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三節、 行動通信技術標準之開放趨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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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節、 行動通信技術標準之開放趨勢
知識經濟時代的到來,使技術標準競爭越來越激烈,誰制定的標 準為世界所認同,誰就能從中獲得市場和經濟利益。因此,長期以來,
各國政府都爭先恐後的進行標準化策略研究,試圖在技術標準競爭中 掌握主動,如中國的3G之TD-SCDMA與4G之TD-LTE技術標準。技術標準 與專利技術也越來越密不可分,技術標準主要是為了保證產品的互通 性,技術標準已成為產業競爭的重點。
在傳統大規模工業化生產中,是先有產品後有標準;而在知識經 濟時代,通常是標準先行,後才有產品,高技術產業領域尤為明顯;
例如,在網際網路應用前就先有了IP通信協定。
技術標準不僅在產品領域受到重視,而且已經成為搶佔電信服務 產業的有力手段之一,如高通的專利網與3G之WCDMA、4G之OFDMA技術 的標準佈局。在國際標準之外,出現了越來越多的所謂事實標準。例 如,美國微軟公司的Windows作業系統和英特爾公司的微處理器,雖 然沒有成為官方的國際標準,但事實上得到世界產業公認,並且「贏 者通吃」。
事實標準的出現是新經濟時代的一個重要新特點,NTT DoCoMo與 Willcom電信公司(前為DDI Pocket )等所制定的PHS標準就是事實標 準,且各公司各自擁有相關的專利技術,但因為沒有獲得多數的電信 業採用,該公司未因此受益,應該是封閉的結果使然。
當電信公司已經投資在特定之技術標準時,除非是破壞性創新的 換代技術革新,通常不容易切換至不相容之技術標準,日本2G的PDC 技術標準轉到3G的WCDMA標準是破壞性的轉移,而不是主流技術標準 要求的平滑過渡;在以事業策略與標準選擇模式中,從標準制定,到 標準完成,從產品開發與市場導入,最後到用戶使用與回饋,是一個 四階段的程序。其中以市場為基礎的標準選擇,常常是贏者通吃的結 果(Nibor與RM,1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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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統因素
複雜度 Complexity
模組化 Modules
環境因素
標準選擇模式
動態化 Dynamics
標準選擇程序
封閉 開放 區域
….
圖2-3電信標準發展與選擇 資料來源Nibor(1998),本研究整理
從最近的WiMAX電信業者轉向選擇LTE技術標準,說明完全的開 放,不一定能成功,但是完全的封閉卻有極高失敗機會;假如在標準 競逐的市場中,可以以多數廠商聯盟的方式,共同制定一個聯盟可以 接受的標準,聯盟成員可以有更多資源發展新的標準。
Bailetti 與Callahan(1995)研究主張,產品的開發與商品化,
如電信標準、電腦標準等,需要一個完整的技術標準制訂策略,該標 準策略會長期引導產品的研發設計,不同的技術標準管理有不同技術 標準之策略目標,並與標準化之作為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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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2-5行動通信標準世代演進
資料來源: Kano(2000),本研究整理
行動通信從第一代的類比式,發展到第二代的數位式,再發展到 第三代的寬頻高速分封式,而今日已經進入第四代行動通信時代,每 一代通信技術生命週期越來越短,最近的一代電信大約經歷5-8年的 發展期間;但是電信公司對網路建設需要投入巨大之資本,所以對標 準選擇與系統的換代有著極其重要的關係與影響。
過去在第二代通信時期,歐美採行的是追隨多數技術領導廠商與 單一標準機構建立的標準,而日本則是採用技術主導之電信公司建立 之自主技術(Kano,2000),電信技術標準與一般消費性產品有所不 同,電信技術標準屬於系統標準創新,需要對其他既有系統有重大之 調整,所以需要所謂的開放式或半開放式的標準,而封閉式的標準比 較適用如手機之功能與性能的創新,Kano認為在第二代行動通信以 前,技術標準由單一電信公司制定,乃因為該公司具備強大之研發團 隊,如第一代的日本NTT電信公司的系統,美國AT&T的AMPS類比式行 動電話系統,但因為需求與服務內容現金的電信系統已越來越複雜,
原先簡單的系統已不復適用,Kano論文中指出第二代行動通信有別於 第一代特點有:
一、 第二代行動通信屬破壞性的系統創新。
二、 第二代行動通信之創新無法於第一代行動通信達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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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第二代行動通信標準由國家或區域標準組織內之多家公司為 未來市場所共同制定。
四、 標準經由合作妥協制定。
在競爭與合作之系統化標準的流程研究顯示,技術標準選擇與下 列因素有關(Wegberg, 2004):
一、 網路外部性:因為網路外部延伸性使標準制定時以混合式 或協調式為優先,較易推出新技術與新服務。
二、 市場競爭的強度:市場競爭性強時,競爭組織間將以合作建立 新技術,若轉換成本低時,則組織之競爭將加劇。
三、 仿效性成本:若既有業者仿效較易取得利益時,則新技術 標準不易被採用。
四、 技術轉換成本:技術標準相容性低時,新進業者一般採取競爭 策略,技術相容性高時,新進業者則採取合作協調策略。
五、 議價成本:議價成本高時,新進業者採取競爭技術,若要 降低議價成本時,新進業者應採取與競爭技術組織合作 參與策略,但技術標準化時程因協議而拖延。
圖2-4 技術標準發展方向圖
資料來源:Wegberg(2004),本研究整理
不管是封閉型或開放型技術標準,只要潛在市場需求、生存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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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時間窗口,即使是過渡技術,電信公司就可以選擇該技術,中國大 陸的小靈通即是如此;但是過度技術終將被新技術所替代,過渡技術 如PHS之於3G的再發展才有獲得成功的可能(劉仲蓓、顏亮,2003)。
而日本的PHS確是當時領先技術標準,但確未有持續的領先發展,導 致重大衰退,甚至終結的命運。
紐約時報2009年月20日刊文稱,日本手機雖然擁有高端硬體技 術,卻很難拓展海外市場,原因在於日本手機行業早期的封閉策略以 及本土市場的特質,而這種問題若要解決,一方面要著重發展技術,
另一方面還要主動順應海外市場的趨勢。
早期雖然日本手機業幾乎是該行業所有創新的先行者,但卻遲遲 未能打入國際市場。日本手機早在1999年就具備了電子郵件功能,
2000年便出現了拍照手機,2001年NTT DoCoMo就建置了3G網絡,2002 年已開始提供音樂下載,2004年和2005年則分別推出電子付費和手機 電視功能。日本的高端3G智慧手機用戶高達1億人以上,相比於PC而 言,很多日本人更早依賴於手機上網。
當年的日本手機廠商有理由認為自己已經佔據數位化時代的主 導地位,日本電信系統技術標準的封閉,從制定2G網路PDC的標準之 外,日本電信公司還制定一系列封閉式的網絡服務標準,i-Mode就是 其中一例;如NTT DoCoMo與Willcom這些行動電信網路的普及催生在 日本境內客製化行動商務和加值市場,使日本孤立於全球電信市場,
此種現象直至後3G時代才改變。
NTT DoCoMo於2001年率先採納3G標準,放棄由PDC演進的技術,
並領先標準制定推出服務,且部分規格為自行定義開發,服務品牌稱 FOMA,是全球最早開放 3G服務的國家,但DoCoMo後來終究還是修正,
採用與全球一致的3G行動通信標準。
依據日本TCA公佈的用戶數資料,日本2009年前幾大無線通訊電 信公司用戶數分別如下,PHS用戶數僅有數百萬用戶,已較高峰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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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數少了許多,絕大用戶都使用主流的3G系統。
表2-6 2009年日本各電信公司用戶數
電信公司 用戶數
NTT DoCoMo 5400 萬
KDDI Au 3100 萬
SoftBank Mobile 2096 萬 Willcom PHS 454 萬
EMOBILE 167 萬
資料來源:TCA網站,本研究整理
這些日本規模比較大的電信公司,通常都有固定配合的手機製造 廠商,而PHS手機全部是日本廠商製造,在推出新產品的概念上是以 使用者經驗跟服務的整合由Willcom電信公司制定規格,很難拆開單 獨手機僅有的功能,或是電信公司後台系統的功能,如此做法,在日 本或許可行,但要把這一整套概念複製移植到日本之外的國家,就行 不通,因為不是每個電信公司,都有這麼先進研發團隊與設備,提供 這麼多後端的軟體服務;封閉型的技術標準,若參與提供服務的軟硬 體公司,都要向制定規格的電信公司取得技術授權,因此大大限制了 此種封閉型技術標準之供應鏈規模。
在GSM上網速度只有9.6kbps的時代,PHS就已經可以32kbps的速 度上網,但是全球絕大部份的電信公司都採用WCDMA的3G標準,主流 的WCDMA 3G系統可以以更高的速度上網時,WCDMA已經是主流3G技術 標準,它完整的產業鏈與豐富眾多的供應商,可以確認開放型電信標 準較容易成為主流,獲得市場青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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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開復在2011年騰訊合作夥伴大會的開幕演講究指出,平台是人 類進步的階梯,而開放已成為新平台革命的利器,電信與資訊已經密 不可分,新的移動互聯網時代已經來臨,社交與移動加速引爆開放平 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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