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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棒球運動經紀發展與現況

本節宗旨在於進行文獻分析跟資料蒐集,主要針對目前運動經紀市場運作以及現況 發展,進行資料的整理,並歸納為本節研究結果。

2005 年行政院體育委員會 (體育署前身) 委託國立體育大學陳美燕教授做成「運動 經紀人證照制度規劃研究」至今已15 年過去,15 年的過程中運動經紀被認可為中華民 國職業類別的一項,政府的運動經紀的相關規劃可說是緩慢前進甚至是停滯不前,2020 年運動經紀迎來重大突破,由體育署於2018 年委託國立臺北大學謝立文教授做成之「運 動經紀人職能基準、課程及證照制度建議之研究」正式完成,其中更是著重職業棒球運 動員經紀人的職能基準研究,為棒球運動經紀人證照成形,奠基非常重要的一步。政府 的規劃雖然緩慢,但民間的運動經紀人卻是一直存在,從早期為人詬病的「牽猴仔」,

只為了個人利益但卻忽略選手的權益,讓選手暴露於危險之中,演變至今,漸漸有專業 運動經紀人的形象出現,代表中華職棒選手的球員工會也於 2015 年率先規劃運動經紀 人認證制度,希望能保障棒球選手的權益,都顯示民間的速度都快於政府規劃的速度,

未來棒球運動經紀人證照規劃發展更是尤其重要,跟棒球這項運動一樣,運動經紀人的 典範也由棒球運動經紀人來開創。

2020 年 3 月,中華職棒球員有經紀人之人數為 196 位,佔了全聯盟的百分之六十七,

人數已經超過全聯盟一半的球員數量 (中華職棒球員工會,2020),2017 年,我國立法 院也通過「修正運動產業發展條例」,正式將「運動經紀、管理顧問或行政管理業」納 入運動產業類別。中華民國職業標準分類將運動經紀人歸類於類別 3-技術員及助理專 業人員、33-商業及行政助理專業人員、333-企業支援服務代理人、3339-其他企業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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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分之五十二 (李志峰,2018),2018 年有經紀人之球員佔全聯盟的百分之六十九,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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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則是上升至百分之八十三,對比於2017 年有顯著的成長,雖於 2020 年下降為百分之 六十七,但原因為新增味全龍隊,球員人數於一年內快速提升,二軍成員相對於一軍成 員有經紀人的比例稍低 (中華職棒球員工會,2020)。以 FIFA 將管理的權力外放給 SOFIA (Society of Football Intermediaries and Agent)為例,如果缺乏有力的運動經紀人執 照或規範會導致不道德或是不合法的事件數量成長 (Kelly, & Chatziefstathiou, 2018),就 算是職業運動發展蓬勃的美國,也沒有嚴格的機制來管理爭端事故和保護選手,或是管 理不屬於職業聯盟的非法運動經紀人 (Park, 2015;Kestenbaum, 2014),蔡芬卿、林献巃、

丁麗芬 (2011) 建議運動員經紀部份,應建立法制化的產業環境,如資格審定、保證金、

佣金、契約,且應有一規範可依循,蔡芬卿、林献巃與丁麗芬 (2012) 也持續提及臺灣 運動經紀業產業內部缺點其中一項為缺乏多元證照,並強調證照統一性跟必要性。故臺 灣需要有公信力的管理單位,但現今臺灣唯一的運動經紀人規範制度為中華職棒球員工 會於2015 年所研擬的經紀人認證制度,對於運動經紀人的規範仍有限。2020 年,由國 立臺北大學謝立文教授所主持的「運動經紀人職能基準、課程及證照制度建議之研究」

完成「職業棒球運動員經紀人職能基準規劃與執行報告書」,為職業棒球運動員經紀人 之證照奠定基礎,證照的發展應該是在職能基準建立後之應用,使其相輔相成,並為證 照的建立再邁向下一步,期望未來能成功建立職業棒球運動員經紀人證照,讓制度更為 完善,球員跟運動經紀人的權益都能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