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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傳統臺灣花生油的產製與流通

第二節 花生的栽種與製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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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經有較廣泛之分佈,由此可知,花生雖為外來物種,但其因為對於新環境之適 應力極強,故容易種植;且在明鄭王國時期,可能已經為重要栽培作物之一。但 此時的花生油,尚未成為臺灣和人社會間普遍運用的油脂。

第二節 花生的栽種與製油

在 18 世紀初期的臺灣,花生已有普遍種植之現象出現,首任巡臺御史黃叔 璥便描述道:

田中藝稻之外,間種落花生(俗名土豆);冬月收實,充衢陳列。居人非口嚼 檳榔,即啖落花生;童將炒熟者用紙包裹,鬻於街頭,名落花生包。25

花生在當時的臺灣市街,已經是相當常見的一種食品,臺人亦時常食用。而 除了食用之外,花生亦可和稻米間作(應為旱作稻種),26此舉可能是為了充分利 用土地,27但亦有可能是使用花生維持或提升地力。18 世紀中葉之後,臺地所產 之蔬果「落花生為最」外,28乾隆 39 年(1774)時任臺灣海防同知的朱景英,更有 以下之觀察:

南北路連隴種土豆,即落花生也。沙壤易滋,黃蘤遍野。每冬間收實,充衢 盈擔,熟啖可佐酒茗。榨油之利尤饒,巨桶分盛,連檣壓舶販運者,此境是資。29 此時臺灣全島皆有栽種、販售。至清末時期,甚至亦成為東部地區主要的旱 作物之一。30

而在花生逐漸成為臺灣日常生活中重要的作物之一後,其從栽種到流通,也 而其榨油所獲之利益甚大,甚至成為臺灣當時主要輸出品之一。

25 黃叔璥,《臺海使槎錄》,頁 53。

26 黃叔璥,〈赤崁筆談‧物產〉:「稻種於水田者曰早占、曰晚占,色白;種於園者曰埔占,色赤。

糯稻種於水田者曰赤秫,殼色赤;種於園者曰禾秫,粒大,色白。」而花生以當時的農作技 術來說,並不適合栽種於水田。由此推之,花生應是和埔占、禾秫等旱作稻種間作。參見黃 叔璥,《臺海使槎錄》,頁 53。

27 蔡承豪,〈天工開物─臺灣稻作技術的發展〉,臺北: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歷史研究所博士論文,

2009,頁 151。

28 李元春,《臺灣志略》,臺北:臺灣銀行經濟研究室,臺灣文獻叢刊第 18 種,1958,頁 37。

29 朱景英,《海東札記》,臺北:臺灣銀行經濟研究室,臺灣文獻叢刊第 19 種,1958,頁 37。

30 陳榮波,〈清季臺灣東部之農耕形態〉,收於《臺灣經濟史九集》,臺北:臺灣銀行經濟研究室,

臺灣研究叢刊第 76 種,1963,頁 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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漸成一完整體系。此段主要由栽植、採收、榨製等面向,來發掘花生在清代臺灣 從單純的農作物到成為重要商品之一的歷史過程。

一、栽種

花生的栽種,在選擇耕地之後,首要之步驟便是要「整地」,也就是利用手 耙將土地翻鬆,31該目的是為了使土壤平整、鬆軟;而各地整地的時間亦隨著適 種季節而呈現差異(參見表 2-1-1)。32另外則是將前作或雜草等埋入土中,可當作 肥料運用。33在整地之後,便可開始播種。以日治初期的調查結果為例,播種前 先運用鋤頭將土堆高(約 1 呎 2 吋至 1 呎 5 吋),每一畦行的株距間隔 1 尺 5 吋,

每一畦中播種 2 粒(北部地區)至 5 粒(南部地區)的種子後,再用手耙將之覆土。34 而在花生發芽的初期(約十日至一個月間),因生長速率較慢,故與雜草相較,競 爭力較弱,如果此時田中雜草過多,土壤中的養份就容易被雜草所吸收、加上雜 草容易成為各類病蟲害地中間宿主。容易造成花生整體產量、產值下滑。35故此 時必須利用手耙或鐵鍬進行田地的整理,一方面將雜草去除、一方面則再次翻耕 土壤。該步驟稱為「中耕」,每個月會視情形進行一到二次。運用農具方面,南 部主要以手耙為主、北部則以鐵楸為主。36

而花生之栽種,亦會和其他作物進行輪作。花生如一般豆科植物,能利用自 身根部的根瘤來固定土壤中的氮素。

這可能與南北兩地土壤的濕潤度有關。

南部因旱地較多,進行翻土等動作時,必須運用較能深耕土壤的手耙;北部則因 土壤較為鬆軟,只需利用鐵鍬即可。

37故花生與番薯一樣,為開墾初期重要的農 作物之一。此目的除了可充分運用土地外,另一作用則是將花生當作其他輪作物 的綠肥使用。花生各地所輪作的作物、時間皆有所差異。但大致上來說,輪作作 物主要仍是以甘蔗、木藍、甘藷、西瓜、陸稻、苧麻等旱作作物為主。而輪作時 間,大致皆在每年到 3 年之間。只有和苧麻輪作的宜蘭地區間隔 11 年之久(其中 苧麻連種十年)。38

31 手耙因外形像字,故又稱字耙。功能為切割兼載運泥土,又有碎土及耙開殘株的功用。參見 蔡承豪,〈天工開物─臺灣稻作技術的發展〉,頁 107-108。

32 《臺灣重要農作物調查》(第二篇:特用作物),頁 148-149。

33 黃明得,〈落花生〉,頁 1092。

34 《臺灣重要農作物調查》(第二篇:特用作物),頁 148-149。

35 黃明得,〈落花生〉,頁 1101。

36 《臺灣重要農作物調查》(第二篇:特用作物),頁 149-150。

3737 季景元,〈臺灣的落花生〉,頁 131;盧英權,《作物學》,頁 526。

38 《臺灣重要農作物調查》(第二篇:特用作物),頁 146-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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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圖 2- 1 栽培花生主要農具之一

資料來源: 白玉光,《大正三年 第三回技術員製作展覽會記事》,頁 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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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圖 2 -2 花生栽培主要農具之二

資料來源: 白玉光,《大正三年 第三回技術員製作展覽會記事》,頁 215。

表 2-2 日治初期各地花生輪作情形

1.臺北地區:

落花生…………甘藷…………落花生…………甘藷(每年栽培) (一年)

2.宜蘭地區:

落花生…………苧麻(十年)……落花生(十一年一回) 3.宜蘭地區(2)

落花生…………甘藷…………西瓜…………甘藷(二年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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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 (二年) 4.新竹地區

落花生…………木藍…………甘藷…………落花生(二年一回) (二年)

5.新竹地區(2)

落花生…………木藍……甘藷…………甘蔗……落花生(三年一回) (二年) (三年)

6.斗六地區

甘蔗 甘蔗

甘藷 落花生 甘藷…………落花生…………甘藷 麥 麥

7.鹽水港地區

落花生…………甘藷(二年一回) 8.鹽水港地區(2)

落花生…………麥…………陸稻…甘藷……陸稻……麥(三年一回) (一年) (二年) (三年)

9.鹽水港地區(3)

落花生…………甘蔗…………木藍、胡麻、甘藷(三年一回) 10.鳳山地區

落花生…………甘藷…………米豆…………甘藷(二年一回) (一年) (二年)

資料來源: 臺灣總督府農事試驗場,《臺灣重要農作物調查》(第二篇:特用作物),頁 147-148。

二、採收、收購

花生成熟之後,便開始進行採收的動作。大粒種和小粒種的收成時間有所不 同,大粒種較小粒種晚 3 個星期左右收成,故小粒種通常在農曆 9 月下旬便能收 成。39採收所需器具主要為土豆扌拿(土豆撇)以及土豆籃。40

39 〈輸出向の落花生〉,《臺灣日日新報》,1910 年 5 月 12 日,第 3 版。

而採收之過程,根據 馬偕(George Leslie Mackay)所描述,採收需要 50 至 100 左右的人數,男女老少皆 能進行,一手持短柄的深杓、另一手則採拾花生,再將由土中挖出之花生莢放入

40 或稱「土豆撇」。土豆扌拿(撇)外觀似挖鏟,長度大約 5 吋左右;而土豆籃則多桂竹製成,直 徑約 1 呎 4 吋、深約 4 吋 5 分。參見臺灣總督府殖產局,《臺灣之農具》,臺北:小塚印刷工場,

1921,頁 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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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豆籃中41(收成過程俗稱「擺塗豆」)。42採收過程因為簡單,故一般孩童亦做得 來。而採收完畢的農家,會再根據自身的經濟狀況,將花生留做食用、作種或是 出售,而基本上出售的比例極大,43因出售之花生主要是用來榨製花生油,故在 花生尚未完全成熟之時,油車間(油坊)便會向農民收購未除去外殼之花生,並儲 藏至可以使用為止,並須注意保持其乾燥。44乾燥之時,會先將花生進行日曬,

該步驟需 2 至 3 日,之後再利用竹篩將土砂等混雜物去除,最後放入儲藏室中,

儲藏室的外觀為一竹製桶狀(或壺狀)物。45而農家缺乏資金為用之時,會在花生 尚未收成時,先行給價,待收成後再行收購。此種商業行為,稱為「買青」。46而 這樣一種農商之間的供需關係,更在某些地域發展出實際團體組織。47

圖 2-3 花生採收器具(右二為土豆扌拿,其他皆為土豆籃)

資料來源:臺灣總督府殖產局,《臺灣之農具》,臺北:小塚印刷工場,1921,附錄第 54 圖。

41 George Leslie Mackay(喬治·萊斯里·馬偕)著,《臺灣遙寄》(From Far Formosa),南投:臺灣 文獻委員會,臺灣叢書譯文本第 5 種,1959,頁 47。

42 諸家,《新竹縣志初稿》,臺北:臺灣銀行經濟研究室,臺灣文獻叢刊第 61 種,1959,頁 176。

43 蔡承豪,〈戰前澎湖花生的多元運用〉,頁 140。

44 James W.Davison 著、蔡啟恆譯,《臺灣之過去與現在》,頁 381。

45 臺灣總督府農事試驗場,《臺灣重要農作物調查》(第二篇:特用作物),頁 151。

46 買青之行為,在清代臺灣之文獻內之記載為「穀未熟而先糴、物未收而先售也」。而在清代臺 灣,「油青」亦為其中之一。參見諸家,《新竹縣志初稿》,頁 177;王世慶,〈19 世紀中葉臺灣 北部農村金融之研究〉,收錄於《清代臺灣社會經濟》,臺北:聯經出版社,1994,頁 5。

47 筆者在雲林縣北港鎮進行田野調查時,發現當地有一「振玉豐雜穀油車飼料舖」的供需團體,

其主要是由諸如花生、芝麻等種子販賣者、油車間以及飼料舖戶所組成。其在清朝道光年間 時,便已在北港朝天宮登錄。參見〈振玉豐雜穀油車飼料舖沿革〉(筆者自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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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圖 2-4 花生儲藏室

資料來源: 白玉光,《大正三年 第三回技術員製作展覽會記事》,頁 194。

三、榨製

在榨油商收購的花生成熟後,便會送至油車間行進行榨製的工作。製油的時 節通常是在 10 月至隔年 2 月,也就是花生收成之時,這段時間也因正逢農閒時 間,故能夠投入較多人力製油。48

製油需要利用壓碎機、蒸熟桶以及油車等器具。49其中油車可以說是花生油 製作過程中,最重要的器具,其外觀為「一根巨大丸木高約 20 英尺、直徑 3 英 尺,其中心直的開一洞,形成圓的柄,其直徑與上述之餅直徑等。丸木直的有一 開口,此開口與圓餅皆用鐵皮包著加強之。」50基本上,臺灣榨油器具的形式及 技術,和宋應星所著之《天工開物》中描述大致相同,故可確定臺灣榨製花生油 的方式,為中國大陸南方(主要為閩粵一帶)之漢人移民所傳入。51油車材質主要 使用樟木、龍眼木等較堅硬之木料製作,52

48 蔡承豪,〈戰前澎湖花生的多元運用〉,頁 153。

而為了增加其使用壽命,亦會在油車 內部包覆金屬。而製油之過程,主要又分為以下幾部份:

49 James W.Davison 著、蔡啟恆譯,《臺灣之過去與現在》,頁 381。

50 James W.Davison 著、蔡啟恆譯,《臺灣之過去與現在》,頁 381。

51《天工開物》卷中「膏液」提及江南地區之榨油器具:「凡榨,木巨者圍必合抱,而中空之。

其木樟為上,檀、杞次之。」而中國北方則:「少合抱木者,則取四根合併為之。」另,榨製 方法亦大致相同。而這樣一種榨製方式,稱為「南方榨」。參見宋應星,《天工開物》,臺北:

中華叢書委員會,1955,頁 299-310。

52 如國立高雄科學工藝博物館內所蒐藏之木製油車,便是利用龍眼木為材料所製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