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第四章 研究結果與討論

第一節 美術材料包樣本分類結果

KJ 法主要是納入各方觀察及意見,將不明朗的資料歸納整理成為有意義的 情報,本研究選擇具藝術教育背景並教授藝術課程的老師組成焦點團體(A),

藉成員們的專業知識與授課經驗,依據樣本創作方式與材料包完成後之成品特 色,將兩百零七個樣本,以 KJ 法進行美術材料包的分類。實施過程詳見第三 章第二節,實施結果如下:

第一階段小島歸島總共群化歸類出:特殊底材、刮畫、水墨畫、抽拉畫、

孔版、凸版、凹版、點、線、面、撕、摺、捲、幾何黏貼、有機堆疊、浮雕、

立體捏塑、圖板組合、單元堆砌、日常用品裝飾、空間布置、舞台、戲偶、服 飾、圖文設計、印染、卡片、繪本、印章、空白現成物彩繪、編織、童玩、相 框與燈具等共三十四個標題。

小島中單元堆砌一類,又細分為線狀與塊狀兩種。日常用品裝飾分為彩繪、

摺紙、剪貼、雕塑四種;空間布置分為組裝、剪貼、雕塑、彩繪四種。童玩分

78

為樂器、自然動力、操作三種;相框分為彩繪、拼貼、組裝三種;燈具分為組 裝、彩繪、裝飾、鏤空四種。

第二階段中島歸島配合教科書課程學習活動類型,分別將特殊底材、刮畫、

水墨畫、抽拉畫歸類成「彩繪」;將孔版、凸版、凹版歸類成「版畫」;將點、

線、面歸類成「基礎構成」;將撕、摺、捲歸類成「紙張表現方式」;將幾何黏 貼、有機堆疊歸類成「組合」;將浮雕、立體捏塑歸類成「雕塑」;將圖板組合、

單元堆砌歸類成「建築外型」;將日常用品裝飾、空間布置歸類成「室內設計」;

將舞台、戲偶、服飾歸類成「展演設計」;將圖文設計、印染、卡片、繪本歸類 成「平面設計」;將印章、空白現成物彩繪、編織、童玩、相框、燈具歸類成「產 品設計」。共歸類出:彩繪、版畫、基礎構成、紙張表現方式、組合、雕塑、建 築外型、室內設計、展演設計、平面設計及產品設計等共十一個標題。

第三階段大島歸島配合第二章藝術的分類,將彩繪、版畫、基礎構成歸類 成「平面類」;將紙張表現方式、組合、雕塑歸類成「立體類」,平面類與立體 類歸屬於純粹藝術,標題命名為「美術」。將建築外型、室內設計歸類成「空間 設計類」,與展演設計、平面設計及產品設計三類歸屬於實用藝術,標題命名為

「設計」。其中基礎構成樣本 C11 與 C05 為立體作品;紙張表現方式樣本 D09,

創作方式為紙張特性的探索應用,但成品為平面作品,此三項樣本同時跨足平 面與立體兩方。樣本分類結果列於表 4-1,各類樣本圖片對照表請參閱附錄二。

表 4-1

樣本分類結果

大島 中島 小島 樣本編號 數量

美 術

平 面

彩繪

特殊底材 A01 A02 A07 A08 A18 A19 6

刮畫 A03 A09 2

水墨畫 A10 A11 2

其他:抽 拉畫 A12 1

(續下頁)

79

80

81

82

83

從表 4-2 與圖 4-2 可以得知:

(一) 全部 207 個樣本,分為兩大類:美術類共 54 件,佔總數的 26%,

設計類共 153 件,佔總數的 74%。

(二) 全部的樣本中,以產品設計類最多,共 66 件,占 31.9%;其次為 空間設計類,共 39 件,占 18.9%;再次為平面類,共 31 件,占 14.9%。

(三) 從美術類樣本分類中發現:

1. 以傳統平面繪畫的彩繪類,與點、線、面構成練習的基礎構成類 最多,各 11 件。

2. 立體類中用現成物堆疊或黏貼的組合類最少,共 5 件。

(四) 從設計類樣本分類中發現:

1. 材料包完成品為可供把玩或使用之商品的產品設計類數量最多,共 計 66 件。

2. 空間設計類之下,作為空間裝飾與布置環境用的室內設計類居次,

共計 33 件。

3. 第三則為展覽或戲劇表演時使用之道具或服飾的展演設計類,共計 28 件材料包。

綜合以上歸納,坊間使用之美術材料包提供半成品或配置好的材料,供學 生完成作品,在創作時有一定的限制,為增加多樣性與吸引力,因此以能夠配 合實用的設計課程的材料包佔大多數。在美術類部分,平面繪畫仍是小學階段 常用的創作方式;而點、線、面構成的練習,則能建立創作的基本概念,可供 選擇的材料包也不少。在設計類部分以產品設計類為最多,其成品可實際使用 或操作,較容易引起學生的興趣;同時九年一貫藝文領域有表演藝術課程,因 此配合戲劇或活動演示時使用的展演設計類材料包有逐漸增加之趨勢。

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