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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聲調基本觀念文獻探討與整合

第二節 聲調是一種音位

6 朱曉農所謂的「音法學」指的是「語言學領域內的語音研究」(朱,2010,頁1),也就是《語音學教 程》(Ladefoged, 2006)一書最後一章所說的「語言學的語音學」,

7 在臺灣也有人將 Phonology 翻為「音韻學」或「聲韻學」,但「聲韻學」一詞在海峽兩岸漢語學術界往 往更多是指漢語歷史語音學,因此使用該詞時需小心界定其意義。

ㄝ)等等。音系學其實就是在研究、分析這些音位的組織系統,其「音位學」

的別名也就由此而來。

由於音位是一種類似數學集合的概念,音位之下可能包含好幾個不同的音

(phone,有人翻成「音子」),它們都是同一音位的同位音(allophone,也有人 把這個詞翻成「音位變體」、「同位素」。)一個音位出現在不同語境時,其實際 發音可能就會有所不同,例如前面所到的上聲的例子。又例如在英語中,/p/、

/t/、/k/等清音聲母位於音節首時會送氣,而連續出現兩個清音聲母時,靠近韻 母的那個並不送氣,如/student/、/sky/。而英語母語者對這些現象往往不自知,

他們平常並不會去區辨送不送氣,認為送不送氣都是「同一個聲音」。正因如 此,當一位從未學過外語的英語母語者帶著自身的音位分類習慣來聽中文/bī/ 和 /pī/這兩個音節時,他們會認為並沒有差別,都是英文裡的/pi:/。至於濁聲母 [b],平常在華語中不會出現,但當它出現,它最有可能會被歸入最接近的/p/這 個音位。

二、音位區辨特徵與羨餘特徵

一個音位的同位音是一群彼此相當類似、彼此替代最多只會影響到「自然 度」而不至於影響詞義的聲音;而音位和音位之間之所以被區別,卻必然是在 某些語音特徵上彼此對立。為了讓語音們「各就各系」、「各就各位」,Jakobson, Romanm, Gunnar Fant, 與 Moris Halle(1952)提出了「區辨特徵」(distinctive features)概念,並努力整理出一套音位區辨特徵列表。他們主張,音位可以就用 這些區辨特徵來定義。從此,不論是看重語音彼此之間組合關係的音系學,或 者是探究語音發生的生理、物理及聽覺機制的語音學,許許多多研究課題都是 圍繞著區辨特徵來進行。Jakobson 花了很多心力研究語音中的聲學特點,例如 [鬆]、[緊] 對立,[持續]、 [不持續]對立、[尖銳]、[低沈]對立等;但後來 Noam Chomsky 和 Morris Halle(1968)完全拋開了語音的聲學特點,而專以發聲機制來 制訂區辨特徵,例如[+/−濁音] 、[+送氣]、[+/−鼻音]、[+/−舌冠](corona,

發音時舌葉高於中性位置)、[+/−齦前](anterior,氣流受阻部位在齒齦或齒齦 前)等等,其中各特徵項目前的「+」或「−」則分別代表是否具備該特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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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用最簡明、複雜度最小的分類組合來描述音系的格局(pattern),Halle 及 Chomsky 提出了有標(marked)的概念。所謂「有標」是指相對特殊的屬 性,並且在一個包含了有標特徵的類別或系統之中,一般也會含括其他屬性相 近而無標的項目。例如在有濁音的語言中,一般也就會有清音;但是有清音的 音系中不一定有濁音,因此清音在音系中只要以[−濁]就能被涵蓋,還能與濁音 分別開來;而在帶[−濁]特徵的項目之中,送氣又比不送氣有標。因此音系區別 選擇「送氣音」比選擇用「不送氣」來得經濟。

除了「區辨特徵」,音系學上還有另一個專有名詞叫「羨餘特徵」。所謂

「羨餘」是說這個特徵還是存在的,發音時還是用得到的,只是對於音位系統 的描寫來說,並不是必須的,而是被決定的,由於是被決定的,所以可由規則 來生成,在音系描寫中不逐一說明,而是透過規定規則來確定(王洪君,

1999,頁47-60)。例如,在英語中,[+/−送氣]只是/p/、/t/、/k/這幾個清音的

「羨餘特徵」(包智明等1997 ),不具辨義功能,而其在不同語境中出現的具體 形式則可由公式來描寫。再舉韓語的硬音、平音為例,儘管韓語的硬音(發聲 態8為張聲)大多伴隨高調,平音(發聲態為弱送氣)則大多伴隨低調,但由於 韓語區辨硬、平音的區辨關鍵特徵還是在發聲態,音高的高低並不具辨義功 能,因此,說了高音不表示你就把硬音說對了,硬音的關鍵還是張聲。所以低 頻(音高)的高低只能視為韓語中音位的羨餘特徵。

音位的區辨特徵是音位在該音系中區別詞義的關鍵;而音位羨餘特徵的分 佈以及與其他語音元素的對應規則,則影響了發音的自然度及音位的判斷。因 此在對外語音教學中,教師若能將目標語和學習者的母語或既有使用語言的音 系規則進行對比分析,了解其異同,所設計出的教材與教程,會更具針對性,

也應該會對提高語言教學效率有所助益。

8 發聲態(Phonation)是指說話時聲門的活動狀態,例如嘎裂聲(creaky voice)、張聲(fortis)、氣聲

(breathy voice)、假嗓(folsetto)等

三、從自主音段音系學看聲調

「對詞義產生影響的音高變化叫做『聲調』。」這是 Peter Ladefoged 與 Ian Maddieson (1996) 所寫的《語音學教程》一書對聲調所下的簡潔定義。

上世紀七十年代以前,語言學家把聲調看成是音段(segment,指輔音和元 音)的一部份,可是語言學者 Goldsmith(1976)因研究非洲語言的聲調和音段 的關係而提出了自主音段音系學理論(Auto-segmental Phonology)。視聲調為一種

「自主音段」(autosegmental),自主音段與音段音位平行並列,兩平面通過特 Goldsmith 在「聲調」這軌中將他研究的語言音高分成了[高]、[中]、[低]三級聲 調特徵(tone feature,指不同等級的音高),這些音高特徵和音段序列中的元音 或莫拉(mora,也有人翻為「摩拉」,指比音節小的載調單位)9之間有一定的 連接規律,並且從左到右,一個聲調特徵對應於一個元音或一個莫拉。如果聲 調特徵匹配載調單位有剩餘,則成為所謂的浮游調(floating tone),在組合中常常 被刪除或移動到另外一個元音或莫拉上去呈現。調型則被稱做「聲調旋律」

(tone melody),或聲調模式(tone pattern)。

需要注意的是,根據 McClawley(1968)的分析,上述非洲語言的聲調與 華語聲調都是音高的排列、變化,其與華語聲調的差別是,非洲語言的音高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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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學一開始所定義的聲調(tone)就是「單一音高值的平調」,也就是與「聲調 特徵」同義,後來才擴張其定義,含納入以調型為調類(或調位)的概念。音 高重徵語言基本上只需要以音高的分級作為區別特徵即可,而在曲拱聲調語言 音節內就具有平、升、降、凹、凸等調型變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