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一節 補救教學方案之理念、教學與現況
本節主要探討補救教學方案之理念、教學與現況。首先介紹補救教學方案之 理念;其次說明補救教學方案之教學;接著介紹教育部補救教學方案與臺中市國 小辦理補救教學方案之現況;最後再探討國外補救教學方案概況及對我國補教教 學之啟示。
一、補救教學方案之理念
(一)補救教學方案之意涵
補救教學(remedial instruction)是在教學歷程中教師針對學習低成就或學習 意願欠佳的學生,運用額外的教學時間,提供個別的學習教材,以提升其學習成 就的一種教學方式。廣義而言,補救教學是學習輔導的一環,是學生發生學習困 難時,應獲得的一種診斷式教學(唐淑華,2011)。因此補救教學具有以下意涵
(國教司,2011):
1.學校存在的責任:要給予「學習快」的學生進一步擴展機會,同時,要提 供「學習慢」的學生有較多的補救機會,才會符合辦學的理想。
2.每位個學生都可以:根據自己的個別差異,順序先後有效學習所要學習的 材料或內容。
3.結合教與學、評量與回饋、補教教學的歷程:讓大多數學生的學習都達到單 元基本能力的標準。
4.實踐「帶好每一位學生」:「因材施教」、「帶好每一位學生」、「把每一位學 生帶上來」是教育改革理念的重要措施。
5.堅持國民教育它的普遍性與公平性特質:學生走進學校,劃入班級時,就應 該注意無論何種編班方式,都可能有其功效上的侷限;因此,在設計上,應盡力 使每個學生都能得到最好的照顧。
6.保障學生求知過程中不會受傷:使學生因為經驗與基本能力不足所造成的 學習挫折,減到最小。
(二)補救教學方案之理念
教育部國民教育司(2011)指出我國補救教學政策規劃與取向主要在提升所 有孩子基本學力,除了照顧弱勢之個人或地區,也要關注所有不具弱勢身分之國 中小學習低成就學生。其次,鑑於 12 年國民基本教育實施後,國中學生將可免 經升學考試直接進入高中(職)或五專就讀。因此,進行補救教學以確保每一位 國民中小學學生之基本學力,並避免國中學生之基本學力因無升學考試而下降,
已成為 12 年國民基本教育的核心課題之一。
根據《教育基本法》第 2 條,為實現教育目的,國家、教育機構、教師、父 母均應負協助之責任,因此補救教學實施方案需同時關注到國家、教育機構、教 師、父母等面向,也唯有國家、教育機構、教師、父母共同攜手,一起為學生之 學習盡心力,才能有效確保國民中小學每一位學生具備有基本之學力。
教育部在 2013 年整合「攜手計畫」及 「教育優先區」為《國民小學及國中 學補救教學實施方案》單一計畫,探究此實施方案理念,則有促進教育機會均等、
實現社會正義、增進社會流動等三點(殷堂欽,1995;翁榮銅,2006;黃俊傑,
2009):
1.促進教育機會均等
「教育機會均等」,是目前各國推展學校制度改革的核心理念。人類社會中,
存在著「天生的不平等」與「社會的不平等」。天生的不平等諸如人有上智、中 智、下智,以及賢愚之分,這種種與生俱來的不平等,有待後天社會制度與福利 來補償。而社會的不平等諸如職業、階級、性別、地區、經濟條件上的不公平現 象,則有賴政府、人民基於社會公平的理念,縮短不公平現象之間的差距,使每 個人在立足點上相等,各盡其能,各展所長(殷堂欽,1995)。
一般而言,教育機會均等(equality of educational opportunity)涉及起點、過 程及結果均等三層面,其中起點均等應致力於「有教無類」的理念,即重視就學 機會的平等與保障,希冀能消除因社會、經濟、文化類別的存在而造成的差異;
過程均等重在實踐「因材施教」,使每位學生在受教過程得以接受適性教學,透 過「積極性差別待遇」,發展個人潛質,順性揚材;結果均等則強調「人盡其才」,
追求「差異但均等」(differentbut equal)的理想,讓弱勢者擁有應具備之能力,
跳脫社會再製(socialreproduction)的枷鎖(王尤秋,2009)。
王家通(1998)則認為教育機會均等應該包括三個層面,包括:就學機會、
教育過程及教育結果的均等。「就學機會」的均等主要是指入學機會的均等,也 就是學校制度的統一;「教育過程」的均等是指除了學校制度的統一外,還包括 師資水準及設備標準的一致化;「教育結果」的均等則是指即天生能力相等的學 生,其學習結果的相等。
總之,所謂教育機會均等,就是資源分配的均等:其中包括入學機會的均等,
教育過程中各種教育投入(input)的均等,對於文化不利地區或家庭背景較差的 孩子,應就其不利的部份予以補償,使其整體教育資源的分配達到均等的程度(王 家通,1998)。
我國《憲法》第 159 條明文規定:國民受教育之機會一律平等。近幾年來我 國為了落實教育機會均等的政策有:積極推推動教育優先區計畫,縮短城鄉教育 差距;特殊教育法立法,落實特殊教育,貫徹零拒絕教育理念;落實原住民相關
法令,加強原住民人才培育,提昇原住民教育品質;提供補救教學機會,帶好每 一位學生;貫徹國中常態編班,促進教學正常化;擴充幼兒教育,提高幼兒入園 率等各方面。
綜上所述,教育機會均等的重要性,消極而言,在於避免學生就學過程中受 到不平等的待遇;積極而言,在於讓學生入學後的受教過程,享有同等教育機會,
以開展其潛能。因此,我國補救教學方案理念在促進教育機會均等,提昇教育品 質,也是各國的重要教育改革的主要方向。
2.實現社會正義
提及社會正義相關學理,不能不提 Rawls(1981)的「平等主義正義論」與 John Stuart Miller 的「多元主義正義論」,分述如下:
自十九世紀中葉起,「社會正義」開始出現在英國自由主義者的論述中, Mill 主張公平的機會平等在於降低各種「出身」因素對個人生活機會及經濟能力之影 響,以防止一個按稟賦、階級和家庭背景來分配社經資源等級的社會出現;倘若 社會中存在不合乎正義的情況,政府有必要以各種方式(如立法、制度改革與創 新、調整稅制、資源重分配等)對其進行矯治,以使其合乎社會正義(呂晶晶,
2008)。
美國哲學家 Rawls 在其《正義論》(The theory of justice)一書中,闡明「正 義即公平」的理念,正義即是「公平的對待公平的,不公平的等對待不公平的」
(To treat equal equally,and to treat unequal unequally),社會中任何職務、任何地 位都要向所有人開放,經由補償與再分配,讓所有的成員都處在一種平等的狀態 之下。而弱勢照顧的旨在為不同背景的學生,提供均等的教育機會,這種精神與 Rawls 的正義原則精神相似。為了使不利地區的人民之利益獲得維護,弱勢照顧 的實施,可積極減少個人因為先天或後天環境因素對能力發展的限制,正是社會 正義的體現(殷堂欽,1995)。
正義之原則若只評斷結果,則將錯失糾正機會。除了結果與起始點之公平外,
到平等對待與尊重,讓其能適性學習。又如外籍配偶與新台灣之子,政府考慮族 群平等議題、文化適應及弱勢扶持等因素,推動「多元文化教育」,以落實族群 融合與教育機會之均等。國民教育機會過程之均等,重要關鍵是第一線的教師之 教學過程,在其養成教育中是否培育「有教無類及因材施教」之理念與行為?在 其施教過程中是否真正符合教學專業,對每個學生一視平等,及施以適性教育?
讓正義落實在常態化與正常化的教學中(林煥民,2012)。
綜上所述,我國補救教學政策提供弱勢扶持,確保學生在學習過程中受到平 等對待與尊重,讓其能適性學習並發揮潛能。同時積極為不同弱勢的學生,提供 更多的教育機會,彌補個人先天或後天的條件限制,這種精神與 Rawls 的正義原 則精神相似,因此補救教學實方案具有實現社會正義的理念。
3.增進社會流動
姜添輝(2002)認為社會階級再製現象的主要原因相當複雜,除了職務空缺 的數量外,尚有學者認為還包括社會開放性程度與教育訓練等。教育訓練對於個 人社會流動具有重大影響性。因此在開放社會中,教育對於決定個人社會流動後 的社會階級地位具有強大的支配力。
Bourdieu 也提出「文化再製」的論點,主張宰制階層往往透過教育方式,以 文化資本為中介,再製原有的社會結構,因此在教育體系中,下層階級經常處於 失敗者的地位,無法取得足夠的文化資本,來改善其不利的處境(引自殷堂欽,
1995)。
弱勢照顧的實施,旨在提高相對弱勢學生的能力,對其教育環境加以改善,
使其與優勢階層間的差距減小,具備與他人公平競爭的能力,可減少社會再製的 現象,進而增進社會的流動(黃俊傑,2009)。
綜上所述,我國補救教學實施方案理念在促進教育機會均等,積極的目標是 在增進社會的流動,消極的功能則在避免社會階級再製。
二、補救教學方案之教學
解決弱勢學生低成就的問題,提供課輔資源固然是必要的條件,但關鍵仍在 於是否能提供有品質的課輔教學,亦即怎麼做可能才是關鍵(陳淑麗,2008)。
弱勢學生學習成效提升的關鍵不在於是否有提供資源,更重要的應在於所提供的 補救教學內涵及教學方式是否符合學生的需求(李麗君,2012)。因此,針對學 習低成就學生進行補救教學,課程與教學的安排對補救教學的實施成效有關鍵的 影響性。
張新仁(2001)則認為在進行補救教學時應考慮的項目如下:分析基本能力、
評量學科能力、評量學習動機、擬定課程目標、選擇適合受試者能力的教材。對
評量學科能力、評量學習動機、擬定課程目標、選擇適合受試者能力的教材。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