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緬甸華僑移入後的三盞燈聚落

澳門市

第三節 緬甸華僑移入後的三盞燈聚落

1960 年代後,緬甸的華僑社會又開始面臨巨大挑戰。先是 1962 年以後緬甸政府 推行民族主義的文化政策,取締華文學校和華文報刊。1963 年,緬甸實行經濟國有 化政策,華僑大商人幾乎破產。1964 年,緬甸將米業收歸國營,華僑米商全部失業,

華僑經濟幾乎瓦解;同年,緬甸政府下令停用 50、100 元大鈔,華僑財政受到打擊;

在緬甸社會制度下,緬甸華人被列入沒有國籍、選舉和被選舉權的第 4 等級;在高 等教育上,醫科和工科大學是對父母都是緬甸人的學生實行優先取錄政策;大學畢 業後的華僑在緬甸不易找到工作,在緬甸國內旅遊超過 24 小時必須申請,不能自由 遷移住所。(周南京等,2001:330;林清風等,1999:27-28)緬甸政府推出一系 列的排華政策,最終在 1967 年演變成「6•26」血腥排華暴力事件,導致一些過去從 澳門出發,在緬甸南部定居的華僑,再次返回澳門。

一、緬甸華僑的移入

大致在 1965 年前後,已經開始有緬甸華僑遷居澳門。1967 年,緬甸軍政府掀起 排華反華以後,更多的緬甸華僑來到澳門,在 1960 年代末至 1970 年代初達到最高 峰。當時的澳門人口較少,移民條件較寬鬆,而中國正處於文化大革命時期,於是 緬甸華僑多紛紛湧到澳門,(林清風等,1999:105)其中又以廣東籍台山的人數較 多。(林清風等,2005:160)

實際上,澳門在 1960 年以後,逐漸從傳統手工業進入勞動密集型的工業,加上 1961 年,葡萄牙政府正式確認澳門為旅遊區,特許澳門經營賭博娛樂業。1967 年,

大量緬甸華僑的湧入為澳門的帶來可觀的勞動力。

1960 年代末的澳葡政府,視華僑為難民的身分,基於當時澳門的人口 不多,一個都市的發展不能沒有人,所以當時是需要華僑在澳門工作和紮 根。(CM1:2012/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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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9 年,緬甸華僑在澳門入境時必須打 10 個手指模,到澳門定居要繳納 13000 元41的保證金;(林清風等,1999:121)同年 3 月,經澳門歸僑總會42向澳督嘉樂庇

(José Manuel de Sousa Faro Nobre de Carvalho)交涉後;7 月,澳葡政府同意簡化華 僑過境和來澳居留手續,並要求由社團發給證明辦理證件或處理各類問題,(林清 風等,2005:14、202)將緬甸華僑在澳門居留的保證金減為 2000 元,並在澳門居 住滿 6 個月後可領回保證金,緬甸華僑便順利地在澳門定居。(黃瓊成等,1991:

29)澳葡政府華僑政策的適時調整,讓緬甸華僑在三盞燈定居者日益增多。

二、緬甸華僑移入三盞燈的契機

1960 年代初至 1970 年代,離開緬甸到澳門定居的所有華僑,由於緬甸政府只准 隨身帶 2 英鎊至 10 多英鎊現鈔離境,所以這些緬甸華僑可說是相當貧困。這些緬甸 華僑到達澳門松山碼頭(20 號碼頭,今內港北舢舨碼頭)後,常會有熱心的緬華出 租車司機專門在碼頭等候,看到穿着沙龍、拖鞋或提着行李拖帶兒女的家庭就會主 動上前,用緬甸語、廣東台山語或閩南語詢問:「是不是從緬甸來的?」免費送這些 剛到澳門的緬甸華僑到目的地,或先安置在自己家裏,第 2 天再幫他們找朋友、租 房子和找工作。隨着移民到澳門的緬甸華僑數量增多,到碼頭義務接載和協助剛到 達的華僑的計程車司機由原先的 6 人逐漸增加。

不過幸運的是,在 1967 年緬甸華僑大量移入澳門時,正值澳門房地產的低潮和 空置,位於澳門都市東北緣外圍的三盞燈地區,與市中心比較,周圍的樓房很少,

是一大片的空地,有的地方甚至只有電杆,幾張木櫈,地上長滿很多草。這樣低度 開發的三盞燈地區,正好為剛到達澳門的緬甸華僑提供價格較低的居所;再加上緬 甸華僑由於人地生疏,常遇上不少問題和麻煩,因而自然會緊密地聚居在一起,如 剛到澳門的緬甸華僑青年,晚上會聚在三盞燈圓形地上彈結他和唱歌。(林清風等,

2005:164-165;劉沃周等,1996:41;何偉傑,2011:195)

41 1960 年代的物價,保證金的費用可以購買兩個住宅單位。(林清風等,1999:121)當時,大多數 澳門居民只能每月支付 10 元,租住 2 層樓房內的 1 個小房間。(S. S.Chan,2000)

42 澳門歸僑總會成立於 1968 年 6 月 23 日。(林清風等,20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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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的三盞燈與其他社區有所不同,比較聚集在一起,相比在黑沙環、

筷子基區,由於區域較大,比較不會聚在一起。世界各地的唐人街,華僑 都在一個小區內聚居,團結力量。三盞燈的位置最合適,緬甸華僑在這裏 居住和生活,在周邊工作。因着華僑的特性,到達一個新的地方後,喜歡 聚在一起,互相照應。(CM1:2012/8/28)

一般而言,在移民的過程中,來自同一村落、親屬、方言的成員,為了適應新 的環境,會盡可能聚在一起,這些移民在政治活動、經濟活動中常動員整個網絡中 的成員共同參與。這些群體會通過保持原有文化,或創造新的文化符號來維持群體 成員的認同,形成地方上的族群。(周大嗚,2009:153)

就如 1970 年,部分緬甸華僑組織了黑貓體育會,讓華僑在餘暇時間從事體育活 動,以遠離賭博。更重要的是,在 1971 年 9 月 26 日,透過香港緬甸華僑的贊助,

澳門的緬甸華僑租賃了三盞燈 1 號永興大廈 1 樓C座,作為澳門緬華互助會的會所,

該會負責幫助、照顧從緬甸到澳門的華僑,會所提供免費的住宿,並幫忙介紹工作 等。之後,緬華出租車司機凡遇沒有親友在澳門或暫時聯絡不上的華僑,都會負責 接載到會所。(林清風等,2005:202-203;林清風等,2001:77)

透過三盞燈位於都市外圍、澳門房市的低朝與閒置、澳門緬華互助會成立等契 機,使得從 1965 年緬甸華僑開始移民到澳門後,至 1990 年代初,從緬甸仰光直接 遷來澳門約 2 萬多個的緬甸華僑,(林清風等,1999:103-104)在到達澳門後,大 多集中居住在三盞燈。

三、三盞燈緬甸華僑的維生方式

初到澳門的緬甸華僑,僅極少數有少許積蓄帶到澳門,大多數人甚至無法交付 行李搬運費。所以一些原在緬甸還是學生、協助家庭業務的家庭主婦、房東太太,

在到達澳門後的第 2 天,都馬上到工廠工作;部分緬華青年,在白天工作 9-10 小 時後,晚上學習中文、外文和會計專業課程。(黃瓊成等,1991:34;劉沃周等:

199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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緬甸華僑到達澳門,在 60 年代中期至 80 年代中期,澳門只有毛紡廠、

絲花廠、製衣廠、手套廠、炮竹等手工業。工種不多,就業面窄,貨源依 靠香港,像是香港的衛星城鎮。而當時的澳葡政府,官用文是葡萄牙文字,

語言只用廣東白話,不用普通話,他們都需要找會說廣東白話的人幫忙,

那時他們都聚居在三盞燈社區。(CM343:2013/4/21)

隨著澳門產業的轉型,至 1960-70 年,緬甸華僑主要從事以下行業:

(一) 紡織製衣工業

1960 年代,正是澳門紡織工業起飛的時期(S. S. Chan,2000),剛移居澳門的 緬甸華僑,最多人從事紡織工業,部分外省華僑因語言不通,很多男的都在紡織廠 內從事拉機工作,利用 1 台簡單的機械織羊毛衣,1 天最多可以賺取 30 元,有的緬 華買 1 台或幾台機械在家裏工作或開山寨廠44。女的多在紡織廠和製衣廠工作。(林 清風等,2005:165;劉沃周等,1996:40)

不過到了 1970 年代,很多從事針織廠的緬華青年轉業為計程車或公車司機、有 的經營貨車、文員、旅遊業、飯店服務業等;而仍在從事製衣和毛紡業的婦女,其 中不少己成為車間指導員或領班。(黃瓊成等,1991:34)

(二) 建築業

移民到澳門的緬甸華僑很多都是熟練的建築業技術工人,他們從緬甸帶來整套 的木工工具。在 1960 代末、1970 年代初參與興建澳門路環黑沙、九澳水庫建大壩、

修建九澳至黑沙公路、跨海大橋、澳門半島的葡京娛樂場、酒店和回力球場等多項 大型工程。當時的日薪是 30 元,屬於高薪的工作。(林清風等,2005:160-161;

林清風等,2004:353)

43 澳門緬華互助會第15屆、第16届(2012/92015/9)祕書長張惠周(張平),緬甸歸國華僑,教 育專業學士,現居澳門。在緬甸、福建和澳門三地執教36年。(CM32013/6/6

44 山寨廠:澳門早期家庭小工場,特點是顧員少,會計制度不健全、設備簡陋、生產規模小、產量低、

產品質量粗劣和生產依賴聯繫廠或商行。(吳志良等,200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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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教育

在 1960 年代末,特別是 1970 年代以後,澳門人口穩定增長,(鄭天祥等,1994)

澳門教育發展處於滯後狀態,師資較貧乏。當時,很多緬甸華僑到澳門各級學校工 作,較多老師在中學任教英文,其次是數理化。(林清風等,2005:267-268)

(四) 醫護

緬甸華僑有許多是醫生和護士,開辦了許多私人診所。1975 年,在澳門緬華互 助會屬下在三盞燈 1 樓 C 座閣樓開設診所,為緬甸華僑和社區提供醫療服務。(黃鴻 釗,2010:131;林清風等,2005:171)

(五) 其他工業

在 1960 年代末,「寶源望遠鏡廠」工人總數近 600 人,24 小時輪班工作,有 95

%是緬甸華僑,當時的收入是每天 5-6 元。(林清風等,2005:267;林清風等,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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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緬甸華僑小食和餐廳

當緬甸華僑的就業人口有穩定的收入,造就了一群緬華小食和餐廳的消費群,

在三盞燈周圍開設了不少緬甸華僑小食和餐廳,成為緬甸華僑集中的飲食熱點地區。

(何偉傑,2011:195-197)

三盞燈圓形地周圍尚存最早經營的緬甸華僑飲食的攤販,是位於新橋 區飛能便度街小販區的蘇記,負責人蘇先生在緬甸時是從事批發業,是排 華之後的移民潮45來到澳門定居。1970 年到達澳門,1 年時間已適應澳門的 生活,由於到達澳門後在三盞燈附近居住,於是自 1971 年在小販區內經營 緬式冷熱飲食至今。(M01:2012/7/28)

45 排華之後的移民潮:是一種風氣,當很多人都離開緬甸。有些是被排華,有些沒有被排擠也離開。

因為當時緬甸政府要求華僑加入他們的國籍,履行相關的義務,例如當兵(男女都有當兵的義務)等。

在緬甸的華僑幾乎都是中國籍,他們很少加入緬甸籍。(CM12012/8/28在「推力」、「拉力」持續 共同作用下,「遷出」、「遷入」兩地形成遷移流程後,慣性的力量促使人口自發「外遷」和「回遷」。

在緬甸的華僑幾乎都是中國籍,他們很少加入緬甸籍。(CM12012/8/28在「推力」、「拉力」持續 共同作用下,「遷出」、「遷入」兩地形成遷移流程後,慣性的力量促使人口自發「外遷」和「回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