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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二節 自尊及其相關研究

壹、 自尊之定義

James於1890年首次於心理學中提出自尊之概念,認為自尊是個體對於自我 之感受,藉由現實我和理想我相互比較而來(引自Farnham, Greenwald, & Banaji, 1999)。 James 提出自尊為個體自我評價的方程式,與個人之價值觀、成就以 及能力有所連結;且自尊也是一種特質,為個體對於自我存在的價值感、價值觀、

喜好以及接受度的評判基準點(引自Guindon, 2010)。自尊獨立於個體的客觀 環境及成就之中,個體對於自我之感受取決於是否能夠達到所預定之目標,並藉 由個體水準的波動來反應出外在環境改變、個人成就及失敗,隨著自尊的提升與 下降,使個體產生成就或挫折的感受;當知覺自我在所處的領域內具有能力時,

個體常具備有較高的自尊(Crocker & Park, 2003)。

Cooley認為他人對於自我之看法及評價皆會反應在自我之觀感中(引自張華 葆,1994),並以鏡中自我(looking glass self)來說明人際互動中,個體對於自 我之判斷來自於他人對於自我之評價,並且和社會環境緊密連結,最後形成對於 自我之整體反應性評價(引自Guindon, 2010)。Mead 於1934年亦認為個體之自 尊以及自我知覺是經由反應性評價而來,認為個體知覺他人如何看待自我,受到 重要他人(通常以父母為主,親友及師長為輔)或是社會環境中他人之影響,為 社會互動的產物,並隨著認知發展及年齡增長而有所改變(引自Guindon, 2010)。

簡言之,自尊為個體藉由人際互動之結果,對於自我表現的價值評斷。

而後 Rosenberg 於 1965 年提出自尊為個體對於自我評價後所採取的積極或 是消極的態度,此種態度可為整體或是針對特定特質,並認為自尊為長期且穩定 之個人特質,為促進健康活動的主要影響因素,亦會影響心理健康、生活品質,

可做為調整生活需求以及穩定情緒的指標(引自 Fox, 2000)。上述四位學者皆 認為自尊為一種態度及特質,並受到社會環境所影響,尤其受到他人的反應性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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價所影響;因此,個體之重要他人(例如父母、師長等)對於個體之自我概念、

自尊之發展有不容小覷之影響力。

由於各家學者對於自尊的意涵以及定義未有定論, Wells 與 Marwell 於 1976 年綜合各家學者整理出四個意涵來探討自尊:1、自尊為一種對於自我價值 讚許與否的態度;2、自尊為理想我以及現實我的符合程度,是個體將自我之成 敗經驗與自我期望進行比較後之結果;3、自尊為一種心理感受,代表個體接受 及重視自我之程度;4、自尊為一種人格功能,協助個體在面對壓力時,能夠繼 續維持自我系統之正常運作(引自林杏足,1997)。而 Podesta(2001)提出自 尊應包含三個向度:自我價值感、自我滿意以及自我悅納,其中自我價值感是指 個體對於自我之觀感,自我滿意則是個體對於自我的喜愛程度,自我悅納則為個 體相信自己、具有自信的程度。Guindon(2002)則認為自尊為個體對於自我的 看法以及評價,其中包含自我價值感以及自我接納程度,受到自我能力覺察、成 就感的獲得以及外在環境對於個體之能力評價與回饋之影響。

在國內學者部分,簡晉龍、李美枝與黃囇莉(2009)認為自尊應指涉及個人 對自己的整體評價,反應人們對所在乎的事情、任務或目標是否達成的一種整體 性自我評估。張春興(2006)認為自尊為個體之自我評價,也就是個體對於自我 體型外貌、能力、以及成就表現的之自我接納程度,即便個體知覺其不完美但仍 能自我接納,其背後的心理狀態稱為自尊,而無法接納自己,不敢在他人面前真 誠展現自我則為自卑。林杏足(1997)將自尊定義為個人依據自我之內在標準或 外在社會標準,對於自我之特質、能力及對外在環境狀況之因應和處理之評價,

從此過程中所產生的正向或負向感受。林清文(2003)則認為自尊為個體自我之 正向價值感受,具備自我防護的功用,低自尊可能會造成個體喪失生存意義及價 值。綜合國內外學者對自尊之定義,整理如表 2-1 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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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opersmith 1967 自尊為對於自我之持久性的評價、態度,以及個體 是否能自我接納之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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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pe, McHale

& Craighead

1988 自尊為個體自我之客觀訊息以及對於該訊息之主觀

30 林杏足(2003)、吳元蓉(2006)以及 Guindon(2002)對於自尊內涵及層面的 區分,將其分為四種類型:單向度整體性、單向度多因素、多向度單因素以及多 向度多因素。針對四個類型分點敘述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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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單向度整體性

Rosenberg 於 1965 年提出自尊是對於自我所持的積極或消極的態度,此態 度為整體性之評價,藉由個體特定之自我評價的線性組合,針對每個特定的自我 評價對於個體之重要性進行加權,並在個體心中進行整合,形成個體特定的整體 性自尊;且自尊具備自我驗證(self-evident)的意涵,高自尊的個體認為自己夠 好,認同自我價值並能尊重自己,反之則代表拒絕自我,對於自我感到不滿意或 輕視(引自Wright, 2001)。

(二)單向度多因素

Coopersmith(1981)在其所發展的自尊量表(Self-Esteem Inventory, SEI)

中,以同儕、父母、學校三個層面測量自尊。而 Lawrence(2006)亦使用多階 層的概念來說明自尊的構念與內涵,將自尊區分為學業與非學業二個部分,在學 業之下又細分為英文、數學、科學以及其他四個分項,而非學業部分則細分為社 交與身體二個部分,如圖2-5所示。

圖2-5 Lawrence 自尊階層

資料來源:Enhancing self-esteem in the classroom (3rd ed., p. 12), by D. Lawrence, 2006, London, England: Paul Chapm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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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 Pope、McHal 與 Craighead(1988)則認為自尊由個體對於自我之客觀 訊息以及個體對於該訊息之主觀評價所結合而成,並認為自尊包含下列五大層面:

1、社會層面,個體對於同儕關係感到滿意的程度;2、學業及自我效能層面,個 體知覺對於生活重要事件的掌控與支配能力,以大學生而言則是對於自我學生身 分之評價;3、家庭層面,個體對於自身在家庭中是否具有價值以及重要性之知 覺,是否能感受到家人對自我之關愛、接納以及尊重;4、身體意象層面,個體 對於自身外表的觀感及評價;5、整體層面,個體對於自我之整體性評價;再者,

此理論認為個體需透過知覺我與理想我之間的相互配合,才能使個體產生較正向 之自尊,反之則會產生負向的自尊。 Marsh 與 Hattiw(1996)亦提出的結構模 式,認為自尊包括最頂端的整體自尊,下層則為不同層面的特定型自尊,例如:

學業、社會等,並在學業下又細分英文、數學、歷史、體育等科目;任何一個階 層皆有好壞之評價,最頂端的整體自尊則為個體自尊水準表現之節點。由上可知,

此觀點之學者認為自尊除了整體的表現外,亦包含了在特殊情境下的自我價值感,

認為在不同的生活層面上,個體所感受到的價值感有所不同。

(三)多向度單因素

Branden 於 1969 年認為自尊可分為自我效能(self-efficacy)與自尊感受

(self-worth);自我效能係指個體認為自我是否具有效能,對於自我之心智功 能、思考力、學習力、理解力、選擇力及決斷力所具備之信心,以及對於自我興 趣及需求之了解,具有理解事實、對於自我信賴的自信;自尊感受則是指個體對 於自尊之整體感受,也就是個體能感受到快樂、成功、生存的權利,能合理的堅 持自己的想法、慾望以及需求,並享受努力後的成果以及獲得生存的價值(引自 林杏足,1997)。

Norem-Hebeisen 於 1976 年認為自尊包含四個成分:1、現實-理想我的整 合(real-ideal self-congruence),個體於現實中的自我及理想中的自我中能夠整 合的程度,高整合的人較有適任感以及平衡感,反之則較易感到不足並追求卓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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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及完美;2、自我評價(self-evaluation),個體藉由與他人的比較和判斷所產 生對於自我之評價;3、基本接納(basic acceptance),個體在早年經驗中主觀 感知到情緒上的接納或是拒絕;4、有條件的接納(conditional acceptance),個 體在符合自己或是他人的標準時所產生的有條件的接納,其中內含渴望他人的讚 許及渴望達到自我標準兩大成分(引自林杏足,1997)。

Podesta(2001)將自尊分為三個向度,其中內含自我價值感、自我悅納程 度以及自我滿意度。Tafarodi 與 Swann(1995)認為個體於內在與外在環境互動 的過程中,藉由評估自身能力與內化社會文化價值而形成自尊,其中包含自我能 力感(self-competence)以及自我喜愛感(self-liking)兩大向度;自我能力感屬 於內在自尊,為個體對自我是否有能力完成目標之認定,以及對環境是否具有影 響力和掌控力的感受,倘若行為與預期結果一致,則對於自我能力有較正向之評 價,亦能提升內在自尊;自我喜愛感則屬於外在自尊,為個體對於自我表現是否 合乎社會標準及社會價值所引發之自我讚賞與接納的感受,若個體能得到他人及 社會的肯定,則能提升自我喜愛度,進而提升外在自尊。

(四)多向度多因素

自 1980 年後,受到 Shavelson、Hubner 與 Stanton 於 1976 年提出自我 概念的多階層向度模式之引導,學者們逐漸發現並肯定自我概念的多階層向度特 殊建構(引自侯雅齡,1998),而自尊的概念與研究也受到極大影響。 Harter (1983)

認為自尊為一階層模式,最頂端為整體自尊,下層分別為能力、權力或控制、道 德價值觀、接納等四個向度;其中能力為個體對於自我之各方面能力的感受以及 評價,其中包含認知、社會與生理技巧三個層面;權力或控制為個體是採用內在 歸因或外在歸因的方式來解讀生活事件之結果,其中亦包含認知、社會與生理技 巧三層面;道德價值觀為個體行為是否合乎倫理道德原則,並分為家庭以及學校

認為自尊為一階層模式,最頂端為整體自尊,下層分別為能力、權力或控制、道 德價值觀、接納等四個向度;其中能力為個體對於自我之各方面能力的感受以及 評價,其中包含認知、社會與生理技巧三個層面;權力或控制為個體是採用內在 歸因或外在歸因的方式來解讀生活事件之結果,其中亦包含認知、社會與生理技 巧三層面;道德價值觀為個體行為是否合乎倫理道德原則,並分為家庭以及學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