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三節 角色認知相關理論及研究
一、角色認知的意涵與相關概念
李青芬等(2001)指出,角色(role)一詞,是指人們因為在社會單位 中擔任某一職位,而有一組預期的行為型態。Spector(1997)指出,角色 乃是個人在組織中所需要的行為模式,組織的角色可能被聯想到職位與職 稱,每個人都可能有好幾種角色,而且不是每一個人在相同職位中都有相 同的角色,即使是某些非正式的工作部分,常由工作中發展出多種角色。
社會心理學家 Allport(1994)認為;「角色乃是參與社會生活的一種結構性 的模式。更簡單的說,是社會期許某個人在一團體中所要擔任的職位者。」
陳奎喜(1999)總結角色的概念包含:(1)角色代表一個人在組織中的正 式位置(formal position),它是一種權力和義務的集合,也尌是一般所說的 職位。(2)角色並不是單獨存在,而是在一團體中發生的,此稱為角色組 合(role set)。(3)因為每個人同時擁有不同的角色,在團體中尌形成角色 期望(role expect),當角色期望與事實不一致時,尌會形成角色衝突 (role conflict)。(4)角色可以分為與生俱來所歸屬的(ascribed),如人種;和後 天努力所獲致的(achieved),如職業(引自吳孟秋,2006)。Michale Argyle
(1983)認為組織是由相關的地位所組成,居其位者都扮演著連結的角色。
而角色是由同一地位多數人所共有的一種行為模式,而且是來自於他人的 期待。角色也包含了所作的工作、與組織中其他成員的互動方式、態度和 信念等。當工作未明確界定或新角色剛建立時,常會出現角色不清的情形
(王文秀等,1995)。Parsons(1961)認為角色乃一個人結構化的,亦即在 規範的制度下參與一種具體社會互動的過程,而與特定的、具體的角色夥 伴建立交互關係。易言之,每一個角色並非單獨存在,必頇與其他的角色 夥伴(role partner)產生互動關係。Sears, Peplau, 和 Taylor(1991)也指出 角色的意義是指當我們在社會交互作用中而佔據不同的位置,亦即角色是 互動過程中,人我之間的交互關係 (引自李宛玲,2013)。杒俊興(2011)
認為,角色是一個人的行為表現,個體對自己的看法與態度則是自我觀念,
角色與自我觀念二者彼此交互影響,而塑造完整的自我。個體必頇在了解 自我、了解他人之後,才能進一步探討人際溝通。
林月珠(1992)指出,所謂角色(role),為被期望的行為內容。角色 認知為行為者對於被期望的行為內容的了解確認。因此,正確的角色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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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rception of role)對組織目標的完成,及個人的自我實現,具有決定性 的影響力。若期望員工在激勵管理之下,能將充分的能力和高昂的意願表 露得當,便頇從事角色的澄清和認知的傶化。每個人在生活中不斷地扮演 著各種角色,而角色代表個人所處的地位,每個角色地位均有其所背負的 角色責任,而這些角色責任來自於個人與他人的期望。傅肅良(1990)指 出,心理學家沙爾金及柯斯泰(Zalkina and Costells)曾提出對人際關係認 知問題的看法:(一)如認知者能瞭解自己,則對別人的認知會較正確。如 認知者能接受自己,則易看出別人的優點。(二)認知別人是一種複雜的心 理過程,常將被認知者納入某一類型,並以其地位與角色來決定其所屬類 型。(三)被認知者的外表特性,會影響別人對他的認知。組織內員工的內 在動機、需要、慾望、態度等不盡相同,當員工相互間展開認知及解析他 人的動機與行為時,常會產生差異現象,如單位與單位間的相互看法,員 工與員工間的相互看法,上級對下級或下級對上級的看法,常受著主觀的 經驗影響,此種主觀最易阻礙組織的發展,與人際關係的和諧。
張春興(1989)指出,認知(cognition)係指個體經由意識活動對事物 認識與理解心理歷程,故認知一詞的含意甚為廣泛,舉凡知覺、想像、辨 認、推理、判斷等複雜的心理活動,均屬認知。陳思倫(1994)指出認知 系統具有多方面的功能,這些功能包括新認知意義的賦予、情緒的產生、
態度的形成,以及提供某種激勵以產生爾後的行為(引自趙福霖,2007)。
陳以慕(2011)認為角色期望是指他人或群體對角色的期待,個體本身對 角色的期待稱之為角色認知。刺激角色的知覺、理解、思考的來源等,可 用來區別角色期望與角色認知,外來強加在角色身上的是角色期望,而角 色自覺的、自己願意採納的是角色認知。徐仁輝、楊永年與張昕(2005)
指出,角色是指個人在與他人交往時所期望的行為模式。個人的角色反映 了他在社會系統中的地位、相對的權利和義務,以及權力和責任。角色認 知又稱為角色知覺,是指對於自己處於特定社會和組織中之地位的知覺。
一個完整的角色知覺過程,應該包括(1)角色認知:指個人對於自己應該 在社會與組織中所處地位的認識。(2)角色行為:指個人按特定社會與組 織所賦予該角色之特定行為模式而表現出的行為。(3)角色期望:指他人 對個人所應承擔角色的希望與寄託。(4)角色評價:指他人對個人的角色 扮演的評價。角色知覺中的角色認知與角色行為,是指角色扮演者主觀方 面的因素;而角色期望與角色評價,則是指他人對角色扮演者的回饋資訊,
屬於客觀方面的因素。角色知覺做為複雜的社會認知,只有在主、客觀因 素相互作用的條件下,最終才能形成一個完整的角色知覺。
綜此,當在組織中能明確界定每個人的角色,且每個人能清楚地認知自 己所應扮演的角色時,則會促使自己努力地扮演好被期待的角色,並與組 織中的其他角色夥伴建立良好的互動關係,讓每個人充分自我實現,共同 達成組織目標。此為本研究認為應探討合併設置人事人員角色認知的重要 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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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人事人員角色探討
銓敘部人事制度改進專案小組研究專題報告(2012)中,參採 Dave Ulrich
(1997)所提出人力資源工作者「員工權益鬥士、行政管理專家、變革推動 者及策略夥伴」等四種角色,分析公部門人事人員在組織中的角色:(一)變 革推動者是人力資源工作者要協助組織行動變革、流程變革、結構變革與文 化變革的角色。人事人員應該在組織變革中,強化擔任變革推動者的角色,
提供員工面對變革所需要的各種資源,協助型塑友善的組織環境,讓員工可 以很快地適應變革後的組織。(二)依人事人員管理條例規定,人事管理人員 由銓敘部指揮監督;人事主管人員之任免,由銓敘部依法辦理。人事總處組 織法第 2 條規定人事總處掌理行政院所屬機關及地方機關人事機構設置、人 事人員管理、訓練、進修等事項。全國各機關的人事機構設置,人事人員之 管理、派免、考核等事項,目前均由銓敘部及人事總處負責或授權予所屬各 主管機關人事機構辦理。人事一條鞭制度的設計為期望人事人員在機關內,
能獨立執行人事法規,協助首長達成組織目標,扮演首長重要的幕僚角色,
成為業務單位的策略夥伴。(三)行政管理專家是目前公部門人事人員最重要 的角色之一,執行各項人事管理事項,主要任務為執行人事管理條例所賦予 的各項職掌。人事人員除了依據人事主管機關之政策執行人事業務,亦要配 合服務機關政策目標,辦理相關人事業務。(四)員工權益鬥士是傳統人事人 員偏好的角色,許多人事人員常以員工權益的代言人自居,希望盡量增加員 工的權益。當組織願意為員工提供清晰的事業路徑時,員工自然對組織有更 高的歸屬感,願意做出更多的貢獻。綜此,本研究認為人事人員在組織中,
是協助員工儘速適應變革的角色;在組織中扮演協助首長達成組織目標的重 要行政管理專業幕僚與策略夥伴;更是員工權益的守護者與員工福利的謀求 者。在這個以人為服務對象的角色工作,人事人員與組織內長官的互動關係,
以及與組織成員橫向的溝通協調關係是否良好,均與人事人員是否能成功發 揮角色功能有密不可分的關係。
黃一峰(2006)指出,美國人事管理局(Office of personnel Management, OPM)分析聯邦人事人員能力包括策略夥伴、領導者、員工支持者、技術專 家及變革推行者等五種角色,但無論那一面向的角色能力都需具備溝通的基 本能力,才能建立利益相關者間的交集。並在針對我國人事人員角色與能力 的研究結果中指出,一般人員對人事人員所應具備的核心能力的前六大指標 優先順序為:(1)簡任人員:顧客服務、人事法規、溝通協調、人力資源規 劃、建立信任、員工協助。(2)薦任人員:顧客服務、溝通協調、人事法規、
建立信任、員工協助、人力資源規劃。(3)委任人員:溝通協調、顧客服務、
人事法規、建立信任、員工協助、建立團隊。我國各級地方政府對人事單位 職掌之看法,大多認為在人力資源管理人力資本的潮流下,人事人員的角色 與職掌擴大,造成人事人員人力不足,無法負荷的情況出現。連月玲(2008)
在針對臺東縣國中小學校人事人員核心能力的研究中指出,學校人事機構業 務繁雜,除辦理例行的人事業務外,還需因應上級主管機關交辦之各項任務,
而上級人事主管機關在各項人事業務上,不斷推出創新措施。而且人事人員 在組織中扮演多重角色,是校長的諮詢幕僚,也是上級人事政策的推動者及
而上級人事主管機關在各項人事業務上,不斷推出創新措施。而且人事人員 在組織中扮演多重角色,是校長的諮詢幕僚,也是上級人事政策的推動者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