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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閉型、非主流電信標準成功可行性探討 -以A公司PHS營運為例 - 政大學術集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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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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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國立政治大學經營管理碩士學程 科技創新管理組 碩士論文. 封閉型、非主流電信標準成功可行性探討 -以 A 公司 政 PHS治營運為例. 大. 立. ‧. ‧ 國. 學. Closed, Non-mainstream Success Feasibility Of Telecommunications Standards - A Company Operating PHS as an Example. n. er. io. sit. y. Nat. al. Ch. engchi. i n U. v. 指導教授:李仁芳 博士 研 究 生:謝 坤 霖 撰 中華民國一 0 二 年七 月.

(2) 謝 辭 已經好幾年了因為各種因素,辦了休學,今年因為工作的關係, 原本也想辦休學,不料接到學校所裡通知,必須在今年畢業,否則要 強制退學,幾度想要放棄,在師母與老師的鼓勵下,每周都參加與學 弟妹們的論文討論會,鞭策自己,努力把論文完成。 能夠完成這篇論文,要感謝的人很多,我的恩師李仁芳博士不厭 其煩的指導,使我能完成此論文,前公司的許多同仁與相關產業的日 本友人的幫忙,提供珍貴資料與接受訪談,讓這篇論文增添了一些實 務檢討與探索的實用性;謝謝科管所徐筱涵小姐的協助,也謝謝每週 一起努力參加論文研討的思廷、苡蒔、岡陵、姸秀,當然還有家人的 支持,是我完成此論文最大的動力。. 立. 政 治 大. ‧ 國. 學. 雖然已經不在電信服務業領域一些年了,但是對於累積數十年的. ‧. 工作經歷,總是有所眷戀,借由這篇論文,讓我們重新檢視過去,檢 討過往的成功與失敗,或許也讓我們看到趨勢。. y. Nat. er. io. sit. 值此第四代行動寬頻(4G)的執照競標時刻,曾經是一個在電信服 務領域工作數十年的人,對於歷代的電信執照開放都保持高度的關. n. al v 心,從WiMAX的執照人人都要,到成為燙手山竽;電信公司的興衰, i n Ch 個人感受最深;本論文的完成,希望能帶給電信從業人一些啟發,或 engchi U 許未來我們可以從失敗中學習如何成功,或者至少避開失敗的因子, 這是本論文期待能達到的目的。 完成論文只是開始,不是結束,讓我們持續關注相關產業議題, 繼續關心產業發展,在每個人,在自己的位子,盡一己之力,發一隅 之光。. 謝坤霖 2013.07仲夏. II.

(3) 論 文 摘 要 電信服務日新月異,電信技術與標準推陳出新,在眾多技術與標 準中,選擇一種可以獲得用戶支持,並且滿足潛在市場需求的技術標 準,在世代交替與技術標準轉換之際,選擇適合的技術標準,以建構 用戶基礎與技術優勢,將是投資龐大之電信公司營運成功與否的關鍵 因素。 過去曾經風光的封閉型電信標準,如日本的NTT DoCoMo的PDC與 其iMode標準,終究因為不能滿足新的競爭與市場需求,並且電信服 務價值鏈日漸繁複的趨勢,終就還是走入歷史;近年封閉與非主流的 低功率行動電話PHS標準被中國與其他國家捨棄,目前唯一經營PHS 的日本Willcom電信公司與台灣的A公司也都紛紛進入財務重整,全球 PHS用戶曾經達到一億之盛況,卻因為中國大陸的電信政策影響,讓 曾經風光,俗稱小靈通的PHS因此消失。. 立. 政 治 大. ‧. ‧ 國. 學. er. io. sit. y. Nat. PDC和PHS都是被認為是曾經領先當代的封閉型技術標準,也都是 日本電信公司自主研發的先進行動通信技術,但是NTT DoCoMo只經營 了三年PHS,即終止PHS服務,而Willcom電信公司(DDI Pocket前身) 則選擇持續發展PHS技術;曾經封閉的PHS技術領先其他電信標準,最. n. al v 後卻遭到淘汰;對照蘋果公司的iOS作業系統與iTunes服務,一樣是 i n Ch 封閉型系統,Apple卻仍是屹立不搖;未來是否可以持續保持,封閉 engchi U 型的標準是否可以成功,擁有廣大市場,主導整個服務鏈,頗值得深 入探討。. 全球各國對於電信技術與標準的管理,已逐漸採行技術中立的政 策,對於技術與標準的選擇,政府政策因素的影響對企業選擇標準因 素限制,已逐漸降低;本研究將以台灣A公司經營PHS為例,對照中國 與日本的PHS電信業者,探討與分析電信公司選擇封閉型、非主流電 信標準之成功可行性。 PHS被視為是一種封閉型、非主流電信標準,而經歷PHS營運的興 III.

(4) 衰,A公司與日本WILLCOM電信公司都聲稱,將採用次世代的PHS技術, 稱為XGP,做為下一代PHS技術標準,以現況觀察,XGP仍舊是封閉型 的無線通信技術標準,它是否可以讓經營PHS的電信業者營運起死者 回生,還是又要注定失敗? 本研究採用文獻分析與個案分析方法,對電信產業,特別是提供 行動通信服務的電信公司,分析選擇封閉型電信標準之成功可行性; 從標準制訂單位之組織運作,技術與路徑相依性,封閉與開放型的優 劣與關鍵因素與電信服務產業價值鏈發展趨勢,探討A公司失敗之原 因與標準選擇的關係,探討選擇封閉型、非主流的電信標準,有哪些 成功的關鍵因素?. 政 治 大 本研究以A公司選擇PHS之封閉型技術做為企業轉型的技術選擇 立. ‧ 國. 學. 個案,分析失敗的原因與技術選擇的關聯性;並以相關標準選擇與標 準制定管理單位與技術管理與發展之相關文獻、分析技術與標準的發. ‧. 展趨勢,討論對企業經營可能的影響因素,分析封閉型與開放型的分 類與優劣,將可做為電信公司對技術標準採取封閉或開放的選擇與技 術發展的重要參考。. sit. y. Nat. n. al. er. io. 關鍵字: 電信公司、封閉型、開放型、技術標準、PHS. Ch. engchi. IV. i n U. v.

(5) Abstract Telecommunication Services have been changed rapidly recently; technologies and standards are also replaced to next generation every few years period. There are technology standards; right selection of standard is to fulfill requirements and obtain market is important. There were successful closed type telecom standards, like PDC of NTT DoCoMo in the 2G era. But finally it had been replaced by 3G, its next generation technology. The standard of telecom trend is toward an open type telecom standard. It is due to the complication of value chain of telecom services and global interfaces requirements. The closed type of technology standard is gradually abandoned.. 立. 政 治 大. ‧ 國. 學. The PHS technology has been developed and adopted by leading. ‧. technology telecom service provider, Willcom Japan, Telecom Company A in Taiwan announced PHS to be upgraded to XGP for a 100Mbps high speed mobile data network to compete with dominant and worldwide adopted a 4 G LTE mobile standard. But both companies went bankruptcy recently. The subscribers of PHS had been reached to his peak at 100. er. io. sit. y. Nat. n. a lpolicy has caused PHS ini vChina clear away in a millions, the government n Ch U day. en hi gc. PDC and PHS are all considered as closed type technology standards. They were all invented by Japanese Telecom Operators. NTT had been operated and provided PHS service only for 3 years. The PHS leading operator, Willcom (previously DDI Pocket) is all the way providing services with PHS upgraded technology. But The Company is still facing financial difficulty and numbers of subscribers decreased dramatically. In Comparison with Apple Inc. who developed the closed type iOS and iTunes standards, are still leading mobile handset and applications V.

(6) markets. Apple’s service and product now become market dominant. Will Apple’s closed technologies maintenance for future successful? It is worth to be studied and look into details and referred with the PHS technology development as closed type standards. The natural to technology and standard is a trend globally from the government management policy. The governing policy has less effect on the technology and standard selection. The study is based on the case of A company using PHS technology to analyze Selection of close type standard or non dominant telecom standard will it be possible to be successful ? Willcom has announced to adopt XGP, the next generation PHS technology. Can we foresee the failure or it will arise from the dead?. 政 治 大. 立. ‧ 國. 學. The study based on literature and cases analysis to analyze telecommunication, especially mobile communications operators.. ‧. Successful factors of selection Telecommunication standards based on telecom service value chains, technology dependence, advantages and disadvantages of closed and open type’s standards. The thesis hopes to answer why A company’s failure and recommendation of successful factors when selection a closed type technology standard.. n. er. io. sit. y. Nat. al. i n U. C. v. h ethen failure The thesis is also to analyze i A company in selection g c h of PHS technology which is closed type and reference of literature and other thesis to see the technology standard trend and hope to provide valuable reference for Telecommunication operators or related service providers in the future. Keywords:Telecommunication Standard, PHS, Closed Type Technology. VI.

(7) 目 第一章. 錄. 緒論 ............................................. 1. 第一節、. 研究背景.............................................. 1. 第二節、. 研究動機.............................................. 2. 第三節、. 研究目的.............................................. 7. 第四節、. 研究問題.............................................. 8. 第二章. 文獻探討 ........................................ 10. 第一節、. 技術標準之定義....................................... 10. 第二節、. 技術標準制定與產業發展之關聯性....................... 12. 第三節、. 行動通信技術標準之開放趨勢........................... 22. 第一節、 第三節、. 研究流程說明......................................... 30. 學. 第二節、. 第四章. 政 治 大 研究流程立 ............................................. 29. 研究方法與架構 .................................. 29. ‧ 國. 第三章. 研究架構............................................. 33. 個案說明 ........................................ 34. ‧. 第一節、. 台灣電信服務發展歷程................................. 34 PHS發展歷程.......................................... 37. 第三節、. 台灣PHS營運興衰...................................... 41. 第四節、. 以技術標準選擇關鍵因素,看A公司的PHS技術標準選擇..... 52. 第五節、. 封閉系統與開放型系統比較............................. 58. y. sit. n. al. er. io. 第五章. Nat. 第二節、. C. i n U. v. h e.............................. 個案分析與研究發現 62 n hi gc. 第一節、. 個案分析............................................. 62. 第二節、. 研究發現............................................. 65. 第六章. 結論與建議 ...................................... 73. 第一節、. 結論................................................. 73. 第二節、. 未來可以進一步研究的議題............................. 77. VII.

(8) 圖. 目 錄. 圖1-1 2000-2009年中國小靈通用戶增長與衰退情形 ........................ 6 圖2-1 3GPP電信標準化流程 ............................................................. 13 圖2-2企業初期選擇開放或封閉路徑 ............................................... 20 圖2-3電信標準發展與選擇 ............................................................... 23 圖2-4 技術標準發展方向圖 ............................................................. 25. 政 治 大. 圖3-1研究流程圖,本研究整理 ....................................................... 29. 立. ‧ 國. 學. 圖3-2研究架構圖,本研究整理 ....................................................... 33 圖4-1 2011年PHS全球發展狀況 ........................................................ 37. ‧. 圖4-2日本PHS用戶數圖 .................................................................... 38. y. Nat. er. io. sit. 圖4-3日本PHS技術發展歷程 ............................................................ 48. n. a 圖4-4日本WILLCOM 2013年3月21日推出全球最小手機WX06A ........ 48 iv. l C hengchi Un 圖4-5技術標準選擇關鍵因素 ........................................................... 52 圖4-6電信服務產業鏈 ...................................................................... 54 圖4-7蘋果的封閉中的開放 ............................................................... 58 圖4-8谷歌ANDROID平台開放程度 ...................................................... 59 圖4-9 PHS 封閉型標準,開放度較差 .............................................. 61 圖5-1標準選擇影響因素 ................................................................... 63 VIII.

(9) 圖5-2電信價值鏈演化圖 ................................................................... 67. 立. 政 治 大. ‧. ‧ 國. 學. n. er. io. sit. y. Nat. al. Ch. engchi. IX. i n U. v.

(10) 表. 目. 錄. 表2-1平台介面開放程度表 ............................................................... 16 表2-2手機作業系統市佔率 ............................................................... 17 表2-3手機作業系統之開放程度 ....................................................... 18 表2-4 PHS與GSM開放程度 ............................................................. 19 表2-5行動通信標準世代演進 ........................................................... 24. 政 治 大. 表2-6 2009年日本各電信公司用戶數 .............................................. 27. 立. 表3-1表個案訪談清單 ...................................................................... 32. ‧ 國. 學. 表4-1台灣電信自由化歷程 ............................................................... 36. ‧. 表4-2主要PHS電信公司經營PHS時程 .............................................. 41. y. Nat. er. io. sit. 表4-3 2009年中國大陸電信公司整併情形....................................... 46 表4-4中國大陸2005年無線市話與行動電話費率表 ........................ 53. n. al. i n U. C. v. h e n g c h i ................................... 57 表4-5三種低功率行動通信之技術標準比較 表4-6 APPLE 平台、GOOGLE ANDROID 平台開放/封閉比較 ................. 61. X.

(11) 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研究背景 電信技術發展日新月異,市場規模快速擴張,多樣的用戶需求, 企業利益的驅動,使電信標準不斷推陳出新。根據亞洲太平洋地區通 信共同體(APT)的研究報告,現在世界上使用的電信標準,產生於60 幾個不同的組織,典型的是論壇(Forum )或聯盟(Consortium)方式。 以地區組織型式制定和輸出標準為主要,以得到產業界普遍認同為目 的,如歐盟之ETSI電信標準機構,開始在歐盟地區性標準上,已成功 的為該地區企業帶來龐大的商機與效益,並達成歐盟的政治目標,後 來更進一步成為全球電信標準的主要參與制訂的組織。. 立. 政 治 大. ‧ 國. 學. 在眾多電信的技術中,同類型的各標準之間互相競爭,各類技術. ‧. 標準制定組織,也都採用各種靈活、有效的管理機制,以提高標準制 定效率,為產業界廣泛接受,以期快速搶占市場。. sit. y. Nat. er. io. 電信標準大概可以分為三大類型:(1)官方標準組織所制定,具有 政府色彩,(2)產業組織與協會之民間組織所制定的標準,(3)主流產. a. n. v. i l C 品或技術所形成之標準(李仁芳、吳明機,2007)。行動通信標準以(1) n hengchi U 全球性標準以國際委員會與市場實力組合而產生,(2)標準技術特性 與制訂過程須具備快速演化特性,(3)公司與政府之結盟扮演不同角 色之分工(Funk, Methe, 2001)。 依據李仁芳、吳明機之「台灣電子資訊產業參與國際與大中華技 術標準之策略」論文研究顯示,面對開放之國際市場,就開放程度依 序為官方標準組織、產業組織與協會及主流產品與技術,且研究結論 顯示技術標準應採開放式策略較為有利。(李仁芳、吳明機,2007) 幾年前,曾經是WiMAX無線寬頻積極的推手Intel退出WiMAX市 1.

(12) 場,以及最近台灣WiMAX電信公司的整併,國內PHS業者申請重整,曾 經身為電信公司的技術管理人員,對電信產業近年來的快速變化與消 長,有深切的體會;本研究試圖以電信技術標準選擇的思維來看電信 業,對電信公司選擇封閉或開放型技術標準帶來的挑戰與商業模式、 轉型時機的選擇,並以產業變革創造發展機會的成功與失敗例子,研 究電信公司在電信技術不斷更新中,因應技術不斷發展的轉型過程 中,需要重視的轉型契機與關鍵技術標準選擇。 電信營運已進入所謂「後電信時代」,在強調快速變化的電信業 產業生態環境下,電信技術日新月異;而在電信公司的龐大網路投 資,電信公司應該正視這些變化與趨勢,未雨綢繆,及早做好規劃與 準備,以順應電信服務產業的快速變化,並在變化中掌握先機。. 立. 政 治 大. ‧ 國. 學. 儘管電信公司在轉型途徑與技術選擇中,大部分受各國政府 法規之限制,以往大部分電信公司自主性選擇受到法規限制,然而,. ‧. 各國電信管制政策都朝向技術中立發展,主動求變與慎選前瞻之電信 標準與技術,以適應新形勢與快速變遷的新電信環境,確保營運的順 利與企業永續經營;本研究的研究結果希望對電信公司的技術選擇與 轉型能有一定的啟發與參考價值。. n. er. io. sit. y. Nat. al. 第二節、 研究動機. Ch. engchi. i n U. v. 台灣電信服務從1987年起開使自由化,陸續釋出許多重要電信業 務執照,電信服務開放民營後,電信市場成長快速;回顧歷史,於1995 年開放的CT2(二哥大)服務,早已成為歷史,原本經營之業者已不復 存在,而後來開放的呼叫器業務,所有業者也已經停止服務,部分業 者也已結束公司營運,而經營低功率PHS的A公司已經進入第二次財務 重整,最近開放的WiMAX無線寬頻業務,也面臨經營不易的窘境,經 營WiMAX的各電信業者自行整併,都希望可以變更經營主流的第四代 行動通信(4G)標準的LTE行動寬頻業務。 2.

(13) 電信發展歷程證明,小業者、非主流技術,尤其是市場的後進者, 因為市場替代性高且大部分地區或國家市場已趨飽和,生存困難;由 於電信服務事業係利用電信網路來提供用戶服務,以技術為基礎,與 所採用的技術標準、產業鏈成熟度以及經濟規模息息相關。 台灣電信服務因為市場小,技術上須追隨國際主流,以避免遭孤 立,也因為市場不大,難以創造自主的技術標準;中國大陸行動電話 的技術標準在2G採用國際的主流技術標準GSM系統,到第三代的3G技 術,中國大陸政府強烈主導下,因為中國大陸部分廠商技術已經提 升,並挾其廣大的市場優勢,開始制訂TD-SCDMA標準,政府之政策強 迫採用TD-SCDMA技術,而非3G演進的主流WCDMA技術;依目前發展觀 察,雖尚未失敗,但相較其他主流技術,發展仍然顯遜色。但是中國 大陸藉由參與ITU電信標準制定,建議將TD-SCDMA納入IMT-2000的行 動通信標準之一;因為中國市場規模夠大,加以政府強烈的主導下,. 立. 政 治 大. ‧ 國. 學. ‧. 毋須過於擔心市場失靈,繼中國大陸第三代行動通信TD-SCDMA技術標 準後,挾著足夠大的市場,政府與民間也企圖在全球主導第四代行動 通信TD-LTE標準的發展。. sit. y. Nat. er. io. 觀察台灣成功的電信業者選擇電信技術之演進歷程,可以發現屬. n. al v 於領先的電信業者都採用當時國際的主流技術,在下一代的系統選擇 i n Ch U 1998) 。 上,也會受到該技術演進的路徑所牽引 e n h i(Nibor, gc. 各國政府在電信營運執照的發照,已經越來越趨向於技術中立, 技術標準的選擇已成為電信公司一個極為重要的課題,例如美國的 Clearwire電信公司,擁有無線電頻譜後,即決定建置WiMAX無線寬頻 網路,但僅經過幾年時間,原先已經花費數億美金建置完成之WiMAX 系統,投資尚未回收,終就還是屈就於發展趨勢,決定改用主流技術 標準,轉向投入主流4G LTE標準的懷抱。 台灣的PHS電信業者已進入財務重整階段,中國大陸的小靈通營 運也畫下了句點,連PHS技術的發源地-日本,標準的主要制定者之一 3.

(14) Willcom電信公司也因經營不易,重整出售,賣給Softbank電信集團。 PHS的技術曾經領先主流的行動通信標準-GSM,在GSM時代,手機 還是黑白螢幕時代,台灣的PHS業者就領先國內各業者首先推出65536 色的全彩螢幕的PHS手機,已經提供64kbps的無線上網服務。 A公司PHS的營運失敗,是技術標準的選擇錯誤?本研究想就一個 長期從事電信服務之業者觀察角度,參考各種文獻與個案探討,以技 術標準的觀點,探討電信業者若想長期成功經營電信服務業務,尤其 是快速發展的行動通信,若選擇封閉型、非主流電信技術之營運可否 成功?需要哪些條件配合才可能成功?. 立. PHS是半封閉型技術標準. 學. ‧ 國. 一、. 政 治 大. ‧. 以PHS技術標準而言,初期為各公司自訂之產品技術標準,後來 才發展為產業組織與協會之技術標準;以技術標準選擇的角度,一般 都認為PHS衰退原因,技術標準沒有持續發展,且為半封閉型標準是 主要原因。. er. io. sit. y. Nat. n. PHS原先是發展自日本的一個低功率無線電話系統,當初日本發 a v. i. l. n Ch 展PHS的構想,乃是因為日本都會區地狹人稠,故有很多租房子的在 U engchi 外地的租屋客,而室內電話的裝機率也較低,為了讓民眾滿足日常通 話的需求,一個能取代室內電話的設備因此應運而生,PHS技術於是 產生。 既然PHS原先設計的原因就是為了要在都會區中補足室內電話的 需求,因此PHS的幾個特點就是:(1)通話費要便宜,(2)是通話與待 機時間要夠長,以符合都會區高密度的特性,而低功率的通訊架構正 是最好的選擇。因為功率低,所以PHS基地台的體積小,涵蓋範圍也 因此很小,只適合都會區使用,而低功率也讓手機更省電,待機與通 話時間變得更長,電磁波功率較GSM手機相比更是小很多,這也是為 4.

(15) 什麼與GSM相較,PHS是在醫院內唯一可以使用的行動電話系統。 即使是在PHS發源地的日本,PHS也從未被當作是一種用來取代原 有行動通訊標準的系統,所以它並不是主流,日本真正的第二代行動 電話標準仍然是NTT電信公司自主發展的PDC(Personal Digital Cellular) ,PHS只是都會區中的一個並行通信標準而已,日本也因為 邁入3G通訊時代,而視PHS為夕陽產品,逐步減緩發展的腳步或甚至 放棄,只有Willcom電信公司被卡萊爾集團收購DDI Pocket公司的PHS 業務後,才因為技術上與市場競爭需要,持續發展可與主流PDC或3G 競爭的行動通信技術。. 中國大陸放棄經營. 立. 學. ‧ 國. 二、. 政 治 大. 2004年中國大陸信息產業部內部發文要求中國電信與中國網通. ‧. 不得再進行PHS網路擴建,中國電信也逐漸擴大3G基礎設備投資,PHS 網路建設投資停滯,2009年中國大陸正式發放3G執照,改組後的三大 電信公司,都卯足全力發展3G,近年更開始發展4G行動寬頻系統。. sit. y. Nat. n. er. io. 中國大陸政府為推廣自主發展的3G標準TD-SCDMA不遺餘力, 因 為發展TD-SCDMA政策需要,將原有小靈通(PHS)之頻段1900-1920 MHz a v. i. l. n Ch 已在2011年底前清理供3G網路使用,至此中國大陸發展十年的小靈通 U engchi 完全退出市場。小靈通在中國大陸最多曾經達一億用戶,當初以低功 率、低通話費吸引相當多的用戶,但由於各大電信業者都不斷調低通 信費率,PHS所帶來的低價效應,已不足以吸引一般用戶青睞,喪失 價格競爭優勢。. 5.

(16) 立. 政 治 大. ‧. ‧ 國. 學. 圖1-1 2000-2009年中國小靈通用戶增長與衰退情形 資料來源:Jiang(2012). er. io. sit. y. Nat. 行動寬頻上網已經日漸普及,然而受限於技術標準,台灣與中國 大陸PHS系統的低頻寬已不符合用戶需求;全球用戶數相對於3G少了 許多,因此廠商投入意願較低,相對手機款式也少,中國小靈通的消. n. al 失是必然,因此電信業者因應技術換代,迅速轉型是必要的。 iv Ch. n U engchi. 中國大陸雖然曾經將PHS列為無線市話標準,然而因為政策轉 變,中國大陸電信公司整併與改組,終究將過渡之PHS技術放棄,沒 有廣大市場的支撐,導致產業鏈瓦解,加速全球PHS電信產業的衰亡。. 6.

(17) 第三節、 研究目的 正確選擇電信技術標準是經營電信公司重要的成功關鍵之一,對 於電信公司來說,選擇一種技術或標準來建設電信服務網路是非常重 要的決策,因為電信公司的服務網路需要考慮電信技術統一規劃,一 旦選擇了某種技術或標準,並開始龐大的資金投入網路的佈建,在相 當長的一段時間內,就只能延用已經投資的標準或技術。因為電信技 術標準有非常強的「路徑相依」特性,電信公司的電信服務網路要保 持電信服務的連續性與一貫性,在技術演進和升級過程中,就必須要 有前、後技術的相容性,或稱前向相容性。採用不同電信技術或標準 的電信公司在市場競爭中,也會由於不同的產業鏈發展程度與不同技 術的使用成本,網路維運成本的差異和推出新的服務項目的速度和靈 活性,在激烈的競爭市場中,將出現不同的市場表現,這些都會成為 電信公司能否獲得成功的關鍵。. 立. 政 治 大. ‧ 國. 學 ‧. 在以技術驅動市場需求的電信高速發展階段,電信公司關注技術 標準性能的比對與電信公司發展的持續性與相關競爭對手可能的競 爭技術發展,電信技術的發展速度與能否符合市場需求,也關係電信 公司的成功與否。. er. io. sit. y. Nat. n. a 全球電信市場已進入成熟期,當政府電信管制政策趨向技術中 iv l. n. Ch 立,放寬對技術與標準選擇的限制,電信公司在面臨技術選擇的時 engchi U 候,需要有科學的分析方法與多元因素的分析比較。尤其是現階段行 動通信為電信服務主流,本研究綜合分析各種可能因素,對於電信技 術標準的考慮,從產業鏈分析、技術對比和自身資源情況分析、政策 管制、商業對比等進行比較分析。現階段部分電信服務業仍然屬於政 策管制行業,對於行動通信公司言,頻率資源的分配是電信公司很難 去影響改變的,也是營運最重要的因素。商業和技術也是電信公司要 反復進行對比分析的關鍵點。由於每一電信公司所擁有的電信網路資 源不同,技術選擇也需要充分利用或匹配企業自身的資源。 分析台灣開放的低功率無線電話執照,以PACS和PHS兩個低功率 7.

(18) 無線技術發展對比來看,如果在西元2000年左右用戶感知上的差別極 大的前提下,產業鏈的影響因素與技術先進性影響較小。在低功率無 線電話的技術中,PACS技術性能(基地台覆蓋半徑、頻譜效率、軟切 換等等)卻超過PHS的相關技術指標,另外從系統設備角度分析,每 用戶的成本,PACS也有相當的優勢。但是由於產業鏈和政策管制的因 素,造成在全球低功率無線電話市場上,PACS的發展遠遠落後於PHS 很多,當初選擇PACS的聯邦電信,後來也向電信總局提出轉換為CDMA 技術標準要求,規劃建設CDMA行動電話網路,但因政策法規因素,該 公司最後決定放棄所取得的特許執照;而選擇以PHS為技術標準的A 公司,雖曾經有過短暫的成功,但終究因非主流標準,技術換代不順 利,最後因為PHS產業鏈瓦解,經營不易,而宣告財務重整。. 政 治 大 本研究以各種可能影響因素,探討一個投資龐大的電信服務業, 立 ‧. ‧ 國. 學. 尤其是行動通信服務,若選擇封閉型或非主流技術標準能否成功?需 要哪些條件才可能獲致成功?. y. Nat. er. io. sit. 第四節、 研究問題. 根據前述之研究背景與動機,本研究針對下列議題進行分析,並. a. n. v. i l C 提出相關之看法與建議,由系統化的資料收集、邏輯論證與深入的個 n hengchi U 案訪談,以澄清疑問,並以系統化分析,尋求適當之解答與探討電信 標準發展趨勢,做為日後電信公司或資通產業在技術標準選擇之參 考。 本研究所要探討與試圖尋求解答下列的問題: 一、. 開放/封閉標準,實務上可歸納那些類型?各類型發展狀況與 遠景各為何?. 二、. 選擇電信技術標準考慮因素為何? 8.

(19) 選擇封閉型、非主流電信技術標準之成功可行性如何?. 立. 政 治 大. 學 ‧. ‧ 國 io. sit. y. Nat. n. al. er. 三、. Ch. engchi. 9. i n U. v.

(20) 第二章 文獻探討 本章將就標準的定義與分類做一介紹,再探討相關技術標準與發 展的關連性,並分析所謂封閉型與開放型標準之不同與技術發展之 趨勢、探討開放/封閉標準類型?與各類型發展狀況與遠景,做為本 研究之重要參考。 。 另外本章將依據所蒐集之文獻與可參考的電信技術發展經驗與 近期之電信技術發展趨勢,探討電信技術或資訊通信技術對選擇開放 型或封閉型的考慮因素與相對應較可能成功之關鍵因素。. 學. ‧ 國. 立. 政 治 大. 第一節、 技術標準之定義. ‧. n. er. io. sit. y. Nat. 標準之形成有產業經一定時間之競爭所自然形成的所謂事實標 準(de facto),亦有經由政府或標準制定機構所制定出之法定標準 (de jure) 。標準強化產品之間的相容性,使得消費者或電信業者除 可在不同地方使用同一標準化產品外,更因競爭產品之間因採用相同 a 標準而具互通性,消費者或電信公司可與競爭產品的其他公司或系統 iv. l. n. Ch 交換資訊,而無須擔心產品之間格式不同。標準的制定使得產品的製 engchi U 造商無須再投入不同的規格制訂成本,有助於降低廠商的成本,進而 降低產品的售價。(湯亦敏,2006). 標準之定義和具體內容會隨著技術進步而不斷完備和演進,例如 將技術解決方案納入標準之中,因此出現「技術標準」一詞,技術標 準通常也直接簡稱為「標準」,但「技術標準」的範圍比「標準」要 小,因為技術標準多係指涉及資訊技術等新興技術領域,本研究所指 電信標準,即指技術標準;而標準的內容則不限於此。兩者之差別如 下:. 10.

(21) 標準為一種或一系列具有一定拘束性或指導性功能,內容含有細 節性技術要求和有關技術方案的文件,主要的目的是讓相關產品或服 務達到一定之安全要求或進入市場的要求。技術標準是一種或多種技 術規格的集合,而通常所謂的技術規格,可以是特定之功能、運作方 式、訊號格式、物理型態、尺寸、材料性質或組成結構等等。(李淳, 2008) 技術標準對於一個或數個生產技術設立,必須符合的條件以及達 到該標準的實施技術,內容通常含有細節技術要求和有關技術方案, 一旦技術標準被產業界所廣泛接受後,標準制定者將獲得市場先佔優 勢或取得授權金利益,使產品或技術在市場中的佔有率將會大幅提 升;而技術標準通常包含兩種意函: (1)技術要達到的水準設下最低 門檻; (2)技術標準中的技術若達不到生產的技術水準,可以向標準 管理單位尋求技術授權,以支付授權金方式,獲得相對應的產品生產 技術。. 立. 政 治 大. ‧. ‧ 國. 學. er. io. sit. y. Nat. 所謂「事實標準」可分為兩種,(1)係由非政府組織或稱為私人 之標準制定組織所制定之創設的事實標準,此種標準案開放之程度不 同又可再細分為「開放型標準」或「封閉型標準」 。(2)透過市場機制 達成標準化的目的,亦即由一個企業或具有獨佔地位之極少數的企業. n. al v 取得規範、產品規格與技術的標準制定過程之主導權,在沒有官方介 i n Ch 入之情形下所形成之標準。所以,若某種技術由於市場運作之成功, engchi U 使採用者達到關鍵性多數,並取得市場支配地位,該類產品若受消費 者偏愛,則將導致其他技術之競爭者難以進入市場,或是使得想擠身 於該等市場之廠商必須要適用此標準;「事實標準」是基於市場運作 之成功而自然形成;若是該標準屬於產業界的技術規格並實際支配該 產業者,則又稱為「事實產業標準」 ;PHS的技術標準屬於「封閉型標 準」 ,初期亦屬於事實標準。 不同於「法定標準」,「事實標準」的制定者為「市場」本身。而 所謂「法定標準」則係透過政府機關、政府標準化組織(Government Standard Setting Organization,GSSO)或政府授權之標準化組織 11.

(22) 經由規劃或協調的程序所制定的標準。既然有所謂的「事實的產業標 準」 ,則亦有「法律的產業標準」 ,雖然與「事實的產業標準」一樣皆 是屬於提供產品或方法之共通設計之技術規格,但形成方式卻不同, 「法律的產業標準」係由正式組織制定並加以推動。「事實標準」發 展到某一程度後,大部分會轉化為「法定標準」,而「法定標準」需 要冗長且過度延遲之制定程序過程,所以「事實標準」通常都會較「法 定標準」更早形成。. 第二節、 技術標準制定與產業發展之關聯性. 治 政 技術標準的發展過程中,許多的因素都會影響企業轉型的成功與 大 立 否;除各別因素外,不同技術之間的競爭與角力,更決定技術發展方 ‧. ‧ 國. 學. 向,不同技術標準之間替換與業務競爭,都是技術標準選擇的核心議 題(鄭緯綸,2008)。. n. er. io. sit. y. Nat. 產品的研發與標準演進必須取得一致性,標準之制定與管理單位 角色必須明確(李淳, 2008)。過去的研發與現今及未來之技術有著顯 著相關之路徑相依性(Arthur ,1989)。因為電信網路的網網相連特 性,且新技術的研發加速,標準制定時經由委員會或聯盟之協商變得 更為重要,電信標準通常由如聯合國官方常設組織如國際電信聯合會 al v i (ITU)定義、管理,或區域型標準組織如歐盟之ETSI制定與管理。(李 n Ch engchi U 淳, 2008) 電信技術標準以GSM、3G及最新的4G LTE為例,都是在原為歐盟標 準化組織,而現今已成為全球標準化組織之3GPP之一致性的運作下產生 的,經由3GPP標準組織會員訂定技術規格,以做為區域標準組織採用 之標準,如圖2-1所示,且必須是會員才有資格建議技術規範;會員 須支付年費,年費以參加3GPP公司規模定之。(Borregaard, 2012) Funk(2009)以生物學上的共同演化關係說明,從第一代行動通訊到 第三代行動通訊演進歷程間,電信營運商與設備商彼此互相影響,以及 後續發展趨勢,由多重標準到少數主流標準,我們可以依Funk 的研究 結論,推論以3GPP標準組織主導的第四代行動通信標準,都將以LTE 12.

(23) 為技術基礎,且LTE已成為主流電信技術標準。 技術要求. 1. A公司 2a. B公司. 技術建議. 專利申請. 2b. 3GPP 共識決. 3a. 政 治 大. 專利採用 電信標準 (LTE). 立. ARIB ATIS. 5. ‧ 國. 學. 4. CCSA TTA. ETSI. ‧. TTC. 3b. 1標準組織成員制定用戶與發 規要求 2a AB公司制定符合要求之解 決技術 2b各公司各自申請解決方案之 專利 3a經由一致性選擇制定為下一 版本規格 3b專利可符合規格可被採用 4標準轉移至各常設區域標準 組織,如歐盟之ETSI 5公司可聲稱具標準之重要專 利. y. Nat. sit. n. al. er. io. 圖2-1 3GPP電信標準化流程 資料來源:Borregaard(2012),本研究整理. 一、. Ch. 開放與封閉型標準. engchi. i n U. v. 有關開放標準的定義有12種之多,百度百科對封閉與開放標準的 定義如下: (一). 封閉標準與產品的專利一起捆綁,存在有技術的授權許 可,在標準中藏有專利的標準專利化或不予受權,都視為 封閉的標準。. (二). 開放型標準除了實質與形式一致外,在矛盾情況下的依 13.

(24) 據,是看它是否最終夾帶專利、許可等智慧財產權要求。 只有不夾帶專利的標準,才是開放標準;市場壟斷形成 的事實標準,不能稱為開放標準,因為廠商壟斷本身就是 一種對公共選擇權利的封閉,此定義較ITU開放定義還嚴 格。 依據Kano(2000)「Technical Innovations, standardization and regional comparison- a case study in mobile communications」 論文,對日本選擇3G技術標準的結論,DoCoMo選擇WCDMA而DDI與IDO 選擇cdma2000,主要原因是(1)不選擇競爭對手開發之技術,以免落 後於對手,且可能淪為競爭對手供應商之第二優先順位,(2)因為疑 慮自有技術與產品流出至對手,無法獨自擁有自我創新之技術與產 品;以此結論,我們可以說明在同一競爭市場的日本,類推當年PHS 技術在日本分別由NTT DoCoMo、Ástel與DDI Pocket各自研發自主技 術之情況與事實;而標準管理單位日本ARIB與TTC所揭露之技術標準. 立. 政 治 大. ‧ 國. 學. 皆為PHS基本規範,並不包含各家電信公司自主開發之特殊技術規範。. ‧. (三) (四) (五). y er. n. (二). sit. 新興複雜的通信系統由多個子系統組成,技術創新大多由 a 子系統展開。 iv. io. (一). Nat. Kino(2000)的論文對行動通信標準與創新關係結論歸納如下:. l. n. Ch 系統創新有不同之標準型式 U e n g c h,i一般由事實標準開始且由標 準組織單位管理。 標準化過程以透過不同專長公司之技術創新溝通為主,新 技術可以搶佔新市場,舊有技術將逐步退出市場。 需求遞延時,單一標準將較多重標準容易佔有市場。 標準化過程中,系統性創新僅需在不同子系統介面下開 放,以子系統獨立創新方式,即可達成次世代標準;通信 技術與資訊系統都適用本法則。. 智慧手機作業系統iOS與Android是行動市場作業系統的封閉與 開放之爭中討論最多的議題,不論是封閉型系統或是開放型系統,都 14.

(25) 各有其主張之優點,Apple與Google兩大陣營各據山頭,就是最好的 證明。 「封閉與開放之競爭」已長期成為討論焦點,主因是雙方陣營各 自證明自己的系統比對方好,但是未來實務上可能一直都會存在封閉 的平台,也永遠會有開放的選擇,各有優、缺點,各擁支持者與反對 者。 但是對於電信系統,特別是行動通信因為系統日益複雜,封閉系 統時代似乎已結束,Eisenmann(2008)的研究歸納封閉型可以存在的 要素,分別列出如下: (一) 技術須持續領先,獲得足夠支持用戶使用。 (二) 具備足夠市場支撐,且供應鏈不虞匱乏。 (三) 封閉型系統主導組織之領導人須有強烈之主導性,不願與 其他大多數廠商同流。. 立. ‧. ‧ 國. 學. 二、. 政 治 大. 技術標準開放程度之分類. sit. y. Nat. n. er. io. 以百度百科對封閉與開放標準的定義,實務上很難看到所謂的開 放型標準;哈佛大學教授Tom Eisenmann關於開放式平台的研究報告 a v. i. l. n,將電腦與手機作業系 C h When and Why?」 「Opening Platforms: How, U engchi 統之開放或封閉程度依用戶需求端、用戶供應端、平台硬體與平台軟 體,分成四面向參數,用以檢視開放程度,區分出其中Linux的完全 開放、微軟的大部分開放、蘋果麥金塔的部分封閉與iPhone的大部分 封閉等開放或封閉程度。 ITU 在2005年公告對開放標準的定義如下: 「開放標準是可由一般公開取得且經由協同或共識程序所核准或 制定之不同產品或服務互通互連與廣泛採用之標準,至少包含:  協同程序 15.

(26)    . 合理平衡性 雙向溝通性 可授權之 IPR 智財權 無差別基礎.  品質與細節完備.  可公開取得  持續支援」. 表 2-1平台介面開放程度表. 政Linux 治Windows 大 Macintosh. ‧ 國. 立. Open Open Open Open. Open Open Open Closed. Open Open Closed Closed. 學. 需求端用戶(消費者) 供應端用戶(開發者) 平台提供者(平台硬體) 平台軟體負責者(平台軟體). iPhone Open Closed Closed Closed. 資料來源: Eisenmann(2008),本研究整理. ‧ er. io. sit. y. Nat. 依據Eisenmann(2008)的開放程度分類,如表2-1,Linux是完全 開放的,從消費者、開發者、平台硬體和平台軟體等四個因子看,都 是開放自由的,而iPhone 則是屬於封閉的另一個極端,除了消費者. n. al v 端可以選擇不同電信公司網路外,其他都是封閉的,在部分使用區 i n Ch 域,Eisenmann認為如在北美市場,iPhone消費者端對對電信公司選 engchi U 擇都受限制,都是封閉的,用戶只能選擇單一電信公司的服務,這與 PHS有相同之處。 進一步分析手機作業系統,依據IDC市調公司2013年5月16日的報 告,2013年第一季市佔前五名的手機作業系統,分別是Google的 Android、Apple的Ios、微軟的WINDOW Phone、RIM的BlackBerry及 Symbian ,其中Android的成長最大,而微軟最新的Windows Phone 8 手機作業系統開始向所有開發者開放原生代碼(C 和 C++),採取與 Android一樣的較大幅度的開放策略。. 16.

(27) 表2-2手機作業系統市佔率 2013前五大智慧型手機作業系統出貨量與市佔率,1Q2013(百萬台) 作業系統 1Q13出貨量1Q13市佔率 1Q12出貨量 1Q12市佔率 YOY變動 Android 162.1 75.0% 90.3 59.1% 79.5% Ios 37.4 17.3% 35.1 23.0% 6.6% Window Phone 7.0 3.2% 3.0 2.0% 133.3% BlackBerry OS 6.3 2.9% 9.7 6.4% -35.1% Linux 2.1 1.0% 3.6 2.4% -41.7% Symbian 1.2 0.6% 10.4 6.8% -88.5% 其他 0.1 0.0% 0.6 0.4% -83.3% Total 216.2 100.0% 152.7 100.0% 41.6%. 資料來源:IDC(2013). 立. 政 治 大. ‧ 國. 學. 我們進一步依據Eisenmann的開放程度參數,將IDC在2013年調查 市佔率前五名的手機作業系統做一比較,可以用下表來表示其開放程. ‧. 度,最普及的Google Android與封閉的蘋果iOS合計市場佔有率高達 92.3%。. y. Nat. er. io. sit. 我們更進一步的分析發現,較為開放的Google所開發管理的 Android系統市佔率最大,以創新與注重用戶體驗的封閉型Apple iOS. n. al v 市佔率維持在一定比率,而最為開放的Linux市佔率卻不高,最主要 i n Ch 之原因歸納是Google維持了開放的精神,以優秀的核心技術將原先的 engchi U Linux創新、發展,而Linux則沒有具領導廠商之創新與維護,無法發 揮市場的主導力量。. 17.

(28) 表2-3手機作業系統之開放程度 Linux 需求端用戶(消費者) Open 供應端用戶(開發者) Open 平台提供者(平台硬體) Open 平台軟體負責者(平台軟體) Open. Windows Macintosh Open Open Open Open Open Closed Closed Closed. iPhone Open Closed Closed Closed. 資料來源: Eisenmann (2008),本研究整理. 對於應該採行開放或封閉的策略發展,Eisenmann建議應該從公 司、產業和社會等三方面分析。不過和組織最相關且最重要的是 Eisenmann研究認為企業應該是將具競爭的核心技術保留,而其他次 要技術則採取開放策略,這就是Google Android的發展策略,而從最 近Windows Phone 8的智慧手機作業系統開放原始程式碼策略也是以. 政 治 大. 立. ‧ 國. 學. 相同的開放策略。. ‧. n. al. er. io. sit. y. Nat. 另外依據Armin(2006)等人的研究,具革命性創新的優勢且系統 因為複雜度高,具有先行者優勢時,則可採行封閉的標準,例如Apple 以管理與創新克服因為封閉造成網路效應的影響。. i n U. C. v. h e n g c h2008)將開放程度有別於 依據開放程度的分析,Boudreau( i Eisenmann的開放度量因子,而是依據下列項目度量開放程度: (一) 開發平台的控制 (二) 平台貢獻度 (三) 開發資源的取得 (四) 元件取得之程度 (五) 元件可分享專利數目 我們以Eisenmann「平台生態系」的四個主要要素,所受限制的 程度,來分析以評定平台的開放程度,類比分析PHS與GSM技術標準之 開放、封閉情形,可以發現PHS相對於GSM的封閉性。 18.

(29) 表2-4. PHS與GSM開放程度. 角色 需求端用戶(消費者) 供應端用戶(開發者) 平台提供者(平台硬體) 平台軟體負責者(平台軟體). PHS Open Closed Closed Closed. GSM Open Open Open Open. 資料來源:本研究修改自Eisenmann(2008). 政 治 大 企業面臨要選擇開放哪些功能和內容,才能夠吸引足夠的外部能 立. ‧ 國. 學. 量協助平台或產品發展,以刺激成長,卻又不致讓平台失去競爭力, 是企業經營的一個重要策略選擇。以當時日本PHS技術領先之電信業. ‧. 者DDI Pocket(Willcom前身)選擇智慧天線基地台、手機上網介面、 與系統軟硬體等,都以封閉的不公開做法與Google或Apple開放考 慮,有著相同之市場競爭考量因素。. sit. y. Nat. er. io. IBM 在2010年Telco 2015執行報告中指出電信關鍵不確定的變數. n. al 中,電信接取之手機開放與封閉平台是其中重要因素之一。 iv Ch. n U engchi. 以上是IBM2010年有關電信的執行報告,至今僅僅經過三年, Symbian已經迅速沒落,Palm OS也正式劃上句點,可以看出開放型標 準或平台是長期的趨勢,而封閉型式僅能於技術開始之初被採行,或 發展技術之企業本身必須具備完整價值鏈的產業生態控制權。 Täg (2008)在Open Versus Closed Platforms的論文指出,雖然 在建置開放型平台可能較具成本效益,且對客戶更具價值,然而有些 企業依舊屬意封閉所擁有之技術,主要原因是開放型平台可能強化消 費者端的競爭。Täg進一步指出,有些市場,同一個企業可能同時採 行開放與封閉的兩種策略,例如Nokia手機中,N95以S60軟體,冗許 19.

(30) 安裝第三方應用開發廠商所開發的應用軟體,而Nokia 1600完全封 閉。蘋果公司2007年6月上市的iPhone一開始採用完全封閉策略,直 到2008年6月才在要求之下開放第三方開發廠商,可以植入應用軟 體,即APP應用程式。 有少許市場是由開放到封閉,如SAP的ERP系統,在封閉型的系統 或標準,客戶必須購買完整的系統,而開放型的則要求相容性與導入 價格競爭為目的;開放與封閉度的取決,在於企業考量以開放應用軟 體發展減少之收入與銷售更多的硬體之獲利上升之差別;長期的市場 則傾向開放,但企業因轉換成本考量卻又傾向封閉 (Arora, 2007)。. 政 治 大. Täg 的研究顯示,平台與消費者的二個端點市場,企業開始時會 以四種模式決定平台的封閉或開放走向,如下圖所示,採開放標準時 可能可以提高平台之價值,企業可以採授權方式或補貼第三方以增加 自有平台之價值,但其缺點是會引入新的競爭。. 立. ‧. ‧ 國. 學. sit. y. Nat. Open-Open. Platform 1. Ch. U 1 e n g c h i Platform. Platform 2. Consumers. Platform 2. Consumers. Open-Closed. Closed-Open. Developers. Platform 1. Developers. v ni. Developers. n. al. er. io. Closed-Closed. Developers. Platform 2. Platform 1. Consumers. Platform 2. Consumers. 圖2-2企業初期選擇開放或封閉路徑 資料來源:Täg(2008) 20.

(31) 南安普頓大學(University of Southampton)教授Leslie Carr在 2011年對封閉型與開放型平台做了以下註解: (一) (二) (三) (四). 開放與封閉不是容易的二分法,它是極為複雜的。 開放與封閉無所謂好與壞。 開放或封閉是與市場有關的動態影響。 在日漸發展成熟的資訊系統,構建開放型平台極為重要。. 技術分析顧問公司Vision Mobile 2011年的分析報告指出,Apple Store的五個控制點為:(1)接取應用的控制,(2)應用程式的分配控 制,(3)應用程式的收費控制,(4)應用程式的分銷控制,(5)用戶所 有權的控制。並特別指出,以Google的 Android與Apple Store之平 台價值是幾何級數的成長,而Nokia僅能以降價與降低成本的方式成. 立. 政 治 大. ‧ 國. 學. 長,可見開放平台的網路效應遠大於經濟規模效應。. ‧ er. io. sit. y. Nat. Vision Mobile公司預測,從2005年以網路與價格的三合一電信 服務,到2010年的手機俱備1000個應用程式的應用多合一服務時代, 再到2015年的以一雲多螢的生態系統的時代;開放是必然,而開放的. n. al v 主要目的是(1)平台成本與風險的分擔,(2)提供使用、修正、推廣、 i n Ch 貢獻的多樣選擇,(3)降低欲對平台貢獻者的門檻,(4)提供建構、分 engchi U 享與購買選擇,(5)提供管理風險的工具,(6)提供產品位階的選擇; 是一種從copy right到copy left的改變。 最近的研究顯示,許多技術標準所謂開放型,事實上不是單純的 開放或單純的封閉。以封閉策略思維的企業,乃因開放策略或許會降 低創新者利潤的分享,但也會降低進入門檻即引入跨系統之競爭 (West, 2003)。. 21.

(32) 第三節、 行動通信技術標準之開放趨勢 知識經濟時代的到來,使技術標準競爭越來越激烈,誰制定的標 準為世界所認同,誰就能從中獲得市場和經濟利益。因此,長期以來, 各國政府都爭先恐後的進行標準化策略研究,試圖在技術標準競爭中 掌握主動,如中國的3G之TD-SCDMA與4G之TD-LTE技術標準。技術標準 與專利技術也越來越密不可分,技術標準主要是為了保證產品的互通 性,技術標準已成為產業競爭的重點。 在傳統大規模工業化生產中,是先有產品後有標準;而在知識經 濟時代,通常是標準先行,後才有產品,高技術產業領域尤為明顯; 例如,在網際網路應用前就先有了IP通信協定。. 立. 政 治 大. ‧ 國. 學. 技術標準不僅在產品領域受到重視,而且已經成為搶佔電信服務 產業的有力手段之一,如高通的專利網與3G之WCDMA、4G之OFDMA技術. ‧. 的標準佈局。在國際標準之外,出現了越來越多的所謂事實標準。例 如,美國微軟公司的Windows作業系統和英特爾公司的微處理器,雖 然沒有成為官方的國際標準,但事實上得到世界產業公認,並且「贏 者通吃」。. er. io. sit. y. Nat. n. a 事實標準的出現是新經濟時代的一個重要新特點,NTT DoCoMo與 iv l. n. C hPocket )等所制定的PHS標準就是事實標 Willcom電信公司(前為DDI engchi U 準,且各公司各自擁有相關的專利技術,但因為沒有獲得多數的電信 業採用,該公司未因此受益,應該是封閉的結果使然。. 當電信公司已經投資在特定之技術標準時,除非是破壞性創新的 換代技術革新,通常不容易切換至不相容之技術標準,日本2G的PDC 技術標準轉到3G的WCDMA標準是破壞性的轉移,而不是主流技術標準 要求的平滑過渡;在以事業策略與標準選擇模式中,從標準制定,到 標準完成,從產品開發與市場導入,最後到用戶使用與回饋,是一個 四階段的程序。其中以市場為基礎的標準選擇,常常是贏者通吃的結 果(Nibor與RM,1998)。 22.

(33) 複雜度 Complexity 系統因素. 環境因素. 模組化 Modules. 標準選擇模式. 動態化 Dynamics. 封閉 開放 區域 ….. 標準選擇程序. 政 治 大. 圖2-3電信標準發展與選擇 資料來源Nibor(1998),本研究整理. 立. ‧ 國. 學 ‧. 從最近的WiMAX電信業者轉向選擇LTE技術標準,說明完全的開 放,不一定能成功,但是完全的封閉卻有極高失敗機會;假如在標準 競逐的市場中,可以以多數廠商聯盟的方式,共同制定一個聯盟可以 接受的標準,聯盟成員可以有更多資源發展新的標準。. er. io. sit. y. Nat. n. al v Bailetti 與Callahan(1995)研究主張,產品的開發與商品化, i n Ch 如電信標準、電腦標準等,需要一個完整的技術標準制訂策略,該標 engchi U 準策略會長期引導產品的研發設計,不同的技術標準管理有不同技術 標準之策略目標,並與標準化之作為一致。. 23.

(34) 表2-5行動通信標準世代演進. 資料來源: Kano(2000),本研究整理. 立. 政 治 大. ‧ 國. 學. 行動通信從第一代的類比式,發展到第二代的數位式,再發展到 第三代的寬頻高速分封式,而今日已經進入第四代行動通信時代,每. ‧. 一代通信技術生命週期越來越短,最近的一代電信大約經歷5-8年的 發展期間;但是電信公司對網路建設需要投入巨大之資本,所以對標 準選擇與系統的換代有著極其重要的關係與影響。. sit. y. Nat. er. io. 過去在第二代通信時期,歐美採行的是追隨多數技術領導廠商與. n. al v 單一標準機構建立的標準,而日本則是採用技術主導之電信公司建立 i n Ch 之自主技術(Kano,2000),電信技術標準與一般消費性產品有所不 engchi U 同,電信技術標準屬於系統標準創新,需要對其他既有系統有重大之 調整,所以需要所謂的開放式或半開放式的標準,而封閉式的標準比 較適用如手機之功能與性能的創新,Kano認為在第二代行動通信以 前,技術標準由單一電信公司制定,乃因為該公司具備強大之研發團 隊,如第一代的日本NTT電信公司的系統,美國AT&T的AMPS類比式行 動電話系統,但因為需求與服務內容現金的電信系統已越來越複雜, 原先簡單的系統已不復適用,Kano論文中指出第二代行動通信有別於 第一代特點有: 一、 第二代行動通信屬破壞性的系統創新。 二、. 第二代行動通信之創新無法於第一代行動通信達成。 24.

(35) 三、 四、. 第二代行動通信標準由國家或區域標準組織內之多家公司為 未來市場所共同制定。 標準經由合作妥協制定。. 在競爭與合作之系統化標準的流程研究顯示,技術標準選擇與下 列因素有關(Wegberg, 2004): 一、 網路外部性:因為網路外部延伸性使標準制定時以混合式 或協調式為優先,較易推出新技術與新服務。 二、 市場競爭的強度:市場競爭性強時,競爭組織間將以合作建立 新技術,若轉換成本低時,則組織之競爭將加劇。. 四、. 立. 政 治 大. 學. 五、. 仿效性成本:若既有業者仿效較易取得利益時,則新技術 標準不易被採用。 技術轉換成本:技術標準相容性低時,新進業者一般採取競爭 策略,技術相容性高時,新進業者則採取合作協調策略。 議價成本:議價成本高時,新進業者採取競爭技術,若要. ‧ 國. 三、. ‧. 降低議價成本時,新進業者應採取與競爭技術組織合作 參與策略,但技術標準化時程因協議而拖延。. n. er. io. sit. y. Nat. al. Ch. engchi. i n U. v. 圖2-4 技術標準發展方向圖 資料來源:Wegberg(2004),本研究整理 不管是封閉型或開放型技術標準,只要潛在市場需求、生存空間 25.

(36) 和時間窗口,即使是過渡技術,電信公司就可以選擇該技術,中國大 陸的小靈通即是如此;但是過度技術終將被新技術所替代,過渡技術 如PHS之於3G的再發展才有獲得成功的可能(劉仲蓓、顏亮,2003)。 而日本的PHS確是當時領先技術標準,但確未有持續的領先發展,導 致重大衰退,甚至終結的命運。 紐約時報2009年月20日刊文稱,日本手機雖然擁有高端硬體技 術,卻很難拓展海外市場,原因在於日本手機行業早期的封閉策略以 及本土市場的特質,而這種問題若要解決,一方面要著重發展技術, 另一方面還要主動順應海外市場的趨勢。. 政 治 大. 早期雖然日本手機業幾乎是該行業所有創新的先行者,但卻遲遲 未能打入國際市場。日本手機早在1999年就具備了電子郵件功能, 2000年便出現了拍照手機,2001年NTT DoCoMo就建置了3G網絡,2002 年已開始提供音樂下載,2004年和2005年則分別推出電子付費和手機. 立. ‧ 國. 學. ‧. 電視功能。日本的高端3G智慧手機用戶高達1億人以上,相比於PC而 言,很多日本人更早依賴於手機上網。. y. Nat. er. io. sit. 當年的日本手機廠商有理由認為自己已經佔據數位化時代的主 導地位,日本電信系統技術標準的封閉,從制定2G網路PDC的標準之. n. al v 外,日本電信公司還制定一系列封閉式的網絡服務標準,i-Mode就是 i n Ch 其中一例;如NTT DoCoMo與Willcom這些行動電信網路的普及催生在 engchi U 日本境內客製化行動商務和加值市場,使日本孤立於全球電信市場, 此種現象直至後3G時代才改變。 NTT DoCoMo於2001年率先採納3G標準,放棄由PDC演進的技術, 並領先標準制定推出服務,且部分規格為自行定義開發,服務品牌稱 FOMA,是全球最早開放 3G服務的國家,但DoCoMo後來終究還是修正, 採用與全球一致的3G行動通信標準。 依據日本TCA公佈的用戶數資料,日本2009年前幾大無線通訊電 信公司用戶數分別如下,PHS用戶數僅有數百萬用戶,已較高峰期用 26.

(37) 戶數少了許多,絕大用戶都使用主流的3G系統。 表2-6 2009年日本各電信公司用戶數 電信公司. 用戶數. NTT DoCoMo. 5400 萬. KDDI Au. 3100 萬. SoftBank Mobile. 2096 萬. Willcom PHS. 資料來源:TCA網站,本研究整理. 學 ‧. ‧ 國. 454 萬 治 政 大167 萬 EMOBILE 立. er. io. sit. y. Nat. 這些日本規模比較大的電信公司,通常都有固定配合的手機製造 廠商,而PHS手機全部是日本廠商製造,在推出新產品的概念上是以 使用者經驗跟服務的整合由Willcom電信公司制定規格,很難拆開單 獨手機僅有的功能,或是電信公司後台系統的功能,如此做法,在日 a. n. iv. l C 本或許可行,但要把這一整套概念複製移植到日本之外的國家,就行 hengchi Un 不通,因為不是每個電信公司,都有這麼先進研發團隊與設備,提供 這麼多後端的軟體服務;封閉型的技術標準,若參與提供服務的軟硬 體公司,都要向制定規格的電信公司取得技術授權,因此大大限制了 此種封閉型技術標準之供應鏈規模。 在GSM上網速度只有9.6kbps的時代,PHS就已經可以32kbps的速 度上網,但是全球絕大部份的電信公司都採用WCDMA的3G標準,主流 的WCDMA 3G系統可以以更高的速度上網時,WCDMA已經是主流3G技術 標準,它完整的產業鏈與豐富眾多的供應商,可以確認開放型電信標 準較容易成為主流,獲得市場青睞。 27.

(38) 李開復在2011年騰訊合作夥伴大會的開幕演講究指出,平台是人 類進步的階梯,而開放已成為新平台革命的利器,電信與資訊已經密 不可分,新的移動互聯網時代已經來臨,社交與移動加速引爆開放平 台。. 立. 政 治 大. ‧. ‧ 國. 學. n. er. io. sit. y. Nat. al. Ch. engchi. 28. i n U. v.

(39) 第三章 研究方法與架構 第一節、 研究流程 研究流程是一連串研究工作與研究活動的相互邏輯關聯流向,以 研究設計開始,接續資料蒐集與整理,最後將個案訪談,分析歸納做 成結論,本研究流程如下圖所示。 確定研究. 的 政 的治 大 動機與目. 立. 象觀察 研究架構. ‧ 國. 學 ‧ y. 文獻. Nat. n. al. sit. io. 封閉與開放定義 分類. er. 技術標準. 探討相關. Ch. 個案資料收集. e繕寫、訪談 ngchi. i n U. v. 研究個案 分析. 研究發現. 研究結論與建議 建議究架構. 圖3-1研究流程圖,本研究整理 29. 技術選擇.

(40) 第二節、 研究流程說明 一、. 確定研究動機與目的. 觀察電信公司發展的消長歷史,技術標準以開放為主流,但如蘋 果公司之iOS與iTunes等較為封閉的系統,卻仍然非常成功;早期日 本的第二代行動通信PDC系統,曾經獨領風騷,而Willcom與A公司也 是選擇封閉型、非主流PHS電信技術標準,卻失敗出售;本研究想以 電信技術選擇之成敗探討封閉型非主流之電信標準,是否有成功之可 能?其關鍵成功因素為何?. 學. 二、. ‧ 國. 立. 政 治 大. 資料蒐集與文獻探討. ‧. er. io. sit. y. Nat. 依據電信技術標準,蒐集有關技術標準之相關文獻,並從各相關 出版品與論文、書籍與相關網站收集有關電信標準與標準選擇之資 料,整理,探討技術標準之選擇相關因素。. n. a 並依據下列順序,進行資料搜集、研究規劃,與個案分析比對, iv. 產生研究結論。 (一) (二) (三) (四) (五). l C hengchi Un. 建立研究架構:依據收及之相關資料,規劃訂定研究架構,並 分析A公司之個案。 對封閉型與開放型之技術定義與分類,比較與歸納分析。 資料整理、分析:將收集之資料加以歸納分析,分析A公司對 電信技術標準選擇之分析。 訂定技術選擇因素: 將歸納分析之結果,訂定本研究之電信 技術標準選擇關鍵因素。 整理相關資料並產生本研究之結論,產生對電信公司選擇封 閉型技術標準之成功可性,以及未來可以繼續研究之議題。 30.

(41) 三、. 研究方法與設計. 本研究主要在探討採用封閉型電信標準可否成功之分析,著重在 「如何(how)」和「為什麼(why)」的問題,因此採用個案研究法 (case study),以對此議題深入瞭解,做為實證分析的基礎(Yin, 2006)。個案研究的重點,包括廣泛的瞭解研究個案的背景、轉型中 電信標準選擇策略意圖、企業轉型階段與PHS標準選擇與失敗因素分 析。. 政 治 大. 本研究選定A公司以PHS技術標準作為個案研究對象。選擇A公司 PHS技術選擇的主要原因包括:(1)A公司以呼叫器電信服務開始, 之後轉型成為行動通信PHS服務公司,符合封閉式電信標準選擇之研 究所需。(2)A公司目前為唯一國內以選擇封閉型電信標準PHS之電. 立. ‧ 國. 學. ‧. 信服務公司,故探討A公司在選擇封閉型電信標準經營電信服務上的 技術標準選擇策略具有代表性。(3)本研究者服務於A公司多年,暸 解公司從營運發展、轉型與技術標準選擇之歷程,尤其對於技術標準 選舉歷程有深入參與,因而能夠對於問題有較深入的觀察和取得較豐 富資料。. er. io. sit. y. Nat. al. n. v i n Ch 本研究依據文獻資料設計半結構式問卷進行深度訪談,訪談重點 engchi U 著重在PHS技術選擇因素、營運所碰到之實務問題、未來技術發展標 準化之建議等問題;或在技術標準選擇過程中,受訪者認為重要的課 題。訪談對象以曾參與個案公司PHS營運過程之主管為主,共有5位受 訪者,另外標準組織推廣機構PHS MoU主管1位,可以將個案與PHS發 源國日本的發展狀況,取得最新數據並與個案做比較。每次訪談時間 累計約為二至三小時,訪談時以電話、電子郵件方式請教受訪者,力 求資料概念清晰與釐清問題。再蒐集有關個案公司的次級資料進行個 案撰寫,透過不同資料來源的多方檢驗,以進行個案分析。 本研究採文獻探討及個案分析與訪談的方式研究封閉型、非主流 31.

(42) 電信標準之成功可行性探討並以A公司PHS營運為例深入的探討與分 析: (一) 文獻探討: 主要以複雜環境之標準選擇之動態模式與技術生態系統、相 關封閉與開放型技術平台分類與比較及企業政策相關文獻為 主,做為研究電信技術標準選擇及電信公司規劃的參考。 (二) 人員訪談:. 政 治 大. A公司與PHS產業的次及資料相當豐富,但是為了對其有更深入的 了解,所以採取個案人員訪談的方式直接收集初級資料,以彌補資料 的正確性和完整性。在經過多次與研究個案公司相關主管與原PHS標 準組織推廣單位主管訪談歸納整理出結論。. 立. ‧. ‧ 國. 學. al. A公司. 代理總經理林. 2. A公司. 副總經理莊. 3. A公司. 經理陳. 4. A公司. 經理王. 5. A公司. 經理邱. 6. PHS MoU. 秘書長Sean Sugiura. n. 1. y. sit. 受訪者職稱. io. 序號 受訪者單位. 受訪者主要職務. 訪談時間 2013年3與6月共 網路規劃、技術評估、業務、管理綜理 三次三小時. er. Nat. 表3-1表個案訪談清單. v i n C h手機開發、加值服務、PHS MoU電信公 U i e h n 司小組主席 gc. 2012年12共二次 三小時. 2013年6月共三 次三小時 2013年6月一次 新設備引進平評估、測試、網路建設 三小時 2013年6月一次 網路建設、維護、手機開發測試 三小時 PHS MoU 論壇組織會員協調、業務推廣 2013年6月一次 與會務管理 三小時 新設備引進平評估、測試、網路建設. 資料來源:本研究. 32.

(43) 第三節、 研究架構 本研究架構依明確之研究問題提出系統性邏輯關係分析,使研究 問題易於掌握,有助於研究資料之收集,依據文獻收集與彙整,設定 研究問題,本研究之論文架構如下圖所示。我們將先探討標準的發 展,以電信公司技術選擇的觀點探討相關因素,進而分析電信標準的 發展成續與相關議題,以手機與電腦等作業系統與平台看封閉與開放 的分類與其優缺點,最後再參照智慧型手機平台文獻研究,與電信標 準發展等研究,分析個案探討採用封閉型電性標準的成功可行性與提 出可行性建議。. 標準化. 電信標準發展. 立. ‧ 國. 學. 標準發展模式. 開放型標準. 封閉型、開放型 分類、優缺點. 封閉型技術. 電信服務成功因素. io. sit. y. ‧. Nat. 技術選擇因素. er. 發展趨勢. 政 治 大. n. a 圖3-2研究架構圖,本研究整理 iv l C hengchi Un. 33. 封閉型標準可行性.

(44) 第四章 個案說明 第一節、 台灣電信服務發展歷程 台灣電信開放自由化過程與推動策略及成果,可概分為以下三階段: 第一階段(1987~1995年): 開放用戶終端設備(開放手機)及電信加值服務 (1995年開放 CT2 ),其中以1995年開放的CT2最為轟動,乃因台灣電信市場長期由 政府之電信總局獨家壟斷,而CT2是第一次開放民間企業可以經營特 許之電信服務,CT2開放時存有許多爭議,最後由九家公司獲得特許 經營權,雖然當時CT2被認為是一個過度時期的行動通信產品,但多 數有興趣投入的業者仍認為經過多年之政府獨家壟斷,介入特許之電. 立. 政 治 大. ‧ 國. 學. ‧. 信服務仍有利可圖,乃爭相投入。. y. Nat. er. io. sit. 第二階段(1996~1998年):. n. a 台灣電信三法在1996年7月1日通過,將當時電信總局的監理與業 iv l. n. Ch 務分家,完成電信總局之改組及中華電信的公司化,同時開放行動通 engchi U 信(GSM大哥大、呼叫器、行動數據及中繼對講機系統)及衛星通信業 務。其中以行動通信的開放最為受到各界矚目,以往申請一支大哥大 門號要排隊,而且要等上數周,通信費與月租費用也高得驚人,自從 開放大哥大民營後,採取開放競爭,從此台灣的大哥大滲透率成幾何 級數上升,超越歐美,成為全世界行動電話密度最高之國家之一。. 第三階段(1999~2001年): 交通部開放固定通信綜合網路、國際海纜電路出租、市內及國內 長途陸纜電路出租、開放語音轉售業務與1900兆赫數位式低功率無線 34.

(45) 電話服務執照。政府為加強實體網路的建設,交通部於2002年開放第 三代行動通信(3G)業務,以及2004年再次開放固定通信業務。 2006年2月,因應通訊與傳播匯流趨勢,將原交通部(負責電信 業務)及行政院新聞局(負責傳播業務)兩個不同監理機關的功能合 而為一,參考美國FCC做法,於行政院轄下設立通訊傳播獨立機關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ational Communications Commission, NCC),正式開啟了通訊傳播的新紀元。NCC成立之後,因應無線寬頻 網路服務之未來趨勢,於2007年7月開放無線寬頻接取業務(WiMAX) 執照。. 政 治 大. 回顧台灣電信服務的發展,由A公司於2001年開始營運的1900兆 赫數位式低功率無線電話業務,是採用日本發展的PHS技術標準,A 公司部分技術向日本DDI Pocket電信公司引進,因為當時GSM系統的 數據通信能力仍相當有限,A公司強打低費率、強調低功率(低電磁波). 立. ‧ 國. 學. ‧. 及數據通信上網的能力,初期吸引不少用戶。而當3G行動上網的速率 提升之後,台灣PHS系統在數據通信速度提升並無進展,經營規模已 不斷縮小,終於走入縮編、重整,並停止中、南部PHS服務的困境。. sit. y. Nat. er. io. 此外,亞太電信因標得800MHz 頻段,選擇當時該頻段的主要技. n. al v 術美規的cdma2000系統,有別於目前國際主流標準以歐規WCDMA系統 i n Ch 為3G規格,受限國際上採用cdma2000系統的國家與業者不多(有美國 engchi U Sprint、中國聯通及韓國行動通信業者採用),初期用戶出國時漫遊 受到限制,且其行動寬頻上網的技術演進速度不如WCDMA系統快速, 而使亞太電信的cdma2000在台灣市占率並不高。 以NCC於2007年核發的行動寬頻接取業務執照(WiMAX)而言,各業 者雖陸續於2008年陸續開台,由於WiMAX產業鏈未完全發展,且後來 WiMAX技術的主要推手Intel的退出市場,無法形成經濟規模,致使國 內各WiMAX電信公司已開始整併,甚至結束營運,退出WiMAX業務經營。. 35.

(46) 表4-1台灣電信自由化歷程 台灣電信自由化開放歷程 開放內容. 西元年度 1987-1995年. 開放用戶終端設備(開放手機)及電信加值業務。. 1996年. 2000年 2001年 2002年 2004年. 電信總局改制,將監理及營運分家。 開放四項行動通信業務。(呼叫器、行動電話、行 動數據、中繼式無線電話) 開放衛星節目中繼出租及衛星通信業務。 開放公用事業經營國內陸纜電路出租、1900兆赫低 功率無線電話(PHS、 PACS、 DECT三種技術) 開放固網綜合網路業務。 開放國際海纜電路出租、語音單純轉售(ISR) 開放第三代行動通信業務(3G)。 固定通信業務再開放。(無業者申請). 2006年. 交通部電信總局與新聞局廣電處合併,成立NCC。. 1997年 1998年 1999年. 立. ‧. ‧ 國. 學. y. Nat. 開放無線寬頻接取業務(WBA)執照,共六家WiMAX執 照。 預定開放第四代無線寬頻(4G)執照。. sit. 2007年. io. 資料來源:NCC網站,本研究整理. n. al. er. 2013年11月. 政 治 大. Ch. engchi. 36. i n U. v.

(47) 第二節、 PHS發展歷程 本節將介紹PHS的開始背景與跨出日本推廣至亞太與其他國家, 經歷產業萌芽期、成長期到衰退期的發展歷程。. 一、 日本發展PHS,推廣至其他國家 1989年在日本的NTT電信公司根據日本都會區人口密度大、人口 流動性較小的特點,開發研製有別於GSM和PDC(日本的第二代行動電 話技術標準)的競爭技術,就是後來PHS技術的基礎。. 政 治 大. 1995年,開始在日本由NTT-Personal、DDI-Pocket和ASTEL等3家 電信公司經營PHS,然而服務推出不久後,該技術被稱為:窮人的大 哥大,在日本發展大受限制,市場佔有率也逐漸下降。但是PHS這項 技術在一些國家和地區以較低的通信費以及較低的電磁波輻射,受到. 立. ‧ 國. 學. ‧. 歡迎,例如中國大陸、臺灣、越南、孟加拉、尼日、坦桑尼亞和洪都 拉斯等國家都曾經採用PHS的無線通信標準。. n. er. io. sit. y. Nat. al. Ch. engchi. i n U. v. 圖4-1 2011年PHS全球發展狀況 資料來源:PHS MoU網站 37.

(48) PHS的技術雖說是由日本ARIB技術單位制定、管理,但該單位僅 訂定基礎規格,日本的PHS電信公司仍各別自主發展技術,例如 NTT Personal電信公司,屬於NTT電信集團,因為母公司具有綜合之電信 業務,所以為求營運綜效,以發展架設於公共電話亭之基站,手機則 結合家用電話與PHS手機,提供雙號共振的服務;DDI Pocket電信公 司以發展較大發射功率之基站,朝向發展行動電話之方向發展,而 Astel則將基站架設於電力桿,應用於設施管理等應用方向。 2004年NTT Personal被NTT DoCoMo合併,2007年因PHS技術發展 受到限制,NTT DoCoMo決定結束PHS服務。最後日本僅剩Willcom(前 身為DDI Pocket公司)一家電信公司經營PHS無線電話服務。. 立. 政 治 大. ‧. ‧ 國. 學. n. er. io. sit. y. Nat. al. Ch. engchi. i n U. v. 圖4-2日本PHS用戶數圖 資料來源:TCA(2013),本研究整理 日本為擴大PHS經濟規模,1996年開始推廣PHS技術輸出,成立PHS MoU論壇,並至全球各國招募會員與召開大會,推廣PHS技術與系統, 其中包括台灣、中國大陸、泰國、印尼、香港等亞洲與中南美洲等部 分國家,都列為推動PHS技術輸出的目標區域與國家。 DDI Pocket電信公司於2001年6月開始提供32kbps上網服務稱為 Air-H",開拓PHS新的用途,2002年Air-H"的最大通訊速度升級達到 38.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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