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研究結果
第一節 研究發現
四、 藝人品牌建構之省思與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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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樂團」的身分自豪,以「空氣樂團」的表演型態為榮,網友稱其為「日本最惡 搞視覺搖滾空氣樂團」,他們也大方的坦然接受,表明這的確是他們在日本藝能界 裡的自我定位,並以此為利基點擴大發展。
即便成功打進日本音樂市場,但藝人品牌隨著環境的改變與時間的洗練容易 出現階段性的變化,在接收外在訊息調整自我風格的同時,必須自我察覺並清楚 自己的定位,避免隨波逐流而失去自我。透徹的自我認知是一個成功的藝人品牌 的成立要素,意味著藝人能從自己所在的位置進行審視與省思,對自我品牌創造 最好的品牌優勢。
四、藝人品牌建構之省思與建議
全球音樂產業先後轉向娛樂化及通路虛擬化,在經紀公司的整體打造下,歌 手與演員之間不再有明確分界,實體與虛擬的附屬商品也合而為一,比起往年專 心一志的單一項目鑽研,藝人全方位發展已成為現今音樂產業的一個必須趨勢與 潮流。日本的專業演藝經紀公司不在少數,藝人品牌與公司形象的經營已邁入成 熟階段,許多演藝經紀都具有相當的品牌號召力,擁有提到公司名稱便能立刻連 結該公司旗下藝人演藝屬性的品牌聯想,也因有完整的公司制度與專業團隊輔助,
成形的日本藝人品牌多數能長久經營,維持並加深品牌的生命週期、聲望與影響 力。
日本藝能界類同於韓國演藝圈,許多經紀公司從小開始栽培藝人實習生,經 過多年的歌唱、舞蹈、外在形象及應變能力訓練後,最終須透過嚴格的甄試挑選 方能出道,而培養出來的藝人往往也能反映出公司本身的風格與核心價值,如擁 有「男子偶像團體搖籃」之稱的傑尼斯事務所與旗下藝人「嵐(ARASHI)」、被 網友譽為「女子偶像團體大本營」的演藝經紀 AKS 與旗下團體「AKB48」。除了 縝密的藝人養成計畫,也有經紀公司是針對幾間著名的舞蹈學校或音樂專門學校,
直接從現有的舞蹈或歌唱專才裡挑選需要的人才組音樂團體,如演藝經 紀 VISION FACTORY 與旗下的男子團體「w-inds.」。另一方面,在全球音樂走勢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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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變遷的環境下,獨立樂團出身與個人自主試鏡爭取出道機會的情況也越見頻繁,
前者如本文的案例「Golden Bomber」,後者如女性創作型歌手「AIKO」。而在網 路視頻與數位產品當道的近年,透過網路影片與選秀節目先聚集人氣與知名度,
吸引經紀公司目光而簽約出道的案例也日益增加,如超人氣名模「本田翼」、「加 賀美聖良」。
與日本同樣身為亞洲的島國,台灣的地域面積比起日本相對更為狹小,雖然 人口密度高,但早期發展趨勢為追求衣食溫飽與民生經濟穩定,音樂及娛樂產業 皆是較晚才發展的育樂項目。台灣演藝圈早期的入門管道相當狹窄,需要相當的 因緣際會、內行人牽線與星探發掘,即便成功進入演藝圈也需要至各大歌舞廳作 秀,代表的人物乃被譽為「秀場天王」的藝人豬哥亮。2000 年後,台灣演藝圈開 始出現較多的素人試鏡機會與歌唱晉級比賽,而 2007 年著名的歌唱選秀節目「超 級星光大道」開播後,更是帶動華人選秀比賽的熱潮,許多有志成為藝人的人士 藉由各個選秀節目進入演藝圈發展,如「黑蜘蛛」蕭敬騰、「星光幫」林宥嘉。另 一方面,近年來自拍影片上傳至公開視頻、透過網路媒介竄紅的年輕男女也不在 少數,如翻唱周杰倫的《青花瓷》上傳至個人 YouTube 達到 20 萬點擊率而獲得 經紀約的素人女歌手阿福,更掀起一股藉由網絡展頭露角朝演藝圈邁進的新風 潮。
比起日本有眾多從小便全方面培訓儲備藝人的專門機構,台灣較少類似板模 及場域,藝人歌手多數是從一般管道升學,在成長的過程中摸索對音樂的喜好與 熱情,進而決定是否走向演藝圈之路,如「亞洲天團」五月天、「百變皇后」蔡依 林皆是如此。或許是台灣的藝人歌手出道時多數已屆成年,擁有自己的個性、風 格與特色,並非從孩童或青少年時期開始雕塑,往往需要花較多的時間精力與合 作的經紀公司磨合。專業的演藝經紀能為藝人品牌帶來良好的經營效益,但若無 法取得理念上的共識,則容易造成藝人品牌塑造端的崩壞甚至危機,因此,若是 已具個人品牌雛形方簽約出道的藝人,通常須面對是要改變自己迎合公司的方針,
抑或是找間能配合自己風格形式的東家簽約的難題。台灣專業的演藝經紀數量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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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卻不似日本有明確的公司品牌專屬風格,為維護原有的核心價值與品牌理念,
台灣近年來也逐漸出現藝人自己開設經紀公司、號召團隊自我經營的趨勢,如五 月天自行創立的演藝經紀「相信音樂」。
藝人品牌的建立實屬不易,即便有了良好的開端與聲勢,也須因地制宜地設 計不同的規劃與配套措施,紮紮實實的站穩每一步。即便如此,不管是在台灣還 是日本,不管最初是以何種形式、扮演何種角色進入演藝圈或藝能界,藝人都須 在不同的階段回歸到自身進行檢討與省思,透徹自己的信念與定位,貫徹品牌原 有的精神與理念,以免受到不斷變動的外在環境影響失去自我而喪失自身品牌價 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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