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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 政 治 大 學

Na tiona

l Ch engchi University

台灣智慧城市治理架構與策略研擬之研究

第二節 建議

本研究對各智慧城市評比工具比較分析後確認,治理是推動智慧城市的關鍵 所在,觀之台灣城市現況有四面向課題並面臨到五大全球化競爭壓力及挑戰,故 提出借鏡智慧治理相關研究,將其調整轉化為適用於台灣之智慧城市治理架構與 策略。而於該治理架構與策略建立後,其可提供前瞻性的治理策略與原則,提升 城市競爭力並完善治理效能以處理我國九大城市治理關鍵課題;進一步言,其可 協助各直轄市、縣(市)達成智慧城市發展的願景目標。由於智慧城市治理架構 與策略從未於台灣實施,故未來運用可能會面臨立法與制度上之限制;又根據本 研究之結論指出,台灣智慧城市治理架構與策略係包括治理網絡、治理模式、治 理策略等三種面向,故提出建議如下,希冀有助於未來此治理架構之運作。

壹、成立治理小組

既然本研究已確立治理網絡成員之來源,未來應由地方政府協助召集各方治 理網絡成員,推舉代表成立智慧治理小組。該小組係為運作台灣智慧城市治理架 構之核心主體,其組成目的、代表比例、工作內容、權責制度、經費來源都應以 法令明文規定,為推行智慧治理之之專門組織。

貳、網絡觀念之建立

本研究之台灣智慧城市治理架構係依據治理網絡理論進行網絡治理。持平而 言,包括地方政府在內的治理網絡成員對「網絡」之概念不甚明瞭,故建議可由 地方政府、第三部門共同舉辦會議、論壇、研習營等活動,宣揚網絡概念予各方。

即藉由建構關係網絡,在政府、企業之外擴大參與公共事務的成員與互動管道。

參、地方政府之引領作為

本研究於治理模式中已指出,地方政府應以各式作為積極承擔起治理架構之 運作,以領航關係維護著整個網絡聯結互動下的各種公共利益。舉例而言,於網 絡成員之交流互動上,本研究建議地方政府應定期協助治理小組舉辦各種活動,

如參訪、餐敘、論壇、研習營、公聽會、聽證會等。其次,於課責制度的建立上,

本研究建議地方政府應依相關法令或各種公私協力機制進行合作、釐清各方權責,

達成課責制度的落實。再者,就透明化作為而言,建議地方政府除應設置簡便之 入口網站並提供可靠、詳實的資料外,更應定期公開各項資訊,主動邀集治理網 絡成員參與各項市政決策會議。

肆、配套措施法制化

於第五章中,本研究已提出各項治理策略作法之配套如表 6-1 至 6-6,當中

‧ 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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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智慧城市治理架構與策略研擬之研究

策略 作法 配套

加強 決策 績效

訂 定 市 政 決 策 績 效 優 先 策略

地方政府定期向議會報告其優先策略之進度和成效 每項公共服務或市政建設計畫都應清楚界定重大施政 目標

優先策略應包括行政部門及機關初步的績效目標、績效 協定所協議之目標、績效結果及分析,並顯示運作與財 務規劃期間的長期策略目標

加 強 市 政 決 策 績 效 資 訊 分享

地方政府建置入口網站公開市政決策績效之策略計畫 各單位必須定期向市議會報告市政決策績效狀況 建 立 市 政 決

策 績 效 考 核 機制

地方政府根據績效管理要點進行考核

各單位訂定訂定關鍵策略目標及關鍵績效指標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