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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國民小學教師心理契約、教師幸福感與學校創新經營之差異分析

第四章 研究結果分析與討論

第二節 臺北市國民小學教師心理契約、教師幸福感與學校創新經營之差異分析

本節旨在瞭解不同背景變項之國民小學教師在教師心理契約、教師幸 福感與學校創新經營之整體與各層面上得分之差異情形。茲分述如下:

壹. 不同背景變項下教師在心理契約得分之差異情形

針對不同教師之「性別」、「年齡」、「教育程度」、「服務年資」、「現任 職務」與「學校規模」等背景變項進行分析。調查結果利用 t 檢定或單因 子變異數分析進行,以瞭解其差異情形,如單因子變異數分析達顯著水準,

則會進一步使用 scheffe'法進行事後比較。茲分析如下:

一、不同性別之教師在心理契約上得分之差異情形分析

為瞭解不同性別之教師在教師心理契約整體與各分層面得分之差異,

乃進行 t 檢定,結果如表 4-7 所示。

表 4-7

不同性別之教師在心理契約上得分之差異摘要表

層面 性別 個數 平均數 標準差 t 值 顯著性

接受學校期望 (1)男 134 4.07 .49

-.618 .537 (2)女 287 4.10 .51

符合教師形象 (1)男 134 4.17 .41

-.643 .520 (2)女 287 4.20 .48

體察教師使命 (1)男 134 4.21 .45

-1.626 .105 (2)女 287 4.29 .50

體現教育愛 (1)男 134 4.36 .41

-1.229 .220 (2)女 287 4.42 .43

教師心理契約整體 (1)男 134 4.20 .36

-1.186 .236 (2)女 287 4.25 .42

分析結果顯示不同性別之教師在知覺「教師心理契約整體」得分上並 不存在顯著差異,表示性別的差異並不影響教師心理契約的表現,此與蔡 韻瓊(2007)、陳其樑(2009)研究結果相似。

二、不同年齡之教師在心理契約上得分之差異情形分析

為瞭解不同年齡之教師在教師心理契約上整體與各分層面得分之 差異,本研究把教師年齡分成四組,分別為「30 歲(含)以下」、「31 至 40 歲」、「41 至 50 歲」及「51 歲(含)以上」,進行單因子變異數分析,結果 如表 4-8 所示。

「教師心理契約整體」達到顯著差異(F=11.2, p<.001),經事後考驗發 現,「51 歲(含)以上」知覺教師心理契約高於「41 至 50 歲」及「31 至 40 歲」及「30 歲(含)以下」之教師。

「接受學校期望」達到顯著差異(F=10.6, p<.001),經事後考驗發現,

「41 至 50 歲」與「51 歲(含)以上」之教師心理契約表現優於「31 至 40 歲」

之教師。

「符合教師形象」達到顯著差異(F=10.18, p<.001),經事後考驗發現,

「51 歲(含)以上」知覺教師心理契約高於「41 至 50 歲」及「31 至 40 歲」

及「30 歲(含)以下」之教師。

「體察教師使命」達到顯著差異(F=6.15, p<.001),經事後考驗發現,

「41 至 50 歲」之教師心理契約表現優於「30 歲以下」之教師。

「體現教育愛」達到顯著差異(F=6.94, p<.001),經事後考驗發現,「41 至 50 歲」與「51 歲(含)以上」之教師心理契約表現優於「31 至 40 歲」之 教師。

表 4-8

*p<.05; **p<.01; ***p<.001

分析結果顯示不同年齡之教師在知覺「教師心理契約整體」得分上並 存在顯著差異,表示年齡的差異會影響教師心理契約的表現,此與蔡韻瓊

(2007)、蔡秀琴(2006)之研究結果相似。

三、不同教育程度之教師在心理契約上得分之差異情形分析

為瞭解不同教育程度之教師在教師心理契約上整體與各分層面得分 之差異,本研究把教師教育程度分成三組,分別為「學士」、「碩士」與「博 士」,然而「博士」的樣本數過少,為免使資料分析產生偏態,因此將「碩 士」與「博士」組別合併為「碩博士」組,並使用 t 檢定作分析,結果如 表 4-9 所示。

表 4-9

不同學歷之教師在心理契約上得分之差異摘要表

層面 學歷 個數 平均數 標準差 t 值

接受學校期望 (1)學士 189 4.04 .43

-1.610

(2)碩博士 223 4.12 .57

符合教師形象 (1)學士 189 4.22 .42

1.530

(2)碩博士 223 4.15 .48

體察教師使命 (1)學士 189 4.28 .44

.718

(2)碩博士 223 4.24 .52

體現教育愛 (1)學士 189 4.43 .39

1.542

(2)碩博士 223 4.36 .46

教師心理契約整體 (1)學士 189 4.24 .34

.561

(2)碩博士 223 4.22 .45

*p<.05; **p<.01; ***p<.001

分析結果顯示不同學歷之教師在心理契約上的得分並無差異,此研究 結果與蔡秀琴(2006)、林孝治(2015)、黃裕婷(2015)研究結果相似。

四、不同服務年資之教師在心理契約上得分之差異情形分析

為瞭解不同服務年資之教師在教師心理契約上整體與各分層面得分 之差異,本研究把教師服務年資分成四組,分為「5 年(含)以下」、「6 至 15 年」、「16 至 25 年」及「26 年(含)以上」,進行單因子變異數分析,

結果如表 4-10 所示。

「教師心理契約整體」達到顯著差異(F=4.63, P<.001),經事後考驗發 現「26 年(含)以上」及「16 至 25 年」年資之教師其教師心理契約表現較

「6 年至 15 年」年資之教師。

「接受學校期望」(F=2.99, P>.05)與「體現教育愛」(F=.106, P>.05),

顯示不同服務年資教資在此層面未達顯著差異。

「符合教師形象」達到顯著差異(F=5.29, P<.001),經事後考驗發 現「5 年(含)以下」及「26 年(含)以上」年資之教師其教師心理契約表現 較「6 年至 15 年」年資之教師佳。

「體察教師使命」達到顯著差異(F=4.85, P<.01),經事後考驗發現「26 年(含)以上」年資之教師其教師心理契約表現較「6 年至 15 年」年資之教 師佳。

「體現教育愛」達到顯著差異(F=5.29, P<.001),經事後考驗發現「5 年

(含)以下」及「16 至 25 年」年資之教師其教師心理契約表現較「6 年至 15 年」年資之教師佳。

表 4-10

*p<.05; **p<.01; ***p<.001

分析結果顯示不同年資之教師在知覺「教師心理契約整體」得分上存在 顯著差異,表示年資的差異會影響教師心理契約的表現,此與蔡韻瓊(2007)

研究結果相似。

五、不同職務之教師在心理契約得分上之差異情形分析

*p<.05; **p<.01; ***p<.001

研究結果顯示不同職務教師在心理契約得分上並無顯著情形,此研究 結果與蔡秀琴(2006)、林孝治(2015)研究結果相似。

六、不同學校規模之教師在心理契約上之差異情形分析

*p<.05; **p<.01; ***p<.001

研究結果顯示不同學校規模教師在心理契約得分上,並無顯著差異,

此研究結果與蔡韻瓊(2007)、蔡秀琴(2006)、黃裕婷(2015)研究結果 相似。

貳. 不同背景變下項教師在教師幸福感上得分之差異情形

*p<.05; **p<.01; ***p<.001

由表 4-13 可得知:不同性別受試者在「教師幸福感」整體得分上,並 無顯著差異。此研究結果與方暄涵(2010)、古婷菊(2006)、鐘偉晉(2009)、 侯辰宜(2007)、周子仁(2013)、朱家昱(2015)、劉相伶(2015)、周宜 儒(2015)研究結果相同。

究其原因,現今學校校園相較過去傳統校園環境,為性別平等、友善 校園之工作場域,在男女平權、工作分配、職場待遇上,皆以相互尊重之

平權關係為重,推論因此不同性別對於教師幸福感之知覺感受並無影響。

二、不同年齡之教師在幸福感上得分之差異情形分析

為瞭解不同年齡之教師在幸福感上整體與各分層面得分之差異,本研 究把教師年齡分成四組,分別為「30 歲(含)以下」、「31 至 40 歲」、「41 至 50 歲」及「51 歲(含)以上」,進行單因子變異數分析,結果如表 4-14 所示。

「教師幸福感整體」達到顯著差異(F=6.985, P<.001),經事後考驗發現

「51 歲(含)以上」之教師其知覺教師幸福感較高於「30 歲(含)以下」、「31 至 50 歲」及「51 歲(含)以上」之教師。

「樂觀表現」(F=2.618, P>.05),並未達顯著差異。

「身心健康」(F=7.971, P<.001)與「生活滿意」(F=8.903, P<.001)達顯 著差異,經事後考驗發現「51 歲(含)以上」之教師其知覺教師幸福感較高 於「30 歲(含)以下」、「31 至 50 歲」及「51 歲(含)以上」之教師。

「工作成就」(F=3.536, P<.001)達顯著差異,經事後考驗發現「51 歲 (含)以上」知覺教師幸福感程度較「31 至 40 歲」教師高。

表 4-14

*p<.05; **p<.01; ***p<.001

不同年齡之受試者在「教師幸福感整體」得分,達顯著差異,此研究 與蔡明霞(2007)、周碩政(2008)、王惠萱(2011)、盧建銘(2012)、鍾 偉晉(2009)、蕭博仁(2013)、劉秀惠(2014)、周宜儒(2015)、朱家昱

(2015)研究結果相似。

三、不同教育程度之教師在幸福感上得分之差異情形分析

為瞭解不同教育程度之教師在教師幸福感上整體與各分層面得分之 差異,本研究把教師教育程度分成三組,分別為「學士」、「碩士」與「博 士」,然而「博士」的樣本數過少,為免使資料分析產生偏態,因此將「碩 士」與「博士」組別合併為「碩博士」組,並使用 t 檢定作分析,結果如 表 4-15 所示。分析結果顯示不同學歷教師在幸福感上的得分並沒有差異。

表 4-15

不同教育程度教師在幸福感上得分之變異數分析摘要表

層面 學歷 個數 平均數 標準差 t 值

樂觀表現 (1)學士 189 3.94 .558

.121

(2)碩博士 232 3.94 .529

身心健康 (1)學士 189 3.57 .376

-1.09

(2)碩博士 232 3.61 .380

生活滿意 (1)學士 189 3.63 .506

-.979

(2)碩博士 232 3.68 .512

工作成就 (1)學士 189 3.77 .446

.281

(2)碩博士 232 3.75 .494

教師幸福感整體 (1)學士 189 3.73 .388

-.449

(2)碩博士 232 3.74 .405

四、不同服務年資之教師在幸福感上得分之差異情形分析

為瞭解不同服務年資之教師在表現教師幸福感上是否具有差異情形,

本研究將服務年資分為四組,分別為「5 年(含)以下」、「6 至 15 年」、「16 至 25 年」與「26 年(含)以上」,以單因子變異數分析進行研究分析,分 析結果如表 4-16 所示。

「教師幸福感整體」(F=2.363, P>.05)、「樂觀表現」(F=.207, P>.05)及

「工作成就」(F=1.269, P>.05),均未達顯著差異。

「身心健康」(F=5.84, P<.001)達顯著差異,經事後考驗發現,「26 年 (含)以上」之教師在教師幸福感整體知覺程度較「6 至 15 年」之教師。

「生活滿意」(F=4.64, P<.01)達顯著水準,經事後考驗發現,「26 年(含)

*p<.05; **p<.01; ***p<.001

不同服務年資之教師在「教師幸福感整體」得分上,並無顯著差異,

此研究結果與蔡明霞(2007)、方暄涵(2010)、蔡長周(2013)、蕭博仁(2013)、 張美婷(2014)、朱家昱(2015)相似。

五、不同職務之教師在幸福感得分上之差異情形分析

導師」知覺教師幸福感程度較「科任教師」高;「樂觀表現」(F=1.271, P>.05)、

「身心健康」(F=.700, P>.05)、「生活滿意」(F=1.617, P>.05)與「教師幸福 感整體」(F=1.165, P>.05),在不同「職務」之背景變項上並未達顯著差異。

表 4-17

*p<.05; **p<.01; ***p<.001

不同職務之教師「教師幸福感整體」並無顯著差異,此與張美婷(2013)、 周子仁(2013)、劉秀惠(2014)、(王怡茹(2014)、盧建銘(2013)、周碩 政(2008)、鐘偉晉(2009)、胡毓珏(2015)研究結果相似。

六、不同學校規模之教師在幸福感上得分之差異情形分析

為瞭解不同學校規模之教師在表現教師幸福感是否具有差異情形,本 研究將學校規模分為三組,分別為「12 班(含)以下」、「13 至 48 班」與

「49 班(含)以上」,以單因子變異數分析進行研究分析,研究分析結果 如表 4-18 所示。

「教師幸福感整體」(F=3.053, P<.05)達顯著水準,經事後考驗發現,

「49 班(含)以上之教師」知覺教師幸福感程度較「12 班(含)以下之教師」

高。

「樂觀表現」(F=.714, P>.05)與工作成就(F=1.844, P>.05),並未達顯著 差異。

「身心健康」(F=4.293, P<.05)及「生活滿意」(F=6.804, P<.001)達顯著 差異,經事後考驗發現,「49 班(含)以上之教師」知覺教師幸福感程度較「12 班(含)以下之教師」高,且「13 至 48 班」之教師知覺教師幸福感程度亦高 於「12 班(含)以下之教師」。

表 4-18

*p<.05; **p<.01; ***p<.001

不同學校規模之教師對於「教師幸福感整體」之得分情形,達顯著差 異,此研究結果與王怡茹(2014)、盧建銘(2013)、周碩政(2008)、鐘偉 晉(2009)相似。其中「49 班(含)以上」對教師幸福感看法較「13 班以下」

水準,則會進一步使用 scheffe'法進行事後比較。茲分析如下:

一、不同性別之教師在學校創新經營上得分之差異情形分析

為瞭解不同性別之教師在學校創新經營整體與各分層面得分之差 異,乃進行 t 檢定,結果如表 4-19 所示。分析結果顯示不同性別在知覺 學校創新經營整體及各層面上具有顯著差異存在,經事後考驗發現「男 性教師」知覺學校創新經營整體及各分層面皆高於「女性教師」。 表 4-19

不同性別之教師在學校創新經營上得分之差異摘要表

層面 性別 個數 平均數 標準差 t 值 事後比較

行政管理與環境創新 (1)男 134 3.917 .733

3.975*** (1)>(2) (2)女 287 3.648 .602

課程與教學活動創新 (1)男 134 4.144 .536

3.652*** (1)>(2) (2)女 287 3.924 .593

外部資源創新 (1)男 134 4.029 .604

3.226*** (1)>(2) (2)女 287 3.830 .585

學校創新經營整體 (1)男 134 4.031 .558

4.07*** (1)>(2) (2)女 287 3.801 .529

*p<.05; **p<.01; ***p<.001

不同性別之教師對於「學校創新經營整體」具有顯著差異,且男性 教師得分高於女性,此言結果與劉家宏(2010)、賴連功(2011)、許顥 騰(2013)、黃以喬(2013)、凃仁雄(2013)、黃敏榮(2013)、鄭欽淵

(2014)、劉芯廷(2016)相似。

二、不同年齡之教師在學校創新經營上得分之差異情形分析

為瞭解不同年齡之教師在學校創新經營上整體與各分層面得分之差 異情形,本研究將教師年齡分為四組,分別為「30 歲(含)以下」、「31 至 40 歲」、「41 至 50 歲」與「51 歲(含)以上」,進行單因子變異數分析,分 析結果如表 4-20 所示。

「學校創新經營整體」(F=3.50, P<.05)達顯著差異,經事後考驗發

現,「30 歲(含)以下」之教師在知覺學校創新經營較「51 歲(含)以上」教

*p<.05; **p<.01; ***p<.001

不同年齡之教師在「學校創新經營整體」上達顯著差異。此研究結

不同年齡之教師在「學校創新經營整體」上達顯著差異。此研究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