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學校本位經營當作一權力下放的改革手段或者是一集體決策 的技術,理論的探討往往假定這種權力下放、參與決策會直接導致教 師將其注意力放在學校教育真正的核心任務——教學,幫助教師澄清 教學目的與方法,從而提升教學效能。
相關的研究指出單純強調學校行政改革的學校本位經營其實際 運作與教學牽涉不大,其對學生表現的提昇之貢獻甚少。易言之,理 論上強調改善管理系統就能連帶提昇教師教學,進而改善學生學習的 論證未獲得研究支持。正如 Wohlstetter & Mohrrman(1996)所言:看 來我們似乎對於單純的權力轉移賦予了太多的期望。另一方面,相關 的研究也證實學校本位經營要發揮其在教學系統方面的功效,必須妥 善設計將單純的權力下放制度轉化為有助教學革新的機制,並結合實 質教學革新才能達成學校本位經營的教育期望。茲探討單純把學校本 位經營視為一行政改革時,其與教學的實際關聯,其對學生表現的助 益,以及將學校本位經營轉化為促進教學創新機制並結合實際教學革 新所呈現效果等相關研究如下。
一、 學校本位經營與教學的問題
根據研究者歸納,有關學校本位經營與實際教學問題的研究可 從以下三方面來加以論述。
(一) 學校審議會
Malen & Ogawa(1988)的研究發現指出學校委員會或者學校審議
會對於教與學等議題只有稀少、零星、浮面的關注,Peterson(1991) 的探討結果也指出學校本位經營往往投注更多的關注於技術性事務 而忽略了真正的核心課程、教學議題。事實上,只是把學校本位經營 視為一孤立的行政革新措施,未進行任何配套措施,讓教師投入冗長 的會議,作一些沒有資訊、資源、專業知能支持的決策,很快的教師 會模糊其真正的核心任務——教學,甚而遭受更大的壓力而感到倦怠 (Farber & Ascher,1991)。
(二) 學校改革計畫
Wohlstetter & Odden (1992)的探討結果指出學校本位經營的 計畫很少涉及核心的課程與教學核心議題,而大多數停留在一些邊緣 性的議題,像是學校氣氛、校園美化、家長參與、學校行事、校園安 全等等。而即使教學改革相關議題在學校審議會中被提出討論,往往 只是敘述既存的教學實踐而已 。事實上,許多學校本位計畫並沒有 設定具體的學生學習目標,並結合評估這種目標的績效責任制度,這 種目標定位不清的學校發展計畫,而非真正關切是否為學生提供更多 更好的服務 (Murphy & Beck,1995)。
(三) 教學實務
Diegmueller (1991)的研究結果指出學校本位經營與教學的連 結相當薄弱。大多數學校並沒有抓住機會去發展屬於他們自己的課 程,學校本位經營似乎傾向於忽視班級教學 (Murphy ,& Beck,1995)。 即使教學改革已經陳述在學校改革計畫中,也是形同具文,計畫歸計 畫,跟班級實際教學並無關連存在(Malen, et al.,1990) 。事實上,
學校本位經營讓教師投入於參與決定,在教師時間、精力有限的情況 下,教師自然減少其在教學計畫、和學生相處的工作時間,因而斲傷 其專業工作表現。
二、 學校本位經營與學生表現之問題
學校本位經營的倡導者指出當權力從教育局下放到個別學校 時,因資源的運用能更符合學校的特殊需要,為學生提供較好的方 案,因而提升學生的表現(Peter,1991;Oswald,1995)。但是目前關於 權力下放學校的成效之調查研究,仍多數集中在教師對於獲得授權、
專業自主、工作士氣和學校氣氛之知覺,而關於學校改革、組織革新,
尤其是學生成就部分甚少涉及(Stinnette,1995)。即使是在少數涉及 學生表現成果的相關研究報告中,也缺乏實際的證據可證實學校本位 經營能夠提升學生的表現(Summers & Johnson,1995)。研究結果甚至 發現學校本位經營和學生學術成就提升、中途輟學減少、出席率提 升、常規問題減少並無關連(Summers & Johnson,1995)。
三、 學校本經營與學校行政的問題
(一) 行政法規鬆綁不力
台灣教育雖然已由四一0遊行掀起了改革運動的列車,教育部 也隨著行政院教育改革諮議報告書,提出相當多的改革因應措施,如 小班教學精神、九年一貫課程改革、教訓輔三合一制度等,但關係學 校組織基本營運的國教法、國教法施行細則、私立學校法、幼稚園教 育法,以及國民小學與國民中學班級編制及教職員工額編制標準、國 民小學教育人員甄選儲訓及遷調辦法等法令,不是修得不完整,就是 原封不動。因此於高舉改革名號所預期帶來的「教育鬆綁」,卻因法 規權責不明,造「鬆」與「綁」之間無所適從,嚴重影響校園自主化、
專業化以及民主化的發展(陳伯璋、許添明,2002:1)。
(二) 組織結構改變不易
就如同前言所說,當今所面臨的是一詭譎多變的時代,台灣教 育所需培育的是一群可以創新、相互合作的個體與組織,如此方能為 整體國家開創更高的競爭力。然而,「層層節制」的官僚管理體制仍 舊存在,不信任的行政文化依然允斥於校園,「學校組織型態如此頑 固不冥,勢必無法因應變遷快速的社會需要,學校將因此可能被取 代、被淘汰」的話題,自然會發自於有心力圖教育變革的每一位教育 工作者口中(張弘勳,1997)。
(三) 會計制度過於僵化
創新是需要財政支持的,鼓勵創新更需要財政為後盾。缺乏有 利的財政奧援,一向是學校組織在成長發展上面臨的最大因擾。不只 因此而喪失前面所說的增、改編組織人員結構的機會,降低班級學生 數也因財政無法充裕配合而淪為「精神」的象徵。當然,欠缺一套具 有彈性、自主的會計制度,更是嚴重阻礙學校教學的發展,「買非所 用」、「欲用無能」都是經常出現於校園的奇怪現象(林偉人,1997)。
綜上所述,關於學校本位經營這種行政層面的改革能強化教學 系統,以提昇學生表現的理論論證,在相關研究上未獲得支持。易言 之,實際執行學校本位經營的學校在教學系統的表現與理論的假定有 相當大的出入。歸根究底,其原因出在關於學校本位經營對經營創新 有所貢獻的理論論證有過度推論之嫌,單純的改善行政系並無法確保 在組織行政運作理想目的實現之外,學校教學理想也一併達到。相關 的研究已經證實,學校本位經營必須轉化成有利行政革新的促進機 制,再結合實質的教學革新,才能真正發揮學校本位經營的經營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