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花園夜市的緣起與空間配置
第三節 花園夜市的空間配置
本節先從塊狀型夜市的形態特徵來探討花園夜市整體的空間特性,再將尺度 縮小,瞭解各類型攤販攤位空間特性。最後進行花園夜市基礎建設的調查,並配 合第二節攤販的分類,分區花園夜市中各類型攤販的空間配置情形。
一、塊狀型夜市的形態特徵
花園夜市目前位在台南市海安路三段與和緯路三段所包圍的大片空地,為一 典型的塊狀型夜市。目前台南市多數夜市大都屬於露天塊狀型的夜市形態。蕭湘 勻(2005)指出夜市業者將夜市設置於空地,起因於 1983 年間,台南市政府為改 善市內交通狀況,取締分布在道路兩旁的攤販(如民族路夜市),而遭驅趕之攤販 為求生存空間,轉入聚集於空地營業,形成廣場型以及區塊狀之夜市空間形態,
所以目前台南市夜市類型,除了每天營業的小北夜市45,多屬此類。
而塊狀型夜市內部的空間配置形態,如下圖 2-3-1,攤位通常經過管理單位的 刻意規劃,使其內部空間較具規則性。攤位的規劃通常在地上漆上標線加以劃分,
呈現方格狀的安排,且攤位大小一致。
攤販則在方格內營業擺攤,並留有通道,讓夜市內部空間人潮得以順利流動,
所以動線的規劃通常較簡單,多呈直線或直角,亦較無主、副動線的區隔。而出 入口的規劃通常亦刻意安排在路口轉角處,多在交通路線匯聚之處,使人潮匯聚 亦方便疏散人潮。
圖 2-3-1 區塊狀(塊狀型)夜市形態示意圖
資料來源:重繪自蕭湘勻,2005
若以上述觀點來理解花園夜市,大致符合『塊狀型夜市』形態的特徵。花園 夜市出入口的安排大致在道路匯聚之處,如車流量最大的海安路三段及和緯路三 段的出入口、海安路三段及立賢路二段的出入口等。
45小北夜市:現在稱為『小北商場』。在 1983 民族路夜市禁止設攤後,多數攤販移遷至台南 市的『小北仔』(今西門路四段)結市,於 1984 年 3 月 1 日正式開幕,為台南市第一座民有 經營之觀光夜市(余舜德,周耿生,2004)。小北夜市店面採開放式、攤位大小統一規劃、全 年無休、有加蓋設計、不畏風雨的特色(葉益青,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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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內部的攤位規劃,亦透過地面標線的劃設,使夜市內部的營業賣場,在平 面上分隔成一格格大小一致的攤位,且通道的安排多在攤位的兩側,亦呈直線式 的動線規劃,使消費者方便移動。
但花園夜市的攤販與人潮宛如迷宮的牆一般,除了無法讓遊客隨心所欲的在 夜市中移動,也經常因為人潮的行進方向不得已跟著移動(盧維笙,2009),所以 即使動線規劃具規則性,花園夜市因人潮眾多且擁擠,仍使消費者迷失其中。
二、花園夜市的空間特性與攤位空間
(一)整體的夜市內部空間
若以楊嵐鈞(2004)的研究,以『夜市內部空間形成』的角度,來看待其內 部空間的形成及所展現的特徵,其形成分為三種方式:
一為日、夜市輪替交換使用,白日及夜晚的攤販不同但位置一樣。
一為夜市空間的重疊置入方式,即夜市中已經有固定式的攤販或店面,流動 式的攤販以嵌入的方式,再次加入此空間中。
第三種為一劃定範圍的空地,讓攤販聚集,隨顧客動線需要排列,此種方式 與周邊環境的關係較弱。
從上述觀點可發現,花園夜市即屬於第三種夜市內部空間形成的類型,在劃 定範圍的空地內,讓攤販聚集,隨顧客動線需要安排而排列所形成的夜市空間。
而徐旭成(1996)亦將夜市內部的營業空間區分為兩種類型,一為帶狀空間,
一為塊狀空間,塊狀空間較不具方向感有讓人想駐留的企圖,也相對的需要較高 的營業成本(因需租用場地),花園夜市即屬後者。
(二)夜市整體空間型態與攤具的關連
若再從『夜市的空間型態』與『攤具形式』的關連上來看待,不同類型夜市 的空間特性,會影響攤販擺攤的空間及其攤具的選擇。
攤販空間構成(攤販裝置與地面關係)可分為(楊嵐鈞,2004):
1. 固著式主體裝置與附屬裝置。
2. 非固著式主體裝置與附屬裝置。
3. 固著式主體與非固著式附屬裝置。
在沒有硬體設備提供的露天塊狀型夜市與沿街型夜市,攤販的主體與附屬裝 置差異不大,均以推車為主(楊嵐鈞,2004)。而花園夜市的攤販,所處空間為一 露天的塊狀型夜市,無固定的硬體設備,使每一攤販的空間構成較具彈性,攤具 的選擇也較為多元,大多選擇移動性佳的推車為主,尤其是飲食類攤販。而因花 園夜市無固著式的主體裝置,所以其他類攤販,如生活雜貨、飾品配件、服飾類 及一些休閒娛樂類攤販,透過攤具的拆裝組合,來形成其攤位空間的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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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各類型攤販的攤位空間
若將尺度縮小為攤販營業的攤位空間,依徐旭誠(1996)之分類,將其分為
『攤販的準備空間』與『消費者使用空間』。
1. 攤販準備空間:攤販從事販售、烹調與商品所佔據的空間。
2. 消費者使用空間:消費者在進行商品挑選、享用食物或是從事娛樂活動時 所必需的活動空間。
若從上述觀點來看待花園夜市各類型攤販的攤位空間,可歸納如下:
1. 餐飲類:該類攤販需要經過食材及半成品的調理製作,其攤具通常放置了 食材、鍋碗、調味料、廚餘等、所以攤販的準備空間較大。亦提供座位讓 消費者就坐用餐,所以消費者使用空間亦較其他類型大。因此餐飲類攤販 攤位空間較大,動輒四格~十格左右。
2. 點心小吃零食類:通常這一類攤販因販售食品多屬現成商品、烹調時間較 短、可供外帶,且消費者多半在旁圍觀、等待,甚至退到夜市內的走道上。
所以其『攤販準備空間』及『消費者使用空間』都不大。此類攤販通常佔 據一格,甚至可與他人分佔一格,且其攤具亦較小。
3. 休閒娛樂類:由於需要提供桌椅、大型的遊戲攤具(如投籃機、夾娃娃機 等)讓消費者長時間停留參與,所以在『消費者使用空間』較大。而在『攤 販準備空間』中,攤販業者透過獎品的醒目擺設,以吸引消費者前來參與,
所以亦增加攤位面積,所以休閒娛樂類其攤位空間和餐飲類攤販一樣,格 數都較多。
4. 服飾類、生活雜貨類、飾品配件類:這些攤販的準備空間及消費者的使用 空間都較小。透過垂直懸掛、鐵架展示台,或地攤式的陳列,將其攤位空 間做最大的利用及最醒目的展示,甚至有些攤販還可以將其交通工具做為 商品的展示台,所以攤販在架設攤具時,即使攤位空間小,但攤販在擺攤、
收攤卻相當耗時。
從上述大致歸納,攤位空間需求較大的有餐飲類攤販、休閒娛樂類攤販。販 售現成食品攤販則與一般商品種類攤販大同小異,除了燈光、照明及遮雨外,僅 需要提供商品陳列、買賣、議價空間即可(楊嵐鈞,2004)。所以攤位空間較小的 多半為商品展售的服飾類、生活雜貨類、飾品配件類、或者販售半成品或現成食 品的點心小吃零食類攤販。
三、花園夜市不同類型攤販的空間分布
承上所述,發現各類型攤販佔有的攤位空間大小並不相同,而其在花園夜市 內的分布為何?承接筆者參考先前研究者之分類及實際調查的種類和數量,將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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園夜市攤販繪製其空間分布示意圖,如下圖 2-3-2 所示:
圖 2-3-2 台南市花園夜市不同類型攤販分布示意圖
資料來源:筆者繪製,實際調查所得
從上圖發現,販售相同類型商品的攤販,有空間集中的情形,如飲食類,較 集中於第一到第四排。而販售服飾、飾品配件及生活雜貨類的攤販,多位於第五 到十二排。而休閒娛樂類,多在立賢路方向的空地上,不同類型的攤販,出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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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間上的區隔,可能受限於經營方式及販售商品的特質。
四、花園夜市的攤位規劃及配置
上圖 2-3-2 呈現了不同類型攤販的分布情形,筆者將此對花園夜市進行分區。
而從照片 2-3-1 可知,業主對花園夜市的攤位配置,以顏色區別為兩大區及外圍的 娛樂區。
照片 2-3-1 花園夜市全景 3D 示意圖
資料來源:筆者拍攝於花園夜市管理辦公室,2009/08/26
所以筆者參考業主的規劃並配合實際的調查,將不同類型攤販所佔據的攤 位,分為『飲食區』、『生活百貨區』及『休閒娛樂區』,所得結果如下:
表 2-3-1 花園夜市攤販種類及分區表
攤販種類 飲食類 百分比 服飾類 百分比 飾品
配件類 百分比 生活
雜貨類 百分比 休閒
娛樂類 百分比 攤販數 分區結果
位置 飲食區 生活百貨區 休閒娛樂區
第 1 排 31 100.0% 0 0.0% 0 0.0% 0 0.0% 0 0.0% 31 飲食區 第 2 排 37 100.0% 0 0.0% 0 0.0% 0 0.0% 0 0.0% 37 飲食區 第 3 排 41 100.0% 0 0.0% 0 0.0% 0 0.0% 0 0.0% 41 飲食區 第 4 排 53 100.0% 0 0.0% 0 0.0% 0 0.0% 0 0.0% 53 飲食區 第 5 排 5 11.6% 15 34.9% 18 41.9% 5 11.6% 0 0.0% 43 生活百貨區 第 6 排 6 15.4% 11 28.2% 16 41.0% 5 12.8% 1 2.6% 39 生活百貨區 第 7 排 5 9.8% 29 56.9% 15 29.4% 2 3.9% 0 0.0% 51 生活百貨區 第 8 排 6 12.2% 21 42.9% 18 36.7% 4 8.2% 0 0.0% 49 生活百貨區 第 9 排 1 2.0% 27 52.9% 14 27.5% 9 17.6% 0 0.0% 51 生活百貨區 第 10 排 1 2.1% 25 52.1% 14 29.2% 8 16.7% 0 0.0% 48 生活百貨區 第 11 排 3 8.6% 16 45.7% 10 28.6% 3 8.6% 3 8.6% 35 生活百貨區 第 12 排 3 11.5% 7 26.9% 6 23.1% 10 38.5% 0 0.0% 26 生活百貨區 橫排 26 70.3% 5 13.5% 4 10.8% 2 5.4% 0 0.0% 37 飲食區 外圍區 17 30.4% 4 7.1% 4 7.1% 1 1.8% 30 53.6% 56 休閒娛樂區
總數 235 160 119 49 34 597
資料來源:筆者調查整理
從上表可知,第一到第四排,飲食類攤販比例皆為 100%,所以筆者將此四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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劃為『飲食區』,而所在位置,也正好最靠近夜市進出人潮最多的海安路三段及和 緯路三段的出入口,方便顧客一進到夜市,即能馬上享用食物,顯現夜市提供飲 食的重要功能。
在靠近和緯路三段的機車停車場的橫排,因飲食類攤販所占比例約 70%,將 此橫排劃入『飲食區』,而此區在靠近出入口多為飲食類攤販,而越往內部,則零 星出現一些生活雜貨類或服飾類的攤販。
而第五到十二排,偶有一些飲食類攤販分布其中,但所占比例較低(11.6%、
而第五到十二排,偶有一些飲食類攤販分布其中,但所占比例較低(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