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複合式防跌運動方案在平衡能力之成效分析

平衡能力之前、後測分析結果,如表 4-4-1 至表 4-4-2 所示。靜 態平衡項目在張眼及閉眼單腳站立,以及動態平衡項目之富田踏步 測試及 2.44 公尺坐起繞物測試皆達顯著差異(p < .05)。

(一)靜態平衡項目,分別為張眼及閉眼單腳站立

張眼單腳站立時間變化(秒),由前測 18.63 秒(SD=25.35)

進步至後測為 23.60 秒(SD=27.08);閉眼單腳站立時間變化(秒),

由前測 3.39 秒(SD=2.11)進步至後測 5.01 秒(2.82),張眼及閉 眼單腳站立前、後測變化皆達顯著差異(p < .01),如表 4-4-1 所示。

表 4-4-1 社區高齡者靜態平衡能力量測之分析 (N=118)

項目 前測 後測 t p 靜態平衡

張眼單腳站立 8.63(25.35) 3.60(27.08) -7.37** .00 閉眼單腳站立 3.39(2.11) 5.01(2.82) -7.14** .00

* p < .05, ** p < .01;數值以平均值(標準差)表示;成對樣本 t 檢定

(二)動態平衡項目—富田踏步測試、2.44 公尺坐起繞物測試 富田踏步測試偏移距離(公分),由前測的 49.93(SD=47.10),

後測改善為 27.01(SD=31.13);富田踏步測試偏移角度(度),由 前測 57.48(SD=50.44)至後測 45.27(SD=30.54)減少偏移角度,

兩者變化皆達統計上顯著差異(p < .05),如表 4-4-2 所示。另外,

2.44 公尺坐起繞物測試,如表 4-3-4 所示。

表 4-4-2 社區高齡者動態平衡能力量測之分析 (N=118)

項目 前測 後測

t

p

富田踏步 測試

偏移距離 49.93(47.10) 27.01(31.13) 4.96** .00 偏移角度 57.48(50.44) 45.27(30.54) 2.74* .02

* p < .05, ** p < .01;數值以平均值(標準差)表示;成對樣本 t 檢定

(三)平衡能力檢測分析小結

由以上結果得知,複合式防跌運動訓練方案對社區高齡者在提 升動靜態平衡能力,均達顯著進步,如表 4-4-3 所示。同時,長者 檢測結果均落於參考值範圍(呂麗華,2009;徐曉璐、李麗晶,2014;

Rikli & Jones, 1999; 2001)。

表 4-4-3 社區高齡者平衡能力檢測之分析 (N=118)

項目 前測 後測

t

p

靜態平衡

張眼單腳站立 18.63(25.35) 23.60(27.08) -7.37** .00 閉眼單腳站立 3.39(2.11) 5.01(2.82) -7.14** .00 動態平衡

富田踏步 測試

偏移距離 49.93(47.10) 27.01(31.13) 4.96** .00 偏移角度 57.48(50.44) 45.27(30.54) 2.74* .02

2.44 公尺坐起繞物 8.82(2.30) 7.46(1.77) 9.15** .00

* p < .05, ** p < .01;數值以平均值(標準差)表示;成對樣本 t 檢定

二、平衡能力於不同基本資料之成效分析

主要透過單因子共變數分析(ANCOVA)來探討平衡能力的進 步情形是否因基本資料變項而有所不同。在基本資料部分,主要涵 蓋了性別、年齡、婚姻狀況、教育程度、居住地、居住狀況、自覺 健康、疾病史、半年內跌倒史。平衡能力包括張眼和閉眼單腳站立、

2.44 公尺坐起繞物與富田踏步等。

(一)性別

1.組內迴歸係數同質性考驗

首先進行男性與女性兩組受試者在「平衡能力」之組內迴歸係 數同質性檢定檢驗,結果如表4-4-4所示。「平衡能力」檢測中僅「閉 眼單腳站立」之組內迴歸係數同質性檢定

F

值為4.58(p < .05)達統 計上顯著水準,因此不符合共變數分析統計前提假設,需進行詹森-內曼法分析,其餘檢測項目皆未達統計上顯著差異,即未違反組內 迴歸係數同質性的假定,可繼續進行共變數分析。

表4-4-4 平衡能力與「性別」之組內迴歸係數同質性考驗摘要表 (N=118)

項目 離均差平方和 自由度 均方和

F 值

顯著性

張眼單腳站立 6.18 1 6.18 .11 .74 閉眼單腳站立 25.59 1 25.59 4.58* .04 2.44 公尺坐起繞物 1.35 1 1.35 .86 .36 富田跨步偏移距離 879.49 1 879.49 .82 .37 富田跨步偏移角度 2598.94 1 2598.94 3.07 .08

*p < .05

2.平衡能力之結果分析

不同性別受試者,對「平衡能力」單因子共變數分析結果,如 表4-4-5所示。在「平衡能力」後測成績共變數分析之考驗結果中,

「2.44公尺繞物」、「張眼單腳站立」「閉眼單腳站立」與「富田 踏步」F值分別為.95、.63、.03及.90,均未達顯著水準(P > .05),

可見排除前測成績的影響後,不同性別受試者在「平衡能力」檢測 項目中的「2.44公尺繞物」、「張眼單腳站立」與「富田踏步」部 份並無顯著差異存在,亦即經過複合式防跌運動方案介入後,不同 性別均可得相近介入成效。

由於「閉眼單腳站立」之組內回歸係數同質性考驗結果F值為 4.58(p < .05),表示男性與女性兩組迴歸線的斜率並不平行,不符 合共變數迴歸係數同質性假設,因此需進行詹森-內曼法來分析,結 果如表4-4-6、圖4-4-1所示。以前測成績來預測後測成績時,前測閉 眼單腳站立差異顯著點為2.59秒以下,男性的後測單腳站立維持時 間會顯著比女性還久。

綜合以上結果顯示,本研究複合式防跌運動方案介入,對大多 數平衡能力提升不因性別因素而有顯著差異,亦即經過複合式防跌 運動方案介入後,不同性別均可得相近介入成效;但其中特別的是 前測閉眼單腳站立結果較差(低於2.59秒)的男性參與者則可見具 顯著介入成效。

表4-4-5 平衡能力與「性別」之共變數分析摘要表 (N=118)

圖4-4-1 性別之閉眼單腳站立差異顯著點

(二)年齡

1.組內迴歸係數同質性考驗

首先進行65-74歲及75歲含以上共兩組不同年齡層受試者在「平 衡能力」之組內迴歸係數同質性檢定檢驗,結果如表4-4-7所示。「平 衡能力」檢測中張眼及閉眼單腳站立之組內迴歸係數同質性檢定F 值分別為為7.89及20.43,達統計上顯著水準(p < .05),因此不符 合共變數分析統計前提假設,需進行詹森-內曼法分析,其餘檢測項 目皆未達統計上顯著差異,即未違反組內迴歸係數同質性的假定,

可繼續進行共變數分析。

表 4-4-7 平衡能力與「年齡」之組內迴歸係數同質性考驗摘要表 (N=118)

項目 離均差平方和 自由度 均方和

F 值

顯著性

張眼單腳站立 382.73 1 382.73 7.89* .01 閉眼單腳站立 87.23 1 87.23 20.43** .00

2.44 公尺坐起繞物 .57 1 .57 .37 .54 富田踏步

偏移距離 .94 1 .94 .00 .98 富田踏步

偏移角度 540.29 1 540.29 .62 .43

*p < .05, ** p < .01

2.平衡能力之結果分析

不同年齡受試者,對「平衡能力」單因子共變數分析結果,如

表4-4-8所示。代表敏捷力與動態平衡的「2.44公尺坐起繞物」檢測 之F值為4.50,顯著性p值為.04,達到顯著水準(p < .05),可見排 除前測成績的影響後,不同年齡組別在「2.44公尺坐起繞物」測驗 具有顯著的差異存在,由於檢測成績越低表示敏捷力越佳,由事後 分析得知65-74歲組(M= 7.16)顯著進步優於75歲以上組(M=7.67)。

亦即經過複合式運動介入後,在「平衡能力」檢測中代表敏捷力與 動態平衡之「2.44公尺坐起繞物」測驗表現上,會因為年齡因素而 有顯著差異,其中65-74歲組進步顯著優於75歲以上組。

另外「張眼單腳站立」及「閉眼單腳站立」之組內回歸係數同 質性考驗結果F值分別為7.89(p < .05)及20.43(p < .05),表示不 同年齡層的兩組受測者,其迴歸線的斜率並不平行,不符合共變數

迴歸係數同質性假設,因此需進行詹森-內曼法來分析,結果如表

表 4-4-9 年齡與張眼/閉眼單腳站立前後測詹森−內曼法分析摘要表

項目 差異顯著點

張眼單腳站立(秒) 8.69 以上*

閉眼單腳站立(秒) 2.17 以上*

* p < .05

圖 4-4-2 年齡組別之張眼單腳站立差異顯著點

圖 4-4-3 年齡組別之閉眼單腳站立差異顯著點

(三) 婚姻狀況

1.組內迴歸係數同質性考驗

首先進行有無配偶共兩組之不同婚姻狀況受試者在「平衡能力」

之組內迴歸係數同質性檢定檢驗,結果如表4-4-10所示。「平衡能 力」檢測中張眼及閉眼單腳站立之組內迴歸係數同質性檢定

F

值分別 為為36.24及5.10,達統計上顯著水準(p < .05),因此不符合共變 數分析統計前提假設,需進行詹森-內曼法分析,其餘檢測項目皆未 達統計上顯著差異,即未違反組內迴歸係數同質性的假定,可繼續 進行共變數分析。

表 4-4-10 平衡能力與「婚姻狀況」之組內迴歸係數同質性考驗摘要表 (N=118)

項目 離均差平方和 自由度 均方和

F 值

顯著性

張眼單腳站立 1455.75 1 1455.75 36.24** .00 閉眼單腳站立 28.01 1 28.01 5.10* .03 2.44 公尺坐起繞物 4.50 1 4.50 3.09 .08 富田跨步偏移距離 23.74 1 23.74 .02 .88 富田跨步偏移角度 3687.23 1 3687.23 4.42 .06

* p < .05, ** p < .01

2.平衡能力之結果分析

不同婚姻狀況受試者,對「平衡能力」單因子共變數分析結果,

如表4-4-11所示。代表敏捷力及動態平衡的「2.44公尺坐起繞物」之

F值為7.39,達到統計上顯著水準(p < .05),可見排除前測成績的

影響後,不同婚姻狀況組別在「2.44公尺坐起繞物」測驗具有顯著 的差異存在,由於檢測成績越低表示敏捷力越佳,由事後分析得知 無配偶組(M=6.99)顯著進步優於有配偶組(M=7.63)。

另外,由於「張眼單腳站立」及「閉眼單腳站立」之組內回歸 係數同質性考驗結果

F

值分別為36.24(p < .05)及5.10(p < .05),

表示不同婚姻狀況的兩組受測者,其迴歸線的斜率並不平行,不符 合共變數迴歸係數同質性假設,因此需進行詹森-內曼法來分析,結 果如表4-4-12及4-4-13、圖4-4-4及4-4-5所示。以前測成績來預測後 測成績時,前測張眼單腳站立差異顯著點為12.73秒以上,無配偶者 的後測張眼單腳站立維持時間會顯著比有配偶者還久。前測閉眼單 腳站立差異顯著點為3.51秒以上,有配偶組的後測閉眼單腳站立維 持時間會顯著比無配偶組還久。綜合以上結果顯示,本研究複合式 防跌運動方案介入,對於平衡能力提升均達顯著成效,其中2.44公

尺坐起繞物中無配偶者介入成效更顯著;另外,前測張眼單腳站立

圖 4-4-4 婚姻狀況之張眼單腳站立差異顯著點

表 4-4-13 婚姻狀況與閉眼單腳站立前、後測之詹森−內曼法分析摘要 (N=76)

項目 差異顯著點

閉眼單腳站立(秒) 3.51 以上*

* p< .05

圖 4-4-5 婚姻狀況之閉眼單腳站立差異顯著點

(四)教育程度

1.組內迴歸係數同質性考驗

首先進行不同教育程度共三組受試者在「平衡能力」之組內迴 歸係數同質性檢定檢驗,結果如表 4-4-14 所示。「平衡能力」檢測 中張眼單腳站立之組內迴歸係數同質性檢定 F 值為 10.89,達統計 上顯著水準(p < .05),因此不符合共變數分析統計前提假設,需 進行詹森-內曼法分析,其餘檢測項目皆未達統計上顯著差異,即未 違反組內迴歸係數同質性的假定,可繼續進行共變數分析。

表 4-4-14 平衡能力與「教育程度」之組內迴歸係數同質性考驗摘要表 (N=118)

項目 離均差平方和 自由度 均方和

F 值

顯著性

張眼單腳站立 976.06 2 488.03 10.89** .00 閉眼單腳站立 8.21 2 4.10 .76 .47 2.44 公尺坐起繞物 8.01 2 4.01 2.59 .08 富田跨步偏移距離 450.33 2 225.17 .21 .81 富田跨步偏移角度 1684.38 2 842.19 .96 .39

* p < .05, ** p < .01

2.平衡能力之結果分析

不同教育程度受試者,對「平衡能力」單因子共變數分析結果,

如表4-4-15所示。在「平衡能力」檢測結果,「閉眼單腳站立」之F 值為5.70,達到統計上顯著水準(p < .05),可見排除前測成績的影 響後,不同教育程度在「閉眼單腳站立」檢測具有顯著的差異存在,

如表4-4-15所示。在「平衡能力」檢測結果,「閉眼單腳站立」之F 值為5.70,達到統計上顯著水準(p < .05),可見排除前測成績的影 響後,不同教育程度在「閉眼單腳站立」檢測具有顯著的差異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