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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緒論

第五節 蒙學與兒童界定

壹、蒙學

根據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的釋義,蒙學為古代對兒童進行啟蒙教育的學校。

也稱為「蒙館」。但並沒有說明所謂的「蒙學」階段,是針對幾歲兒童就讀的學校,也 沒有說明其中教授之內容為何。

以目前歷史文獻的記載,最早有學校的時期可能為殷商時期,但由於資料有限,無 法從中得知當時學校的教學內容和學生的就學年齡。21到了周朝、春秋戰國之際,已有 大學、小學之分,但只有貴族子弟可以就讀。根據《四部叢刊.尚書大傳:周傳》中記 載:

古之帝王者,必立大學、小學。使王太子、王子、羣后之子,以至公卿大夫元士 之適子,十有三年始入小學,見小節焉,踐小義焉;年二十入大學,見大節焉,

20 如張清榮於,於國語日報兒童文學週刊 799.800 期刊登的〈精心編輯的龍文鞭影〉,808 期〈「龍文鞭 影」成書年代考〉,1988 年 5 月 15、22.、29 日刊登的〈再談「龍文鞭影」〉;於國語日報文學週刊 801 期刊登的〈被冷落的龍文鞭影〉。

21 楊寬(1965)根據《殷代社會史料微存》中的分析,以《龜甲獸骨文字》卷二第二十五頁九片:「丙 子卜,貞,多子其徙學,版不冓大雨?」與《甲骨續存》下編四五九片:「△亥卜,△,多子△學△,

版△冓△」來推斷,前應為日卜,可從中得知殷代貴族子弟每日上學前,一定會先預卜回家時是否會下 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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踐大義焉。故入小學,知父子之道、長幼之序;入大學,知君臣之義、上下之位。

小師取小學之賢者,登之大學;大師取大學之賢者,登之天子,天子以為左右。

(引自張元濟,1992:37-39)

天子、公卿大夫等貴族十三歲入小學,學習做人處事基本的道理;二十歲才可以 入大學,學習君臣之義、上下之別。雖然在這一時期入學的年齡尚未有清楚界定,

但可以得知的是,小學學習的內容多為基本知識、道理,大學才開始學習較複雜 深奧的內容。

在戴德的《大戴禮記.保傅篇》也有記載:「古者太子八歲入小學,十五歲太學也。」、

「古者年八歲而出就外舍,學小藝焉;束髮而就大學,學大藝焉,履大節焉。」(引自 戴德,1985:28、40)所謂的外舍,就是後代的所稱的庠門、虎闈、國子學,主要招收 貴胄子弟。八歲開始太子及貴族子弟便入小學受教育,十五歲入太學、大學。在班固的

《白虎通.辟雍》中也有記載:

古者所以年十五入太學何?以為八歲毀齒,始有識知,入學學書計。七、八、十 五,陰陽備,故十五成童志明,入太學,學經術。(引自班固,1985:129)

從上面的文獻中可以知道,入小學的年齡大約為七至十三歲,入大學的年齡約為十五到 二十歲。當時認為兒童到了七、八歲以後,才具備基本知識與思考能力,這時便可 進入小學學習。等到十五歲之後才可以進入大學,學習更深一層的學術。《禮記.

內則》則記載:

子能食食,教以右手。能言,男唯女俞。男鞶革,女鞶絲。六年教之數與方名。

七年男女不同席,不共食。八年出入門戶及即席飲食,必後長者,始教之讓。九 年教之數日。十年出就外傅,居宿於外,學書計,衣不帛襦褲,禮帥初,朝夕學 幼儀,請肄簡諒。十有三年學樂,誦《詩》,舞《勺》,成童舞《象》,學射御。

二十而冠,始學禮,可以衣裘帛,舞《大夏》,惇行孝弟,博學不教,內而不出。

(引自崔高維,2000:10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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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上文中可以看出男女教育與期許是有些差異的。在十歲以前都是在家學習。當 兒童可以吃飯時,教他用右手吃飯。當兒童可以說話時,教導兒童男女不同的回 應方式。腰間繫帶的製作材料也有所不同,男孩的以皮革製成,期許他將來長大能從 事勇武之事;女孩則以絲帛製成,期許她將來長大能從事女紅之事。到了六歲時,開始 教簡單的數數計算、地理方位。七歲開始男女有別,學習、吃飯都要分開坐位。八歲學 習禮讓長者,出門進門,坐桌吃飯,都要長者先,幼者後。九歲學習天干地支。十歲 開始外出求學,並在外住宿,學習識字和算術。這時的衣褲不用帛來做,以防止奢侈 之心產生。所學的規矩要繼續保持,早晚學習灑掃進退的禮節,勤習簡策,以誠待人。

到十三歲入開始學習樂器、朗誦《詩》、學習舞《勺》。十五歲學習舞《象》、射箭和 御車。二十歲學禮,因為成年了所以可以穿皮衣、帛制之衣,學習舞《大夏》,要孝順 父母,友愛兄弟,廣泛學習各種知識,努力地積累德行。每個年齡階段都要需要學習 的目標與內容。

到了兩漢時期,從班固的《漢書‧藝文志》可以看出:

古者八歲入小學,故周官保氏掌養國子,教之六書,謂象形、象事、象意、象聲、

轉注、假借,造字之本也。(引自班固,1964:1720)

文中表示以前的兒童是八歲進入小學就讀學習六書的造字方法。而在《漢書.食貨志》

也有相關記載:

八歲入小學,學六甲五方書計之事,始知室家長幼之節。十五歲入大學,學先聖 禮樂,而知朝廷君臣之禮。(引自黃紹筠,1991:68)

兒童八歲入小學,學習天干地支、地理方位、識字、算數,以及倫常禮節。十五歲入大 學,學習禮樂,學習君臣之道。與《禮記.內則》相比,有些兒童在六歲時,便在家 學習簡單的數數計算、地理方位,而這些內容在小學中也有教。

在王充的《論衡.自紀》中記載:

建武三年充生。為小兒,與儕倫遨戲,不好狎侮。儕倫好掩雀捕蟬,戲錢林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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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獨不肯。誦奇之,六歲教書,恭愿仁順,禮敬具備,矜莊寂寥,有臣人之志。

父未嘗笞,母未嘗非,閭里未嘗讓。八歲出於書館。書館小僮,百人以上,皆以 過失袒謫,或以書醜得鞭。充書日進,又無過失。手書既成,辭師受《論語》、

《尚書》,日諷《千字》。經明德就,謝師而專門,援筆而眾奇。所讀文書,日 益博多。(引自王充,1990:278)

王充在六歲時便得到父親的教導,學習做人處事的禮節,直到八歲才到書館學習。到了 元代,入學年齡也沒有太大的變化,從程端禮的《程氏家塾讀書分年日程》便可了解:

八歲未入學之前,讀《性理字訓》。日讀《字訓》綱三五段,此乃朱子以孫芝老 能言。作性理絕句百首,教之之意,以此代世俗《蒙求》、《乾字文》最佳。又以 朱於《童子須知》貼壁,於飯後使之記說一段。自八歲入學以後,讀《小學書》

正文。日止讀一書,自幼至長皆然。此朱子苦口教人之語,隨日力性資,自一二 百字,漸增至六七百字,日永年長,可近千字而已。每大段內,必分作細段;每 細段,必看讀百徧、倍讀百徧,又通倍讀二三十徧。後,凡讀經書倣此。自此說

《小學書》,即嚴幼儀。大抵小兒終日讀誦,不維困其精神,且致其習為悠緩,

以待日暮。法當纔辦徧數,即暫歇,少時,復令入學。如此可免二者之患。(引 自程端禮,1985:1-2)

八歲依然是入小學的年齡分界。在八歲以前主要學習說話、識字,若有教師教學,還會 另外學習道德、歷史知識,以增加日後寫作之材料;八歲以後學習倫常規矩,並開始讀 誦短文。大部分的兒童在八歲以前或在家學習,或到蒙館接受啟蒙教育,直至八歲入小 學就讀,或十五歲左右讀大學。從上述這些資料可得知,蒙學入學的年紀大致已有了規 範。

到了民國,對於蒙學又有了不同的看法。林文寶先生在《歷代蒙學教材初探》

中表示:

自五、六歲初蒙,以至二十歲左右讀完了四書,經學做八股,都可以由學塾去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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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學塾中的學生,年齡有時至五、六歲直治十五、六歲都有。那專教童蒙的稱 為蒙館,專教大學生的稱為經館。(引自林文寶,1995:1)

他認為兒童在五、六歲便可接受蒙學教育,直到十五、六歲還在蒙館學習都是很 平常的事。中國的陳漢才先生則在《中國古代幼稚教育史》中表示:

我國古代教育家將幼兒從識字開始,到十五歲入大學之前,這一階段稱為蒙學階 段。所謂蒙學教育即指這一階段幼童和少年的教育,包括了幼兒學前教育和部分 小學教育。它是連接小學與學前教育之間的啟蒙教育。(引自陳漢才,1996:192)

他認為只要在十五歲進大學就讀之前,都算是蒙學階段,其教學內容連接小學與學前教 育,與上述其他資料的定義並無太大的不同。

而根據我國教育局規定(2018),二至六歲為學前教育階段,亦為入幼兒園的基本 年齡;六至十二歲可入小學就讀,十二歲至十五歲入中學,中學後在學年齡無限制規定。

為了避免時代的不同而影響對蒙學的定義,而《龍文鞭影》盛行於明清時期,

因此,本文「蒙學」的定義以明代主要的教育機構「社學」的規範為主,學生年 齡約為七至十五歲間(丁淑萍,2002)。

貳、兒童

根據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的釋義,「兒童」是指未成年的男女。而依據不同 法規的規定,對「兒童」的年齡界定也不相同,但主要皆稱十八歲以下為兒童。22 本文「兒童」之界定,以古代受蒙學教育者為主,因此相當於現代國小至國中階段 的學生。

22 如《兒童權利公約》、《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刑法》稱十八歲以下為未成年,《民法》

則是稱二十歲以下稱為未成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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