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文獻回顧
第一節 背景回顧與研究起點
圖 2-2:理論與經驗現象的對照5
總結來說,本章要處理的是理論與概念的世界(從 A 到 B 的關連),
即耙梳相關理論文獻,並從中築構出理解經驗現象的架構。本章的章節安 排如下:第一節是背景回顧與研究的起點,分別整理戰後台灣農業發展的 脈絡,以及回顧西方與台灣鄉村地理學的學術發展,並討論農業地理學與 鄉村地理學之間的差異。第二節的部份是理論建構,討論了鄉村人際網路 的構成、鄉村發展與商品鏈理論。第三節是小結並說明本研究的章節安排。
第一節 背景回顧與研究起點
本小節分成三個部份:第一小節是台灣的農業背景的回顧,先對台灣 的農業發展有概括性的認知,理解大尺度的政策、農業概況,方能進一步 分析小尺度─芎林的稻作農業現況。第二小節是梳理西方與台灣的鄉村地理 學的進展,並討論農業地理與鄉村地理的差異,理解現今學術研究的焦點 所在。
壹、 台灣農業發展的脈絡
整體而言,農業的發展有著自然的制約與人文條件的影響。台灣的自 然條件除了高溫帶來的生長季較長的優點之外,其餘之因素多不利於農業 生產,諸如耕地面積狹小、山地與丘陵面積廣大、荒溪型河川為主等自然 條件的制約。但是,台灣的人文條件也稍彌補了自然條件的不足,其中包
5 同註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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恢復生產 土地改革
農業擴張 以農養工
農業結構 調整 保價收購
提高所得 農業自由化
1945-1952 1953-1968 1969-1981 1982-1991 1992-2002 2003-迄今 充裕軍糧民食 農業培養工業 農工並重 革新調整 邁向三生 邁入國際化
括了政策導向與引進機械化等緣故,以下便以政策面向作為敘述的基礎 一、 台灣農業概述
二戰後的台灣農業政策方向因應國家不同發展階段的需求,而有所轉 變,圖 2-3 與表 2-1 是依照不同的分期所描繪出的時間軸與相對應的農業政 策,可作為對於台灣農業的概括性認知6。若是以二元思考的角度審視台灣 農業部門與非農部門的發展,施孟隆、黃炳文(2006)提出以農業對台灣 的經濟貢獻為基準,共可分為三期:首先是「絕對貢獻」期(1945-1968),
主要為農業部門對其他非農部門的協助;其次為「相對貢獻」期(1969-1981),
此為農工並重的階段,經濟發展重心逐漸轉向工業;最後是「回饋貢獻」
期(1982-至今),此時期經濟重心已為非農部門,農業部門越見萎縮,需 仰賴非農部門的回饋與補貼。
圖 2-3:台灣農業發展階段
資料來源:整理自施孟隆、黃炳文(2006);蔡培慧(2009)
6 基本上,多數研究的農業分期乃是參考行政院農委會的《農業政策白皮書淺說》(1995)
的分期標準為基礎,而再有所增刪,如施孟隆、黃炳文(2006)、蔡培慧(2009)與賴鳳 雵(2010)等。另外,圖 2-3 的上半部為施孟隆、黃炳文(2006)所整理而成的;下半部 則為蔡培慧(2009)的分期。整體而言,每個分期指稱的內容是類似的,只是在 1992 年 之後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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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方面,利用圖 2-3 的時間軸可以理解不同時期政府的治理意圖,
比方說 1945 至 1952 年間,在戰後百廢待舉且百萬軍民播遷來台時,恢復 生產力甚至是提高產量便成為首要的課題;而到了 2003 年之後,則擺脫了 福特式、大規模的生產主義,轉型成農業多功能主義,並以鄉村的永續發 展為目標。就政策面而言,表 2-1 則是點出了不同時期中重要的農業政策,
這些政策與現實的環境交織,形成我們今日所知的農業現,意即今日的稻 米、小農7生產型態,這種生產型態是本研究重要的背景知識,應清楚釐清、
交代。以下便聚焦於稻米、小農生產型態形成之因素做討論:
(一) 農地改革政策:創造自耕農(1949-1953)
國民黨政權在大陸的徹底退敗,究其原由多半可歸因於農地改革(或 稱土地改革)失敗。其實,國民黨中央之組成為大地主、財閥及資產階級,
國民黨政權可說是地主階級的代言人,所以農地改革在中國大陸的失敗是 不難想見的。但身為一個「流亡政府」的國民黨政權,一來與台灣本地大 地主階級的關係並不密切;二則是為了某求台灣政局的安定,必須犧牲地 主的部份利益;三則是二二八事件的政治鎮壓和整肅所造成的政治氛圍與 地方政治權力真空或弱體化,無法凝成有效的反對勢力(劉進慶:
1974/1992)。綜合上述的主、客觀因素,國民黨政權方能成功推行農地改 革。
在 1949 年至 1953 年的農地改革有三個階段,分別為「三七五減租」、
「公地放領」與「耕者有其田」。這三項舉措使務農勞動力與農地所有權結 合,扶植大量自耕農,奠定小農生產的基礎(蔡培慧,2009)。據葉萬安(1967;
引自蔡培慧,2009)的研究指出 1949 年的佃戶佔總農戶 39%,半自耕農佔 25%,1965 年佃農為 20%,半自耕農為 20%,自耕農則大幅提升為 67%。
自耕農所持有的耕地則由 1949 年的 56%上升至 1965 年的 86%。
自耕農的急速增加與耕地微增,使得農家耕地面積更加地零細化,如 同 1961 的農業普查顯示出半甲左右的自耕農約有 37%(引自陳希煌,1988); 1985 年的農業普查時,半甲農戶已增至 41.9%,擁有半甲至一甲的農戶則
7 在此,「小農」是較為簡略的說法,詳盡的農民分類請參見 2-1-3 的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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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 30.7%(隅谷三喜男等,1991/1993),換言之,土地在一甲以下的自耕農 已破七成。劉進慶(1974/1992:135)所勾勒的零細自耕農圖像(1961 的 農業普查)便是依此而來的:「標準的農家是三代同居的半甲稻作自耕 農……但不管如何,台灣標準的農家必須在零細農的範疇中加以把握。」
也就是說,大地主制的瓦解伴隨著自耕農的增加,致使農戶耕地零碎化,
它同時也意謂著剝削的角色由大地主轉變成政府。
(二) 農業剩餘榨取:政府的角色(1954-1968)
政府作為剝削的角色亦可見於上述提及的施孟隆、黃炳文的研究
(2006),其中論及農業對台灣的經濟貢獻作為農業分期標準,就基進的角 度而言,所謂的「貢獻」實可視作為「剝削」8。陳玉璽(1980/1992)認為 政府的榨取機制包括以下四種:
1. 「肥料換穀」:
政府將農民所需的肥料以稻穀交換,肥料按壟斷價格購買,故多數時 候,肥料價遠高於國際肥料價格,例如 1961 年進口硫酸銨為每公噸 1758 元,若以稻穀價格折算則達到 4016 元(段承璞,1992)。
2. 「隨賦徵購」:
指的是隨賦徵購稻穀,按規定每賦元強行徵購 1200 克(ibid.)。隨賦 徵購稻穀價格通常低於市面價格兩成至四成不等(陳玉璽,1980/1992),
政府再將低價徵購的稻穀按市價賣出,也就是買低賣高。
3. 「課徵實物(穀物)」:
土地稅與其他農業稅,甚至是「防衛」捐和教育附加稅皆以稻穀課徵
(ibid.)。「台灣的地租制度由納金制改為納物制……這可視為台灣社會經 濟歷史發展的一大反動(劉進慶,1974/1992)。」同時,政府會巧立名目 徵收附加的稅額,譬如 1959 年的八七水災,政府便要求在二期田賦多繳上 四成的「水災復興建設捐」(吳音寧,2007)。
4. 「干預與抑制糧價」:
8 陳玉璽(1980/1992)認為 1950 至 1960 年間,光是肥料換穀與隨賦徵購這兩項政策,政 府所得之收益就可達一百億新台幣。
12 實物與抑制糧價四個面向上,這種汲取性的糧價政策(price-extractive food policy),其主要目的在於將農業資源大量移轉到非農部門上9 (蕭全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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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稅收政策與支持性糧價政策:
降低農民稅負;取消課徵實物與肥料換穀;設立糧食平準基金,用以 辦理收購稻穀,提高米價。
自 1973 年以來,政府對稻米生產提供最低價格的保證,隔年設立糧食 平準基金,對低於市價的稻穀進行無限制收購(蕭全政,2006)。但不到一 年,政府的無現制收購就限縮在每公頃九百七十公斤(陳玉璽,1980/1992)。
在實施初期,有不少令人詬病的情況出現,像是收購限額僅九百七十公斤,
約佔稻穀生產量的六分之一,對於稻穀價格提升與增加農民生產意願的幫 助有限(吳音寧,2007);官僚機構的層層繁瑣手續,並對稻穀質量與乾度 百般挑剔(ibid.);又或是如吳晟在〈繳穀〉中所述:「要繳一次穀,確實 辛苦,你沒看到拼裝車沿路擺一排長龍,有人遺失過穀包,所以大家都不 敢走開,一直守著車子,像昨晚我們還在車邊過夜呢。(引自吳音寧,2007:
152)」據傳中間商與農會勾結,以較低市場價格購進的稻穀完成政府的限 額,讓中間商的收益比農民更多11(陳玉璽,1980/1992)。
今日施行的保價收購價格及數額於 2011 年第一期稻作時有所調整,表 2-2 整理 2011 第一期、第二期收購價格及數額與前期的比較。整體而言,
收購價較前一年度提升三元;收購額也有些許的增加。另外,農民繳交濕 穀給農會,各地農會濕、乾穀折算率不同,80%至 86%皆有,主要是以各 地氣候、土壤、水質與稻米品質為衡量基準(許素惠,2011/6/12)。以芎林 鄉農會為例,100 公斤溼穀折合 80 公斤乾穀(F1)。烘乾、包裝及堆疊費 扣收購單價 2 元,例如 2011 年第一期的計畫收購是 23 元,則扣 2 元變成 21 元(F1;行政院農委會農糧署,2012)。
11 又或是如 F1 所提農會可以賺錢的地方:「政府只跟你[農會]拿 96、97 而已[按:指 100 斤所佔的比例],公斤和台斤都一樣,有的變成消耗、誤差的啦!一方面是老鼠吃掉的阿,
農會保館嘛。早期沒像這樣嘛[按:指設備沒麼好],老鼠會吃掉,所以重量秤一秤會跑掉。
比方說你[農會]上繳一百斤,可以扣兩斤給農會耶,算在誤差範圍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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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農地農用的管制/去管制(2000-迄今)
總結上述的討論脈絡:從土地改革政策談起,政府製造許多自耕農;
壓榨、剝削的角色從大地主轉變為政府;因農業產值的低落,政府制定相 關振衰起蔽的政策;稻米的盛產或國人飲食習慣的改變,政府遂推行稻田 減產、轉作與休耕政策。黃樹仁(2002)便認為上述這些因素,可以總結 為「以農立國」、「保障戰時糧食安全的考量」與「平均地權」這三點概念,
他進一步指出台灣自 1970 年代以來,普遍存在於政府與國人根深柢固的「農
他進一步指出台灣自 1970 年代以來,普遍存在於政府與國人根深柢固的「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