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要國家政策或計畫(目標、遠景、科技政策方向指標)
在2003年,政府公布了兩份主要的政策文件:其一為荷蘭教育文化科學部公 佈的2004年科學預算書 (the Science Budget 2004 of the Ministry of Education, Culture and Science);其二為經濟部公佈的創新白皮書 (the Innovation Letter of the Ministry of Economic Affairs)。這兩份文件顯示
了目前荷蘭的科學及創新政策,內容包含了國內的政策,以及跨國發展政策。
其中,荷蘭教育文化科學部發行的”2004 科學預算書”,標題為”注重卓 越以及更好的價值”(Focus on excellence and greater value)。這份預算書 是荷蘭政府對於科學政策遠景的主要文件,包含了以下的科學政策:
(一) 選擇重點領域
為了維持與促進荷蘭在科學上的發展,因此必須選定發展的重點項目與優先 順序,其優先順序依序為基因工程(genomic)、資訊與通訊科技(ICT)、和奈米技 術(nanotechnology),這些研究領域是供給導向的,且已經花費很多研究經費在 這些領域上。這些技術發展的十分迅速,且應用面很廣,但這並不表示其他研究 領域遭到忽視,有些領域像是交通運輸、運籌管理、水利控制、重要都市的發展、
能源、食品生產等都受到荷蘭政府很大的重視。
為了發展這些研究領域,有28個平台對於如何運用資源及經費給予建議,除 此之外,有一個”宣導研究與發展的行動” (Promotion of Research and Development Act, WBSO),預算為€100 million,相當於從國庫撥出經費來發 展私人單位研究與發展的部分。
(二) 鼓勵優秀的研究(Rewarding excellent research)
這份預算書提出應該將一部分的經費集中起來供優秀的研究使用,並提出給 予每年€ 50 million的經費來資助優秀的研究團隊。這些經費的來源是荷蘭教 育文化科學部,以及大學提供的€ 50 million補助,這些經費被送到NWO,另外 亦建議撥出€ 50 million補助優秀的合作模式。
(三) 善加利用研究的結果(The utilization of research results)
政府鼓勵研究的成果應妥善的應用,透過加強大學在社會中所扮演的角色,
促進大學的專利政策、改善補助機制等來達成。
(四) 人力資源(Human resources)
荷蘭政府希望能夠加強人才的培育,特別是在科學以及工程方面的知識型工 作者及研究者較為缺乏,約有14%的畢業生從事這兩個領域,相較於歐盟的比例 21%顯然少了許多。因此,在2003年的12月,公佈了一個稱為”Delta plan”的 計畫,預算為每年€ 60 million。
這個計畫有四大重點:提升教育的吸引力、工作的吸引力、選擇的吸引力、
對外來移民的吸引力。另外,大學方面應該提倡將研究當成生涯規劃的一部分,
且要鼓勵女性在研究工作上的發展,
(五) 公眾的意識(Public awareness)
除了投資經費在研究工作外,人才的培育以及加強大眾對於科學及科技的重 視也是很重要的。目前面臨的一個問題就是太少學生會選擇將科學及科技當作未 來發展方向。
目前政府正積極培養大眾(特別是年輕學生)對於科學及科技的興趣,新的政 策將會著重在知識機構與教育系統間的合作。上述的”Delta plan”即在於早期 培養學生對於科學與科技的興趣,以及建立一個科學及科技平台(The Science &
Technology Platform),讓專家、產業界代表、教育系統以及研究單位都能統合 起來,並且建議政府編列€ 60 million的預算,此科學及科技平台已於2004年6 月開始運作81。
二、未來科技經費規劃
荷蘭科技發展在過去幾年有下降的趨勢,尤其以 1994 年只佔全國 GDP 的 1.9%,顯示其下降趨勢,相關主管亦對荷蘭的科技研究經費逐年下滑感到憂心。
針對於此,政府曾做出一些努力,例如將徵收而來的環保稅,專門用於與環境技 術有關的研發上。但是荷蘭的科技競爭力排名仍不敵下滑的命運,由 1992 年第 六位降至 1994 年之第十四位,之後便一直在十幾名擺蕩,而在社會民主黨執政 之後,頒布了一些新的科技政策,諸如著手改革高等教育系統,解決大量增加的 學生人數;鼓勵產、學、研的合作等。
而在1996年九月,荷蘭教育文化暨科學部長聯合歐洲其他九國由社會民主黨 執政的科技部長簽署共同科技政策。強調幾項重要發展方向,例如:(1)科技知 識在經濟發展上的重要意義;(2)國民再教育訓練的知識社會;(3)資訊及通信技 術及其發展之設施應讓大眾充分享用;(4)加強科學與社會之對話,例如醫學研 究倫理及科學成果傳播等 82。
到了2004年9月21日,荷蘭教育文化暨科學部公佈了2005年的預算,在教育 以及知識經濟的領域方面,政策著重在教育機構的自由化、減少官僚式的規定 等。展望2005年以及2006年,將會促進教育機構的獨立化,學生將會有更多選擇 的自由。
至於大學研究的主要領域,科學研究佔了35%為最高,而健康相關研究佔了
81 Science Budget 2004, published by OC&W
82資料來源:http://belgium.nsc.gov.tw/nlpolicy.htm
21%為次高,電機則佔了16%為第三位。
三、科技人力投入規劃 (一)人力規劃
荷蘭政府曾於1997年九月公佈「重建大學白皮書」(white paper on restructuring universities),該文件將強調大學教育應分為兩部份,以配合 研究經費的有效運用,僅有少數的學生可進入第二部份修讀博士,研究經費不再 的創新政策白皮書 “Innovation Letter”中曾提到,政府將視研發以及創新的 努力為增加生產力的方向,同時也將加強人力資源的培養。而政府也透過鼓勵增 加工作時數、不鼓勵提早退休等措施來促進勞動力的提升。
荷蘭近年來在人力政策上的一項重點為鼓勵女性研究者成為研究的主席或 領導者。在此政策上已由NWO在2004年資助了2 million Euro發展此計畫,另外 還進行了“Mosaic program”,預算為1.8 million Euro,用意在於鼓勵更多有 潛力的研究者。
(二)過去五年的博碩士畢業人數
荷蘭與其他國家過去五年的博碩士畢業人數相關數字如下表所示:
EUROSTAT: Second stage of tertiary education leading to an advanced research qualification - level 6 (ISCED 1997)
time 1998 1999 2000 2001 2002 2003 European Union (25
countries) 6421 75220 74847 82329 : 88115 1147 1317 1413 1432 467 913 795 732 : 859 475 578 501 572 520 668 2517 2483 2489 2533 2556 2584 1725 1891 1797 1797 1751 1759 Belgium
Denmark Ireland Netherlands Finland
Sweden 2725 2916 3049 3388 3517 3558
EUROSTAT: Tertiary graduates in science and technology per 1000 of population aged 20-29 years
time 1998 1999 2000 2001 2002 2003 European Union (25
countries) : 9.8 10.2 11.0 11.4 12.3 : : 9.7 10.1 10.5 11.0 8.1 8.2 11.7 12.2 11.7 12.5 22.9 23.8 24.2 22.9 20.5 24.2
6.0 5.8 5.8 6.1 6.6 7.3
15.9 17.8 16.0 17.2 17.4 17.4 Belgium
Denmark Ireland Netherlands Finland
Sweden 7.9 9.7 11.6 12.4 13.3 13.9
參、重大的計畫與重點發展領域
一、政策重點方向
除了科技政策外,經濟部公佈的創新白皮書 (the Innovation Letter of the Ministry of Economic Affairs)亦提出了創新政策將是荷蘭政府未來的重點發 展計畫之一。
近年來,政府持續的促進勞動生產力的提升,像是鼓勵增加每週的勞動時 數,不鼓勵太早退休等。但是這樣的方式在不久的將來,可能無法再對於經濟有 所提升,因為荷蘭有越來越多的老年人口,因此競爭者還是緊跟在後。政府相信 GDP 的成長仍需要勞動生產力作為基礎,在 2003 年公布的創新政策白皮書
“Innovation Letter”中提到,政府將視研發以及創新的努力為增加生產力的 方向,同時也將加強人力資源的培養。
白皮書中提到,經濟部將視研發以及創新為努力方向,而OCW發布的政策”
HOOP 2004 (Higher Education and Research Plan” 以 及 2004 的 科 學 預 算 (Science Budget 2004)中,都將教育以及基礎研究列為首要項目。
另外,白皮書中也提到,荷蘭的創新風氣還未足夠,企業參與的程度也不夠 高,且研究機構缺乏重點研究目標。因此白皮書提出政府未來應努力的方向包括:
(一) 加強創新風氣
政府應該建構一個良好的企業環境,塑造出一個好的總體經濟環境,減少限 制性的法律,使創新風氣提升。
(二) 鼓勵更多企業參與
鼓勵荷蘭的企業創造更多新產品以及創新的服務,政府應該營造出一個動態 的環境,例如鼓勵良性的競爭。
(三) 建立策略性發展領域
在有限的資源以及愈趨競爭的環境下,荷蘭必須選定優先發展的領域,政府 也應鼓勵研究單位共同研發專案的機制。
二、政策具體目標
在經濟部發布的”The EZ Budget 2005”中,提到加強荷蘭經濟體的創新能 耐有助於經濟成長,尤其是企業的努力更攸關國家整體表現的好壞,因此荷蘭將 促進國家創新系統中各個角色的合作,有關於創新政策的具體目標分述如下:
(一)保護知識財產
智慧財產權制度的建構與創新能耐息息相關,對於知識財產權的免費/付費 使用應找出一公平的機制。
(二)鼓勵創業以及運用科技知識
荷蘭的國家創新系統對於將基礎研究商業化較不擅長,可能原因為:從公立 研究機構獨立出來(spin-offs)的創業機構較少,因此政府應積極鼓勵高科技的 創業。
(三)鼓勵中小企業知識的應用
荷蘭的中小企業在發展知識管理似乎遭遇到困難,因此應該加強中小企業知 識管理的風氣以及增進IPR的了解。
(四)增加產業中科技的發展與應用
荷蘭產業中的研發以及創新投資並不是很高,因此應促進研發以及創新的投 資,以利產業發展科技創新。
(五)加強產業界以及公立研究機構的合作 加強彼此的合作可以使得產出最佳化83。
另外,在 2001 年,NWO 出版了策略章程『Themes plus Talent』,內容針對 2002 到 2005 的發展計畫。NWO 分析了一些重要的科學社會發展,隨後將之轉化 為新策略,NWO 注意到一些重要的發展如下:科學的成功發展迅速、科學知識與 社會的連結重要性增加、國際化的競爭以及科學上的合作增加、以科學當作生涯 發展的吸引力下降以及其資本密集的本質不變。針對此發展趨勢,NWO 選擇了七 個重要的策略目標:天資(talent)、主題、國際化、基礎建設、合作、溝通與知 識轉移、操作性管理84作為政府未來的發展目標。
三、重點計畫
83 http://trendchart.cordis.lu/tc_country_list.cfm?ID=13 Country Report Netherlands, p.28~30
84 資料來源:http://www.nwo.nl/nwohome.nsf/pages/index
依據最新的荷蘭國家報告,創新平台大致維持從2003以來的模式運作。創新 政策上最新的發展為對於創新系統的大量研究。由於荷蘭是個小國家,因此無法 專精於所有領域,必須挑選重點領域發展。最新政策如下:
(一) 此計畫稱為”Pilot SBIR”,概念像是美國的小型企業創新研究計畫 (American Small Business Innovation,此計畫是研究中小型企業對於研發以 及創新投入的限制,經濟部希望藉由此計畫了解小型企業在荷蘭發展應注意的事
(一) 此計畫稱為”Pilot SBIR”,概念像是美國的小型企業創新研究計畫 (American Small Business Innovation,此計畫是研究中小型企業對於研發以 及創新投入的限制,經濟部希望藉由此計畫了解小型企業在荷蘭發展應注意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