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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救教學之理念與方法

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一節 補救教學之理念與方法

一、理念

由於受到市場化、績效責任機制的影響,M 型化社會現象加劇,優勢階級與 弱勢階級間享有的教育資源與機會的差距不斷地擴大,造成社會結構不平等,世界 各國關注到此現象,紛紛推動教育補救方案(鄭勝耀,2011)。透過補救教學提供 學生積極性的教育輔助資源,提升學習效能,鞏固基本學力,有效實現「教育公平」

之理想,以達到促進「社會階層代間流動」之教育最終目標。

(一)教育公平性

洪儷瑜(2017)指出教育公平性為補救教學政策的核心理念;補救教學的概念 是從教育公平性、教育機會均等與正義等概念衍生出來的。所謂的公平,就是不分 性別、膚色、宗教、種族、家庭背景、社經地位等因素,人人應享有同等待遇,隱 含著「等量對待」的概念。

重視教育公平性是因為牽涉到每人能分配到的教育資源,這影響個人未來的 工作競爭力,然而教育成就是靠著個人天賦、後天努力所累積,不應受到社會階級 所影響(陳俊宏,2016)。我國憲法有明文保障國民皆享有受國民教育的權利;聯 合國教育、科學及文化組織(United Nations Educational Scientific and Cultural Organization,簡稱UNESCO)積極倡導「人人享有受教育的權利」之觀念;此外,

聯合國的《反對教育歧視公約》中,也有提到「享有平等受教育的基本原則」。「教 育公平性」意味著不分男女、膚色、等因素,每人享有習得基本技能之平等受教權,

而不應被剝奪(楊怡姿,2017;Warnock,1975)。

(二)教育機會均等

1970 年代是倡導「教育機會均等」理念的巔峰期(黃俊峰,2014)。甄曉蘭(2007)

指出,達成教育機會均等的理想有兩個重要宗旨,第一、為保障基本人權,落實社 會公平;第二、培育優秀人才,促進社會進步與階級流動。

落實教育機會均等最著名的具體實例,就是美國總統於西元2002 年實施《不 讓任何一個孩子落後之法案》(No Child Left Behind Act of 2001, NCLB)。該法案的 核心精神在於,不但要重視每位學童的學習表現(成效),更重要的是要積極協助 輔導貧窮及弱勢的學生,改善他們學業成績低落的問題,不讓任何一位孩子學習落 後(郭美滿,2015;鄭勝耀、林沛吟、許倖甄、王時培,2012);該法案所訂立的 目標為,在2014 年前提升美國學童數學科和閱讀水平的學習成就表現,並達到該 學生所就讀年級的程度,縮小與同儕之間的學業成績差距(蔡明學,2015)。該法 案之實施對美國的基礎教育產生深遠影響,臺灣教育改革應可從中汲取精華,作為 參照學習與借鑒的範本;西班牙、日本等國也有上述的相同理念(黃俊峰,2014), 綜合上述,教育機會均等屬於基本人權,全球多數國家有著共通理念與想法。

柯爾曼(James.S. Coleman)於 1968 年提出「柯爾曼報告書」(Coleman Report), 是教育均等理念具指標性的著作(黃俊峰,2014),裡面提到三項教育均等的核心 要素,如下:

1. 提供每位國民接受免費教育,並達到一定的教育水準程度;

2. 不區分學生出身背景優劣,皆提供每位學童相同課程學習;

3. 透過制度規劃設計,使來自不同社經背景的學童皆能在同一所學校就學。

社會中有許多處於社會或經濟中、低階層的弱勢學童,非常需要透過教育來翻 轉貧窮處境,免於原生家庭經濟環境不佳的因素之限制,因此「窮不能窮教育」,

我們絕不能讓那群孩子陷入永遠的貧困(張志明,2010)。教育初衷是希望每位學 生都保有基礎學識,並非要求大家都成為金字塔尖端優秀學生(教育部,2015),

因此政府建立課業輔導機制,讓弱勢家庭的孩子擁有基礎能力,藉由個人後天的努 力耕耘,提高自身教育水準及成就,積極爭取在社會中向上流動的機會,獲得一份 適合自身的工作,以跳脫先天背景及環境條件的框架,翻轉家庭地位,終止貧窮循 環,提升生活品質;教育能使國家變得更富裕,同時可以提升整體的文化素質(Silver

&Silver, 1991)。由此可知,個體的教育成就與未來的職涯發展、社會階級流動,

每個環節有著緊密的關聯性(黃玉青,2015),提升教育程度,厚植實力,實現未 來夢想,擺脫弱勢惡性循環的枷鎖。

教育機會均等為社會公平正義的重要指標之一(Nash, 2004);教育機會均等 在現實社會中僅是一種理想化的結果,因此必須配合相關補救或福利等多種政策,

實施「差別待遇的教育政策」,朝公平正義的社會邁進(王家通,1998)。目前英 國、美國、臺灣皆採取「積極性差別待遇」(positive discrimination)教育政策;英 國〈普勞頓報告書〉(Plowden Report)(1967)政策主軸放在盡力協助教育資源 貧乏地區的學童,提升他們的學習成效、學習適應力(鄭勝耀,2013),要求政府 應該在教育方面提供積極性介入,幫助教育不利者(disadvantaged)(洪儷瑜,2012);

美國學者約翰.羅爾斯(John Rawls)於1971發表一本具有里程碑意義的著作-《正 義論》(The Theory of Justice),書中以「正義即為公平」(Justice as fairness)的 論點,導出了公平有兩項正義原則,分別為平等原則和自由原則,前者從社會資源 分配不均、經濟不平等的觀點出發,認為每位公民應享有相同的機會與空間,發展 自己的舞台,各項機會及職缺應公開消息,讓人民有均等機會去積極爭取,以落實 機會平等原則(Rawls, 1971)。但要注意的是,落實機會平等原則時,也須顧慮社 會中處境不佳的成員的權益與利益,這也呼應了「積極性差別待遇」的概念(洪儷 瑜,2017)。張志明(2010)指出,「積極性差別待遇」教育政策是藉由學校教育 的各項方案推動,盡可能達成教育正義之目標,並透過學校教育系統可讓學生的學 習成就,免於被原生家庭所擁有資本的強弱所控制,讓學生主體有公平的機會爭取 應有的資源。

二、補救教學之政策沿革

擬定、施行補救教學政策,主要期望透過政策規劃並有效執行,幫助課業落後 的學生將該學的內容達到應有的精熟度(林進材,2018)。臺灣從民國 80 年代起,

政府陸陸續續推出補救教學之相關政策,主要政策如下:1. 民國 85 年開始推動教 育優先區,主要是補助原住民及離島地區學校辦理學生學習輔導;2. 民國 87 年開 始推動潛能開發班,主要是進行學業輔導、生活輔導;3. 民國 94 年開始推動大專 生輔導國中生課業之攜手計畫;4. 民國 100 年開始推動國民中小學及國民中學補 救教學實施方案(洪儷瑜,2012)。林進材(2018)指出,於 2006 年起開始實施

「攜手計畫課後扶助」方案,現職教師、退休教師、大專院校學生投入教學行列,

運用課餘時間實施小班或一對一的免費補救教學,希望透過補救策略,縮短學生學 習落差的狀況。2011 年開始實施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部分中學生可經由免試管 道升讀高中(職)或五專的大門,但顧慮到不要讓參加免試入學學生因為沒有升學 考試而忽略課業的學習,喪失應有的基本學力,然後運用補救教學機制讓他們的基 礎學識都能維持在平均水準,成為現行教育制度的一大挑戰;教育部於 2013 年起 推動「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配套措施之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補救教學實施方案」,

整合前述計畫資源,制定「教育部補助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補救教學方案實施要點」

(田建中,2017)。

由洪儷瑜(2017)所述之臺灣補救教學相關政策可知:1. 我國非教育優先區 的補救教學,在民國 94 年才出現,而且是由國中階段先開始,才逐漸往下涵蓋九 年義務教學;2. 低成就之界定越來越明確客觀;3. 補救教學推動配套措施越來越 完善;4. 補救教學品質監控越來越制度化;5. 採系統觀點,有整合各項政策,建 立層級分工。

三、補救教學之實施模式

關於國中小補救教學實施模式,唐淑華(2013)提出「三層級補救教學(3-tier intervention)」的論點,我們可以想像成是一座參加補救教學課程的學生金字塔,

(3-tier learning support)或三層級補救教學(3-tier intervention),認為及早預防有 助於降低低成就學生比例,與縮短達精熟學習的差距(如表 1),其說明如下:

初級

核心課程教學卓越,讓 普 通 班 學 生 能 成 功 學 習。

80%以下

1.補救教學方式:原班級。

2.密度:隨班或課餘無須刻意安排 補救時間。

資料來源:洪儷瑜(2012)。帶好每一個學生有效的補救教學(頁 14)。新北市:

心理文化。

綜合上述,本研究所指稱的補救教學之實施模式為「次級補救教學」,學校針 對數學低成就學生,利用放學後的第八節課以團體小班形式進行密集補救,針對

「一元一次方程式-以符號列式與運算」之三項錯誤類型進行補救教學,拉近與同 年級學生之程度。

四、補救教學之課程類型、課程設計原則

(一)補救教學之課程類型

張新仁(2001)、蔡金田與蔡政宗(2019)彙整一般補救教學之課程類型,包 含六種如下:

1. 補償式課程(compensatory program)

實施補救教學之前,徹底瞭解學生的個別學習需求、能力水準,並且做完整的 問題診斷,以學生的優勢能力作為改變教學策略的基礎。

2. 導生式課程(tutorial program)

為一對一教學或小組教學,教師將一般學校課程所提供的教材做再次複習,並 舉更多相關例子,讓學生容易融會貫通。

3. 適性課程(adaptive program)

適性課程與正規課堂的課程、教學目標皆一樣,但差異點為適性課程的教學方 式、考試方式較為彈性,教師可自編符合學生學習需求的教材,允許考試以筆試以 外的方式進行測驗

4. 補充式課程(supplemental program)

為教導學生們一些學習策略、考試答題技巧,提升學習效能,或是提醒學生寫 完作業後應檢查試卷,避免粗心而錯失分數。

5. 加強基礎課程(basic skills program)

補強學生於該學科的課堂中尚未習得的基礎知識概念,鞏固基本學力。

補強學生於該學科的課堂中尚未習得的基礎知識概念,鞏固基本學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