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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九 愛爾蘭科學政策執行架構圖

五、愛爾蘭政府科技計畫經費的補助機制

在愛爾蘭,分配經費的部門包含在科學技術與創新體系中扮演重要角色的部 會,經費來自如創業貿易與就業部、教育與科學部、農業與食物部門、健康與幼 童部門、環保與地方政府部門等相關部會下的資金贊助單位;不同的部門透過不 同的單位來分配經費。例如,創業貿易與就業部主要透過愛爾蘭科學基金會、愛 爾蘭企業局、以及愛爾蘭產業發展局三者來分配經費,其經費大至流向產業部門 與高等教育部門;教育與科學部則透過其下的高等教育局與教育與科學研究委員 會來分配經費,其經費大至流向都柏林卓越研究機構與高等教育部門。其中,高 等教育部門的經費來源可來自各部門。其他詳如下表表 2 所示。

同時,目前有許多的經費主要來自 2000-2006 國家發展計畫,NDP 的發展策 略著重於提供國家金融支持、提供租稅減免獎勵、鼓勵創新、研究與發展、加強 教育與職業訓練、加強對智慧財產權之獎勵與保護、創造具競爭力的經貿投資環 境、以及加強產學官之合作。基本上,NDP 經費歷年均不斷增加,呈現遞增趨勢,

在 BMW 部份(The Border, Midland and Western)較 S&E 部份獲得較高比率的資助。

BMW 區域創新行動計畫(The BMW Regional Innovative Action Programme)著 重於未來的趨勢預測與長期發展,包含創新審計(Innovation Audit)與區域前瞻

(Regional Foresight)兩個部分,前者之研究已經開始執行,包含四個先導方案

149,後者包含「競爭力、創新、知識、生活品質」四個議題。S&E 創新計畫則著 重於兩個策略主題,「高等教育至中小企業間的知識移轉」、以及「新資通訊科技 的先導研究與應用」。

基本上,愛爾蘭科學基金會主要資助高等教育體系在資通訊與生技產業中的 策略性基礎研究;愛爾蘭企業局對於創業創新、先進科技發展、技術的商業化、

教育訓練與廠商競爭力等相關的主題給予贊助,其資助對象包含高教部門與產 業,包含中介與顧問機構;愛爾蘭產業發展局則專注於資助企業進行研發活動;

高等教育局則資助大學與技職機構,強化其研究能耐、設備更新與愛爾蘭島南北 合作。其餘愛爾蘭 2000-2006 國家發展計畫的創新活動資金分配,詳如表 3 所示

149 Pilot Action 1 –Learning Outreach Centres、Pilot Action 2 –Social Accounting Matrix (SAM)、

Pilot Action 3 –SME Technology Advance Programme、Pilot Action 4 –Information Society。

150。總計,第三層級的高教部門獲得 2007.6€m、產業部門 1397.5€m、公部門 究機構(Dublin Institute of

Advanced Studies) 農業與食物部門 農業與食物

Marine Institute Marine Institute

Media Lab Europe

愛爾蘭能源維 護局(Sustainable Energy Ireland) 環保與地方政府部門 環境保護局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Agenc,EPA)

EPA

運輸部門 國家道路局

高等教育部門

七所大學與十 四個科技機構 (IoTs)(Including NMRC)

愛爾蘭皇家外 科學院

Royal College of Surgeons of Ireland

150 資料來源:引自 Annual Innovation Policy Trends and Appraisal Report Ireland,2004-2005.

財政部門 經濟與社會研 究機(Economic and Social

Research Institute)

六、績效考核

在愛爾蘭,創新政策的制訂與評估,主要的評估報告資料來源有三:

A、 國家競爭力委員會歷年之報告,包括經濟合作發展組織(OECD)

與專家之報告。

B、 國家科學技術創新政策研究委員會(Fofas)定期國際研發報 告,這些報告內含經濟合作發展組織與歐盟統計局(Eurostate)

之比較數據。

C、 特別報告,如愛爾蘭生物科技與資訊科技的特別報告。

計畫或政策績效的標準包含其系統性的整合或政策配套、機構間的互動、各 部會間的協調、文化評估、外部專家對 STI 政策內外部的實際成果評估、定期的 公開出版或研討產出等。在這些報告中,對於愛爾蘭的產業、經濟或社會的發展,

進行總體性的檢視、檢討與脈絡分析後,提出相關建議與方案。這些報告有些是 定期性的年度報告,有些是不定期的。

例如,「國家競爭力委員會」 (The National Competitiveness Council;

NCC)於2005年9月7日發布其第八次年度競爭力報告(Annual Competitiveness Report;ACR)。在此年度競爭力報告中,國家競爭力委員會使用171個指標判定 愛爾蘭的競爭力,其資料取自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瑞士洛桑管理學院 (IMD)與歐盟統計資料庫(Eurostat),此報告著重於評析愛爾蘭經濟在過去十年 中的表現。該報告中指出,愛爾蘭過去十年來強勁的經濟成長率反映出國家在下 述方面的優勢:

1、租稅:儘管面對其他國家的競爭,愛爾蘭在公司稅(愛爾蘭在16個基準國家中 排名第一)及個人稅方面具高度競爭力。

2、企業:愛爾蘭有很強的企業文化,愛爾蘭在成人中有7.7%的企業活動率,其 表示有193000個人,不是積極從事計劃就是正在建立企業,愛爾蘭的企業活 動力,在歐盟中排名第二,且在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的國家中排名第 七。

3、勞動市場適應力:愛爾蘭勞動市場規章中便利產業活動的意識排名第七 (7th/16),儘管近幾年來在經濟方面歷經重大衝擊,愛爾蘭的失業率仍舊很

低,其數字甚至比其他歐盟地區國家失業率的一半再低一點。

4、貿易與投資開放程度:愛爾蘭在財貨與服務交易及國外投資部分為世界上最 開放的經濟體系,且愛爾蘭在所有比較基準的國家中,持續擁有高度的國外 直接投資。

然而,愛爾蘭在某些驅動知識經濟發展的區塊上處於相對弱勢,其包括:

1、教育。

儘管較低的投資水準,愛爾蘭仍持續享有相對優勢的學識。而愛爾蘭在高等 教育方面的投資符合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的平均水準(7th/13),但在初等 (11th/14)和中等教育(11th/14)方面低於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的平均水 準。Dr Thornhill指出,儘管愛爾蘭在增加中等與高等教育參與率方面有重大的 進步,其在25至64歲間,仍有高達40%的人未高於中等教育水準,這是由於之前 在教育方面低投資產生的結果,且相對而言,年輕人較偏愛投入勞動市場。愛爾 蘭在成人終身學習參與率方面排名依舊相對低(6th/11)。

2、科學與技術。

儘管政府與產業部門近年來已持續增加研發方面的投資,但相較於其他已開 發的經濟體系,其仍低於平均水準,愛爾蘭在專利發展與現代技術使用(如資訊 通訊科技(ICT))方面也落後其他國家。

七、愛爾蘭與我國之比較

整體來說,愛爾蘭的整體 NIS 系統在功能上因調整與改制而更完整。各重要 機構有清楚的組織目標。而對於知識創造者,如大學與研究機構,資源的投入雖 仍不足,公私部門間之連結亦待改善。IPR 的發展仍處於萌芽發展階段,必須的 仲介結構或連結,不僅薄弱且剛啟動發展,而知識的使用者對於研究的投入則仍 太少。針對這些不足之處,愛爾蘭極思改進之道,其國家創新系統或是 STI 體制 正是因此而加以設計調整的。

相較於台灣,愛爾蘭藉由吸引外資達成經濟成長在的作法上,值得加以學 習;在 STI 的架構上,同樣是小島國經濟,愛爾蘭的科學技術與創新體制比起其 他西北歐國家,不但架構精簡,同時由國家強力主導,輔以專業的諮詢單位與機 構,政策的制訂信任專業並強調產官學意見的整合,各部會分工清楚又強調協調 整合,亦是值得台灣加以觀察與借鏡之處。尤其,在未來十年內,STI 的政策特 別強調與國際之連結,綿密國內外研發體系之建立,其作法與成效益特別值得注 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