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三節 縮圖、放大圖與比例尺相關內容分析
九年一貫課程綱要(教育部,2008)指出幾何不但是數學教育中的重 要課題,而且也是較易學習、較有趣的教學單元。幾何為典型的視覺影像 處理,例如直線、圖形的邊緣、平行與垂直、對稱、全等操作、放大縮小、
圖形識別等,國小階段幾何形體的理解包含察覺、操作、構造等諸面向。
小學教師在從事幾何教學時,必須避免自己歐氏幾何訓練的干擾,避免處 處受制於定義的認定與邏輯順序。歐氏幾何的價值,首先是對這些先民知 識的歸類與整理,其次才是作為知識典範的演繹系統。因此小學的幾何教 學,可以參考幾何歷史發展的軌跡與學童認知發展階段,儘量讓學童發 揮、拓展其幾何直覺,在操作中,認識各種簡單幾何形體與其性質,再慢 慢加入簡單的推理性質與彼此之間的關係,為以後銜接國中幾何的教學,
打下良好的基礎。
本研究選定幾何領域中「縮圖、放大圖與比例尺」單元進行測驗編製,
以診斷學生數學概念與迷思概念的表現情形,以下將對此單元的相關數學 概念逐一說明。
一、縮圖與放大圖
劉好(1997)指出放大圖與縮小圖通常以邊長的比值來描述其放大或 縮小的倍率,例如N表示一個正實數,甲表示一個圖形,如果甲圖形上任 意兩點的距離均放大或縮小為原來的N倍,所成的圖形稱為乙圖,如果N
>1則稱乙圖為甲圖的N倍放大圖,反之若N<1則稱乙圖為甲圖的縮小圖。
放大圖與縮小圖是相對的概念,學生應確實理解幾何圖形在縮放前後的變 化性質,例如直線變到直線、對應邊線段長成比例、對應角角度不變。
吳宜靜(2005)指出兩個幾何圖形若有相同的形狀,並且具備對應角 相等、對應邊成比例的特質,則稱為相似圖。我們可以從將圖形以一致均
勻等比例的的伸縮,獲得相似圖形,而在邊長比等於1時,又稱為全等圖 形。由原圖形經縮放比值為1的的轉換(亦即與原圖全等)、旋轉、翻轉、
鏡射所得的新圖形,都是與原圖相似的相似形。若有相似的概念,更可以 應用到所有幾何圖形上。縮圖與放大圖的產生,實則由全等的兩圖形透過 邊長比例的變化形成。因此,與縮圖與放大圖相關之概念包含圖形各組成 部分(邊、角、頂點)之對應關係與邊長比例縮放。
二、縮圖、放大圖與比例尺相關數學概念
依據九年一貫數學領域能力指標6-s-02「能認識平面圖形放大、縮小對 長度、角度與面積的影響,並認識比例尺。」,以下逐一探討與此能力指 標有關的「比與比例」、「比例尺」、「角度」以及「面積」的數學概念。
(一) 比與比例
放大縮小的問題情境蘊含比例概念,而比例尺的學習也與比例概念密 不可分,因此要在「縮圖、放大圖與比例尺」單元有良好的表現,須對比 例概念相關教材熟悉。
比是兩對應關係量A、B的記錄,當兩數量因某種原因而產生對應的關 係,表示兩個數量A和B之間的對等關係時,用數學符號「A:B」來代表,
其中A是比的前項,B是比的後項。在符號「A:B」中,將前項除以後項 所得的商則稱為比值,而比值通常是以分數的形式表示。當兩個比的比值 相等時,就稱這兩個比成比例。等值分數是比例概念的基礎,將相同的單 位量做不同的等分除的分割,會有不同的等值分數產生,而將等值分數寫 成等式,就產生了比例關係的概念。
國小學生在比與比例基礎題的表現,六年級學生覺得由難而易的題型 依序為:「求比值」→「比值的意義」→「求比例式第四項(非整數倍)」
→「求比」→「求比例式第四項(整數倍)」→「比的判斷」。日常生活 中,比例的相關用語經常用來被描述生活的問題,且解比例問題能力是決 定能否學習更高層次數學的重要分界。但是,在學生數學知識的學習過程 中,比例問題卻成了中小學學生的難題(黃寶彰,2003)。
比例問題有其重要性與複雜性,劉祥通(1999)指出比例問題是「數 與計算」的範圍,從整數、小數、與分數延續而來,它承繼整數加減法、
整數乘除法、分數加減法、與分數乘除法;是「數量關係」的範圍,如比、
比例與比值等性質;是「圖形與空間」題材,例如比例尺的意義、縮圖與 放大圖;也是「量與實測」的題材,例如密度、消費、度量、價格、濃度 等性質。
九年一貫課程綱要(教育部,2008)指出:比例關係是日常生活與自 然科學中經常用到的數量關係,本身有非常豐富的性質,可以視為乘除關 係的重要延伸。比例關係有兩種看法:一是倍數相同的觀點,一是比值相 等的觀點,兩者對於解決實際的應用問題都很重要,學生必須熟稔兩者,
才算是真正掌握了比例關係。比例關係的具體表現是比例式,由倍數或比 值的觀點,都可以歸結到「外項相乘等於內項相乘」的結果。在比例的計 算中,可以自然的引入繁分數的記法與計算。比例在國中階段也有延伸課 題,連比、正比與反比的關係以及函數關係的特例,可見比例概念是非常 重要的數學學習基礎。
莊玉如(2005)蒐集相關文獻,指出比例問題有下列幾個主要類型:
1. 組合問題(關聯的集合):問題中兩個集合間並沒有明顯的意義關係,
經過問題的陳述後才產生關係。例如,親子遊戲中3個小孩,需要2個大 人來協助,有15個小孩將參加遊戲,需要多少大人來協助?
2. 母子問題(部份—部份—全部):一個集合是由兩個以上的部份集合所 組成,而部份集合之間有比例關係。例如10個湯圓裝一盒,其中一盒有
5個是花生口味,如果買5盒湯圓,有幾個是花生口味?
3. 密度問題(內涵量的量數):由兩個外延量所組合的比的關係,產生一 個內涵量的量數。例如,水的密度是由水的重量及水的體積之比所決 定。例如3公升的水重3公斤,請問多少公升的水重8公斤?這樣的關係 可類推至其它內涵量如速率(距離與時間的比)等。
4. 交換問題:兩個物件因某種約定,使其具有相同的價值,例如以物易物 情境中,3枝鉛筆可以換2塊橡皮擦,鉛筆與橡皮擦的等價是因某種約 定,又如買賣的情境中,3個水煎包賣20元,水煎包與價格的等價亦是 相同的道理。
5. 放大與縮小:問題情境中的兩個量數有固定的比值,如果將其中的一個 量數增加,另一個量數亦跟著增加;反之若一個縮小,則另一個也跟著 縮小。例如:樹的高度與影子的關係,樹高10公尺,影子長6公尺,若 樹高15公尺,影子長為多少公尺?
為了有效進行「縮圖、放大圖與比例尺」單元之診斷測驗,須深入了 解學生解比例問題的策略(黃寶彰,2003;傅宗聖,2007):
1. 乘法策略
(1) 倍數法:所謂倍數法即第一個比率式中分子與分母之間具有倍數關 係,再將此倍數擴充到第二個比率式裡。例如「3顆糖果賣5元,9 顆糖可賣多少錢?」中,先以9÷3=3,算出9顆糖果是3顆糖果的3 倍,而5元的3倍是15元,因而算出9顆糖果賣15元。
(2) 單價法:這是將比值單位化的作法,先計算出一個單位的量,然後 再計算總額。例如「3顆糖果賣6元,5顆糖可賣多少錢?」中,先 以6÷3=2,算出一顆糖果要2元,再計算2×5=10,求出5顆糖果要 10元。
(3) 數量分解法(decomposing method):所謂數量分解法是指將問題 量數在計算過程中分解為兩個以上的量數再予以組合的解題策 略。Vergnaud(1983)的研究中,學生解「放熱器運轉32小時消耗8 公升的汽油,那麼運轉104小時會消耗多少公升的汽油?」之策略 如下所述:
學生解法 32×3=96+8=104 ; 86=24+8/4=26 Vergnaud
(1983)的 分析
104=(3×32)+(1/4×32)
X=(3×8)+(1/4×8)
=24+2=26
上述學生的策略是將104分解為96和8這 兩數字,再計算出答案。
(4) 公式法:常用的乘法策略,也就是十字交乘法。在「a:b=X:c」
的比例問題情境中,學童運用公式a×c=b×X,求得X=a×c÷b,公 式法雖可提昇解題的效率,但對於國小學生過於抽象,易使學生形 成公式化的記憶,忽略對本身問題的理解。
2. 加法策略
以加、減代替乘、除求解比和比例問題的一種解題方法。在「a:b=
X:c」的比例問題情境中,學童直接將a:b進行累加,形成na:nb,進而 推算出X的解題方式。例如「玩具二個賣十元,六個賣多少錢呢?」,學 生從玩具二個賣十元開始推算,玩具四個賣二十元,玩具六個賣三十元,
這是一種擴充式的推理,但有其實際運用上的限制。對於比例問題有許多 學生會以累加的方法來解題,當題目的數字較小時,應用加法常可順利解 題,但是當數字較大時,要完成解題將是困難且不經濟的。
學生解比例問題時最常出現的錯誤解法是加法策略,在比例的問題情
境中,學生使用累加法來解題的三個可能原因(Hart,1981):第一個原因 為學生不熟悉乘法運算,逃避乘法;第二個可能的原因為學生不會求比 值;第三個原因則為學生在分數的計算上比較薄弱,不熟悉分數的乘法。
如果題目較容易或是數字較小,學生使用累加法可以解題,但當問題中的 數字為非整數倍,就只有極少數人能用累加法成功解題。
(二) 比例尺
比例尺是一種抽象的內涵量概念,它並非像量長度的直尺,可以拿來 直接測量實物的長短,學生需先了解縮圖或放大圖與原圖邊長的倍率關 係,才能理解的一種「表示原物與縮圖(或放大圖)之倍率關係」概念。
因此先讓學童理解縮小或放大圖倍率關係後,再介紹比例尺概念及應用。
劉好(1997)指出比例尺可以說是比和比值的應用,是表示縮圖或放 大圖上的長度與實際長度的比值。比例尺的求法一般採計算縮圖或放大圖 與原圖的對應邊長之比,常以1和其縮小或放大的倍率的比、比值或線段
劉好(1997)指出比例尺可以說是比和比值的應用,是表示縮圖或放 大圖上的長度與實際長度的比值。比例尺的求法一般採計算縮圖或放大圖 與原圖的對應邊長之比,常以1和其縮小或放大的倍率的比、比值或線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