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一節 親子關係
第二章 文獻探討
本章探討國內外相關文獻,共分成三個部分,第一節是親子關係,第二節是 父母教養差異,第三節是手足關係。
第一節 親子關係
本節分別探討親子關係的定義、親子關係的內涵、影響青少年親子關係的因 素三部分分別做討論。
壹、親子關係的定義
父母是我們自出生後最早開始也最頻繁互動的人,親子關係對於個體日後在 人格發展和人際關係的建立都有深遠的影響。在眾多親子關係研究中,不同的學 者對於親子關係的定義有不同的陳述,通常可以從單向度和雙向度的面向來看,
在單向度方面,學者多以父母的角度來看親子關係,探究父母教養的方式、態度、
教養行為對於親子關係影響,有些學者以子女的角度來看親子關係,由子女知覺 父母的教養、態度、彼此的關係為主;在雙向度方面,有些學者認為親子關係應 該是從父母、子女兩方的角度來看待,父母和子女是彼此互相影響的。黃春枝(1986)
認為親子關係是家庭中雙親與子女互動所構成的人際關係,而依據教育部(2011)
國語辭典上的解釋親子關係的意義是「心理學上指家庭生活中,兒童與其父母間 互動作用所形成的交互反應」,即明確指出親子間雙向互動的意義。
綜合上述,可以定義親子關係是父母與子女彼此互動所形成的人際關係,包 括行為的互動與心理的情感交流。
貳、親子關係的內涵
親子關係研究在國內外是家庭、教育、社會學者等非常關注的議題,許多研 究者會針對不同的研究觀點、對象和研究目的而提出不同的內涵。傳統上對於親 子關係的研究大部分都是以父母教養方式或態度為主要的核心,雖然也都會測量 親子的情感連結(羅國英,1995),但仍偏向探討父母教養方式、態度為主;後來 許多研究者慢慢將父母教養方式和親子關係的概念有所區隔,更關注在「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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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面向上,如情感、衝突、權力,親密與控制,語言與非語言的溝通(陳富美,
2007)。
青少年與父母的關係在家庭研究領域中是許多學者關注的焦點,早期對於人 類發展的觀點由於只著重在兒童期與成人期,對於由兒童邁入成人的青少年階段 的發展並不特別關注,但自從 Hall 在 1904 年首先提出青少年期是風暴期(storm and stress)這個名詞後(Arnett, 1999),這一百多年學者日益重視青少年階段這個獨特 的時期,對於青少年的生理成長、心理發展、人際、社會關係等研究亦愈來愈多。
在親子關係的研究中,有一些研究可從發展的親子關係量表中瞭解到親子關 係的其中內涵,黃春枝(1986)根據 Stott 在 1977 年發展的親子關係量表,提出青 少年期親子關係的內涵有相互信任、情感交流、友誼性交往三種。王淑娟(1994)
則根據黃春枝 1979 年的「親子關係問卷」、劉焜輝 1986 年的「親子關係診斷測驗」
以相互信任、情感交流、友誼性交往、獨立做為青少年親子關係的指標。羅國英
(1998)則針對從青少年親密觀點來看親子關係研究中,建構出親子關係的內涵 有依附感、認同感、同理心、負面情感、工具性功能、權力落差、責任或回報壓 力、被重視感等八種。李美枝(1998)以國內大學生為研究對象,探究中國人的 親子關係的內涵與功能,其中內涵因素是以喜歡、親近感、權力來建構,功能因 素則是針對順從、認同、利他來建構,另其他因素則包括平等、心事分享、生活 依賴,這九種關係特性來說明親子關係的內涵。趙梅如(2006)以三種中國文化 性格為向度,建構青少年與父母的親子互動關係型態,其中三種親子互動關係內 涵為含蓄引發的態度內隱與外顯、由順從引發的情意和諧與不和諧、由信任與認 同引發的積極與消極,產生交心、妥協、衝突、冷淡、矜持、渴求、偽裝、防衛 八種關係類型。吳明燁(2009)提出依附、衝突與矛盾三種向度來呈現親子關係 內涵,除了正面情感(affection)與負面衝突(conflict)外,當正面情感與負面衝 突兩者感受都高時所呈現的矛盾(ambivalent)情感。
親子關係亦是家人關係的其中一種,Olson 主張以家庭系統觀點來決定家人關 係的向度,其中凝聚力(cohesion)、調適力(adaptability)和溝通(communication)
是最重要的三個向度;凝聚力是指家人對彼此的情感連結,調適力即是應變彈性,
指家人角色、家庭規則的改變性程度;而溝通能影響家庭模式的方向,良好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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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上述所列出來過去青少年親子關係主要研究中,可以發現親子關係內涵涵 蓋許多面向,研究者在分類上也有所不同,包括相互信任、情感交流、友誼性交 往、獨立、依附感、認同感、同理心、負面情感、工具性功能、權力落差、責任 或回報壓力、被重視感、喜歡、親近感、順從、認同、利他、平等、心事分享、
生活依賴、交心、妥協、冷淡、矜持、渴求、偽裝、防衛依附、衝突、訊息交換、
情感傳達、問題解決等,在這些內涵中,由於有些內涵的意義極為相似,因此可 以將相似的內涵再做歸類。
上述內容中的相互信任、認同感、同理心、平等、獨立可以歸為親子「信任」
的層面;親近感、交心、情感交流、生活依賴、渴求、利他可以歸為親子間的「親 近感」層面;權力、問題解決、訊息交換可以歸為親子「溝通」的層面;衝突、
負面情感、偽裝、防衛等可以歸為親子「衝突」層面。以下為針對青少年期親子 關係中的信任、親近感、溝通與衝突四種面向,分別敘述如下:
(1)信任:
信任是指親子間的相互信任,彼此能互相信任對方,包括父母能信任子女在 外表現,子女亦信任父母(黃春枝,1986)。青少年和父母之間若能有彼此瞭解、
互相尊重的同理心與表達出接受對方與對方相同心意的認同感,對於親子間的關 係亦能有正面的發展(羅國英,1998),而這樣的同理心與認同感就是建立親子 間信任感很重要的元素。此外,當父母給予子女獨立的空間時,亦象徵父母信任 子女的行為(王淑娟,1994)。
(2)親近感:
親近感是指親子之間在情感上喜歡和對方親近,願意和對方分享心事、依賴 對方。青少年期由於正面臨自立分化所帶來的離合危機,在擴展社會關係上想要 尋求獨立卻又同時依賴父母的支持與支援(吳明燁,2009),因此,父母仍然扮 演了青少年工具性與情感性的角色,除了延續兒童期時生活中的主要照顧者、提 供經濟來源外,在情感上亦是青少年在社會化過程中情感的提供者。而親子的依 附感、親近感、交心、喜歡等就包括在親近感的涵意中;McCarthy 與 Casey 提到 親 子 的 依 附 關 係 時 , 強 調 子 女 對 於 父 母 的 情 感 與 行 為 各 方 面 的 關 注 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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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tentiveness)與感受性(sensitivity),並視之為子女抗拒不良誘惑與追求良好 表現的重要機制(吳明燁,2009),羅國英(1998)提到青少年親子關係內涵中 的依附感,即親子間希望維持靠近對方,對方的存在能安撫自身的情緒,都顯示 出依附情感對於親子關係重要元素;黃春枝(1986)認為親子的情感交流即為彼 此能夠交談、分享心情感受、共同參與活動等;李美枝(1998)提出的喜歡、親 近感、心事分享亦呈現相似的概念,表示出子女喜歡父母、可以和父母親近等。
另外,Olson 以家庭系統觀點主張凝聚力是指家人對彼此的情感連結,而親子間 凝聚力的展現即是親近感內涵的一種。黃宗堅、謝雨生、周玉慧(2004)亦是以 家庭系統觀點出發,亦提到「情感傳達」可以呈現了親子關係親近的面向,瞭解 到親子間彼此之間的主觀的經驗與感覺是否能夠相互開放,表現彼此情感讓對方 知道。
(3)溝通:
在權力關係上,不論在華人或西方家庭中,父母與青少年階段前的年幼子女 的關係大都是單向式的命令、控制,為不對稱的關係,但進入青少年期,親子關 係逐漸轉變成對稱關係,雙方權力必須逐漸協調、對等,親子關係的轉變從單向 的權威轉變至雙向自主的談判歷程(高淑清、廖昭銘,2004),因此雙方的互動 溝通,了解彼此的想法就很重要。而前一段亦提到 Olson 的家庭系統觀點中,溝 通(communication)是家人關係中最重要的三個向度之一,良好的家人(親子)
溝通可以讓家庭(親子)有正向的發展;此外,在黃宗堅、謝雨生、周玉慧(2004)
亦提到「訊息交換」這個面向,是指父母與子女在訊息交換中會用何種方式來傳 達彼此的訊息、認知和想法。父母與子女在溝通時如果能夠有良好的溝通品質、
對於對方所傳遞出來的內容能給與適當的回應,對於親子關係亦能帶來正向的發 展。因此,可瞭解到溝通在親子關係內涵中亦是重要的探討面向。
(4)衝突:
除了上述的信任、親近感、溝通是正向的親子關係內涵外,;在 1970 年代以 前,社會上的主流觀點認為青少年期的親子關係本質就是「衝突」,從心理學分析 來看,青少年期是從兒童階段邁入成人的重要階段,要脫離父母的情感需求,必 須藉由衝突來達到目的,尋求自我(Steinberg, 2001)。吳明燁(2009)的研究中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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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衝突即在於瞭解親子之間爭執的程度;趙梅如(2006)的研究中,亦提到衝突 就是親子不和諧的一種類型。除了衝突外,許多研究亦會從負向情感(羅國英,
1998)、彼此有防衛、偽裝、與對方相處有壓力等(趙梅如,2006)來探討親子之 間的關係,
因此,在整合上述文獻所探討的親子關係的內涵後,本研究將親子關係內涵 歸納為信任、親近感、溝通與衝突四種面向。
參、影響青少年時期親子關係的因素
青少年期的親子關係受到許多因素所影響,如父母親本身、父母職業狀況等,
青少年期的親子關係受到許多因素所影響,如父母親本身、父母職業狀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