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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研究設計

第三節 解釋變數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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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數年能源消耗總量目標年能源消耗總量)/基數年能源消耗總量 𝑥100%

依據《方案》附錄一表 8-1 的考核計分明定,在單位 GDP 能耗降低的定量指標 評分中,完成年度計畫目標得 40 分,為權重最高的考核項目,完成目標的 90%得 36 分,完成 80%得 32 分,完成 70%得 28 分,完成 60%得 24 分,完成 50%得 20 分,

完成 50%以下不得分。每超額完成 10%加 3 分,最多加 9 分。本指標為「否決性指 標」,只要未達到年度計畫確定的目標值,即為未完成等級。

(四)依變數型態使用

《節能考核方案》雖是 2006~2010 年為期五年度的規劃,中央卻採取年度評比的 機制,因五年內幹部換任的情況多,年度的評比才能夠確保幹部落實節能工作。因此,

中央依據各省五年規劃中最終須達成目標,設定每年度的期成目標,加上每年度節能 措施落實工作的評分,以此兩標的綜合評價每省年度的考核分數,並將其評比為「超 額完成」、「完成」、「基本完成」或「未完成」等級。此依變數為可以看出地方領導政 績「表現程度」的順序變數(ordinal variable)。正是此變數型態,提供了本研究可以 分析各省在節能考核「程度」上變異的解釋模型。在個案的年份選取上,因在第十一 個五年規畫所含括的 2006 至 2010 年中,僅有中間的三個年度 2007、2008、2009 年 有官方正式公布的「各省節能目標與措施落實評價考核結果」。2006 年政策尚未開始 實施,而 2010 年僅有官方公布的十一五各省最終「節能目標」──「降耗百分比」

──沒有公布落實節能措施部分的整體考核評價程度。因此本個案中所設定的依變數,

即為節能政策規劃執行期的三個年度(2007~2009 年)中,「各省節能目標與措施落實 評價考核結果」的完成等級評比。

另須說明的是,本研究兩個案中,作者都將西藏設為遺漏值,因西藏地理環境的 特殊,不論是節能評比或是 GDP 測量報告皆有缺漏,與其他省的表現亦落差太大,

可能造成極端值(outlier)產生,因此不作為本研究觀察值。此外,節能個案中,2008 年的四川及新疆兩省則由官方明載因地震災害未能完成當年度指標,因此亦將此兩省 份 2008 年度的表現設為遺漏值。

第三節 解釋變數說明

一、主要解釋變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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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研究選擇省級領導為主要考核對象的政策作為研究個案。中共於 1982 年憲法 中訂立了「 首長負責制」,其中第 105 條將地方各級人民政府首長:省長、市長、縣 長、區長、鄉長、鎮長,納入實行首長負責制之範圍。該制度的意義,在於由「 行政 機關的首長」,代表行政機關向權力機關負「 個人責任」的 權 責 設 計 , 使 得 地方執 政事權集中、權責明確,具指揮行動效率。因此原則上,省級人民政府首長一方面能 夠對省內各項施政具全權決定之能力,但同時亦須為各項政績負全權責任,應為政績 考核的主要對象。然而,省級卻還有一位黨政一把手──省委書記──,即便是省長 亦須對同級的黨委書記負責。因此若當政策涉及省委書記的政治或經濟利益,即使事 權不在其身上,其亦可能具有較高的政策主導權。亦因此,在過去的學理研究,時常 同時使用經濟政績的表現,來解釋省委書記及省長的晉升。14在本研究的節能個案中,

各項文件皆載明其考核責任人為省人民政府領導班子-即省長,因此,原則上省長更 將因其涉及晉升政治需求的動機,而追求該政績表現。作者認為省長會竭力掌控地方 節能目標的實行,即便省委書記與其歸屬的派系不同,抑或兩者的關係不和,省長為 了自身仕途著想,仍會全力與之抗衡。因此在本研究的兩個案中,作者皆嘗試將省委 書記及省長分別作為研究觀察值以應證之。

除此之外,依據本文的論點──非正式關係對於與幹部自身經濟利益相符的政策 表現的影響,與對非關經濟利益甚至可能有所衝突的政策表現影響是不同的──作者 因而進一步將省級領導人的非正式關係做兩種不同的設定,分別為「有無關係」:有 無與任一中央政治局常委符合非正式關係條件;以及「關係派別」:在定義時任中央 政治局常委的「非正式關係派別」後,即可將地方幹部與某中央領導人的非正式關係 分類至該領導人的派別中。作者將再針對中央領導人派別的分類與本研究如何定義非 正式關係網絡做詳細的說明與討論。

對於中共十七大後中央最高領導層的派別聯盟及其互動,在中國研究的學界中,

亦有學者提供豐富的線索。周亞輝即認為,2007 年中共十七大之後,中共內部的派系 分野日益清晰,出現類似美國「民主黨人、.共和黨人」的兩大社會經濟利益集團。考 察時任的九位常委在擔任常委前後所表現的政策偏好和執政優先順序,他歸類的方式 為:胡錦濤、溫家寶、李克強具有「民主黨人」的情懷,更多的是同情弱勢團體、追 求和諧發展。此外,賀國強因受制於中紀委書記的職位,決定了他的執政優先只能是

14 Zhiyue Bo, Chinese Provincial Leader, pp. 143-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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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斷地打擊貪官、抑制特權,因此亦偏向民主黨人。作為對比,習近平、吳邦國、賈 慶林,更類似「共和黨人」,他們都曾是最發達的沿海地區的地方首長,自然對市場 經濟、私有經濟、外資開放更加情有獨鍾。至於李長春(主管宣傳)和周永康(主管 政法),由於他們的職務要求,決定了他們的政策偏好優先是維穩,而非維權,側重 法治和專政,而不是自由與寬鬆,所以,也屬於「共和黨人」之列。此外,周亞輝亦 提出,不同社會經濟觀點聯盟中的中央常委,已影響政治局委員、中央委員和各級省 市政府主要官員的政見歸屬和人事分類。例如,汪洋、李源潮等傾向于平民或「民主 黨人」,而當時薄熙來和王岐山等更適合加入精英派或「共和黨人」的行列。15 對此,李成在 2007 年也提出類似的看法,他認為強人政治的終結勢必然意味著 派系政治的活躍。現存的中共最高權力機構──中央政治局常委會──中形成了兩派 非正式的聯盟,勢均力敵、分掌權力、集體領導。而這兩派可劃分與周亞輝的分類又 稍有不同,一「平民聯盟」,代表常委有胡、溫與李克強;其他常委:吳邦國、賈慶 林、李長春、周永康、賀國強則皆屬「菁英聯盟」。而固然的,此聯盟除有水平的連結 網絡,亦包含了垂直網絡關係,如平民聯盟的主要組成仍為團派幹部,而菁英聯盟則 誕生於江主政時期,主要組成為上海幫與太子黨。

本研究同意上述兩位學者對現今中共高層政治不再是贏家通吃的“零和"遊戲,

然而對於中共高層實際上的派別聯盟分類,卻有不同的想法。本研究欲探究的非正式 派別問題,主要環繞在幹部節能考核的表現上,其為胡、溫主政時期,所推動科學發 展觀中的一大重要內容,且有別於過去江澤民當政時期主張的資本家入黨、穩定壓倒 一切,轉而追求和諧社會、小康社會的發展。在胡、溫上任初期以及 2004 年江澤民 最終卸任軍委主席之位由胡錦濤接任時,中國內部的兩派拉鋸勢力皆極為明顯,一派 仍積極擁護推崇江澤民個人重要性之講話,一派則支持以剛上任的「胡錦濤同志為總 書記的黨中央」。此權力爭奪在中共高層領導人的講話中表露無遺。16因此,作者認為,

欲觀看非正式派別在政策表現上的鬥爭,則須將屬江派的幹部,相對屬胡、溫的幹部 區分出來,而非以社會經濟主張的分野作區分。亦即,本研究會先將中央政治局常委 中,胡錦濤、溫家寶以及同屬團派的未來領導人李克強區分為第一派別;而後,將與

15周亞輝、洪朝輝,中共分裂的基本原因:中共內部已經出現兩大社會經濟利益集團,明鏡月刊,第 14 期(2011 年 3 月),頁 96-99。。

16 寇健文,中共菁英政治的演變,頁 170-1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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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溫派為敵對關係的江派常委釐清出來,成為另一派別──江系──;最後將非屬 於前面兩派別的中央政治局常委歸為第三類。此分派依準為:(1)觀察該常委是否在江 澤民主政時期,有相對於其他中央領導人快速的級別晉升及職務歷練。(2)是否曾與江 澤民以及其“大內總管"曾慶紅共事過,17或有共同背景如江澤民的上海經歷、曾慶 紅的石油背景。(3)具可靠性的媒體或學術文章曾論述該常委與江澤民的關係。

本研究選取個案所涉及的時代背景為“十一五"計畫時期,節能考核政策的公布 適逢“十七大"的前後,新舊任中央政治局常委人事安排完畢,中共最高領導層級共 有 9 位領導人,分別為胡錦濤、吳邦國、溫家寶、賈慶林、李長春、習近平、李克強、

賀國強、周永康。除了在團系經歷豐富的李克強明顯屬胡溫派外,其他領導人是否能 夠歸屬於江系尚須驗證。其中,被李成稱為“十七大"中江派的兩位主要領導人即為 吳邦國與賈慶林。18

吳邦國為道地的上海幹部,從參與工作開始即在上海並歷練至正部級的上海市委 書記一職。事實上,吳邦國早在江澤民主政上海前,即在陳國棟、胡立教、汪道涵等 上海元老派主政時代就提拔起來的年輕幹部,而江澤民亦受上海元老派領導重用,在 汪道涵請辭上海市長後提攜吳接任。19而後在 80 年代吳邦國即與江澤民於上海高層中 共事,在老幹部們皆退休,江離開上海成為最高領導人後,吳邦國仕途蒸蒸日上,92 年當選十四屆中央政治局委員、主政上海,2002 年江澤民離退前更提拔其至中央政治 局常委且排行僅次於胡錦濤。賈慶林與江澤民的共事關係最早則可推溯至 1983 年前,

吳邦國為道地的上海幹部,從參與工作開始即在上海並歷練至正部級的上海市委 書記一職。事實上,吳邦國早在江澤民主政上海前,即在陳國棟、胡立教、汪道涵等 上海元老派主政時代就提拔起來的年輕幹部,而江澤民亦受上海元老派領導重用,在 汪道涵請辭上海市長後提攜吳接任。19而後在 80 年代吳邦國即與江澤民於上海高層中 共事,在老幹部們皆退休,江離開上海成為最高領導人後,吳邦國仕途蒸蒸日上,92 年當選十四屆中央政治局委員、主政上海,2002 年江澤民離退前更提拔其至中央政治 局常委且排行僅次於胡錦濤。賈慶林與江澤民的共事關係最早則可推溯至 1983 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