論到孝 道價值與代間交換的關係。他們透過五個向度(子女與父母聯繫的頻率、金錢及 家務上的協助、雙方獲取的情感以及孝道價值)整理出五種代間關係,其中占多 數(49.21%)的「規範類型組(normative type)」中的子女相較於其他組,較會 頻繁與父母聯繫、比較有可能給予父母金錢、家務協助,有較高的孝道規範,但 與父母的情感交換(作者將代間情感操作成:你多常聆聽父母意見,與他們分享 情感)較低。此外相似於林如萍、伊慶春(2011),沒有與父母同居的兒子相對 於女兒比較有可能成為「規範類型組」,表示男性相對於女性比較會支持(endorse)

孝道規範,會負起實際的養育覆母之責。反之已婚女兒雖然不會與父母同居,但 可能與父母有相互功能性(金錢、家務協助)、情感性交換。

總結上述文獻,過往關於老人照顧的文獻探討代間交換、代間支持時,往往 將其定義成物質、情感以及經濟三個層面。本研究參考他們的方式,將兒媳對於 父母親的支持操作成物質以及情感兩個面向,經濟層面由於研究關懷的對象是需

4該研究的代間支持指:經濟支持、家務協助以及情感支持,分別操作成下述問題:過去12個月 中你多頻繁地提供父母金錢支持?過去12個月中你多頻繁地幫助父母處理家務(清掃、餐點準備、

購物、完成父母使命)?過去12個月中你多常聆聽父母的問題、表現出對於父母的關心?答案為 完全沒有、鮮少、偶爾、經常以及非常頻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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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被照顧的老人,因此較非關注的重點。物質層面自飲食、住宿、外出行動等日 常生活面向測量兒媳對於父母親提供的物質支持;情感層面從聊天、陪伴兩個面 向測量兒媳對於父母親提供的情感支持,且會探討通常是誰主動找對方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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