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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閉症兒童的特質

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一節 自閉症兒童的特質

第二章 文獻探討

最早對自閉閉症做出定義的 Leo Kanner 在 1943 年列出幾項自閉症者

的溝通行為特徵,如鸚鵡式語言(echolalia)、代名詞反轉(pronoun reversal)、

語用困難(pragmatic difficulties)和韻律表達異常(unusual expressive prosody ) 等,大部分的溝通問題在過去的研究都曾被加以探討,不過關於自閉症的 說話韻律研究相對較少,在少數研究自閉症說話韻律的研究中,也很少去 探討韻律和語言、溝通的關係。以下依序說明自閉症的特質、語言溝通能 力、韻律特質以及情緒語調的理解和表達能力的相關研究發現。

第一節 自閉症兒童的特質

世界衛生組織(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 WHO)出版的《國際疾病和相 關健康問題統計分類第十版》(The International Statistical Classification of Diseases and Relate d Health Problems 10th Revision, ICD-10)(WHO, 1992),

和美國精神醫學會(American Psychiatric Association, APA)所出版的《精神疾 患診斷與統計手冊第四版》(Diagnostic And statistical Manual of Mental Disorders fourth edition, DSM-IV) (APA, 1994)和其修訂版本(DSM-IV-TR) (APA, 2000)指出自閉症(Autism Spectrum Disorder, ASD)是出現在三歲前,

屬於廣泛性發展疾患的一種。其三項核心缺陷分別是:溝通、社會互動和 重複性的刻板行為(Wing & Gould,1994)。台灣現行之法條文獻針對這三項 核心缺陷的特質加以陳述,因溝通和社交互動有密切的相互影響關係,將 其合併敘述之。

一、 溝通和社交互動的缺陷

自閉症者幼兒的早期,大部分是在父母對照一般語言發展的順序之下,

才發現自家幼兒的異常特質,兒童認知能力發展和語言的正常發展有密切 的關係,多數認知功能較低的自閉症者可能出現口語發展遲緩或完全沒有 發展(Paul & Lord, 1997),部分口語正常發展的自閉症幼兒的發聲、發音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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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性和一般正常發展幼兒相較之下大多並沒有異常,少部分自閉症幼兒的 發音甚至會更清楚。根據過去的研究和統計指出,約有 50%的自閉症者一 直到了成年期依舊是無口語能力(宋維村,2000;Lord & Paul, 1997)。部分 的自閉症兒童,在無口語溝通能力下,也沒有發展出其他可以溝通的方式 來代替或補償,例如手勢或身體姿態等(APA, 1994)。

自閉症孩童在學齡前階段的表達性語言能力,能有效用來預測日後的 溝通行為和社會互動能力,學齡、青少年自閉症者是否具備流暢和彈性的 表達性語言,可能是區分高功能自閉症和自閉症的重要訊息,而語言發展 的病史則是區分自閉症成人和其他精神疾患的關鍵依據。自閉症者的非語 言社會溝通和語言發展程度彼此存有的關聯,Watson,、Lord 與 Schopler(1989) 以及 Mundy、Sigman 與 Kasari(1994)的研究均指出,學齡前的自閉症兒童 若有較具彈性的非語言溝通的技巧,在接收性語言的理解則更具發展空間,

在其他障礙類別有溝通困難者也有類似的發現,以智能障礙者為例,重度 智能障礙者大部分口語能力偏低,在社會互動同樣也出現困難或缺陷,口 語是直接、可及性高的溝通方式,透過這個管道表達意念和訊息能與周遭 有最立即的互動,而受限於口語表達與理解能力的身心障礙者在所處環境 中難以具備有來有往彼此互動循環的溝通能力是,不過高功能自閉症者的 口語表達能力並非全面一致的低落,而是在運用口語技能去達成有效的溝 通此一環節上所需具備的技巧和能力出現了困難;社交互動的缺陷,是指 在社交情境中,不會適當使用注視、臉部表情、身體姿勢及手勢等肢體語 言,來調整互動或缺乏依據社交內容調節行為的能力。Rutter 在 1978 年曾 對自閉症兒童的社會發展功能缺損提出證據,強調這一項特徵並不是只和 心智功能的缺損有關係,應該是自閉症一個重要的核心症狀, 1980 年代後 也將此項特質納入 DSMIII 之自閉症者的診斷標準中,WHO 於 1993 年也跟 進採納在自閉症者在社會互動上缺陷的特質。依據自閉症兒童的主要照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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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在臨床上的主述發現,家中幼兒「不理人」、「不看人」、「叫他沒反應」、

「我行我素」、「不合群」、「自己玩自己的」等行為(宋維村,2000)能逐步勾 勒出其缺乏社會情緒的互動,對別人情緒的反應有理解及回應上的困難或 異常,另外也欠缺對社交性、情緒性及溝通性行為的整合。

二、 侷限重複的行為

自閉症者侷限重複的行為是指表現出有限的行為、興趣、和活動(APA, 1994),在內容和強度上則有個別的差異,指的是執著於重複而有限的興趣、

強迫式的執著於不具功能特性的常規、出現儀式化且經常反複的動作,包 括拍手、絞手及轉動身體或是對遊戲物品的某部分或氣味、觸感、聲響和 震動的執著等(WHO, 2008)。

自閉症者的局限、重複行為可能出現生活的各個層面中,在飲食、日 常起居的某些細節要求以固定的方式進行,如:如睡覺的方向、蓋固定的 被子、用固定的餐具、某個時間點到了就必看某電視節目和外出有特定的 路線等。在語言、思考溝通方面也有固著現象,如,有些有重複的、固著 的問題,而且要父母用特定的方式回答,甚至考試時也受限於既有想法,

執著在某一題目,而拒絕回答考卷上原本來他會的問題(宋維村,2000)。

綜合上述二項核心缺陷能力而言,大部分的自閉症兒童都有程度不同 的語言發展上的遲緩和語言理解困難,口語能力上若缺乏溝通能力,隨之 而來的可能是非口語溝通能力薄弱,如眼神接觸、手勢和動作訊息的接收 等,在社交依附或社交互動上受到侷限。眼睛不只被動的接受視覺,更可 以透過眼神主動傳達和別人溝通的訊息,迴避和人的視線接觸是自閉症者 的另一特徵,主要是不會用視線來和人溝通 (宋維村,2000)。

隨著生理年齡漸增具有一些語言能力的自閉症兒童,在共享式注意力 (join attention)的能力上也因為缺乏與同發展年齡之兒童應有之能力導致同 儕關係並不緊密(Volkmar, Carter, Grossman, & Klin, 1997),分享、交流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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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閉症者在團體間的奢求,而每一個人都有情緒,自閉症兒童並不因為其 症狀而沒有情緒的存在,甚至更渴望友誼,只是常以其理解口語線索的程 度有限和特殊的表達方式或表達的強度不恰當,使得其他人難以了解其情 緒,因此常看到自閉症者缺乏情緒表達,或者莫名其妙的暴怒以至於影響 了整體的人際互動與社交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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