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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一節 西方人文主義的傳統

第二章 文獻探討

本章分別是西方人文(本)主義的傳統、台灣的人本教育學者之理念以及人本 教育基金會數學想想國。

第一節 西方人文主義的傳統

人本主義與人文主義為近似詞,若其精神都在於突顯人自身的地位和價值,

其英文對照字都有可能是 humanism,由古羅馬時期的拉丁文 humanitas 係指一般 人的教育指涉看出,此 humanitas 與希臘文 paideia 所指訓練,係指對人實施教育、

學藝相當意思(陳俊輝,1998)。臺灣歷史課本西洋史部分會提到人文主義,但 多從文藝復興時代講起,其實往上可溯源到西元五世紀的希臘,透過「自由藝」

(liberalarts,或稱「博雅科目」)教育來培養個人的「涵養」與「識見」,往下則 一直影響著近五百年來的西方社會(周樑楷,2003)。基於以上兩個理由,本節 乃整理有關西方人文主義或人本主義的相關文獻,分別從古希臘羅馬時期、文藝 復興時期以及近代時期三階段來了解人文學者之教育理念。

壹、古希臘、羅馬時期

一、古希臘時期

古希臘時期的哲學思想自蘇格拉底以後,較偏重探討人的問題,例如人性問 題、知識問題、道德問題、社會問題、政治問題等等,較不探討構成宇宙的基本 元素(Bullock, 1985/2005)。代表人物有蘇格拉底、柏拉圖、亞里斯多德等人,

其教育主張重點摘要如下:

(一)蘇格拉底

蘇格拉底在教育方面主張師生對談的詰問方式,由教師的引問使學生自己思 考、自己疑問、自己辯解、自己概括,最後自行獲致認識的結果;當學生透過這 種歸納式的思考歷程後,才能求得較為正確的知識概念。故蘇格拉底強調教師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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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直接代替學生思考、作概括(徐宗林、周愚文,1997)。蘇格拉底另一項主張 為「道德教育」,並以其為教育目的,認為一個有德性的人超越一個有知識的人,

知善而行善、知惡而避惡的道德實踐是教育要達到的最大目的(徐宗林、周愚文,

1997)。

(二)柏拉圖

柏拉圖在教育方面主張適才適所的教育,依照年齡的區分,將教育的實施分 為五個階段,首先是幼兒教育、接著培育道德品行的涵養與禮儀、再來是軍事訓 練,增進體能並培育擔任國家的衛士,最後經過篩選的學生,繼續學習深入的學 術思想及廣泛的知識領域,作為培育統治者(徐宗林、周愚文,1997)。

(三)亞里斯多德

亞里斯多德在教育方面主張較偏重個人層面,以培養有德性的、陶冶理性的 公民為教育目的。他亦依照年齡區分,將教育的實施分為四個階段,前兩階段主 要培養具有德行的公民,分別是重視嬰幼兒的活動課程,以及兒童的身體發展與 道德發展;後兩階段主要陶冶理性的公民,分別是青年階段的算術、幾何、文法、

倫理學、政治學等科目,以及成年階段的高等教育,包含物理學、生物學、宇宙 論等科目(徐宗林、周愚文,1997)。

歸納古希臘時期人文學者之教育理念,蘇格拉底提出求得較為正確的知識概 念,應是由學生自己思考、提出疑問、進行辯解概括,最後自行獲致認識的結果;

柏拉圖則將教育依照年齡區分幼兒教育、道德品行與禮儀、軍事訓練;亞里斯多 德亦將教育依照年齡區分,但是分為嬰幼兒活動課程以及陶冶理性課程。

二、羅馬時期

羅馬時期的教育主張實用人才的培養,偏重修辭學、演講術的傳授。西賽羅

(Cicero)主張培育兼具理性發展與德行發展、能將具備的知識用之於社會、服 務公眾的雄辯家(Orator),教育內容包含廣泛的知識基礎,包含文法、修辭、

物理、哲學、倫理學等科目(徐宗林、周愚文,1997)。西塞羅針對教育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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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譯了大部分的希臘著作為拉丁文,發明了哲學語彙,使拉丁文取代希臘文,成 為哲學的主要語言(Stokes, 2002/2005)。

坤體良(Quintilian)亦主張教育目的為培育接受完整學校教育的雄辯家(徐 宗林、周愚文,1997),在教育的主張關注學生的個別差異,重視教學方法以助 於提升教學效果,如利用遊戲或獎懲;坤體良反對體罰,認為學生的學習必須出 自於自願,而非強迫而得(Bullock, 2000/2005)。

歸納羅馬時期人文學者之教育理念,西賽羅主張實用人才的培養,將具備的 知識用之於社會、服務公眾;坤體良的教育重視教學方法以助於提升教學效果,

並且反對體罰。

貳、文藝復興時期

文藝復興時期興起的背景是對神本思想的對抗,當時學者競相研究古希臘、

羅馬時期的學術思想、文學、藝術、語文,進而形成影響近代人類社會的人文主 義,「人文主義」一詞首先出現在史學著作《義大利的文藝復興》,幾乎確定了文 藝復興與人文主義的同一性(Bullock, 2000/2005)。

文藝復興時期逐漸走出中世紀宗教思想時期,人的思想重心由「神」轉變為

「人」,肯定今世生活的價值,提升人的自信與尊嚴,轉而欣賞古希臘、羅馬時 代的古典文學作品,偏重博雅教育,重視個人的本性,代表學者有佩托拉克

(Petrarch)、伊拉斯莫士(Erasmas)、衛威斯(Juan Luis Vives)與蒙泰因(Michel de Motaigne),以下分別概述此四位學者的教育主張如下:

一、佩托拉克

佩托拉克在教育方面主張博雅教育,致力於蒐集古代經典,他認為博雅教育 是追尋真理必要的教育,而真理是從古籍研究中尋找而得的,奠定了後期人文教 育家的基礎(徐宗林、周愚文,1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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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伊拉斯莫士

伊拉斯莫士在教育方面主張培養對社會有責任感且健全的個人(a complete man),他認為人性本善,學生的興趣需要引導,不應該在嚴格的管教中受到傷 害,教師應重視個人的本性,考量學生的天賦、給予指導性的協助並予以訓練和 實踐,使學生各展所才,才是好的教育方式(徐宗林、周愚文,1997)。

三、衛威斯

衛威斯在教育方面主張教育最大之目的是追求「善」,認為學生的學習心理 因素比學習教材內容更值得注意,他強調教師的教學原則必須重視學生的學習心 理因素,並應用母語教學,且以現實生活的事實為教育的內容,才有助於學生個 人的學習(徐宗林、周愚文,1997)。

四、蒙泰因

蒙泰因在教育方面主張,教育目的是讓學生善加利用知識,而助於提升個人 行為品德。他重視社會經驗,提倡旅遊教學,認為學生必須有豐富的生活經驗後,

再進行研習各類學科。蒙泰因在教育上的另一項主張為反對體罰,提出利用誘導 的教學方式,提高學生的學習興趣,並使學生做出個人的判斷,且透過探討人生 哲學問題,培養勇敢、果決、寬大、節制的品德(徐宗林、周愚文,1997)。

歸納文藝復興時期人文學者之教育理念,多注重在學生的學習,包含教師應 考量學生的天賦、給予指導性的協助;學生不應該在嚴格的管教中受到傷害;教 師必須重視學生的心理因素;應用母語教學助於學生學習;反對體罰。

參、近代的人本主義思想

人本主義興起的時代背景可以代表對於 20 世紀 50 年代的教育反省,因為美 國當時以行為主義為教育主流,大多的研究發現認為人的反應是由外在環境的刺 激而引起,所以引發人本主義學者提出人的行為是發自內在、基於自己意願所做 的自主性以及綜合性的選擇(張春興,2007)。人本教育的基本精神在於,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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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人類特有的行為,因此教育應重視人的「本性」,探求人的優點,求得人性更 卓越的成長(張凱元,2003)。代表學者有高斯坦(K. Goldstein)、馬斯洛(A.

Maslow)、康布斯(A. Combs)、羅杰斯(C. Rogers)等人。

一、高斯坦

高斯坦提出機體論,任何機體皆具有整體性、連貫性、一致性,係指每個人 都具備身心整體性,任一部位發生變化皆會牽連整個人的活動,所以人必然會保 持本身的完整性,且依照本身的需求發展以達成目標,同時充分發展自己的潛能

(張凱元,2003)。高斯坦在教育上重視個別差異,由於生長背景、成長過程、

條件等因素都是相異的,所以會各自形成個人獨特的人格,使每個學習者在學習 基礎與能力上各有各的不同,因此他主張教育應依照學習者本身的學習條件,選 擇適宜的材料和方法,幫助學習者達成自我實現(張春興,2007)。

二、馬斯洛

馬斯洛被譽為人本主義之父,主張學習不能外鑠,只能靠內發,教師不能強 迫學生學習,而要設置適宜的環境,引導學生主動發展自己的內在潛能(張春興,

2007)。馬斯洛提出需求層次理論,解釋當人滿足了基本的需要:生理需求、安 全需求、愛與隸屬需求、自尊需求,會往更高層次的成長需求,尋求無止盡的滿 足(莊耀嘉,1990)。基本需求和成長需求間會不斷的交互作用,教師與學生家 長應為學習者營造良善的學習環境,當教師對於成長中的學習者須確定其基本需 求已經適當滿足後,學習者才能自主的繼續成長,進而發展出自我實現的高峰經 驗(張凱元,2003)。

三、康布斯

Combs(1971)主張教育的目的重點是針對學生的情意需求(affective need), 使學生知識、情感、意志或動機三方面均衡發展,讓學生在智能方面得以自我實 現、而在情緒、情操、態度、道德、價值判斷等方面,培養學生健全人格,發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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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人教育的功能,而非侷限於教學生知識或謀生技能(引自張春興,2007)。Combs

(1981)提出人本主義教育希望能達成七項目的,配合學生經驗設計學校教育,

使學生在知、情、意方面得以充分發展,進而使每個學生能適應多元化有多變化 的社會等等。他亦注重情意方面,因為此等行為關係到人與人之間的相處,養成 社會上人際相處、待人接物的能力(張凱元,2003)。康布斯主張當教師欲了解 學生行為,必須先由了解該情境下學生之覺知,教學非指教師教導豐富的知識給 學生,而是在於老師需要對學生有所啟發,進而讓學生從知識中獲益(張春興,

使學生在知、情、意方面得以充分發展,進而使每個學生能適應多元化有多變化 的社會等等。他亦注重情意方面,因為此等行為關係到人與人之間的相處,養成 社會上人際相處、待人接物的能力(張凱元,2003)。康布斯主張當教師欲了解 學生行為,必須先由了解該情境下學生之覺知,教學非指教師教導豐富的知識給 學生,而是在於老師需要對學生有所啟發,進而讓學生從知識中獲益(張春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