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四節 藝術創作歷程及環境影響因素
藝術家的創作歷程除了受人格特質的影響外,還會受到外在社會的多元影響 及學藝過程的啟發。而在社會多元的影響方面大多來自觀眾的回響和共鳴,當藝 術家在作品中將自己的感受及意念呈現出的同時,其實就是和社會做一個聯結,
而這樣的連結則必須透過創作的歷程來呈現,透過這樣一來一往的過程去延續藝 術家創作的熱誠,更進一步來說藝術創作的作品常是藝術家生活的表現,生活歷 程中的種種感受則是創作的來源,因此經由研究藝術家的生活過程,也能從中明 白他們作品的發展及轉變。
換言之,藝術家往往也透過繪畫改變人格,因為藝術家與藝術之間正是藝術 治療過程的根本。藝術形式被視為藝術治療過程中心之程度。藝術治療的許多取 向,合法地涵蓋了心理治療與藝術教育之間的寬廣地帶。在治療過程中,藝術素 材的運用,能夠促進防衛機制的崩潰以及感情的流露(Tessa Dalley等著 陳鳴,
1995)。
在陳昭儀(2003)研究中認為創作的歷程可分為六個階段:
1、集材:來自於平常的閱讀、旅遊觀察、生活歷練、早期的經驗影響及其他 藝術的觀摩。
2、主題構想與刺激連結:須先有自己的概念與主題構想,包含生命經驗的刺 激連結。
3、內容構思:作品內容的構思,藉此淘汰不必要的素材,醞釀長期的經驗累 積、探索創作的可能性。
4、具體化呈現的可能性:將所構思出的影像視覺化,以利創作的呈現。
5、作品的修正:以期達到巔峰。
6、作品的呈現:使創作者與觀賞者產生互動,以引發人與人之間心靈的感動,
更進一步給予創作者持續創作的力量。
唐朝張璪曾說「外師造化,中得心源」,在創作的過程中必先有師承傳授,
而後才能有其源自於心的成就。因此,在國畫的學習創作歷程中一向強調「造化」
(宇宙、自然、人生、生活)與「心源」(理想、主觀精神、生命特質、心靈修 養),是藝術創造的兩大泉源(引自何懷碩:國立歷史博物館館刊 1994)從中了
解藝術家創作的歷程是與生活息息相關的。
過去在有關國畫創作研究中發現,許多的繪畫創作者在創作的過程中,常是 透過下列兩種方式去獲得創作靈感:一是來自主觀的內在心源;一是客觀物象的 造化。然而畫中的意境則須情景交融,主客合一,才能創造個人獨特的藝術境界
(何懷碩,1994)。因而藝術家所處的社會環境也會影響他的創作。
而影響創作歷程的環境社會多元因素包括(陳昭儀,2003):
1、家庭環境:父母的影響、配偶的支持及家庭背景。
2、藝術之養成教育:啟蒙階段、正式學習及機運與轉捩點三方面。
3、生命中的貴人之引導與影響:學藝歷程的恩師、知音、好友。
4、時代背景:生活的顛沛流離、藝術的傳承及藝文風氣的提升。
針對藝術創作的六個階段與影響其發展之因素可知,一個藝術家之成長過程 是左右其創作的重要因素,一個偉大的藝術家,常是源於父母的鼓勵,在校外的 學藝,多元的學習,對藝術抱持高度的熱誠,有貴人、良師、益友的引導,以及 時代背景的因素造就其於顛沛流離或匱乏的環境中仍能追求突破與卓越企圖心。
多數的藝術家是無視於一般人對形的見解,無聞於理論教條或時代的要求。
他的眼睛看到的、耳朵聽到的都是自己內在的生命。然後去抓取任何一種不管被 承認或不被承認的方式。¡¡ 一切都由感覺開始。只有經由感覺,尤其在剛開始,
才能達到藝術的真確性(康丁斯基 1985)。
由於藝術創作過程是創造力的一項作用方式,艾朗辛威格(Ehrenzweig)在以下 的定義中解釋其重要性:「在創造中,外在與內在的真實總是被相同的不可分割 的過程整合起來。藝術家在他潛意識的掃描能帶來作品與自身人格的整合之前,
也必須面對他作品中的混沌不明。」艾朗辛威格看見了原始的「初級過程」(primary process)中「創造力」的起源,強調「潛意識」的重要性,清晰地分析「自我的韻 律」(ego rhythm),並指其為一切創造性工作的基礎。一開始是一種「片斷性投射」
(fragmented projection)的階段,在性格上的「分裂」,接下來是潛意識的掃描與整 合的「瘋狂」階段(manic phase),此時藝術的潛意識次結構(unconscious substructure) 已經形成。次級的修正(secondary revision)則是發生於最後「沮喪」的回饋,以
及將作品重新內攝於表象的自我時。由於被內攝的素材是在較低、較未分化的層 級上被塑型的,因此,對藝術家而言,素材往往比心理的狀態更為片斷與混亂。
「藝術家至自己於旁觀者的角色,來面對他最新創作的混沌狀態」(Tessa Dalley等 著 陳鳴 譯,1995) 。
從榮格(Carl Jung)重視創造力的特質來看,藝術代表著藝術家的內在主觀世界 與外在現實世界之間的一種新的綜合。藝術家通常潛意識地從外在與內在實體中 選擇素材,因此作品往往包含著兩者之間的結合,而且這種整合能夠產生一種調 合與解決的感覺(Tessa Dalley等著 陳鳴 譯,1995)。
在藝術家的生命歷程中,體驗首先是一種親歷行為。迪爾泰認為:「體驗是 一種獨特的、與眾不同的方式,在這種方式下,實在在那兒為我存在。」體驗的 基本涵義有二:
1.所發生的事情還在進行著,某物發生時,恰好在場。經歷總帶有直接性,經 歷總是自己的親身活動,不是從他人那裡獲得的,不是道聽塗說的,也不是推導 和猜測出來的。
2.經歷總意味著一種結果,意味著一種延續。我經歷了的事情總是積澱在我的 經驗中,並影響著我對其他事情的經歷。
人所處的立場和角度決定了人的主體或客體的地位。事實上,在人與人的關 係中,雖然具有這種共主體性和互主體性情況,但對於個體的人來說,他在觀察 和體驗對象時,很難排除「我向中心」的主觀因素,特別是當對象是人的情況下,
則尤其困難。但是,在體驗中,體驗主體在感覺中的角色換位是可能的,因為,
「設身處地」站在對象的立場進行體驗,雖然不能排除想像的因素,但其立足點 和體驗深度自然是不同的。所以,藝術家在體驗中的角色換位使體驗倔有了兩個 相反的維度,這正是藝術家之所以「見人所未見」的過人之處(劉雨,1998)。
當一個藝術家畫一幅畫時,情形可能是他跟物體正處於一種融合狀態。只要 對過程有信心,則我們將會發現,基於藝術家自己的動機,言語將依據他們自己 的需要而產生。就其看得見的意象而言,現象將被揭露,而這乃是藝術家跟他的 意象之間的私人過程。這些意象需要宣洩的出路,也許他會採取一種行為形式─
─被社會認為是無法接受的,或「瘋狂」。意象及跟他們結合的行動將會威脅關
係密切的人。如果這些意象被固守在心中且未表現出來的話,則它們便會繼續跟 個人融合在一起。由於不被承認,它們可能會導致不快的症狀,例如:沮喪或大 發脾氣,或者會投射、轉移會歸因到其他人身上。
以這種方式去領會畫作時,一方面提醒了我們顯見的內容──在這裡,指公 眾對藝術家技巧的態度──乃取決於文化傳統;另一方面,則提醒我們藝術家心 智的精神狀態如何透過他的行動──在紙上繪畫的行動,構成了隱藏的內容──
而表現出來。
因此要研究一個藝術創作者的創作歷程,必須去統合他的生命經驗對其人格 的影響,再由他的成長歷程去分析,影響他人格養成的主要原因,才能真正了解 他創作的來源及創作歷程的轉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