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陸績、姚信及蜀才卦變說

第三章 三國至隋唐之卦變理論

第一節 陸績、姚信及蜀才卦變說

魏晉時代,由於王弼攻擊象數學,兩漢象數易學連帶受到影響,研究者較少,

簡博賢《今存三國兩晉經學遺籍考》中提及虞翻以後的卦變理論研究者,較有名 者為陸績1、姚信2、蜀才3,而以蜀才所存之文獻較多,故下文就陸績、姚信、蜀 才等人之理論,討論其卦變理論之梗概,以及與前人之異同處。

一、陸績卦變說

陸績字公紀,吳郡吳人也。父康,漢末為廬江太守。《三國志》記載陸績曾與 袁術(155-199)有過接觸4。陸績長於星歷算數,並與當時易學大家虞翻有來往5, 簡博賢於《今存三國兩晉經學遺籍考》中考察陸績著作有:《周易注》、《周易日月 變例》、《太玄經注》、《玄測》、〈渾天圖〉、《京房易傳注》。6其易注亡佚於宋7,輯 佚本有明.姚士粦《陸氏易解》8,清.張惠言《易義別錄.周易陸氏》9、馬國翰

《玉函山房輯佚書.周易陸氏述》10、黃奭《黃氏佚書考.易述》11等。

簡博賢於《今存三國兩晉經學遺籍考》中接受張惠言於《易義別錄》中之說

1 簡博賢:《今存三國兩晉經學遺籍考》(臺北:三民書局,1986 年),頁 74。引清.張惠言:《易 義別錄》,收錄於《皇清經解易類彙編》(臺北:藝文印書館,未著錄出版年及版本),卷1239,

頁23。簡氏以是認為陸績有探討卦變之說法。

2 簡博賢:《今存三國兩晉經學遺籍考》,頁 80。認為姚信有討論卦變之說。

3 原文:「蜀才說易,卦變是尚。」簡博賢:《今存三國兩晉經學遺籍考》,頁 87。

4 原文:「績年六歲,於九江見袁術。術出橘,績懷三枚,去,拜辭墮地,術謂曰:「陸郎作賔客而 懷橘乎?」績跪荅曰:「欲歸遺母。」術大奇之。」晉.陳壽撰,南朝宋.裴松之注,清.盧 弼集解:《三國志集解.吳書》,卷57,頁 1088。

5 原文:「績容貌雄壯,博學多識,星歷筭數無不該覽。虞翻舊齒名盛,龐統荊州令士,年亦差長,

皆與績友善。」晉.陳壽撰,南朝宋.裴松之注,清.盧弼集解:《三國志集解.吳書》,卷 57,頁 1088。

6 簡博賢:《今存三國兩晉經學遺籍考》,頁 71-72。

7 簡博賢:《今存三國兩晉經學遺籍考》,頁 72。

8 吳.陸績撰,明.姚士粦輯,清.孫堂增補:《陸氏周易述(及其他四種)》(北京市:中華書局,

1991 年,據《八史經籍志本》排印),頁 1-32。

9 清.張惠言:《易義別錄》,收錄於《皇清經解易類彙編》,卷 1239,頁 23-29。

10 吳.陸績撰,清.馬國翰:《玉函山房輯佚書.周易陸氏述》(臺北:文海出版社,1967 年,據 清同治十年濟南皇華館書局補刻影印),頁149-157。

11 清.黃奭輯:《陸績易述》(上海市:上海古籍出版社,1999 年,據清.道光黃氏刻《民國二十 三年江都朱長圻補刊本》影印),頁442-458。

法,認為陸績有卦變說,然而張惠言於《易義別錄》言:

其(陸績)注《京氏傳》〈損〉(䷨)云:「〈乾〉九三變六三,陰柔益上。」

則亦從〈泰〉來。12

張惠言認為「〈乾〉九三變六三」是指〈泰〉卦(䷊)九三與上六互換,所以張氏 認為這是以升降為主的虞翻卦變說法,然而若重回《京氏易傳》之脈絡來看,由

《京氏易傳.大畜》(䷙):「六三應上九,上有陽九,反應六三,成于〈損〉道,

次降〈損〉卦。」13可以知道:〈損〉卦的六三是由〈大畜〉卦的六三爻而來,因

〈大畜〉卦三爻與上爻互應,但以上九陽爻為主,因此〈大畜〉卦六三不變,進 入下一卦〈損〉卦。

陸績並非以卦變說此卦,而是以京房易的系統說明之,因此,張惠言認為的 陸績卦變說應有誤。張氏於《易義別錄》又言:「〈訟〉(䷅)四,〈乾〉變而〈巽〉

(☴)。」、「〈比〉(䷇)初變而得正。」、「〈困〉(䷮)三變之〈大過〉(䷛)。」等 例說明14,觀察〈損〉卦卦畫(䷨),三爻為陰,因此陸績可能是使用旁通來說明

〈損〉卦,也就是某卦的九三旁通為六三,成〈損〉卦,考察卦畫後,發現應指

〈大畜〉卦,其卦畫與〈損〉卦僅三爻陰陽相反,餘皆相同,亦與前引《京氏易 傳》之說法相符。

以上述論證,可說明陸績之易學恐無卦變之說法,而是以《京氏易傳》與龐 通之說法解經,而簡博賢係承張惠言之說法亦可知。

二、蜀才生平及其卦變理論

蜀才其人生平姓名多有爭論,程元敏考證後,認為蜀才非其本來姓名,其本 來姓名應為范寂字無為15,又因養生有術,年百餘歲,蜀人奉其為仙,稱長生,因 此又名范長生(後文仍稱蜀才)。其易注應亡佚於唐宋之際16,輯佚本有馬國翰《玉 函山房輯佚書》17、黃奭《黃氏佚書考》18、徐芹庭《魏晉七家易學之研究》19, 後文使用《玉函山房輯佚書》本與李鼎祚《周易集解》參看。蜀才之卦變理論,

其梗概大略如下(表7):

12 清.張惠言:《易義別錄》,收錄於《皇清經解易類彙編》,卷 1239,頁 23。

13 漢.京房著,吳.陸績註,明.范欽校訂:《京氏易傳》(臺北:藝文印書館,1965 年,《百部叢 書集成》所收范氏二十一種奇書本)卷上,頁21。

14 此三例皆出於清.張惠言:《易義別錄》,收錄於《皇清經解易類彙編》,卷 1239,頁 23。

15 原文:「長生名寂字無為,唐以前人無說。」程元敏:《三國蜀經學》(臺北:臺灣學生書局,1997 年),頁99。

16 原文:「蜀才易注:《七志》、《七錄》、《經典釋文》、《隨書.經籍志》、《舊唐書.經籍志》、《新 唐書.藝文志》皆著錄,……《郡齋讀書志》、《直齋(原文缺直齋二字)書錄解題》、《宋史.

藝文志》皆不著錄,蓋佚於唐宋之際。」程元敏:《三國蜀經學》,頁100-101。

17 蜀.范長生:《周易蜀才注》,收於清.馬國翰輯:《玉函山房輯佚書》(臺北:文海出版社,1967 年,清.同治十年濟南皇華館書局補刻影印),冊1,頁 214-218。

18 清.黃奭輯:《黃氏逸書考.范長生易注》,收於《續修四庫全書》,冊 1206(上海市:上海古籍 出版社,1999 年,據清.道光黃氏刻《民國二十三年江都朱長圻補刊本》影印),頁695-699。

19 徐芹庭:《魏晉七家易學之研究》,收於《成文經緯叢書》冊 4(臺北:成文出版社,1977 年),

頁46-95。

表7:蜀才卦變整理表

卦名  生卦來源  備註 

一陰一陽卦 

〈師〉(䷆)  此本〈剝〉(䷖)卦。 

案:「上九降二,六二升 上,是剛中而應,行險而 順也。」20 

〈比〉(䷇)  此本〈師〉(䷆)卦。 

案:「六五降二,九二升 五,剛往得中,為比之 主。故能原究筮道,以求 長正而无咎矣。」 

〈同人〉(䷌)  此本〈夬〉(䷪)卦。九 二升上,上六降二。   

二陰二陽卦 

〈臨〉(䷒) 

此本〈坤〉(䷁)卦。剛 長而柔消,故大亨利正 也。 

案:「〈臨〉十二月卦也。

自建丑之月,至建申之 月,凡歷八月,則成〈否〉

也。否則天地不交,萬物 不通,是至于八月有凶,

斯之謂也。」 

〈需〉(䷄)  此本〈大壯〉(䷡)卦。

案:「六五降四,有孚,

光亨,貞吉。九四升五,

位乎天位,以正中也。」

〈訟〉(䷅)  此本〈遯〉(䷠)卦。  案:「二進居三,三降居 二,是剛來而得中也。」

〈无妄〉(䷘)  此本〈遯〉(䷠)卦。 

案:「剛自上降,為主於 初,故「動而健,剛中而 應」也。於是乎邪妄之道 消,大通以正矣,无妄大 亨,乃天道恒命也。」 

〈大畜〉(䷙)  此本〈大壯〉(䷡)卦。

案:「剛自初升,爲主於 外。剛陽居上,尊尚賢 也。」 

〈晉〉(䷢)  此本〈觀〉(䷓)卦。  案:「九五降四,六四進 五,是柔進。」 

〈明夷〉(䷣)  此本〈臨〉(䷒)卦也。

案:「夷,滅也。九二升 三,六三降二,明入地中 也。明入地中,則明滅 也。」 

〈觀〉(䷓)  此本〈乾〉(䷀)卦。  案:「柔小浸長,剛大在 上,其德可觀,故曰:「

20 此處案語應為李鼎祚所加,馬國翰輯佚時一併輯入。後文案語亦同。

大觀在上」也。」 

三陰三陽卦 

〈泰〉(䷊)  此本〈坤〉(䷁)卦。   

〈隨〉(䷐) 

此本〈否〉(䷋)卦。剛 自上來居初,柔自初而升 上。 

 

〈咸〉(䷞)  此本〈否〉(䷋)卦。 

案:「六三升上,上九降 三,是柔上而剛下,二氣 交感,以相與也。」 

〈恆〉(䷟)  此本〈泰〉(䷊)卦。 

案:「六四降初,初九升 四,是剛上而柔下也。分

〈乾〉與〈坤〉,雷也。

分〈坤〉與〈乾〉,風也。

是雷風相與,巽而動也。」

〈損〉(䷨)  此本〈泰〉(䷊)卦。 

案:「〈坤〉之上九,下處

〈乾〉三。〈乾〉之九三,

上升〈坤〉六。損下益上 者也。陽德上行,故曰:

「其道上行」矣。」 

〈益〉(䷩)  此本〈否〉(䷋)卦。 

案:「〈乾〉之上九下處

〈坤〉初。〈坤〉之初六,

上升〈乾〉四。損上益下 者也。 

〈旅〉(䷷) 

〈否〉(䷋)三升五,柔 得中於外,上順於剛。九 五降三,降不失正,止而 麗乎明。所以小亨旅貞吉 也。 

 

〈否〉(䷋)  此本〈乾〉(䷀)卦。   

*整理自蜀.范長生:《周易蜀才注》,收於清.馬國翰輯:《玉函山房輯佚書》,冊 1,頁 214-218。六十四卦中未列出者,為未注或已亡佚。

蜀才之卦變理論,大抵與虞翻相同,皆以「升降」說為主,其生卦的過程也與虞 翻類同,為:〈乾〉〈坤〉→十辟卦→五十二卦,同樣也可以由這一過程見及陰陽 二氣的消長變化。另一特點是規定各卦的生卦來源為一個,如虞翻在〈旅〉卦(䷷),

注:「〈賁〉(䷕)初之四,〈否〉(䷋)三之五,非〈乾〉〈坤〉往來也,與〈噬嗑〉

之〈豐〉同義。」21可看出在虞翻的理論中,〈大過〉卦有兩種解釋方式,也就是 兩種生卦來源,然而在蜀才的注文中,則注:「〈否〉(䷋)三升五。」也就是其選 擇使用〈乾〉〈坤〉→十辟卦→各卦的生卦模式來注經,不同系統的解釋方式便選 擇丟棄。

21 唐.李鼎祚:《周易集解》,冊 3,卷 11,頁 274。

三、蜀才及虞翻卦變理論比較

在觀察虞翻與蜀才的卦變理論後,可以在一陰一陽卦中的〈比〉卦處發現,

蜀才與虞翻相同,皆採用破例的方法注解,即:不遵守〈乾〉〈坤〉→十辟卦→各 卦這一個生卦的過程,這個破例高懷民解釋為為了依照經文而破例,高氏言:

虞翻卦變雖然也如荀爽升降樣,有許多違例之處,但它可以說是一套有理 則、有系統、而又包括周全的卦變,為了受注經的限制,及身未能竟其全 功。22

可知虞翻確實為了牽合經文,而使其卦變說有自違其例的情況發生,而後高氏又 言:「蜀才易的內容,就李氏集解所引來看,乃全採用虞翻卦變之說以注易。」23由 此可知,蜀才與虞翻二人在易學上確實有繼承之關係。

參考《周易集解》,〈師卦.上六.爻辭〉「開國承家」句,虞翻注:

承,受也。〈坤〉為國。二稱家。謂變〈乾〉為〈坤〉,欲令二上居五,為

〈比〉,故開國承家。24

由虞翻之注文可得知虞氏為釋此句,將〈師〉卦變為〈比〉卦,因此在〈比〉卦 處,虞翻注為:「〈師〉二上之五得位。」25認為比卦由〈師〉卦來是可以理解的,

而蜀才接受此一說法,也因此可藉此卦為例,看出蜀才與虞翻兩人卦變理論的相 繼承之處,在〈師〉卦、〈同人〉卦處,虞翻未注,而蜀才則注自〈剝〉卦、〈夬〉

卦來,這或許能視為蜀才對虞翻卦變理論的補充。

二陰二陽組中,〈臨〉卦蜀才注:「此本〈坤〉卦(䷁)。」虞翻認為〈臨〉卦

(䷒)為「陽息至二」26。可由虞翻的說法知為陽氣由〈復〉卦(䷗)的一個陽爻,

增加(代表天氣逐漸變為夏季)為兩個陽爻,蜀才認為此卦由〈坤〉(䷁)來,則 可知蜀才排列方式應為:

〈坤〉(䷁)→〈復〉(䷗)→〈臨〉(䷒)→〈泰〉(䷊)→〈大壯〉(䷡)→〈夬〉

(䷪)代表冬季至接近夏季時的陰陽變化。

(䷪)代表冬季至接近夏季時的陰陽變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