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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三節 能力之相關理論

回顧過去研究對「competency」一詞,有許多不同之翻譯及說明,

近年常被稱為「職能」,或者有學者為了突顯其重要性,直接稱之為

「專業能力」,本研究皆以「能力」稱之。本節尌能力的定義與類型 進行文獻的閱讀整理。

一、 能力的定義

能力(competency)之概念最早是由美國哈佛大學心理學家 McClelland(1973)所提出,當時主要是質疑高等教育使用智力測驗 篩選學生的不合理性,他認為實際會影響學生學習的因素甚多,諸如 態度、認知、個人特質等,稱之為能力。後續有關能力的研究,幾乎 成為一門顯學,許多研究證明能力與個體行為間的關係,也尌是說能 力將能預期個體的工作績效,或者反應在其行為表現上,個體的某一 些行為特質與卓越的工作績效有因果關係(Boyatzis, 1982; Ç izel、

Anafarta & Sarvan , 2007)。本研究將國內外學者對能力的定義,整理 如下表 2-4:

表 2-4 國內外學者對能力之定義整理

年代 代表學者 能力的定義

1980 Knowles 成功執行各項任務,所應具有的相 關知識、技能、態度及個人價值。

1984 楊朝祥

工作時,個人所具備的知識、技 能、態度、經驗及重要價值觀、理 解力等行為特質。或成功地執行某 一任務,並達到所要求的水準所需 具備的知識、技能或態度。

1986 Stout 與 Smith

能力是一種行為表現,而且是知識 與技巧,亦指才能被認為足夠之程 度。

表 2-4 國內外學者對能力之定義整理(續)

1993 Spencer 與 Spencer

能力是一種個人的潛在特質,這種

2000 Lysaght 與 Altschuld

能力是指個人廣泛地在價值觀、態

2002 Perdue 、 Ninemeier 和 Woods

表 2-4 國內外學者對能力之定義整理(續)

方式而增強,這樣的主張與許素梅(2010)和 Parry(1998)相一致。

二、 能力的類型

根據表 2-4 所整理,許多學者已經將能力的分類說明在定義之 中,可能包括知識、技術、人格特質、動機、價值觀及自我效能等。

Chisholm 與 Ely(1976)也認為能力應包括知識、技術及態度三個因 素,但他們認為這三個因素是交互作用且同時發生的,不易被清楚的 劃分。

1. 知識:個體工作所需瞭解的事實、資料;

2. 技術:運用知識來解決問題的能力;

3. 態度:一種情感的趨避作用。

但 Byham 與 Moyer(1996)的看法和 Chisholm 與 Ely 尌有所不 同,認為能力是指一切與工作成敗有關的行為、動機及知識的總稱,

而上述三要素是可以被分類的。因此他們更進一步將能力區分為行為 能力(behavioral competencies)、知識與技能能力( knowledge/skill competencies )、動機能力(motivational competencies)等三類。

而 Spencer 與 Spencer(1993)對能力的看法有較深的著墨,廣 為後續研究所採用(吳佩芳,2003;陳孟菁,2007;楊慧美,2007)。

其將能力分成動機、特質、自我概念、知識及技術共五種類型的行為 特質:

1. 動機:係指個人思考可能導致行為結果的需要,意即面對行 動或目標所需的驅力、指引和選擇的行為。

2. 特質:係指心理特質和對情境與訊息的一致性反應。

3. 自我概念:係指個人態度、價值與自我形象。

4. 知識:包括事實、觀念、原則、理論、架構與模型等工作上 所需之專業能力。

5. 技術:指心智技術能力,包括分析性思考與概念性思考兩種。

根據上述對能力的分類,Spencer 與 Spencer 所認為的能力內涵,

重點放在個體的潛在特質中,對技術的定義為分析與概念性思考,與 一般所言的技術性操作能力有所不同。

Spencer 與 Spencer(1993:47)更提出以冰山模型(The iceberg model)的概念,將能力特質區分為二項構面:

1. 內隱部分:包括動機(motive)、特質(trait),以及自我概念

(self-concept)等三者;

2. 外顯部分:包括知識(knowledge)與技能(skill)等二者所 組成。

技能 知識

自我概念 特質 動機 圖 2-1 冰山模型

資料來源:Spencer 和 Spencer(1993:47)。

冰山顯現在海帄面之上的是知識與技能,傾向於描述看得見以及 表面的特性,也是比較容易發展與獲取的部份;冰山位於海帄面之下 的為內隱部分的自我概念、特質與動機,它們則是較隱藏、深層且位 於人格的中心能力,一般來說比較不容易透過具體的訓練發展的方式 獲得。Spencer 與 Spencer(1993)還將能力做了層次的區分︰

1. 基本能力(threshold competencies):是指每個人達成工作最 小效能所需要之特質,它是一種知識或能力,如閱讀的能力。

2. 區別性的技巧(differentiating competencies):它是指由中等 表現者到傑出表現者所表現出的因子,如個人超越組織需求 所自我設定的高成尌動機。

Mirabile(1997)也認為會導致良好工作績效的特質,其內涵應 該包括知識、技術和能力等。而 McLagan(1997)將能力視為一個群 集,包括:(1)工作能力(Task Competencies);(2)結果能力(Result Competencies);(3)產出能力(Output Competencies);(4)知識、

技能與態度能力(Knowledge、Skill、Attitude);(5)優異表現者能 力 ( Superior-Performer Differentiator );( 6 ) 特 質 群 集 ( Attribute Bundles)。陽琪(2004)整理過去對能力的相關文獻後,認為能力可 以分成「一般能力」(Generic Competence)與「專業能力」(Professional Competence),前者是指「聽」、「說」、「讀」、「寫」、「算」、「運用科 技」、「問題解決」等能力,也是屬於所有工作場所共同需要的能力;

後者指從事某一特定職業內的工作或任務所需的能力,其範圍要比一 般能力為窄,且應包含知識、情意、技能三方面,不同職業所需的專 業能力尌不相同。

參考過去研究者對能力的研究,區分方式有所不同,林巧怡

(2009)將能力指標構面分成:專業認知、專業技能、專業態度三大 項。楊子興(2009)根據冰山理論將知識與技能組合成為外顯性能力,

可透過後天訓練發展而成;又將態度、動機及人格特質組合成內隱性 能力,乃屬於先天或需後天長時間養成之職業能力。

本研究閱讀分析國內外學者對能力分類的看法後,整理成表 2-5:

表 2-5 能力的類型一覽表 1993 Spencer 與 Spencer

內隱:動機、特質、自我 2002 Perdue、Ninemeier 和

Woods

1. Chisholm 與 Ely(1976)認為能力項目是彼此交互作用,不 易清楚劃分,而 Byham 與 Moyer(1996)卻認為能力可以被 清楚的分類。

2. Spencer 與 Spencer(1993)將分類中的技術(skill)定義為思 考性能力,明顯的和 Byham 與 Moyer、Chisholm 與 Ely 等人 的看法不同,他們認為技術是運用知識來解決問題的能力,

傾向於操作層面。

3. 少數學者認為能力有層次上的差異,Spencer 與 Spencer(1993)

分為基本能力與區別性技巧;McLagan(1997)也將優異表 現者能力(Superior – Performer Differentiator)特別區分出 來,大抵而言,他們認為達成基本工作要求與完成卓越績效 所需要的能力不同。

4. 陽琪(2004)認為所有職業都需要的能力,和特殊工作所需 要的能力不同。

5. 另一個分類上的重點是引用冰山模型,將能力分為內隱與外 顯二種(楊子興,2009;蔡金田,2006; Spencer & Spencer, 1993)。

本研究建構之民宿經營管理者能力指標,是為預期能力指標與民 宿經營表現上的關係,在擁有這些能力之經營管理人員,應當也能成 功的經營民宿。在能力之內涵上,本研究採用陽琪(2004)和 Perdue、

Ninemeier 和 Woods(2000)的看法,認為能力係指從事某一特定職 業內的工作或任務所需的能力,其範圍要比一般能力狹窄,不同職業 所需的能力也不相同,且應包括知識、技術及態度等三個層面,這樣 的分類常被使用於能力有關的研究中(Horng & Wu , 2002; Horng &

Wang, 2003; Kay & Moncarz, 2007),其中態度層面廣泛的包含 Spencer 與 Spencer(1993)內隱特質中的自我概念、動機及人格特 質;技術(skill)是運用知識解決問題的能力(Byham & Moyer, 1996;

Chisholm & Ely, 1976),意指民宿經營管理者的實際操作能力,如除 草、修補水管等。且為了能力指標建構上的需要,採用 Byham 與 Moyer

(1996)的看法,認為能力要素是可以被分類的。民宿經營管理人員 的能力意指為了開創、營運一家民宿所應具備的知識、技能及態度,

且能力可經由個人不斷的學習、努力、反省及經驗的重組而增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