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二節 自我概念
自我概念是指個人透過與環境交互作用和重要他人的回饋後,所形成的一整組主 觀對自己的看法、態度與情感,是個人行為參照的準則,也是個人人格結構的核心(楊 妙芬,1995)。十九世紀末,心理分析學家Freud從人格結構中「本我」、「自我」、
「超我」的觀念去瞭解自我概念;社會心理學家Cooley、Mead 以社會決定的角度來 說明自我的形成;人本心理學家Rogers 則以現象學的觀點來闡釋自我(引自郭為藩,
1996)。本章將分別就自我概念的意義、自我概念的結構及特徵、自我概念的形成、
影響自我概念發展的相關因素及有關自我概念的測量方法敘述如後。
壹、自我概念的意義
自我概念發展於二十世紀初,不同領域的學者對於自我概念的研究均有相當的貢 獻,綜合國內外學者對自我概念的論點敘述,自我概念可說是個體在長期與他人互動 後,「主體我」主觀覺察他人對不同層面「客體我」的評價所產生對自己綜合性的看 法,並形成一組有關自己的認知基模,不斷因同化與調適外界對客體我的評價而調整 與改變的知識結構。其中包括下列幾個特性:
一、自我概念是個體對自己整體看法的總和
此一論點源於自我概念研究的先驅者James(William James, 1842-1910),在他所 著心理學原理(Principles of Psychology, 1890)一書中,對自我所下的定義:「自我是 自己所知覺、感受與思想成為一個人者」。根據其看法,自我是個體對自己的知覺、
感受與思考,可區分為主體我(I)與客體我(Me)。主體我是「認知的主體」(self as knower),又稱「純粹的自我」(pure ego),指個人能經驗、知覺、感受、並能認知 的主體,是一個行動主體,亦是決定行動、適應外界的一組心理歷程。客體我是「被
認知的客體」(self as known),又稱「經驗的自我」(empirical self),是指被認同、被 感受、被知覺的客體。而自我概念,即是個體對自己之看法、態度及感情,亦是個體 與社會環境互動後如何看待自己的行為、能力、身體或態度等;個體可以由知覺、認 識及評價環境,從而決定反應的方式(引自洪若和,1995)。Rogers亦認為自我概念 是指主體我(I)與客體我(me)特質的知覺,以及主體我與客體我對他人和對生活 不同方面的知覺,再加上這些知覺所附的價值,一起合成有組織、協調一致的概念之 完形(引自張春興,2007)。黃德祥(1994)認為自我概念是指個人對自己的理念、
情感與態度的總合。張春興(2004:586)在「張氏心理學辭典」中指出:「自我概 念是指個人對自己多方面知覺的總和;其中包括個人對自己性格、能力、興趣、慾望 的了解,個人與別人和環境的關係,個人對於處理事物的經驗,以及對生活目標的認 識與評價等。」均強調「自我概念是個體對自己整體看法的總和」此一特質。
二、自我概念是個人與他人互動交往的過程中形成的
自我概念是個體與環境交互作用或他人回饋後,所產生對自己主觀之看法,在互 動中,個體想像自己在別人心目中的形象,站在別人的角度來思考別人對此形象看法 的結果;亦即個人從別人對自己的反應和評價中形成對自己的看法。
Cooley(1922)以「鏡中自我」(looking glass-self)的概念來說明自我概念。個 體透過與他人之互動,推測別人對自己的評價,並據此評價而產生自我概念。因此,
自我概念是以他人為鏡之結果,個體透過與他人的互動,設想他人對自己的看法,藉 由投身於他人的角度以反觀自己的行為,形成其對自己的看法與評價(引自洪若和,
1995)。亦即自我概念是個體透過與他人的交往中來想像自己在他人心中的形象以及 他人對此形象的評價,最後形成對自己的看法和評價。
Mead(1934)也強調社會互動的重要,在其經典論著「心靈、自我與社會」中,
便曾對自我的本質做如此闡述:「人類的自我並非與生俱來,它是藉由一連串的社會 經驗與社會活動所體現的」。他認為自我出現在社會生活,並透過「概括他人」
(generalized other)的觀念來闡釋個體的自我概念。個人在自我的發展中,漸漸知道去 認定「概括他人」的態度和期望,並且去內在化和調適這些態度和期望。他認為一個 人之所以能夠知道他自己,並能對自己採取行為,主要是根據「別人」對他反應的態 度與感情而決定。Mead 與Cooley 都將自我視為「客體」,都將自我的焦點放在社會 決定因素,所不同的是Mead 進一步區分了不同環境下,可能使個體產生不同的自我 概念(引自趙曉美,2001)。
長期研究青少年自我概念發展的學者Harter更直陳:「自我乃一社會之建構」
(Harter, 1990:56)。個人自我的發展隨著社會所制定的時間表往前推進,也在家庭、
學校與社會的反射中,建立對自我的認知。
三、自我概念的發展是一動態的歷程
Makus(1977)視自我為一組描述自我特性的知識結構或基模(schema),個體 將與自己有關之經驗,以內在表徵的方式,組成自我基模,並以此自我基模,對社會 環境中之有關刺激,進行理解與解釋(引自李麗蘋,2002)。亦即「自我」是一組有 關自己的認知基模,這些基模能幫助我們瞭解社會環境中與自己有關的刺激。因此,
自我概念不僅反應目前之行為,更在調整行為上擔任重要角色,其將與自我相關之行 為與經驗,加以整合解釋,並進一步納入新的自我概念中。亦即,自我概念是個體對 自身之知覺,包涵對自身能力、外表、被社會接納度、情緒、技能等方面之認知、態 度與情感(La Benne & Greene,1969)。楊妙芬(1995)亦指出自我概念是個體透過與 環境交互作用和重要他人之回饋後,所形成對自己主觀之看法、態度與情感,成為個 人行為參照之準則,也是個體人格結構的核心,成為人格組織或行為傾向最基本亦最 具穩定性之主要力量。可知自我概念是以內在表徵的方式加以系統組織的自我基模。
個體在顯示出對自我及外物的態度之後,個體將此態度形成個人對自己的一種認定,
以基模的方式將此認定組織,並在往後與外界的互動中主動調整。
貳、自我概念的結構與特徵
自我概念是動態而非一成不變的,其結構是多面向的。要瞭解自我概念,必須瞭 解自我概念的結構與特徵,如此方有助於對自我概念做進一步分析。以下就自我概念 之結構與特徵分別說明:
一、自我概念的結構
James(1890)首先提出自我概念是一個統合的概念,包含物質我、社會我及精 神我等三個層面。James 認為自我概念包括三個構成要素:
(一)物質我(material me):身體是物質我最內層的部分,指的是對自己身體衣著、
家族所有物等的自豪或自卑,它在追求身體外表,慾望的滿足。
(二)社會我(social me):代表社會生活中的我,是個體在社會團體中所扮演各種角 色的綜合知覺與認定。
(三)精神我(spiritual me):是指一個人的內在主觀的認知,包括心理傾向、思想、
感受和行動的意識。(頁:294-298)
繼而Fitts(1965)脫離James三大層面的探討,轉向內外架構的分析,企圖以雙架 構多層面的內涵,對自我概念做較為完整的解釋(引自邱皓政,2003:2-3)。
(一)內在架構方面:
1、自我認同(self identity):指個體對自己現況之認識。
2、自我滿意或接納(self satisfaction or self acceptance):指個體對自己現況 滿意或接納的程度。
3、自我行動(self behavior):指個體在接納或拒絕自己之後,實際所採取的應對 行動或行為。
(二)外在架構方面:
1、生理自我(physical self):指個體對自己身體、健康狀態、身體外貌、動作技
能及性方面的感受。
2、道德倫理自我(moral-ethical self):指個體對自己道德、行為、信仰及對好壞 人的看法。
3、心理自我(personal self):指個體對自己之價值評價、情緒及人格的看法。
4、家庭自我(family self):指個體對自己身為家庭成員的價值感與勝任感。
5、社會自我(social self):指個體與他人交往時對自己的能力、價值的一種看法。
Shavelson、Hubner 與 Stanton(1976)統整了相關學者對自我概念的研究,提出
「自我概念的階層模式」,指出自我概念階層模式架構是逐級分化的,此架構最頂端 為一般性自我概念,其下則分為學業自我概念與非學業自我概念。而學業自我概念之 下又依據不同特殊學科分成不同學科自我概念,非學業自我概念則包含社會、情緒、
身體的自我概念,於其下又各自區分為更多具體之向度,在各個向度最底端是具體行 為表現的落實。其階層模式如圖2-2-1:
圖2-2-1 Shavelson 的自我概念階層模式
資料來源:Shavelson, R. J., Hubner, J. J., &Stanton, G. C.(1976). Self-concept: Validation of construct interpretations. Review of Educational Research,46 (3), 413.
概括的 概括自我概念
非學業的自我概念
學業與非學業自我概念 學業自我概念 社會自我概念 情緒自我概念 身體自我概念
自我概念的次領域 英文
在特定情境下 的行為評價
歷史 數學 科學 友伴 重要 特殊的
他人 情緒狀態 體能 外表
綜合學者研究可知,自我概念並非只以一種形式存在,它是多面性的,包含了知 覺的、概念的及態度的等要素。綜觀上述學者看法,自我概念的結構大致可分成三個 向度:自我的內容、自我的性質和自我的評價。自我的內容包括生理自我、道德倫理 自我、心理自我、社會自我、能力自我;自我的性質包括投射我、主觀我和理想我;
自我的評價包括自我認定、自我接納及自我行動。這些要素雖各有其任務,作用也極 為複雜,但彼此間是互相協調合作,以成為個體行為的核心。
二、自我概念的特徵
許多學者闡述自我概念的意義時,皆主張自我概念是一種階層化之構念。其中,
Shavelson、Hubner 與 Stanton(1976)在「自我概念的階層模式」中指出,自我概念 是可透過個人行為內塑,即個人對自我之知覺會影響個人的外顯行為,而個人的外在
Shavelson、Hubner 與 Stanton(1976)在「自我概念的階層模式」中指出,自我概念 是可透過個人行為內塑,即個人對自我之知覺會影響個人的外顯行為,而個人的外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