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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二節 評量調整的實施方式

由於身心障礙學生的異質性高,並沒有特定的評量調整措施適合某類身心障礙的 孩子,甚至於同一個障礙類別的學生,也可能有迥異的調整措施。Rieck、Dugger 及 Wadsworth(2005)指出,適當的評量調整措施應該符合有額外需求學習者的個別需求,

而非同一種調整措施套在每一位身心障礙學生身上而未加改變。因此,評量調整措施 的類型與方式會根據學生的個別差異而有所不同,以下針對學者整理出來的評量調整 措施敘述如下:

小組考試、報讀、延長考試時間、解釋題意、代寫答案都是常被使用的評量調整 方式(Koretz & Hamilton, 2000)。而 Bolt 及 Thurlow(2004)蒐集自 1990 年以後,五種最 常被美國各州政策允許的評量調整措施,這些評量調整包括:代寫答案(dictated response)、放大字體(large print)、點字(Braille)、延長考試時間(extended time)、手語翻 譯(sign language interpreter for instructions)等。美國的升學、入學考試,如 SAT(the Scholastic Aptitude Test),常允許的評量調整措施則可分成四個範疇:延長考試時間 (Extended Time)、可替代性試題呈現形式(Alternative Format)、可替代性答題位置 (Alternative Location) 以 及 適 應 性 輔 助 工 具 (Adaptive Equipment)( Fuller &

Wehman ,2003)。另外,Thurlow、Ysseldyke、Bielinski 和 House(2000)將美國 Kentucky 州評量調整措施修正後分成八類:一、閱讀(reading the assessment)。二、改寫測驗材 料(paraphrasing assessment materials)。三、代替書寫(scribing or writing response for students)。四、使用科技(use of technology)。五、點字(Braille)。六、符號記號(signing)。

七、印刷字體放大(large-print)。八、其他(other)。

透過下頁表 2-1 可看出美國各州對於評量調整的政策中,最常被各州完全允許、有 限制的允許、完全被禁止,以及沒被提及的評量調整措施各有哪些。歸納後可發現,

最常被美國各州允許的評量調整措施為以下幾種類型:

一、 試題呈現方式的調整:如點字試卷、報讀、複讀/說明題意、符號翻譯等。

二、 設備與所需用品的調整:擴音設備、錄音/錄影帶、計算機、擴視設備等。

三、 作答方式的調整:操作電腦答題、代寫答案、拼字檢查、作答於測驗本等。

四、 考試時間的調整:包括延長考試時間、將考試分成多次進行、選擇對身心障礙學

輔助設備與用品(Equipment and materials)

擴音設備(Amplification equipment)

電腦或打字機(Computer or typewriter)

代寫答案(Proctor/scribe)

拼字檢查員(Spell checker/assistance)

作答於測驗本(Write in test booklet)

30 跨天考試(Over multiple days) 對考生有利的時間(Time beneficial to student)

允許休息(With breaks)

資料來源:Thurlow, M., Lazarus, S., Thompson, S., & Morse A. B.(2005).State Policies on Assessment Participation and Accommodations for Students with Disabilities. The Journal of Special Education, 38(4), 232–240.

由表 2-1 發現,部分評量調整措施可能在某些州被完全允許,但在某些州卻是有

條件的允許。可見美國各州對於正式測驗的評量調整實施方式仍然存在許多的差異 (Bolt & Thurlow, 2004)。

國內學者陳明聰、張靖卿(2004)則整合各種評量調整的例子,將評量調整歸納成六 大範疇,分別是:

一、 試題呈現方式的調整:試題呈現方式的調整主要是改變題目的呈現方式,包括 改用其他符號系統,如點字;提供額外線索或改變排版等。

二、 作答反應方式的調整:改變原來紙筆作答的方式,改用其符號系統或改變作答工 具等。

三、 施測情境的調整:改變測驗的環境或提供額外的照明設備等。

四、 測驗時限的調整:調整測驗的時間長度,如延長時間、分段考試等。

五、 時間安排的調整:調整考試的時間表,如改變考試科目的順序、彈性分散考試 日數、只在一天中特定時段來考試等。

六、 其他:此部分是有些無法歸類的調整措施,包括注意力改善,如提供模板以限制 閱讀範圍;固定試卷等。

胡永崇(2005a)整理評量調整措施的方式,將針對學習障礙兒童所進行的評量調整 分成測驗工具之選擇與結果解釋、施測情境、輔助器具應用、施測時間、測驗內容呈 現方式與受試者的反應方式等六大項目,分述如下:

一、測驗工具之選擇與結果解釋:施測者應該根據學生的障礙性質來選擇適當之評量 工具,避免因為學生的障礙而使測驗結果低估了學生的能力。此外,測驗結果的 解釋也需特別注意施測過程中是否受到測驗誤差之影響。

二、施測情境之調整:調整的目的在於避免學生因為注意力、動機及認知能力的缺陷,

而導致測驗結果的誤差。施測環境的選擇應盡量排除可能的干擾刺激。

三、輔助器具之應用:指在不違反測驗效度的原則下,針對學生的個別需要,提供計 算機、九九乘法表、字典、拼字及文法正確性檢核輔助工具等。

四、施測時間之調整:包含選擇對於作答者較有利的時間測驗、分段測驗或是延長考 試時間等調整。

五、測驗內容呈現方式:利用逐題呈現試題、放大試卷、改變排版、口述試題等方式,

來幫助學生閱讀試題。

六、受試者反應方式之調整:以口述答案來取代書寫答案、答案卡作答方式困難者改 用其他作答方式的調整,來幫助學生作答。

歐陽國和及莊虹姿(2006)針對閱讀困難、書寫困難、數學運算困難以及注意力缺陷 而無法適用一般正常評量程序者,提出一些既不威脅評量效度,又可測量出所欲評量 能力的適當評量調整措施如下:

一、閱讀困難

(一)當學生閱讀題目會跳行,無法根據試題編排的順序逐字閱讀時,提供尺、遮蔽 板等工具,幫助學生閱讀試題。

(二)閱讀時,無法將題目完整讀完者,要求學生逐字朗讀題目,完整讀完題目再作 答。

(三)閱讀時,無法找到題目的關鍵部分者,可將試題的關鍵字放大、加粗,或教導 學生閱讀題目時,將關鍵的地方畫上底線或圈起來,幫助理解題目。

(四)閱讀障礙者,由旁人報讀試題,或使用錄音帶報讀的方式,使學生用聽覺代替 視覺獲得評量題目。

二、書寫困難

(一)當學生會寫字,但無法穩定控制力道,導致無法寫出適當大小的字體時,可以 將填答的空格放大,或利用格線輔助學生在適當的位置內寫字。

(二)當學生有拼字困難,例如寫出的字體常有左右倒置、筆劃過多或缺漏的情形時,

倘若所要評量的項目不是國字正確書寫與否,應該忽略錯別字,而將重點放在主 要評量的地方。

(三)普遍看來,書寫障礙者的識字量通常比同年齡兒童來的少,遇到不會寫的國字 時,允許他們用注音的方式來代替。

(四)有些評量的填答的方式不是直接寫在試卷上,而是寫在答案卡上,倘若學習障 礙的孩子對於答案卡作答有困難,應該允許學生直接將答案寫在試卷上。

(五)書寫障礙無法進行筆試者,經評估過後,尋找最適合該生的替代評量方式,例

如允許學生口述並由旁人記錄答案,或者利用電腦輸入答案。

(六)倘若學生寫字速度慢,容易疲累,無法長時間書寫,允許該生將試題內容分段 來評量。

三、運算困難

(一)倘若評量的目的主要是測量學生對於應用問題的理解以及解題能力,學生若有運 算上的困難,則可以提供一些輔助器材,例如九九乘法表,甚至是計算機,來 輔助該評量測出學生的解題能力。

(二)倘若評量主要的目的欲測量學生的運算能力,而學生在運算過程中對於對齊數 字有困難者,應輔以格子或線段,幫助學生對齊數字。

四、當學習障礙學生合併有注意力問題:

(一)能在原本評量情境應考者,調整其座位至最接近監考人員處,當學生一有不專注 情形,由監考人員口頭提醒該生專注。

(二)容易被別人影響,或左顧右盼、發出聲音影響他人者,調整其至單獨的評量場所,

提供單純的作答環境。

綜合上述,大致可以將評量調整歸納為五個範疇,並針對每個範疇提供例子如下 頁表 2-2。

表2-2 考試調整方式的類型(types of assessment accommodation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