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卦變理論起源
第三節 虞翻卦變理論及其與荀爽卦變理論之比較
虞翻,《三國志》載其字仲翔,三國時吳人,會稽餘姚(今浙江寧波餘姚慈谿 地區)人,曾任會稽功曹48、騎都尉,後因直言上諫而遭孫權流放,歷流放涇縣49、 蒼梧50,但其在流放期間仍講學不輟,注《周易》、《論語》、《老子》等51,其注《易》
有不少特色,但最廣為人知的,應為卦變理論,虞翻之前,「卦氣」、「納甲」、「互 體」等解卦方法都已有人使用52,惟卦變理論乃取荀爽陽升陰降說法,再加以改造,
成為其獨創的卦變理論。
一、虞翻卦變理論之特色
虞氏之卦變理論,主要取自荀爽陽升陰降說,再加以其改造,成為卦變理論,
明清之際儒者黃宗羲、清儒錢大昕(1728-1804)、今人高懷民皆各自於著作中列舉 虞翻卦變理論相關之注文如下(表6):
48 晉.陳壽撰,南朝宋.裴松之注,清.盧弼集解:《三國志集解.吳書》,卷 57,頁 1078。
49 晉.陳壽撰,南朝宋.裴松之注,清.盧弼集解:《三國志集解.吳書》,卷 57,頁 1080。
50 晉.陳壽撰,南朝宋.裴松之注,清.盧弼集解:《三國志集解.吳書》,卷 57,頁 1083。
51 晉.陳壽撰,南朝宋.裴松之注,清.盧弼集解:《三國志集解.吳書》,卷 57,頁 1081。
52 原文:「卦氣之說,出於孟喜。」屈萬里著:《先秦漢魏易例述評》,收於《屈萬里先生全集》,
冊8,卷上,頁 82。原文:「納甲之術,既創於京房,演於魏(伯陽)虞(翻)。」屈萬里著:
《先秦漢魏易例述評》,卷下,頁125。原文:「互體之說,濫觴於《左傳》,而成於京房。」
屈萬里著:《先秦漢魏易例述評》,卷下,頁127。
表6:黃宗羲、錢大昕、高懷民對虞翻卦變理論比較表
卦名 黃宗羲注53 錢大昕注 高懷民注
〈復〉(䷗) 未注。 陽息卦,自〈乾〉〈坤〉
來。 陽息陰
〈師〉(䷆) 〈復〉(䷗)初之二。 〈復〉(䷗)初之二。 未注
〈謙〉(䷎) 〈復〉(䷗)初之三。 〈復〉(䷗)初之三。 〈乾〉上九來之〈坤〉
〈豫〉(䷏) 〈復〉(䷗)初之四。 〈剝〉(䷖)上之四。 〈復〉(䷗)初之四。
〈比〉(䷇) 〈復〉(䷗)初之五。 〈剝〉(䷖)上之五。 〈師〉(䷆)二上之五。
〈剝〉(䷖) 〈復〉(䷗)初之上。 陰消卦,自〈乾〉〈坤〉
來。 陰消乾也。
〈姤〉(䷫) 未注。 陰消卦,自〈乾〉〈坤〉
來。 消卦也。
〈同人〉(䷌) 〈姤〉(䷫)初之二。 〈姤〉(䷫)初之二。 未注。
〈履〉(䷉) 〈姤〉(䷫)初之三。 〈姤〉(䷫)初之三。 謂變〈訟〉(䷅)初為〈兌〉
也。
〈小畜〉(䷈) 〈姤〉(䷫)初之四。 〈夬〉(䷪)上之四。 〈需〉(䷄)上變為〈巽〉
(☴)。
〈大有〉(䷍) 〈姤〉(䷫)初之五。 〈夬〉(䷪)上之五。 未注。
〈夬〉(䷪) 〈姤〉(䷫)初之上。 陽息卦,自〈乾〉〈坤〉
來。 陽決陰,息卦也。
〈臨〉(䷒) 未注。 陽息卦,自〈乾〉〈坤〉
來。 陽息至二。
〈明夷〉(䷣) 〈臨〉(䷒)二之三。 〈臨〉(䷒)二三易。 〈臨〉(䷒)二至三。
〈震〉(䷲) 〈臨〉(䷒)二之四。 〈臨〉(䷒)二四易。 〈臨〉(䷒)二至四。
〈屯〉(䷂) 〈臨〉(䷒)二之五。 〈坎〉(䷜)二之初。 〈坎〉(䷜)二之初。
〈頤〉(䷚) 〈臨〉(䷒)二之上。 〈晉〉(䷢)四之初。 〈晉〉(䷢)四之初。
〈升〉(䷭) 〈臨〉(䷒)初之三。 〈臨〉(䷒)初三易。 〈臨〉(䷒)初之三。
〈解〉(䷧) 〈臨〉(䷒)初之四。 〈臨〉(䷒)初四易。 〈臨〉(䷒)初之四。
〈坎〉(䷜) 〈臨〉(䷒)初之五。 未言54。 〈乾〉二五之〈坤〉,于爻〈觀〉
(䷓)上之二。
53 黃宗羲於四陰四陽卦(〈大壯〉、〈觀〉)處,另增列重〈大過〉(〈大壯〉初之五)、重〈鼎〉(〈大 壯〉初之上)、重〈革〉(〈大壯〉二之五)、重〈離〉(〈大壯〉二之上)、重〈頤〉(〈觀〉初之 五)、重〈屯〉(〈觀〉初之上)、重〈蒙〉(〈觀〉二之五)、重〈坎〉(〈觀〉二之上)。另,黃氏 未注者,表示為該組之生卦之源,由〈乾〉、〈坤〉兩卦而來。
54 錢大昕言:「〈頤〉、〈大過〉、〈中孚〉、〈小過〉與〈坎〉、〈離〉、〈乾〉、〈坤〉皆反覆不衰之卦,
故別自為例。」然而細查錢氏討論「之卦」之原文,於〈坎〉、〈離〉兩卦其並未如〈頤〉、〈大 過〉、〈中孚〉、〈小過〉一般提出自己的見解,僅批評虞翻「自紊其例」。清.錢大昕著,呂友 仁校點:《潛研堂集.答問一.易》(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9 年,《四庫叢刊本》對校《嘉 慶十一年初刻本》、道光二十年《嘉定錢氏潛研堂全書本》、光緒十年《長沙龍氏家塾重刊潛研 堂全書本》),卷4,頁 58。後皆用此版本。
卦名 黃宗羲注 錢大昕注 高懷民注
卦名 黃宗羲注 錢大昕注 高懷民注
〈泰〉(䷊) 未注。 陽息卦,自〈乾〉〈坤〉
來。 陽息陰。
〈歸妹〉(䷵) 〈泰〉(䷊)三之四。 〈泰〉(䷊)三四易。 〈泰〉(䷊)三之四。
〈節〉(䷻) 〈泰〉(䷊)三之五。 〈泰〉(䷊)三五易。 〈泰〉(䷊)三之五。
〈損〉(䷨) 〈泰〉(䷊)三之上。 〈泰〉(䷊)三上易。 〈泰〉(䷊)初之上。
〈豐〉(䷶) 〈泰〉(䷊)二之四。 〈泰〉(䷊)二四易。
此卦三陰三陽之例,當從
〈泰〉(䷊)二之四。而〈豐〉
三從〈噬嗑〉(䷔)上來之三,
折四從坎獄中而成〈豐〉。
〈既濟〉(䷾) 〈泰〉(䷊)二之五。 〈泰〉(䷊)二五易。 〈泰〉(䷊)五之二。
〈賁〉(䷕) 〈泰〉(䷊)二之上。 〈泰〉(䷊)二上易。 〈泰〉(䷊)上之〈乾〉二,
〈乾〉二之〈坤〉上。
〈隨〉(䷐) 〈否〉(䷋)初之上。 〈否〉(䷋)初上易。 〈否〉(䷋)上之初。
〈噬嗑〉(䷔) 〈否〉(䷋)初之五。 〈否〉(䷋)初五易。 〈否〉(䷋)五之〈坤〉初,
〈坤〉初之五
〈益〉(䷩) 〈否〉(䷋)初之四。 〈否〉(䷋)初四易。 〈否〉(䷋)上之初。
〈恆〉(䷟) 〈泰〉(䷊)初之四。 〈泰〉(䷊)初四易。 〈乾〉初之〈坤〉四。
〈井〉(䷯) 〈泰〉(䷊)初之五。 〈泰〉(䷊)初五易。 〈泰〉(䷊)初之五。
〈蠱〉(䷑) 〈泰〉(䷊)初之上。 〈泰〉(䷊)初上易。 〈泰〉(䷊)初之上。
〈困〉(䷮) 〈否〉(䷋)二之上。 〈否〉(䷋)二上易。 〈否〉(䷋)二之上。
〈未濟〉(䷿) 〈否〉(䷋)二之五。 〈否〉(䷋)二五易。 〈否〉(䷋)二之五。
〈渙〉(䷺) 〈否〉(䷋)二之四。 〈否〉(䷋)二四易。 〈否〉(䷋)四之二。55
〈咸〉(䷞) 〈否〉(䷋)三之上。 〈否〉(䷋)三上易。 〈坤〉三之上成女,〈乾〉上 之三成男。
〈旅〉(䷷) 〈否〉(䷋)三之五。 〈否〉(䷋)三五易。
〈賁〉(䷕)初之四,〈否〉
(䷋)三之五,非〈乾〉〈坤〉
往來也,與〈噬嗑〉之〈豐〉
同義。
〈漸〉(䷴) 〈否〉(䷋)三之四。 〈否〉(䷋)三四易。 〈否〉(䷋)三之四。
〈否〉(䷋) 未注。 陰消卦,自〈乾〉〈坤〉
來。 陰消乾。
*依據清.黃宗羲著:《易學象數論》收於沈善洪主編:《黃宗羲全集》,冊9,卷 2,
頁62-65;清.錢大昕著,呂友仁校點:《潛研堂集.答問一.易》,卷4,頁 57-59;
高懷民:《兩漢易學史》,頁205-210 整理。
由(表6)之整理,可以看出黃宗羲所整理之虞翻卦變說,有下列特色:
55 高懷民作:「〈否〉二之四。」《周易集解》作:「〈否〉四之二」,據唐.李鼎祚:《周易集解》改。
冊3,卷 12,頁 287。
(一)規定爻位由下至上轉變。
此可由黃宗羲所整理之注文中看出,黃氏多以初、二、三、四爻往上移動,而 未見由上或五爻往下移動轉變者。
(二)出現重卦。
如前文所述,黃氏於於四陰四陽卦(〈大壯〉、〈觀〉)處,另增列重〈大過〉、重
〈鼎〉、重〈革〉、重〈離〉、重〈頤〉、重〈屯〉、重〈蒙〉、重〈坎〉,或許是為 了使其圖更加完整,但也使其圖更加遠離虞翻之注解。
(三)符合虞翻原注一次僅移動一個爻之原則。
觀察虞翻原注,如:〈屯〉(䷂)、〈頤〉(䷚)、〈蒙〉(䷃)、〈既濟〉(䷾)、〈益〉(䷩)
等卦,都是爻位由上往下降低的例子,可看出黃氏所整理之說法其實並沒有完 全符合虞翻之原注。
錢大昕所整理之特色主要為:
(一)認為〈剝〉、〈復〉、〈夬〉、〈姤〉,一卦各生二卦。
如:〈師〉(䷆)、〈謙〉(䷎)、〈豫〉(䷏)、〈比〉(䷇),錢氏認為〈師〉與〈謙〉
由〈復〉卦來,〈豫〉與〈比〉則由〈剝〉卦來,而黃宗羲則認為此四卦皆由〈復〉
卦來,然而觀看虞翻原注,此四卦則分別為:未注、由〈乾〉〈坤〉來、由〈復〉
卦來、由〈師〉卦來,由此可看出錢氏亦試圖將虞翻之注文做自己的一番詮釋。
(二)接受由上方的爻位往下變動。
如:〈睽〉(䷥),黃氏注:「〈大壯〉三之上。」;錢氏則言:「〈大壯〉上之三。」、
〈比〉(䷇)黃氏注:「〈復〉初之五。」;錢氏則注:「〈剝〉上之五。」
(三)認為〈乾〉、〈坤〉、〈頤〉、〈大過〉、〈坎〉、〈離〉、〈中孚〉、〈小過〉皆
「別自為例」。
錢大昕認為此八個卦並不能用平常的十個辟卦來將之納入生卦的循環中,而以
〈晉〉、〈訟〉兩卦作為〈頤〉、〈大過〉、〈中孚〉、〈小過〉四卦的生卦來源,然 而何以不採用其他的卦,而採用〈晉〉、〈訟〉兩卦,錢大昕並未說明,考察其 文後發現〈坎〉、〈離〉兩卦,其同樣未說明應由何卦轉變而來,但其將〈坎〉、
〈離〉兩卦與〈乾〉、〈坤〉並置,可能認為此二卦是由〈乾〉、〈坤〉直接生化 而成。
錢大昕認為:
〈乾〉、〈坤〉者,諸卦之宗,〈復〉、〈臨〉、〈泰〉、〈大壯〉、〈夬〉陽息卦,
〈姤〉、〈遯〉、〈否〉、〈觀〉、〈剝〉陰消卦,皆自〈乾〉、〈坤〉來,而諸卦 又生於消息卦。56
也就是其以為卦變的變化過程,是由〈乾〉、〈坤〉→十辟卦→其餘諸卦的,然而,
在討論〈坎〉、〈離〉兩卦時,又言及:
〈臨〉初之五為〈坎〉,〈觀〉上之二亦為〈坎〉;〈遯〉初之五為〈離〉,〈大 壯〉上之二亦為〈離〉。……〈頤〉、〈大過〉、〈中孚〉、〈小過〉與〈坎〉、〈離〉、
〈乾〉、〈坤〉皆反覆不衰之卦,故別自為例。57
56 清.錢大昕著,呂友仁校點:《潛研堂集.答問一.易》,卷 4,頁 57。
57 清.錢大昕著,呂友仁校點:《潛研堂集.答問一.易》,卷 4,頁 58。
錢氏應以為〈坎〉、〈離〉兩卦,無法以〈乾〉、〈坤〉→十二消息卦→其餘諸卦這 一生卦過程來解釋,但其又言「〈乾〉、〈坤〉者,諸卦之宗」,且在該篇答問中,
並未找到其言〈坎〉、〈離〉二卦應由何卦轉變而來,因此,將〈坎〉、〈離〉二卦 目之為由〈乾〉、〈坤〉直接轉變而來,應是較為合理的解釋。
觀察(表6)中三人之整理,可以發現高懷民照引《周易集解》中所錄之虞翻 原注,並未提出個人看法,但也因此,高氏所整理之注文,其實是最為接近虞翻 的。
從〈中孚〉卦(䷼)處高懷民整理之注文,可發現虞翻已經有四陰二陽以及四 陽二陰的分類,但受限於資料,尚無法分辨出何者應置於四陰二陽組或四陽二陰 組,觀察高氏所整理之卦,可發現高氏並未表示至四陰二陽、四陽二陰部分58,而 特例之卦(不自十辟卦轉變而成者)的部分,則是高氏所整理較多。
觀察錢大昕之整理,又發現其認為〈頤〉、〈大過〉、〈中孚〉、〈小過〉不依〈乾〉、
〈坤〉→十辟卦→其餘諸卦這一生卦過程解釋,反而取用〈訟〉、〈晉〉做為此四 卦之生卦來源,檢閱荀爽、虞翻之注文,皆未說明為何取用〈訟〉、〈晉〉兩卦作 為替代之方法,僅能視為便是如此,而暫且無法做一解釋,對比黃宗羲、錢大昕、
高懷民三人的整理後,後文之討論皆採用高懷民整理之版本,因黃宗羲之整理有 重出與不合虞翻原注之部分;錢大昕雖然替虞翻彌合不少部分,但其解釋一陰一 陽卦處有超出虞翻的部分。
檢視(表6)中高懷民之整理,可觀察出 3 要點:
(一)虞翻之卦變,主要依循荀爽之方法。
即以爻位升降為卦與卦之間轉變的方式,此處可看出虞翻繼承荀爽之部分,然若 再仔細觀察虞翻的卦變方式,又可在〈无妄〉(䷘)、〈革〉(䷰)、〈鼎〉(䷱)、〈大 畜〉(䷙)、〈損〉(䷨)、〈蠱〉(䷑)、〈隨〉(䷐)、〈益〉(䷩)等八個卦中看出虞翻 的卦變方式出現問題,即:〈革〉、〈鼎〉、〈蠱〉、〈隨〉四卦,其卦變方法為二爻直 接交換,而〈无妄〉、〈大畜〉、〈損〉、〈益〉四卦,則將不變的五爻整個上移或下 移一位,如:〈大畜〉(䷙):「〈大壯〉(䷡)初之上。」若照虞翻的通例,〈大壯〉
初之上應變為〈鼎〉卦,此處則將〈大壯〉的九二、九三、九四、六五、上六等 五爻俱下移變為初九、九二、九三、六四、六五,上爻則以原本的初九填入;〈益〉
(䷩):「〈否〉(䷋)上之初。」亦相同,將〈否〉卦本來的初六、六二、六三、九 四、九五上移為六二、六三、六四、九五、上九,空出的初爻,則以原本的上九 填入。簡博賢於《今存三國兩晉經學遺籍考》中亦提及此問題,並以此為虞翻自 紊其例59,但此應可視為虞翻將升降說可能產生的變化討論至極限,如〈大畜〉卦,
若一次僅允許一爻移動,則十二辟卦中,僅有〈大壯〉卦能夠以前述之方法,依 照一次移動一個爻的模式轉變成〈大畜〉卦,其餘〈无妄〉、〈損〉、〈益〉亦同,
也因此與其說虞翻將升降法能轉變的卦推演至極限,不如說其是被自己的理論所
也因此與其說虞翻將升降法能轉變的卦推演至極限,不如說其是被自己的理論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