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第三章 部首語義群組的分類架構與研究方法

3.1 語料選擇的依據—康熙字典的 214 個部首

3.1.4 語料基礎的確立

根據上述的定義將 214 部首做進一步的過濾及刪減,筆者認為以下部首

17 左民安,2005,《細說漢字部首》

皆不符合作為「義符」的標準,歸納其語義及原因如下:

1. 支:手持樹枝,但真正「支」部的字極少,現漢字典中只有「支」本字,

即便是說文也只有兩個從屬字(包含「支」本身),新華字典甚至以不收 錄「支」部。常見有「支」部件的字如「肢」、「枝」、「技」、「妓」、「岐」、

「歧」等漢字多不以「支」作義符,由此可知,「支」多作為形聲字的聲 符。

2. 无:梅膺祚列之為筆畫部首。在說文部首中只有「旡」部,現在「旡」

則併入「无」部之中,事實上兩者語義並不相同。首先「无」的本義是

「無、沒有」(但甲骨文、金文中均不見此字,可見此字是後來才發展 出的會意字),至於「旡」則為象形字像跽坐的一個人,面部朝向背後,

表示飲食氣逆哽塞。像人飲食被噎住的樣子。現漢字典中「无」部下屬 的字只有「无、旡、既」三個字,其中也只有「旡」字和「既」的語義 關係較為密切(根據王志成(2000)兩字原始語義皆和「飲食」有關),

可見「无」並無法作為一個義符統領其屬字,且從屬字過少也是一個問 題,故刪去不列入歸類。

3. 爿:左邊像床腿,右邊像床面,是豎起來的一張床形,可能是「床」的 古文。說文未立部首,是明代梅膺祚新加的部首,在現漢字典中其從屬 字只有「牁、牂、牆」三字,其他漢字則多以此部件做為形聲字聲符,

如「狀、壯、將、妝」等漢字。

4. 爻:象物與物交叉之形,但真正屬爻部的字很少,在現漢字典中只有「爻、

爽、爾」三個從屬字,這些漢字如今的意義多與爻義無關,純粹是楷書 中有「爻」的筆形而歸部,因此無法做為義符。

5. 牙:象上下牙齒相咬交錯密合之形,本意為牙齒。實際上牙部的字很少,

只有「牙、牚」兩個從屬字,且「牚」義與牙齒無關。而牙作為聲符的 形聲字卻不少,如「鴉、雅、呀、芽、訝、蚜」等漢字,因此「牙」不 適合作為義符。

6. 尢:像正面站立而跛了一條腿的人,組成字多與跛腿、彎曲、不正等義 有關。其從屬字只有「尤、尷、尬、就、尥、尨」五個字,其中「尤、

就、尥、尨」的意義與「尢」部間不具太大關連性,因此筆者推測多數

「尢」部漢字只是因楷書結構筆形相似而入部。

7. 彡:象鬍鬚及毛髮之形,但意義說法甚多。王志成(2000)認為以「彡」

作為義符的漢字意義多與「毛髮」、「圖畫紋飾」、「修飾」有關,如

「彤、形、彩、彰、影」等,但左民安(2005)卻認為有些從屬字的字 義根本與「彡」無關,僅因楷書筆形而歸部,如「彭、杉、衫、須、彪」

等。由於意義表徵不明確,筆者擬不納入義符範疇考量。

8. 弋:象一條帶杈的小木樁之形,本意為小木樁,說文未立部首,是明代 梅膺祚新加的部首,有些漢字本義與該部首無關,只是因為筆形相似而 歸部。

9. 冂:方匡表示城邑的郊野之意。但現今大多數從屬字與該部首本義無關,

只取筆形之便,如:「冉、冊、再、冒、冑、冕、最」等。

10. 丶:該部首字有兩種說法,一為象形字,像「火柱、火頭」(即正在燃 燒的火焰形狀,對先民是很重要的東西,因此也有「重要、主要」的延 伸含意);一為指事字,表示「停頓、斷明是非有所決定、斷章節句的 標點」等意涵,但分歧說法皆已無所考正,其從屬字語義大多與該部首 無關,大多情況是楷書形體中含有該字形但又難以歸部的字,都歸入了 該部,如「凡、丹、丸、主」等字。

11. ㄙ:物體向裡勾,像是把所有東西往自己身上抱進來一樣,表示「自我、

營私、奸邪」之意。不過可惜的是更多以「ㄙ」組合的漢字大多並不由 該部統領,如「私、宏、法、公、訟」等漢字,其真正的從屬字只有「厹、

去、參」幾個字,看起來其從屬字與「ㄙ」並不具語義連結關係,更可 能只是因為結構中含有此部首的筆形又難以歸部,只好歸入此部。

12. 丿:彎曲形,是個指事字,但由「」組合的漢字大多只是楷書形體中含 有「丿」的筆畫又難以歸部,沒有意義上的關連,因此不適合作為義符 部首。

13. 襾:象上下遮蓋的狀態,本義覆蓋(物品被上下用布包好的樣子),王志

成(2000)認為用「」組合的漢字意義多與「包裹、覆蓋」有關,但左 民安(2005)指出,部首「西」、「襾」兩部因形近而歸成一部(以「襾」

部為代表),實則兩者音義皆不同,因而所收從屬字在意義上容易造成混 同,故不適合做義符部首討論。

14. 勹:一人面部朝左側立,彎腰屈背,身手之間似乎可抱、裹東西,由「勹」

組成的字意思有些與「包住物品、彎曲身體」的動作有關,如「包、勻、

匍、匐」等漢字,但是數量較多的漢字歸入此部只是因取其楷書結構相 似之故,如「勾、句、勺、勿、匆、旬、匏、甸」等,故筆者認為其作 為義符部首的語義特徵不夠明顯。

15. 一:最小的自然數,為指事字,有些字因楷書中含有「一」的筆畫但又 難以歸部,只好歸入此部,如「一、万、下、上、三、不、丙、並、且、

七、丈、世、丟、丑」等漢字。

16. 丨:指事字,本意是上下通,但由「丨」組成的字大多與該部首意義無 關,有些字因楷書中含有「丨」的筆畫但又難以歸部,只好歸入此部,

如「丫、丰、中、丱、串」這幾個數量甚少的漢字。

17. 二:本義是數詞,但由「二」組成的字大多與該部首意義無關,有些字 因楷書中含有「二」的筆畫但又難以歸部,只好歸入此部,如「二、互、

亙、亞、亟、井、云、于、些、五」等漢字。

18. 十:像一側掌之形,數字義為此象形的假借義,但由「十」組成的字大 多與該部首意義無關,有些字因楷書中含有「十」的筆畫但又難以歸部,

只好歸入此部,如「南、卉、午、千、半、卒、卑、卅、博、升、協」

等漢字。

19. 亠:說文未立部首,是明代梅膺祚新加的部首。因此由「亠」組成的字 大多與該部首意義無關,有些字因楷書中含有「亠」的筆畫但又難以歸 部,只好歸入此部,如「亢、交、亥、豪、亶」等漢字。

20. 乙:此字意義說法不一,大多數認為是「彎曲的魚腸」,王志成(2000)

提出其他學者的說法如「胸骨、燕鳥、鞋子、水流形狀、草木初生彎曲

貌」等,意義說法不一,有人認為「乙」是彎曲的意思,有人認為「乙」

有生長艱辛、困苦的意思,原始意義已經模糊無法推測,而其從屬字語 義也大多和「乙」無關,推測只是因楷書形體含有「乙」的筆形,因此 歸入此部,如「也、九、乞、乾、乩、乳、亂」等漢字。

21. 凵:下陷的坑坎,說文中只有部首沒有被統屬的字,屬於空立部首。因 此在現漢字典中,由「凵」組成的字大多與該部首意義無關(除了漢字

「凹」),有些字因楷書中含有「凵」的筆畫但又難以歸部,只好歸入 此部,如「凶、凸、出、函」這幾個數量甚少的漢字。

22. 亅:像一把能夠吊掛東西的鉤子,但事實上由「亅」組成的字大多與該 部首意義無關,有些字因楷書中含有「亅」的筆畫但又難以歸部,只好 歸入此部,如「了、予、事」這幾個數量甚少的漢字。

23. 匕:像一把長柄杓子。上為杓頭,下為杓柄。本義為取飯之具,亦即現 今之羹匙或小杓,但事實上「匕」的從屬字不多,除了「匙」以外,只 剩下「化、北」兩個與該部首意義無關的漢字,可見此二字是因楷書中 含有「匕」的筆畫但又難以歸部,只好歸入此部,自然不適合作為義符。

24. 匸:象藏匿物品的器具,但其從屬字很少,且意義似乎大多與「躲藏」

無關(除了「匿」字),因此筆者推測其從屬字大多取其楷書筆形相近 而歸部,如「匹、區、匾」,故不適合作為義符部首。

25. 几:象短小的桌形,可座、臥、靠或放置東西,一器多用。但「几」部 從屬字非常少,且其中與「凳子、桌子、憑藉」意義有關的漢字只有「凳」

字,剩下的「凰、凱」二字則是取其楷書結構相近,並非取義相近而歸 部,故不適合作為義符。

26. 艮:說文未立部首,是明代梅膺祚新加的筆畫部首,在現漢字典中其從 屬字只有「艮、良、艱」三字,其他漢字則多以此部件做為形聲字聲符,

如「限、簋、恨、銀、齦、垠、痕、很、狠」等漢字,故並不適合作為 義符部首。

以上加底線的部分即表示該部首不適合作為義符部首的主要原因。本文

以新編國語日報辭典(2000)及王志成(2000)兩書中所列台灣當代常用的 214 部首為依據,刪汰掉這些大多為筆畫而設定或義符特質模糊不清的 26 個部首後,以下是剩下來的 188 個可作為研究依據的義符部首:

表(3-1):可作為語義分類的 188 個義符部首

甘、音、色、廾、士、聿、欠、舌、言、鬥、攴(攵)、比、癶、曰、隶、韋、

麥、辵、皮、殳、父、香、青、黑、赤、黃、玄、巛(川)、風、气、雨、水、

火、入、非、禸、長、文、卩、見、老、毋、立、疒、走、鼓、氏、食、邑、小、

ㄠ、囗、生、至、飛、冖、鼻、手、頁、首、心、口、目、面、齒、又、寸、夂、

夊、足、疋、髟、耳、而、舛、自、臣、歹、爪、止、羽、彐(彑)、毛、角、

骨、血、采、肉、羊、牛、竹、片、冫、厂、广、ㄔ、廴、行、戶、黹、衣、卜、

金、人、ㄦ、大、尸、女、子、八、身、隹、馬、黽、龜、龍、鼠、魚、鹿、鳥、

豸、豕、虫、虍、犬、艸、木、禾、白、黍、屮、齊、韭、瓜、鬼、土、山、日、

月、夕、阜、谷、石、米、鹵、里、田、穴、宀、門、高、匚、臼、缶、瓦、鬲、

酉、鬯、豆、皿、用、斗、辰、辛、网、耒、力、工、斤、糸、麻、革、巾、貝、

車、舟、玉、示、干、矛、戈、矢、弓、刀、鼎、龠、方、己