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評量調整的意義、目的與原則

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一節 評量調整的意義、目的與原則

壹、評量調整的意義

特殊教育評量是一個蒐集身心障礙學生接受教育後,其學習效果為何的過程,所 得到的結果用來作為對學生之特殊教育資格的認定與教學決策的確認(McLough &

Lewis, 1990)。然而,許多身心障礙學生因其本身之障礙,阻礙了評量的進行。以學習 障礙學生為例,學生常常因為其學習障礙而無法接受測驗的正確評量,使得測驗的效 度受到很大的限制(胡永崇,2005a),胡永崇(2005b)表示這樣的學生因為缺乏接受一般 測驗所必備的先備能力,使得測驗往往僅反應出學生之障礙類別或障礙程度,而非測 驗本身的效度。因此,為了使個人的能力能夠真正的發揮,我們應該思考從評量上來 進行調整(張萬烽,2004)。

評量調整中的「調整」一詞,常見的包括調整(accommodation)、因應(adaptation)、 改變(modification),與變通(alternation)等(胡永崇 2005a),用詞的分歧,使讀者 不易了解調整的意義,更容易產生混淆。Bolt 及 Thurlow(2004)談到考試改變(test modification)與考試調整(test accommodation)時,說明兩詞中的改變(modification)與調 整(accommodation)常常被交替使用,澄清這兩個名詞所代表的意義並不相同,改變指 的是整個考試結構的改變,而調整是不改變考試的結構,只進行一些調整措施來協助 測量學生的能力。Cortiella(2005)對於改變(modification)與調整(accommodation)的區別 有更清楚的闡述,他認為評量調整指的是試圖減少學生因自身的障礙所產生的影響,

並不會降低對於學生的學習期待,然而,評量改變通常會降低對於身心障礙學生的學 習期待,長久使用會慢慢加深身心障礙學生與同齡學生之間的差距。Utah 州教育局

(Utah State Office of Education, 2007)在定義評量調整時指出,accommodations 是調整測 驗實施的方式,但這樣的調整不會危及測驗分數解釋的效度,而 modifications 則是改 變測驗的條件(assessment conditions),這樣的變更卻會影響測驗分數的解釋與和別人的 比較。歸結上述幾項定義,本研究以「評量調整」(assessment accommodations)一詞來 代表身心障礙學生在接受評量時,為降低因自身障礙而限制其能力發揮的情況,所進 行的一些評量調整措施,而這樣的調整措施並不會影響評量本身的效度。

至於評量調整所代表的意義為何?評量調整使身心障礙學生可以在考試中充分地 展現其具備的知識與能力,不因自身的障礙而使考試表現受到限制(Elliott, McKevitt, &

Kettler, 2002)。McDonnel、McLaughlin 和 Morison(1997)指出,評量調整是促進身 心障礙學生參與測驗的重要方法之一,做法是改變評量實施或受試者回答方式,目的 在 於 補 償 或 改 善 因 學 生 本 身 障 礙 導 致 測 驗 分 數 失 真 的 結 果 。 McDonnel 及 McLaughlin(1997)談到,經過適當的評量調整措施,身心障礙學生所得到的分數,與 非障礙學生在經由一般標準化程序下所得到的分數一樣保有效度。Horvath、Kampfer 及 Kearns(2005)認為,評量調整所調整的是考試實施的方式,而不是調整考試的內容,

其調整可以提昇學生展現自身能力,使測驗結果更接近學生真實的面貌。Utah 州教育 局(Utah State Office of Education, 2007)闡述評量調整的意義時,指出評量調整是改變測 驗實施的方式,例如在測驗情境、時段安排、考試時間、試題呈現的形式、回答方式 的改變,且這樣的改變不會影響測驗分數解釋的效度及可靠性,也就是說不會改變測 驗所要測量的內容與構念。

Bolt 及 Thurlow(2004)綜合大多數學者對於評量調整的定義指出,評量調整大致可 以從兩個不同切入角度來看,其中一個角度是,評量調整指的是一般正常、標準化考 試程序、條件的修改,例如改變試題呈現方式、答題方式、地點以及提供考試允許的 輔助設備等。另一個切入角度所產生的評量調整定義,著重的部分是移除會阻礙身心 障礙學生在評量過程中展現他們的所知與所學的因素,使評量能夠精確測量身心障礙 學生的能力,例如使用評量調整來排除因為試卷字體太小、有限的考試時間、無法順 利運筆等限制身心障礙學生正常表現的因素。

綜合上述所言,評量調整指的是為減少身心障礙學生因為自身障礙的影響,而限

制其在評量時展現真實能力所做的一些調整,而這些調整不影響原有測驗的效度,亦 不會因此提高其成績,目的只為了保障身心障礙學生參與評量、均等接受教育的權利。

本研究也著重於了解國民小學資源班教師在評量身心障礙學生學習成就過程中,對於 學生因本身障礙影響其參與評量時,所提供的評量調整措施。

貳、評量調整的目的

對特殊學生而言,一般標準化測驗分數的結果令人質疑,因為障礙影響他們在測 驗上的表現,也無法真實反映測驗本身所要測的能力(張萬烽,2004)。評量調整的目 的,是為了使身心障礙學生能夠排除自身障礙的限制,而在測驗上展現其能力(胡永 崇,2005a;Elliott、McKevitt & Kettler, 2002;Goh, 2004)

Elliott(2003)認為評量調整的目的有三:第一、促使過去未能參加評量的學 生得以參與評量;第二、補償個人因障礙而導致評量分數的偏差,使評量結果不至於 無效;第三、符合美國 IDEA 法案及各州的法令。另外,美國知名網站 Teacher-vision (http://www.teachervision.fen.com/teaching-methods/educational-testing/4134.html)針對評 量調整的五個範疇:測驗時間長度、測驗時程安排、測驗地點、試題呈現以及作答方 式的調整,分別闡述其目的如下:

一、測驗時間長度調整的目的:

(一)提供額外的時間閱讀題目。

(二)提供額外的時間作答。

(三)提供額外的時間使用輔助設備。

(四)幫助注意力問題的學生可以專注於測驗上。

二、測驗時程安排的調整

幫助低挫折容忍力的學生。

三、測驗的地點的調整

(一)幫助在團體裡維持注意力有困難的學生。

(二)避免其他學生會被該生的評量調整措施所干擾。

四、試題呈現方式的調整

(一)幫助有因為知覺感官障礙而有知覺需要(sensory needs)的學生。

(二)幫助閱讀困難、了解題意困難的學生。

五、作答方式的調整

(一)幫助因生理障礙、知覺障礙而限制其作答的學生。

(二)幫助有記憶、序列、組織及其他會干擾學生在測驗上成功表現問題的學生。

綜上所述,多數的學者專家認為評量調整的目的在於促進身心障礙學生評量參 與,並減低與評量目的不相關之障礙特質對於測驗結果的影響。是故,身心障礙學生 的評量調整是改變評量情境、內容及程序的處置,以減低身心障礙學生因障礙帶來的 適應不良或困難,彌補其不足之處,使之能公平地參與評量。

參、評量調整的原則

雖然適度的評量調整措施可以增進學生測驗結果的正確性,但任意或不恰當的調 整卻可能危及測驗的效度(胡永崇,2005a),因此,在考量實施評量調整時,Goh(2004) 提出三個原則:

一、 評量調整應力求合適與個別化,針對學生的能力與個別需求,從評量環境、評 量的實施方式、試題的形式與測驗的內容來做調整。

二、 評量調整應奠基於對所有學生來說都公平的基礎上,其實施不會使身心障礙學 生獲得額外的幫助而損及測驗的公平性。

三、 應留意在某些情況下不適合實施評量調整,例如當某項測驗的目的在於評估特 定能力,或用來診斷該生是否有某種障礙或缺陷時,不適合實施評量調整措施。

Bolt 與 Thurlow(2004)調查五個最常被美國各州允許的評量調整措施研究後,提出 評量調整實施時的六點原則:

一、 在決定評量調整措施前,應先釐清考試欲測量學生之能力為何,並為該能力下 清楚的定義。

二、 選擇對學生來說限制最少的評量調整。對無法進行紙筆測驗,但能將答案輸入

電腦的學生來說,使用電腦作答較提供抄寫員是較適合的調整措施。

三、 教導學生練習所決定的評量調整措施,因為缺乏練習會限制了學生考試時的表 現。

四、 給予實施評量調整者適當的訓練。例如手語翻譯者若無法將題意清楚表達給學 生,可能會影響學生答題的正確性。

五、 為補足某一種評量調整的不足,提供其他所需的評量調整。例如放大字體的試 卷可能會改變表格編排的完整性,而干擾作答者的思考,輔以延長考試時間便 有其必要。

六、 監控評量調整措施的效果,作為後續調整的依據。

美國知名教育網 Teacher-vision(http://www.teachervision.fen.com/teaching-methods/

educational-testing/4134.html)在評量調整實施原則裡,也提出十二點注意事項:

一、不要假設每一位身心障礙學生都需要評量調整。

二、應由 IEP 團隊共同決定適合學生的評量調整措施。

三、調整的內容與方式必須依照學生的需求,而非只考慮學生的障礙類別。

四、評量調整應尊重學生的文化、背景。

五、評量調整應整合到日常的班級教學過程中,使學生在測驗前有足夠的時間學習和 練習這樣的調整方式。

六、了解所使用的評量調整方式在大型考試中是否是被允許的措施。

七、為調整及早做好準備。

八、了解評量的目的,只使用不會危及評量效度的調整方式。

九、只提供學生真正需要的評量調整方式,太多的調整將造成學生本身的負擔,也對 學生不利。當調整方式超過一種以上時,必須確認這些調整都是適合學生需求的。

十、考量使用的調整方式是否需要其他評量調整措施輔助。

十一、注意評量調整的實施不干擾到其他學生。

十二、評量調整的意義在幫助學生展現他的能力,在滿足學生因障礙而產生的評量調 整需求,而非給予任何一個學生不公平的待遇。因此,評量調整不能保證學生 一定能拿到好成績,或是減少學生的緊張、焦慮。

美國Utah州教育局(Utah State Office of Education, 2007)則針對選擇適當的評量調 整措施時,必要與非必要的作為有如下的說明:

一、應有的作為

(一) 針對學生的個別需要選擇評量調整。

(一) 針對學生的個別需要選擇評量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